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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工程资金控制26
第五章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节能监理31
第六章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36
6.1变更管理36
6.2违约管理37
6.3索赔管理38
第七章协调39
7.1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39
7.2协调工作的原则与方法40
第八章质量评定及验收监理工作42
第九章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44
9.1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内容44
9.2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45
第十章信息管理45
11.1现场监理办公和生活设施计划47
11.2现场交通、通信、办公和生活设施使用管理制度48
第十二章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49
第一章总则
1.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的名称:
工程性质:
企业投资100%。
工程类别和等级:
工程类别为水利工程,工程等级Ⅳ级。
建设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
工程外部环境:
新桥河挡潮控污应急工程为新桥河综合整治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
新桥河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东北部,是茅洲河的二级支流,发源于长流陂水库。
下游排入岗头调节池,与沙井河、排涝河形成一个互通水系。
河道总长6200m。
新桥河总流域面积为17.52km²
,沿河均无支流接入,新桥河干流位于广深公路以西下游段均为感潮河段,河道水位及流向随着潮水位的变化而变化。
新桥河综合整治工程,治理河段长约5.91km,工程治理内容主要包括河道防洪工程、水质改善、河道生态修复等三个方面。
工程项目建设内容:
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工程、挡潮控污闸土建工程、基础处理工程、金属结构及附属设备(闸门、启闭机)采购安装工程、挡潮控污闸运行管理、临建工程、场内外施工便道、安全文明施工、临时施工用地、道路恢复等。
工程项目建设目的:
通过在新桥河建设挡潮控污工程,可拦挡岗头调节池潮水,防止外河污水团随潮水上溯造成重复污染,确保新桥河综合整治工程的治理效果;
也可为茅洲河河口挡潮控污工程提供试验和理论依据,积累实践经验;
另一方面,新桥河感潮河段长约3km,在新桥河河口附近建设挡潮闸,高潮时闸门自动上升,挡潮拦污;
退潮时闸门自动下降,闸前维持景观水位,可为市民提供休闲场所,提升河道两岸城市品位。
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1.2.1工程项目总投资及组成
施工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法,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深圳市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发布的补充规定。
根据本工程特点、造价水平、工程风险、施工环境及条件等因素,结合市场水平,在〔(经甲方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可竞争费用)×
(1-12.09%)+不可竞争费用(其中不可竞争费按深建价(2015年18号)文件规定执行)〕的基础上,乘以(1-10.47%)作为合同价,暂定合同价款为玖佰伍拾万元整(人民币)¥
:
950万元整。
1.2.2计划工期
按项目施工合同约定:
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在2017年4月15日前具备使用条件。
114日历天。
1.2.3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以单元工程中各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对各工序中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
严格督促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1.3工程项目组织
发包人:
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承包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1.4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新桥河挡潮控污应急试验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服务。
1.5主要依据
⑴国家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⑶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⑷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1.6监理组织
1.6.1监理机构人员组成及分工
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3人组成,详情见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计划配备表。
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计划配备表
序号
姓名
专业分工
职位
执业/岗位证书
1
庾文斌
全面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
JLZ2013110008
2
聂红周
土建、安装
监理工程师
JLG2012510566
4
郑梦灿
信息资料
监理员
C20163525
1.6.2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⑴贯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管理方案、服务规范及运行准则;
⑵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⑶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
⑷主持制订工程项目监理方案和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
⑸组织全面实施监理方案及监理细则,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关系;
⑹组织、检查和监督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⑺审核分包单位资质,签署审核意见;
⑻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⑼主持整理并审核签署工程项目的监理档案资料;
⑽主持开工预备会议及工程会议,签署项目监理机构对外发出的重要文件和指令;
⑾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等重要文件;
⑿审批承包商的重要申请和签署工程费用支付证书;
⒀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事宜,签署工程变更指令;
⒁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⒂主持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签署索赔处理意见;
⒃签认隐蔽工程记录;
⒄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并审核签认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⒅审核签署承包商的竣工申请报告,主持工程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工程移交证书;
⒆对提供的招标文件和资料、施工图纸及有关的设计文件,以及提供的办公、通讯、生活设施等财产进行验证、保护和维护;
⒇按照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各运行控制程序要求,对活动和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有效预防,预防环境污染和职业健康安全伤害;
(21)根据公司确定的管理目标,组织监理人员积极努力工作,按期测量并确定实现程度。
提出新的管理目标或改进建议;
(22)及时编制与监理工作有关文件;
执行与工作有关的公司文件;
正确使用和管理文件;
按要求进行文件更改;
按要求对文件归档;
(23)按照公司各项程序要求,认真填写监理服务各项记录。
并按照记录管理程序要求对记录的归档、检索、贮存、处置进行控制;
(24)做好项目监理机构所使用的设施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等工作。
特殊情况报告办公室处置。
(25)根据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要求,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或潜在的不符合要求进行原因分析,确定需采取的纠正或预防措施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在规定的时间内记录其实施结果和效果,并及时汇报。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⑵编制监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及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⑶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作;
按专业分工并与其它专业相配合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
