安徽省XX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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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
居住在房屋整体危险的危房或房屋已经倒塌属于无房户的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户、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等农村特困户。
(二)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分为新建、翻建、公配、置换。
对于属危房、无房户、地质灾害倒房户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选址尽量避开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
坚持整村推进,兼顾个别的原则,危房改造比较集中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将危房改造工作与村庄规划相衔接,统筹解决;
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五保户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三)改造标准
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要考虑抗震因素,建筑面积原则上以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的标准建设,危房改造可按户单独建设或整体建设,各乡(镇)要组织引导,防止出现超标建房的问题,改造好的房屋必须具备最基本的居住安全条件。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按户均补助标准为11000元,其中:
中央和省财政补助8000元、市级财政补助()元、县级财政补助()元。
每户的具体补助标准,各乡(镇)可按照改造方式的具体情况进行测算,制定具体的补助方案,不足部分由乡(镇)组织有关村委会和困难户,采取投工投料,利用现有闲置资源等方法解决。
(二)资金管理
中央、省、市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下达后,县财政局应设立专户,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政府统筹使用。
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和私分。
五、申报程序和档案管理
(一)申报程序
1.户主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应向所在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困难情况证明(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及其他困难证明)、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村委评议。
村委会接到危房改造户的申请后,召集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予以公示。
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后连同证明材料报所在乡镇政府;
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镇)政府审查并核准。
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
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建房方式,并及时由乡(镇)张榜公布。
(二)档案管理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住建局)、乡(镇)、村委分别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
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
乡(镇)、村纸质档案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意见、协议等,具体如下:
1.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
乡镇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情况表》
2.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由乡镇填写)
3.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
4.相关公示材料
5.危房改造户籍材料
6.低收入情况证明材料(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复印件,其他困难户相关部门的证明)
7.危房照片(包括改造前、改造后两张,需提供电子版)
8.集中连片建设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连同房屋平面图、立面图、相关资料和图纸等材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10日)。
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级,对无房户、因灾倒房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台帐。
(二)确定对象阶段(2011年9月11日—2011年9月18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将任务落实到乡,村,户。
乡人民政府要组织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确保能在今年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19日—2011年10月31日)。
召开全县危房改造动员大会安排工作,布置任务,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乡镇要按照分配的任务,确定对象,迅速落实,制定方案,层层动员,明确责任,筹集资金,准备材料,指导、帮助、督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进行逐户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房屋拍照存档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政府统筹使用,并悬挂统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牌;
同时,县、乡(镇)两级应及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迎接省、市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长治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
组长:
姓名(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姓名(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
姓名(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姓名(县发改委主任)
姓名(县财政局局长)
姓名(县住建委主任)
姓名(县国土局局长)
姓名(县民政局局长)
姓名(县残联主席)
姓名(XX镇党委书记)
姓名(XX镇党委书记)
姓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
姓名
姓名姓名姓名
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委,各成员单位均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联络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指导、协调,搞好督促检查,及时反馈情况、解决问题,负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配套、组织实施、系统录入、竣工验收、资料汇总和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各乡(镇)应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对象核实、危房影像、资料归档等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和技术监督。
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土地审批工作。
财政部门要做好本级危房改造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拨付,会同审计、监察部门做好解困资金使用的监督。
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领导组办公室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有关工作。
八、监督管理
(一)认真审查把关。
拟定改造对象要严格把关,严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年终要对乡(镇)政府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考核。
对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开展工作,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资金管理。
补助资金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要核算到户,逐级拨付。
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格控制新建、改建的面积,对不按标准建房的农户,视情节轻重减少或取消补助。
(三)确保工程进度。
每月15日前乡(镇)政府要将本辖区危房改造工作进度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在每月17日前上报市住建局。
(四)完善档案管理工作。
要按照改造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录入真实、纸质档案齐全,乡(镇)政府要由专人负责、将信息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此系统进行录入),录入后上传至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同时,要建立定期报表制度,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一:
2011年XX县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名称
行政村名称
改造计划户数
备注
1
镇
村
2
3
……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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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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