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治县税务机关税收检查工作方案范本共三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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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自治县税务机关税收检查工作方案范本共三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对欠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规定催缴、追征;

是否违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缓税;

是否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有无违规发售发票的问题。

  税务稽查情况。

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是否及时立案查处;

是否存在应罚不罚、重责轻罚、以补代罚的问题;

是否存在对查处案件执行不力的问题。

  工作效能情况。

是否存在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造成房地产税收征管不力;

是否存在因以权谋私、索贿受贿,造成房地产税收流失;

相关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

  

(一)清理税收优惠政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涉及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内容与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相抵触或制定依据被废止失效的,应当予以废止;

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的,应当予以修订。

对已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房地产企业及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对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级税务机关进行汇总分析,分类处置。

  

(二)加强监督检查。

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围绕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效能等关键环节,重点抽取10户房地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信息共享传递制度。

健全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与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县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城乡建委、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

二是健全内控机制。

督促税务机关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监督制衡的房地产税收征管机制。

三是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

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信用档案,公开涉税违法案件及欠税大户。

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

  (四)严肃查办案件。

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

完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

重点查办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案件;

重点查办公务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税收流失的案件;

重点查办在税收征管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的案件。

  

(一)自查自纠(年5—6月)。

全县各级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

税务机关要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既要对本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开展自查,又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对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对清理自查出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

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

县地税局、国税局于年6月25日前分别形成自查自纠总结分析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年7—10月)。

专项督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项目、审账务等方式,对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对搞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力的,责令“补课”。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专项督查组于年10月2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落实(年11—12月)。

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税务机关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及时将税款征收入库,做到整改率达100%。

要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形成诚信纳税和依法征收的良好局面。

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

  县监察局:

牵头抓总全县房地产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协调组织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县地税局、国税局: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自查的组织、辅导、服务,督导企业自查自纠,及时解缴税款;

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追缴税款入库,依法移送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

认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汇报,分类处置;

对税收征管情况、税务稽查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失职渎职对国家税款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公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健全内控机制和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县审计局:

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制约、促进作用,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情况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以及相关部门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监管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县国土房管局:

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供应、项目开发、售房许可、房屋销售、产权登记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

健全机制,强化执法,促进“先税后批”、“先税后证”税收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县检察院:

监督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检察建议;

监督有关部门及时移送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

及时查处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案件。

  县公安局:

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和移送的涉嫌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领域税收秩序。

  县财政局:

监督企业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企业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提供专项检查工作经费保障。

  县城乡建委:

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房地产开工许可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县规划局:

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务必高度重视。

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落实工作责任。

税务部门是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牵头做好专项检查各项工作。

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一名具体经办人员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严肃工作纪律。

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效能低下的,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按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篇二:

XX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府办发20xx号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XX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xx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xx年五月二十五日

  xx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

  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xx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遵章守纪,依法诚信纳税,为xx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也有少数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风险意识不强,动辄以“招商引资”企业自居,频频以“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环境”、“破坏xx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借口,阻挠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执法,不按规定申报纳税,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

  重点检查20xx年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

是否采取

  收入不入账、挂往来账、设置账外账、直接冲减成本等方式隐瞒转移收入;

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

  

(一)自查自纠(20xx年5—6月)。

税务机关要制

  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既要对本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开展自查,又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对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

县地税局、国税局于20xx年6月25日前分别形成自查自纠总结分析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20xx年7—10月)。

专项督查组于20xx年10月2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落实(20xx年11—12月)。

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20xx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

  篇三:

全面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情况汇报  三都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落实情况的汇报

  根据总局以及省、州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以及相关通知文件的精神,我局采取多项措施保证《规范》的不折不扣执行。

根据相关要求分别制定下发了规范、以及的《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施行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分解安排了具体的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保证《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到位,我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总局以及省、州局关于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指示。

