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验收基本程序及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
《交工验收基本程序及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工验收基本程序及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③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项目法人的检测申请之后,28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意见。
三.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
1.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
(1)交工验收申请的范围;
(2)自检评定结果;
(3)工程量清单(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4)尾留工程计划;
(5)附件:
工程质量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
2.施工单位交工验收格式
(1)合同段费用汇总表
(2)合同段工程量及费用明细表
(3)合同段单位工程投资额一览表
3.施工单位总结报告
(1)工程概况
合同段工程起止时间、主要工程内容
(2)机构组成
主要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管理机构设置
(3)质量管理情况
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中工程质量自检情况及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完工质量的评价
(4)施工进度控制
(5)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情况
(6)环境保护与节约用地措施
(7)施工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
(8)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评价
(9)施工体会
1)审查的内容及方法
(1)核实完成的工程数量
根据交工验收申请所附的工程量清单,逐项核查现场完成情况,核定工程量,计算出工程费用。
如有少量工程剩余,需在缺陷责任期内实施时,应保证不影响下一阶段的施工或行车安全.
(2)现场的检查
①工程实体的检查,主要检查工程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并应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工程缺陷做出详细的描述和记录.
②需要恢复的项目的检查,包括沿线的临时用地、取弃土场、堆料场的恢复、绿化或复耕;
沿线路容,路貌的整理。
(3)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评定
在中间交工验收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方法汇总计算,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评定,形成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4)资料的检查
根据各项目制定的竣工资料整理办法,以及交通部和档案部门相关竣工文件整理办法的规定,结合《通知》附件2“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进行检查。
2)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对同意通过审查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必须是书面的,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提交申请的过程,监理工程师的审查结果;
(2)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的工程范围;
(3)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4)核实的工程数量及费用明细表;
(5)对检查中及以前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分析,确定这些缺陷是否可被立即修复或已被修复或作为剩余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并与承包人所报的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相对应的监理计划。
对于已通过审查的合同段,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审查结果,并将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审查的意见连同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监理工作总结一并报项目法人。
3)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工作报告
(1)监理工作概况
合同段监理组织形式、管理结构、人员投入情况
(2)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情况汇总;
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情况总结;
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3)计量支付、工程进度和合同管理情况
(4)设计变更情况
(5)交工验收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6)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评价
(7)监理工作体会
1.项目法人的初步审查
重点放在审查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质量评定上.检查评定资料打分方法是否正确,逐项汇总计算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抽取一些分项工程检查打分的宽严程度,初步判定监理工程师质量打分的客观性,并根据工程质量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初步结论;
如不存在较大质量隐患或问题,项目法人可限期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完善,视其为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2.申请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合同段交工验收前的检测
对于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程质量初步评定合格,竣工文件已按要求整理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向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合同段工程质量检测的书面申请
1.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作为交工验收的负责人。
负责制订合理、可行的验收工作安排,通知参加单位,根据工程内容成立各检查组,听取有关汇报,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通过验收做出公正和真实的结论,组织各参建单位按照《通知》附件6互相进行初步评价。
2.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应派代表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合同段交工验收工作,重点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除了配合项目法人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进一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外,也应完成本合同段的监理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4.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竣工资料,完成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在审查申请交工阶段提出的工程缺陷补救和资料完善工作.在交工验收时,根据项目法人分组情况,配备人员,以及准备车辆、检测仪器和检测工具等,全面做好配合工作.另外应根据项目法人的通知安排好食宿。
承担本合同段交工验收费用。
七.参加交工验收的单位和主要人员
(1)项目法人:
现场管理人员;
(2)设计单位:
派驻的设计代表(最后一批合同段验收时可以邀请设计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参加);
(3)监理单位:
总监、高级驻地、驻地监理组长、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总工、质量负责人及其配合人员;
(5)对于路基交工验收应邀请路面施工现场负责人参加;
对于拟投入试运营的工程项目在最后一批合同段验收时,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
1、通知参加单位
2、成立各检查小组
根据工程内容可成立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组、各实体检查组(如路基工程:
路基组、桥涵组、排水防护组;
路面工程:
路面组、排水工程组、零星工程组)、业内资料检查组等专业检查小组。
3、制定交工验收检查办法和工作要求
可参照交工验收内容
4、准备各种检查表格(记录表汇总表和评定表等)
1、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合同执行情况检查表,设计质量检查表,监理工作情况检查表,竣工文件检查表.
