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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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文件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文件

昆经开审改办〔2018〕26号

关于印发昆明经开区行政职权专家论证等

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8〕78号)以及《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细则》(昆经开办〔2018〕2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区审改办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基础上,经审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查后,形成了《昆明经开区行政职权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请各审批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清单》开展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等工作。

在行政职权行使过程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重大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公共安全外,凡属企业经营中自主决定事项、市场调节事项一律不得强制组织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附件:

昆明经开区行政职权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事项清单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2018年12月19日印发

附件

昆明经开区行政职权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部门

法定依据

对应行政职权名称

对应行政职权类别

评审内容

专家构成要求

论证(评审)规则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付费主体

备注

1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人社局

1.《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及工作程序》(云职改字〔1992〕第05号)第一条;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试行办法》(云人〔2004〕38号)第三条、第十条;

3.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二十条。

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资格、认定评审通过初级职称人员资格

内部审批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按系列组建评审委员会,同行专家评审。

1.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出席委员人数,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分别不得少于13人、11人;

2.评审会在认真进行评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到会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2

节水设施(再生水、雨水)技术(工程)方案评审

滇管水务局

《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

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意见

其他行政职权

节水设施(再生水、雨水)技术(工程)方案。

3名以上相关行业专家(高工以上)

技术可行,符合政策法规要求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建设单位自行组织

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审查

滇管水务局

1.《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第八条 第一款;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第15号令)第九条

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

1.建设项目概况;

2.取水水源论证;

3.用水合理性论证;

4.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5.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

6.其他情况。

专家组组成为水文水资源、水工、水环境、水文地质等方面的专家3-5人,并推荐一名为专家组组长。

专家负责制,并出具是否同意通过的书面意见。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

滇管水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六条;

2.《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九条;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05〕121号)相关条款规定。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1.方案内容是否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不予批准水保方案的情形;

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是否合理,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4.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范围是否合理;

5.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是否可靠、合理;

6.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是否得当。

水土保持、资源与环境、技术经济、工程管理和主体工程等专业的专家

技术评审工作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符合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的要求,确保技术评审的公开、公正、公平。

召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会,根据项目类别聘请3-5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推选一位专家作为组长,负责汇总专家组意见并出具项目评审专家意见。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行政部门组织技术评审不收费,由建设单位支付参会专家咨询(劳务费)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

环保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款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通过,2015年1月1月修订)第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通过,2016年7月2日修改)第二十二条;

4.《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昆环保通〔2017〕345号)相关条款规定;

5.《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内容的决定的通知》(昆环保通〔2018〕132号)相关条款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审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业特点,在《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库》随机抽取。

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保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

市场调节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第九条

项目审批机关

除环境保护部、省环境保护厅和列入目录由市环保局审批权限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由各县(市)、区和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

6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家评审会

城管局

1.《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款;

2.《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第二十四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行政许可

设计、安检、质检、设计施工图、技术资料等。

组织规划、建(构)筑物美学等相关专家论证、评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

评审费用由业主方直接支付评审单位

评审费用由业主方直接支付评审单位

户外广告业主方

评审会可由我局或业主方组织,评审人员由市级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根据名单抽取单数(不少于3名)评审人员,评审费用由业主方直接支付评审单位,我局不收取和支付任何费用。

评审是否通过主要以专家评审结论为准。

7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评审

社会事业局

《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十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

行政许可

对申办者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区级及以上督学

对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条件、评估细则和办学情况提供修订意见或提出建议,对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或重大变更事项进行评审论证,并给出评审结论。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8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评审

社会事业局

《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十条。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行政许可

对申办者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区级及以上督学

对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条件、评估细则和办学情况提供修订意见或提出建议,对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或重大变更事项进行评审论证,并给出评审结论。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9

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工程立项报告

社会事业局

《昆明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三条。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3.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行政许可

立项报告的可行性和投资规模进行论证评估。

文物专家、财政专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立项报告的可行性和投资规模进行论证评估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10

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社会事业局

《昆明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1.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2.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3.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行政许可

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可行性进行评估。

文物专家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可行性进行评估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11

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社会事业局

《昆明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

1.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2.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3.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行政许可

工程是否合格。

不少于3人奇数的专家

对工程审批与管理、工程质量与效果、工程档案与资料进行评审验收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1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专家评审

经发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行政许可

项目是否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项目用能分析是否客观准确,方法是否科学,结论是否准确;节能措施是否可行;项目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是否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等。

一般3-5个专家,根据项目类型和用能情况决定。

委托具有节能咨询服务资格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评审机构由项目建设方自行从《云南省节能咨询服务机构备案名单公示》中选取,并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市场调节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第八条。

项目业主或节能报告编制单位承担

13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经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条款规定;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相关条款规定;

3.《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7〕145号)相关条款规定;

4.《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相关条款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行政许可

1.项目是否符合节能法律法规、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是否符合《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用能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是否符合省市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战略规划等。

2.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能源消费种类、消费结构和消费总量是否合理;能效指标是否达到行业准入条件或者是否符合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双控”管理要求。

3.项目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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