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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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平安事务部经理平安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参与制定企业平安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平安生产工作的实施、监视、检查、考核。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展处理。
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平安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展平安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
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平安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部门对生产平安员进展业务指导。
5、负责平安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视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平安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
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平安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平安生产工作。
贯彻执行?
和本公司?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平安操作规程?
。
2、在方案、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方案、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平安生产工作。
开展平安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平安生产经历。
3、定期对职工进展平安生产教育。
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展平安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平安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立,充分发挥各级平安员的作用。
开展群众性的平安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平安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
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
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平安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平安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平安指令;
有权对平安生产有奉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班组长平安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有关平安生产制度、平安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平安生产工作;
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措施。
3、负责检查、监视、考核本班组职工平安生产情况;
催促职工正确使用平安防护装置和平安防护器具。
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展经常性的平安生产宣传、教育。
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展平安教育和平安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展自救并减少损失;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平安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班组平安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平安生产和平安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平安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
及时向领导汇报。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措施。
4、搞好平安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顿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职工个人平安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自觉承受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平安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平安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平安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有权对平安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生产平安组织
第十二条平安事务部作为公司生产平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监、副总监的领导下工作。
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设置平安部经理为公司级平安生产管理员,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班组级生产平安员。
第十四条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平安生产管理网络。
第四章、平安生产检查
第十五条平安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平安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实行三级平安检查制度,即:
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
其任务是:
监视检查各项平安生产制度执行情况;
发现事故隐患;
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十七条平安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平安生产检查,每月一次。
考核容:
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级平安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容是重点部位、平安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平安生产检查,每日一次。
容是班前、班后检查;
职工遵守平安操作规程情况;
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
特种设备运行情况;
操作人员工作情况。
由主管部门组织进展。
三、季节性检查容:
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平安的特殊要求进展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容:
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平安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
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平安检查;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试产等。
第十八条平安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十九条各级、各类生产平安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平安生产教育培训第二十条实行三级平安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
新调开工种的从业人员;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展平安教育。
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展复工前的平安生产教育。
第二十二条公司级平安教育由公司平安生产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展,并做好记录。
教育容:
平安生产法律、法规;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平安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容。
第二十三条部门级平安教育由部门负责人或平安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本部门平安操作规程;
岗位责任制;
生产特点;
平安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平安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本班组生产容;
职工平安生产职责;
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
本工种平安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每年必须进展一次全员性的平安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平安生产意识。
第二十六条各级领导和平安员应对职工进展经常性的平安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七条平安技术考核:
1、凡平安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
平安考核证?
,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平安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展操作,否那么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平安管理
第二十八条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展检验;
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平安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平安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平安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条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平安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平安技术要求。
第三十一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平安防与隐患整改第三十二条平安预防措施包括:
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
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三条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
施工隐患通知书?
,由平安事务部填写。
容包括:
隐患工程、整改意见、解决期限;
?
通知书?
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平安事务部。
第三十四条隐患整改包括以下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平安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平安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
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
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平安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
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
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
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设备与设施平安管理
第三十五条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平安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平安防护用品。
第三十六条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
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三十七条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和市电器平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展。
第三十八条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
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三十九条电工平安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
手持电开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开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条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撤除。
第四十一条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二条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XX书方可上岗。
第九章、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平安管理
第四十三条发生平安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
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戒备。
第四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进展处理。
即: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四十六条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
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
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四十七条一般事故应在两天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监组织有关部门进展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措施,并对责任者进展处理。
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展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
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第五十条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第十章、平安生产奖惩规定第五十一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大平安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平安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五十二条有以下情况之一,应给与处分:
1、平安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第十一章、
附那么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围。
第七十条本规定如有、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