2、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1)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检评定资料是否按照《检评标准》执行.掌握质量评定总体水平,了解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得分情况,为审查监理的评定资料提供参考。
(2)施工总结报告内容是否符合《通知》附件5的要求,是否真实的反映和总结了施工中的各项工作。
(3)应重点审查归档施工资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并初步审查是否达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
即资料按《通知》附件2第四部分施工资料所规定的内容,是否将合同段全过程中的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原件归档;
档案的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因此应做到图物相符,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并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3、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1)检查监理单位质量评定工作是否按照《检评标准》执行。
从分项工程到分部工程、从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从单位工程到合同段的汇总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和开工时确定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的一致;
对照施工单位的自检评定资料,充分了解监理质量评定情况,结合交工验收时工程实体的检测情况和平时的了解,并参考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检测意见,掌握监理质量评定的宽严程度,对分项工程可以进行抽检审查。
对合同段工程质量监理评定结果提出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初步审定得分。
(2)监理工作报告内容是否符合《通知》附件5的要求,是否真实反映和总结了监理工作的情况.
(3)对按《通知》附件2第三部分监理资料所规定的内容归档的监理独立抽检资料进行审查,方法同施工单位资料审查。
4、检查实体工程,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通过实体工程的检查,核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形成小组意见,为审定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分提供直接的依据.
5、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对照工程数量及费用明细表,现场逐项核实工程实际数量,检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变更设计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对于变更批复以及计量支付的差、错、漏进行更正。
交工验收核实的数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6、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交
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1)项目法人听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报告;
(2)听取各检查组的检查情况汇报;
(3)根据各检查组汇报的情况,项目法人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对于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按照《通知》附件5签署交工验收证书.交工验收证书一式四份,施工、监理、设计单位、项目法人各一份。
7、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
作进行初步评价
《04年验收办法》规定在交工验收阶段对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按照《通知》附件6表格要求,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互相初步打分,由质量监督机构审定后,竣工验收时加入质量得分,给出一个最终的综合评价.
1.概述:
工程概况,施工单位申请交工验收的工程范围,交工
验收申请、审查过程。
2.合同段检查情况及工程质量审定意见:
①合同执行情况;
②施工、监理资料;
③工程实体检查情况;
④工程质量审定意见。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将交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后逐项列出;
对影响工程内在质量的缺陷或设计遗留的问题提出修复、补救意见.如有尾留工程要提出完成的期限和质量管理的措施。
4.交工验收核定的工程量清单
5.交工验收结论。
6.附件:
①参加验收人员名单;
②各检查组意见及其抽查数据。
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
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减分。
Σ[检查项目得分×
权值]
分项工程得分=-——-——-------—--——-———---—-—
Σ
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2.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分和等级评定
1)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1和2的权值.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
相应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
Σ
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单位)工程评为合格;
所属任一分项(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单位)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
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
否则为不合格。
3.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评定
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
即:
Σ(单位工程质量评分值×
该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值=-----————-—----—----—-————-———-——-—-——-——---———-—-
合同段总投资额
Σ(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值×
该合同段投资额)
工程项目质量评分值=-—-——-——-—-————--———--—-—----—--——————----——-——-———--—--
施工合同段投资额
以上两个公式中的投资额原则上使用核实的结算价,但当结算价暂时无法确定时,也可使用招标的合同价。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
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
否则为不合格.
1.施工单位的自检评定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2.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执行
3.项目法人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定及等级进行审定
4.质量监督机构质量检测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