本专业检验、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⑷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⑸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报告、变更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⑹核查本专业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实物的质量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检验;
⑺负责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⑻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
⑼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记录,提出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参与编写本专业监理报告;
⑽负责审核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本专业有关的监理档案资料;
⑾按照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各运行控制程序要求,对活动和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有效预防,预防环境污染和职业健康安全伤害;
⑿根据公司确定的管理目标,积极努力工作,为实现管理目标做出贡献;
⒀及时编制与专业监理工作有关文件;
⒁按照公司各项程序要求,认真填写专业监理工作各项记录。
⒂做好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设施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等工作;
⒃根据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要求,参与对发现的部门不符合或潜在的不符合进行原因分析,参与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计划并按要求实施。
监理员岗位职责
⑵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⑶检查承包商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⑷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⑸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商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⑹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⑺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⑻按照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各运行控制程序要求,对活动和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有效预防,预防环境污染和职业健康安全伤害;
⑼根据公司确定的管理目标,积极努力工作,为实现管理目标做出贡献;
⑽做好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设施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等工作;
⑾根据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要求,参与对发现的部门不符合或潜在的不符合进行原因分析,参与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计划并按要求实施。
1.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⑴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⑵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⑶编制监理规划。
⑷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⑸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⑹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主要监理工作程序可参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附录C执行。
⑺整理监理工作档案资料。
⑻参加工程验收工作;
参加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程交接和档案资料移交。
⑼按合同约定实施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⑽结清监理报酬。
⑾向发包人提交有关监理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报告。
⑿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1.8监理工作主要制度
1.8.1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以及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猎施、度讯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均应经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后方可实施。
1.8.2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报验制度
对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进行核验或验收。
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其处臵方式和措施应得到监理机构的批准或确认。
1.8.3工程质量报验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
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1.8.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工作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
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得付款。
1.8.5会议制度
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会议的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
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应在监理机构批复合同工程开工前举行,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介绍各方组织机构及其负责人;
沟通相关信息;
进行首次监理工作交底;
合同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
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⑵监理例会。
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现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及其责任方和完成时限。
⑶监理专题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专题可包括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技术交底、变更、索赔、争议及专家咨询等方面。
1.8.6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紧急处理措施,并向发包人报告。
1.8.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核制度
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时,应对其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1.8.8监理报告制度
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
在工程验收时,应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上述报告的内容可参照附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附录D编制。
1.8.9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
或合同约定,参与或主持工程验收。
1.9监理人员守则
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守监理纪律,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⑵努力树立本公司和监理工程师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社会形象;
⑶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爱岗敬业、认真负责;
⑷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
⑸恪守职业道德,抵制不正之风。
不向施工单位指定劳务、材料和设备,不得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礼品和礼金;
⑹不得向施工单位索取油票和维修车辆,不得向施工单位报销个人消费的票据;
⑺不得接受和参加影响公正履行监理任务的馈赠、宴请和娱乐活动;
⑻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朋友或亲属谋取利益;
