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业绩评定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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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A1
页码
6/6
实施日期
2012/6/1
供应商业绩评定
管理办法
姓名
签字
日期
编制: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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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机密性:
非机密
版本历史记录
版本号
日期
说明和备注
A/0
2012-1-20
A1
2012-6-1
1.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对合格供应商日常业绩评定,使供应商所提供的的产品和服务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材料、辅助材料、成品、半成品供应商的业绩评定。
1.3职责
(1)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供货、物流、服务、备件、质量、产品开发等各方面进行扣分并按月统计汇总和公布,归口管理供应商业绩考核记录的存档。
负责供应商处置的执行。
(2)质量部负责向采购部提供供应商产品质量方面的情况统计。
(3)生产制造部负责向采购部提供供应商产品在过程作业中的质量及服务信息。
(4)技术部负责向采购部提供新产品项目开发过程中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活动信息。
(5)市场部负责向采购部提供供应商对售后现场的配合情况及统计评分工作
(6)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工作,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核准。
2.供应商业绩评定程序
2.1业绩评定项目
供应商交货实际业绩评定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100分):
(1)品质业绩评定:
40分。
(2)交期业绩评定:
30分。
(3)服务业绩评定:
15分。
(4)其他业绩评定:
15分。
2.2评分办法
2.2.1品质业绩评定(40分)
2.2.1.1质量部门每月度末将《质量统计表》(到货合格率,批次合格率)报采购部。
2.2.1.2采购部根据质量部对采购产品放行及入厂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1)计算:
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总交验批数)×100%
(2)评分:
得分=40×批次合格率
2.2.2交期业绩评定(30分)
采购部依合同或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对“订单跟踪表”的信息汇总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1)交货单次延期天数或累计天数均为0的,得30分;
(2)单次延期1天或累计延期5天的,得25分;
(3)单次延期2天或累计延期10天的,得20分;
(4)单次延期3天或累计延期15天的,得15分;
(5)单次延期4天或累计延期20天的,得10分;
(6)单次延期5天或累计延期25天的,得0-9分。
2.2.3服务业绩评定(15分)
采购部对供应商售后服务配合、及时响应生产现场服务以及依据生产制造部提供供应商产品在过程作业中的质量及服务信息、技术部提供新产品项目开发过程中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活动信息、市场部提供供应商对售后现场的配合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评分:
(1)无不良记录,未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得15分;
(2)售后服务不良记录在1~5次,且未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得10-15分;
(3)售后服务不良记录在6~10次,且给公司造成一般影响或损失,得5-10分;
(4)售后服务不良记录在10次以上,或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得0-4分。
2.2.4其他业绩评定(15分)
采购部对供应商除品质、交期、服务以外的内容(包括技术、质量、生产、财务或其他单位的反馈信息)予以评分,满分15分。
(1)供应商供货重复出现质量问题,未在约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每发生一次扣1分,得分0-5分。
(2)供货清单、标识卡、装箱单填写不规范,未按协议要求提供相关质保书、合格证、报告、试样,包装或器具不符要求(包装标识不正确、装箱数量不统一、未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有效防潮、防震、防尘、防腐蚀保护等)等发生一次扣1分,得分0-5分。
(3)不遵守公司管理规定、没有按照秩序停放车辆等待卸货、没有按照规定确认订单、发票不按规定开出等发生一次扣1分,得分0-3分。
(4)供应商价格合理化、品质及生产技术提案改善、质量体系提升等予以评分,一项得1分,没有不得分,得分不超过2分。
2.3业绩评定办法
(1)供应商业绩评定每月度进行一次,由采购部部长、副部长、供应商管理员组成的供应商业绩评定小组评定打分。
(2)采购部各分管采购员负责统计供应商业绩评定信息(包括收集来自质量部、市场部、生产制造部等外来信息),每月反馈给供应商管理员。
(3)年终对供应商进行年度业绩评定,由采购部供应商管理员统计汇总年度得分。
计算方式为:
每年平均得分=每月度得分总和/业绩评定次数
2.4业绩评定分等级
供应商业绩评定等级划分如下:
(1)平均得分90.1~100分者为A等。
(2)平均得分80.1~90分者为B等。
(3)平均得分70.1~80分者为C等。
(4)平均得分60.1~70分者为D等。
(5)平均得分60分以下者为E等。
2.5业绩评定处理
(1)A等供应商为优秀供应商,订单数量增加,优先支付货款、免检或放宽检验;可发展为战略合作伙伴。
(2)B等供应商为良好供应商,由采购部提请厂商改善不足,按到期付款额付款。
(3)C等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由采购、质量等部门予以必要之辅导,按到期付款额80%以下付款。
(4)D等供应商为辅导供应商,订单减量,由质量等部门予以辅导,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予以淘汰。
按到期付款额70%以下付款。
(5)E等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在合格供应商中予以淘汰,推迟支付当月到期款项。
(6)被淘汰供应商如欲再向本公司供货,需重新经过供应商评审。
(7)未足额支付余下的到期货款并入下个月到期货款,付款按照下个月的业绩评定等级支付货款。
2.6对于出现以下严重问题的将停止供货,取消供应商资格:
(1)擅自将公司的图纸及产品提供给第三方销售和赢利的。
(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生产过程故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3)故意把退回的不合格品重新混入产品交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