对《纳税服务规范》如何有效落实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

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推行《纳税服务规范》不仅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效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税务部门效率和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手段。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纳税服务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落实运行工作,对各项规范的落实进行指导督办,制定后续考核管理措施,为《纳税服务规范》的具体落实进行把关。

从局领导班子到全局中层干部每天轮流到办税服务厅值班,及时了解

  纳税人所需、所求、所想以及窗口一线服务人员的诉求,并及时给与解决,着力解决征纳矛盾,提升服务质量。

  由办税服务厅牵头,制定出《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施行工作方案》,下发《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

要求局内各单位、各税务分局协同配合,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得到有效落实。

加强前后台和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要求各部门在做好份内工作的同时,也统一根据《纳税服务规范》中的要求做好衔接协调工作,保障业务流程畅通。

形成领导带头,部门分工、各司其职、上下协同的推行与落实机制。

每月的征收期由局领导轮流值班,非征收期由科室负责人轮流值班。

强化科室互动职责,分局、征管、税源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文书审批,确保税收业务前后台对接流畅。

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纳税服务规范》咨询服务团队,负责接待纳税人咨询及对前、台事项进行解答。

成立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督导小组,每天对照《纳税服务规范》进行检查督导,每月召开分析座谈会,按月通报,纳入考核。

  迅速将《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版发放到局内各部门,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下载学习《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版,传达贯彻省局潘建总会计师在全省《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为县局推行《纳税服务规范》打牢思想基础。

通过制定《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培训工作方案》于2xx年9月26日、20xx年12月30日和20xx年2月16日分别对版、版和版出台的背景、目的及意义,以及结合一些真实案例详略有当地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等9大类中常办的业务、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讲解,明确了报送资料和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开展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通过开展全员学习,有重点地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培训,长期开展各部门学习活动,突出《纳税服务规范》与现行情况的差异加以讲解。

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尤其是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纳税服务规范》,针对国税工作规范要逐条逐项逐字学习领会,根据新的服务规范开展工作。

为检验学习培训效果,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学习培训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我局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具体要求,对目前工作中实行的业务规范、各类限办及即办事项、限办时限、报送资料、涉税表证单书等进行了专项梳理自查,逐条规范对照自查,重点关注纳税服务规范版与原版和版的差异,组织各职能科室梳理现有的业务流程和要求,版相对于版新增业务事项33项,删除业务事项5项,变更业务事项141项,共涉及9大类190项。

通过梳理比对及时调整存在细节差异的业务流程,对不符合《纳税服务规范》要求的进行改进、撤销和流程再造,对以前没有规范的事项按《纳税服务规范》执行到位,确保基本规范内容全部落实。

加强办税服务厅与税务分局、征收管理科等业务科室的协作,以确保办税流程通畅,及时解决前台业务问题。

  首先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国税之窗等平台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纳税服务规范》,利用“税企QQ群”发送政策提示累计近50条,推送各类业务宣传近60次。

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大厅公示牌等宣传媒介连续发布相关业务提示公告,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纳税服务规范》出台的背景、实施的意义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影响,积极引导纳税人对办理涉税业务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内容宣传到位。

其次,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向纳税人和群众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导税台共接待咨询80人次。

通过导税台、意见簿以及深入企业与纳税人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征集到意见建议21条。

最后,除了在办公楼和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宣传标语外,还结合纳税人学堂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面对面向80余纳税人进行讲解,主动向纳税人宣传《纳税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对纳税人进行新表证单书填写、办税流程培训辅导,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讲解,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以取得纳税人的广泛支持和配合。

  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过程中,我局继续督促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免填单服务等各项服务制度。

为不影响办税服务厅的正常运转,全体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休息,利用午休时间和下班后一小时组织前台人员对前台业务所有事项进行了系统学习,将所学熟练应用在CTAIS的操作上,通过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的“一键通”,使服务标准更加统一,办税流程更加清晰,办税效率提升20%以上。

工作中始终坚持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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