⑼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二章工程质量控制
2.1质量控制目标
严格督促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深圳市的合格标准。
2.2质量控制原则
⑴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⑵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⑷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⑸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2.3质量控制方法
现场记录。
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发布文件。
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旁站监理。
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巡视检验。
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
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平行检测。
在承包人对工序自行检测的同时,监理对工序进行复核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协调。
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2.4质量控制的重点
2.4.1施工围堰及施工降排水监理要点
本工程围堰为5级临时建筑物,围堰布置应充分考虑围基开挖、桩基施工和交通要求,施工期间应确保围堰的安全,特别注意堰外防冲、雨水冲刷、边坡及渗透稳定,应安排专人负责变形和渗透观测;
施工开挖前应设置降水系统,降低地下水位至基坑底面以下0.5m。
施工期间应设置排水系统,排除基坑初期积水、施工期的降水、堰堤与基坑的渗透水等,并确保施工期间降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基坑不出现泡水、积水及管涌等不利基坑安全的现象发生;
2.4.2土方工程监理要点
⑴基坑开挖时,严禁扰动基底和超挖,在基底标高以上1.5m内土层,严禁用水力冲挖方式开挖,开挖至基坑底标高前至少预留30cm保护土层;
施工结构底板时将预留保护层及桩端趁无降雨日用人工挖除,并立即进行验槽,核对土质,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然后立即进行垫层铺筑和底板浇筑,严防原状基础受扰动或者泡水;
⑵截排地表水,切实做好基板水,严禁在基坑坡顶推土。
基坑开挖过程中,不得扰动基地原状土,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查明原因和采取措施,方可继续施工;
⑶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才可进行土方回填,回填前必须清除基坑底部的积水、杂物等。
2.4.3基础工程监理工作要点
⑴浇注灌注桩混凝土前,应进行清孔,并检测泥浆性能,检测内容包括密度、含砂率和黏度等;
⑵钻孔的孔径经检验合格后,应立即进行清孔,清孔应分别选用真空吸泥法、泥浆循环法或射水冲渣法进行;
⑶钢筋笼制作与安装应遵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中第6.2.5条的有关规定。
⑷应根据施工图纸规定的桩位、桩型、桩径、桩长,复勘场地地质条件和持力层埋藏深度,选择成孔和成桩施工机具设备(包括打桩、锤击和压桩等的压力机械);
⑸成孔和成桩设备安装就位应平整和稳固,确保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
在桩架或桩管上应设置用于施工中观测深度和斜度的装置。
⑹桩基工程施工前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成孔和成桩试验,以检验施工参数和工艺,并将试验成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⑺应做好槽孔施工废浆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应设置地表水排放系统,防止地表水渗入槽孔内影响泥浆性能和破坏孔壁稳定。
2.4.4滤层监理工作要点
反滤料的碎石级配选用5~40mm,其中粒径5~20mm占45~60%,粒径20~40mm占40~55%。
2.4.5砌石工程监理工作要点
所有石料均采用质地新鲜,坚硬完整,强度高,无风化,具有良好抗水性的岩浆岩块石。
页岩、泥灰石、粘土岩以及扁平细长和已经风化的块石均不得使用。
2.4.6混凝土工程监理工作要点
⑴采购的商品混凝土,必须满足设计图纸中各种强度等级标准,具备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在交货地点处由承包人及现场监理进行质量检验。
⑵所有的混凝土运输设备应能连续、均衡、快速、及时地运至浇筑地点;
其运输能力应与拌合、浇筑能力以及浇筑仓面的施工振捣措施相适应;
应保证所有的运输设备在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不发生骨料分离、漏浆、严重泌水、过多的温度回升以及塌落度损失等影响混凝土质量的情况。
⑶在运输混凝土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既减少运转次数。
因挺直过久形成混凝土初凝或失去塑性时,应作废料处理,严禁在运输途中及卸料时加水。
⑷底板和墩墙施工时应严防温度裂缝的产生,避免在炎热季节施工浇筑该部位的混凝土时,应适当减薄各浇筑层层厚,保证正常的间歇之间,应采取措施降低原材料温度,减少砼运输时吸收外界热量等降温措施,控制入仓温度不超过22℃,并需确保砼中心温度与表面砼的差值及砼表面温度与大气温度差值均不应大于20℃。
砼入仓温度、砼中心温度和表面温度在浇筑完成后1个月内持续测量,1周内每4小时测温1次,浇筑后7~30天,每24小时测温1次,测温数据报告至参建各方。
⑸模板和支墩材料应符合DL/T-5144-2001规范要求,其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以保证浇注混凝土的结构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规定。
模板表面光洁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
⑹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立即养护。
砼表面铺两层草袋,浇水养护。
在侧面钢模板外侧悬挂两层草袋并经常浇水湿润。
铺设草袋时应特别注意,紧密地固定砼表面或者模板表面,以便形成不透风的围护层,否则效果不良。
当养护至砼强度95%时,方可拆模。
⑺钢筋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还应做抗拉强度冷弯试验。
焊条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钢筋焊接后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规范规定,焊缝不允许有脱焊、漏焊和裂缝,在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对钢筋的加工、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各专业的预埋件进行全面验收,经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浇筑混凝土。
⑻本工程除设计图有特殊说明外,钢筋均采用HRB400(Ⅱ级)钢筋。
⑼钢筋接头宜采用焊接。
⑽本工程所有箍筋必须做成封闭式,箍筋末端做成不小于135度的弯钩,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倍箍筋直径和50mm。
2.5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措施
质量控制主要采用“预控、程控、终控”的阶段控制方法,在实施质量控制时首先抓“预控”,实现“预防为主”。
在施工全过程中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验评标准为依据,督促承包人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在工程完工后,实施“终控”。
全面系统地查阅质检报表和抽检成果,检查签证,对有疑点或漏检部位的复检或补检进行控制。
现分述各阶段的主要控制方法。
⑴质量控制以事前控制为主(预控)
1)审核投标单位资质,协助发包人组织参加招投标工作,控制不够资质的承包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审核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和工程图纸,并组织设计交底。
3)审核承包人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审查承包人员资质、审查持证情况是否与投标书中的一致。
4)审查批准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5)组织向施工承包人现场移交有关测量网点;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
审查加密测量网点的成果并进行复测。
6)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室的资格和计量认证文件。
未经认证的试验室,不能承担试验任务。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配比试验、工艺试验,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及其各项试验的质量保证措施。
8)审查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承包人规定进行抽检的结果。
必要时监理人进行抽样检测试验。
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使用,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9)审查施工承包进场的机械设备的型号、配套和数量,是否与投标书中的一致以及设备完好率,以尽可能避免施工机械设备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10)检查施工前的其他准备工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