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计算机等级考试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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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计算机等级考试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宜宾学院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

计算机等级考试管理办法印发通知

报:

校领导

宜宾学院教务处2011年4月15日印发

计算机等级考试是为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适应社会对毕业生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能力的需求,促进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教学,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而设置的考试。

为保障我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顺利、规范进行,根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CCT)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主任,教务处处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教务处、监审处、计财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管中心、实验与教学资源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

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下设考试办公室。

考试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由实践教学管理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计算机等级考试具体工作。

二、考试对象与考试等级

1.考试对象

全校在校大学生。

2.考试等级要求

(1)在校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选择不低于学校要求的考试等级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

在校本科学生:

文科类专业参加计算机一级及其以上等级考试,理科类专业参加计算机二级及其以上等级考试;

在校专科学生:

参加计算机一级及其以上等级考试;

(2)在校学生可以自行选择参加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或由全国各省、直辖市教育厅联合主办的“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CCT)”。

三、报名工作

1.报名开始以前,在校园内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以利于考生按时报名和作好参考准备。

2.在规定的时间内,学生以班为单位到教务处报名,并按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报名费。

3.严格按照考试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报名工作,认真审核考生身份,确保录入的考生信息准确无误,并让考生进行校对、确认。

4.及时按要求汇总上报考生报名信息。

四、考试

1.考前一周开始发放准考证,各二级学院到教务处统一领取后发至每名考生;

NCRE校外考生直接到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因特殊原因遗失的,经本人申请,考试办公室审核后,予以补发。

2.考场由教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编排,并在考前公布。

用作考场的教室、计算机实验室,提前封闭,并确保卫生整洁。

3.教务处按规定选派各考场监考教师,监考教师确定后,一般不允许变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监考教师的,须经教务处同意并备案。

笔试监考人员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4.上机考试考场设在实验与教学资源管理中心。

实验与教学资源管理中心应提前做好人员、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上机考试的顺利进行。

5.教务处在考前召开考务培训会议,组织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监考注意事项和工作职责,确保考试按要求按规定顺利进行。

6.主考、监察、巡视员、监考教师、考务人员、保卫人员、医护人员必须准时到达各自岗位,提前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并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7.CCT上机考试结束后,教务处指派教师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阅卷,登录成绩。

五、试题试卷的运送及保管

1.教务处按规定派专人专车到指定地点领取试题。

领取时必须认真清查试题袋数、类别和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

试题按规定时间发放到各考场,严格执行试题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试题不失密。

提前领回的CCT试题由监审处、教务处、保卫处共同监督,统一存放到保密室或专用保险柜按规定进行保存。

2.笔试结束后,在主管部门管理人员或巡视员的监督下,对试卷立即进行封存,清点无误后,派专人专车送到指定地点交主管部门验收。

3.上机考试结束以后,在主管部门管理人员或巡视员的监督下,教务处、实验与教学资源管理中心汇总、复核考生机试成绩数据,将成绩盘送交考试主管部门或按要求通过网络传送机试成绩数据,同时对机试成绩数据进行备份,确保万无一失。

六、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1.教务处在收到考试成绩后,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向考生公布。

考生也可自行进入相应计算机等级考试官网进行查询。

2.合格证书领回后,学生以班为单位到教务处凭身份证领取,校外NCRE考生直接到教务处凭身份证领取。

考试办公室应严防证书错发、冒领现象发生。

七、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在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出现考生违规或考试工作人员违规的情况,严格按NCRE、CCT相关违规处理办法和宜宾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计算机等级考试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为了妥善、及时、有效地处理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学校制订了计算机等级考试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具体内容见附件2)。

九、本规定根据宜学院教[2004]88号文件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计算机等级考试笔试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2.计算机等级考试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教务处

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计算机等级考试笔试监考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

2.监考人员按规定时间领取试卷等相关考试资料,必须核查试卷类别、考试等级、试卷和答题卡份数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并验明试卷袋封口是否完整,试卷袋有无破损。

3.监考员要引导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开考前逐一检查本考场每一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核对身份证照片。

对证件不全的,或照片和本人明显不符的考生,应按规定请他们离开考场,不得参加考试。

4.分发试卷前,监考人员必须对考生重申考场纪律,提醒考生将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放在讲台上,通讯设备等必须关闭并交监考人员统一存放,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以作弊论处。

5.分发试卷以后,提醒考生核对试卷类别、等级,指导考生正确填写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姓名和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

6.监考期间,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加强巡视,坚决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发现作弊行为,及时收缴夹带等有关作弊材料,做好相关记录,交考场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处理。

7.监考期间,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

不能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对于考生就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的询问,应当众答复;

不得提前和延误考试时间。

8.考试结束时,密切注意考场动态,严防考生作弊或带走、损坏试卷;

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退场。

9.监考人员必须按顺序整理好考生(含缺考考生)的答题纸和答题卡,试卷、答题纸按规定进行装订,试卷、答题纸和答题卡分别装入相应袋内,并填写袋面的各项内容,按要求密封后和其他材料一并交考场办公室工作人员。

附件2:

宜宾学院计算机等级考试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为了强化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管理,保证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应急预案。

一、处理突发事件的机构

由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负责处理突发事件,或授权主考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二、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

按照逐级上报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由考试委员会主任决定向等级考试主管部门报告,遵照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处理。

三、紧急情况及处理预案

(一)试卷保密安全

1.在试卷的运输、保管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被盗、失落、损坏包装,内容外露等),迅速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在第一时间报学校考试委员会处理。

2.设置考场隔离室。

考试中,如发现有替考或随身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且已看到试题者,立刻将以上作弊者带至考场隔离室进行隔离,由保卫处及考场负责人进行审查、询问,视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安全保卫

1.保卫处事先应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告知我校组织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时间、人数等事宜,以便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得到当地派出所的支持。

2.学校保卫处安排保卫人员在考试期间到考场值班、巡逻。

3.考试期间,保卫处、考试办公室在考场设置警戒线,对考场进行清场、守卫。

4.安排值班车辆,以备急用。

(三)医疗保障

1.安排医护人员现场值班,备足常用药品,以便出现考生生病时能及时救助、治疗、处理。

2.安排值班车辆,对特别紧急的生病考生及时送附近的医院进行处理,并由考务人员陪同前往,以确保试题不外泄。

(四)动力保障

1.后勤管理处提前与当地供电部门进行衔接,争取在考试期间不出现停电的现象,特别是在上机考试期间应保证不出现停电现象。

2.学校尽可能自备发电机,以便出现停电情况时,能尽快为考场供电。

(五)其他

1.安排不接触试题的流动监考员,以应急顶替突然发病或擅离职守的监考员。

2.若因对考试作弊或泄密处理造成群体事件,按安全稳定预案处理。

四、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各有关部门参与本项考试工作的负责人,即为本部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或擅离岗位对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失误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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