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451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通用技术条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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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III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结构和材料,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警示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气为能源的用来制备食物和饮品的专用烹饪及相关燃具。

本标准所指燃气为符合GB/T13611规定的燃气。

本标准包含燃具是指燃烧使用空气来源和燃烧产物排放均在室内的燃具。

例如:

——单个灶眼额定热负荷不大于60kW的中餐燃气炒菜灶;

——单个灶眼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锅的公称直径不小于600mm的炊用燃气大锅灶;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蒸腔蒸汽压力不大于500Pa的燃气蒸箱;

——额定热负荷小于100kW常压固定式沸水器。

——燃气平头炉;

——燃气炸炉;

——燃气扒炉;

——燃气烤箱;

——燃气烧烤炉;

——燃气蒸烤箱;

——燃气面火炉;

——燃气煮食炉

——燃气蒸汽发生炉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

按极限质量(LQ)检索的孤立批检验抽样方案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T7306(所有部分)55?

密封管螺纹

GB/T730755?

非密封管螺纹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3306标牌

GB/T13611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

GB/T16411家用燃气用具通用试验方法

GB16914-2003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1

CJ/T30热电式燃具熄火保护装置

CJ/T180家用手动燃气阀门

CJ/T197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CJ/T346家用燃具自动截止阀

CJ/T42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控制器

CJ/T393家用燃气器具旋塞阀总成

CJ/T398家用燃气用具电子式燃气与空气比例调节装置

术语与定义3

CJ/T28、CJ/T187、CJ/T39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燃气平头炉

由一个或多个开放式燃烧器组成,食物容器直接放在燃烧器产生的火焰上进行加热燃烧产物直接排

放到大气中的燃具。

3.2

燃气炸炉

配备一个或多个容器,将食物浸在容器中的炸油内烹制,炸油是由一个或多个燃烧器进行加热的燃

具。

3.3

燃气扒炉

由可与食物接触的发热表面及位于其下方的燃烧器所组成的燃具。

3.4

燃气烧烤炉

把食物暴露在辐射热中进行烘烤的燃具,此辐射热由燃烧器直接烘烤位于其上面的火山石产生。

3.5

蒸汽发生炉steamgenerator

在多功能烤箱和蒸箱内,提供蒸汽用来蒸食物的设备。

3.6

熄火保护装置flamefailuredevice

安装在燃具上,在火焰意外熄灭时能够自动切断燃气供应的装置。

[术语标准]

2

3.7

一级烟道primaryflue

燃具本体结构上的一段连续烟道,可直接与外部排烟系统烟道连接排烟,也可通过集中排烟系统排烟。

[CJ/T28-2013,定义3.2]

3.8

基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ns

温度为15?

,绝对压力为101.3kPa条件下的干燥燃气状态。

[GB/T16411-2008,定义3.1]

3.9

冷态coldstate

是指在使燃具正常运行,燃气供应正常后,停止运行,待冷却至接近室温后的状态。

[CJ/T392-2012,定义3.3]

3.10

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automaticburnercontrolsystem

由可编程控制装置或非可编程控制装置和火焰检测装置的全部元件组成,能实现发出控制命令、控制起动顺序、监测燃烧器运行和产生受控关闭的控制系统,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的各种功能可以设计在一个或多个控制模块内。

[CJ/T421-2013,定义3.1.1]

3.11

非易失锁定non-volatilelockout

一种系统的安全关闭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只能由手动复位来实现重新启动。

3.12

易失锁定volatilelockout

一种系统的安全关闭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停电后恢复供电也可以使设备重新启动。

4分类和型号

4.1分类

4.1.1按使用燃气种类可分为:

人工煤气燃具,代号R;

天然气燃具,代号T;

液化石油气燃具,代号Y。

4.1.2按空气供应方式可分为:

鼓风预混式,代号Y;

鼓风扩散式,代号K;

引射大气式,代号D。

4.1.3按功能分为:

——中餐燃气炒菜灶,代号ZC;

——用燃气大锅灶,代号DZ;

3

——燃气蒸箱,代号ZX;

——燃气煲仔炉,代号BL;

——燃气炸炉,代号ZL;

——燃气扒炉,代号PL;

——燃气烤箱,代号KX;

——燃气烧烤炉,代号SKL;

——燃气蒸烤箱,代号ZKL;

——燃气面火炉,代号ML;

——燃气煮食炉,代号SL。

4.2型号

4.2.1型号编制

产品特征或序号(由制造厂自行编制)

主火额定热负荷/总额定热负荷(单位kW,取整)

火眼数量(不涉及的可省略)

空气供应方式

燃气种类

燃具功能代号

4.2.2示例

额定热负荷35kW、引射大气天然气A型蒸箱型号表示为:

ZXTD35-A。

5结构、材料

5.1通用结构

5.1.1一般要求

5.1.1.1燃具结构应安全、坚固、耐用,并保证燃具在正常运输、安装、操作时不应有损坏或变形。

5.1.1.2燃具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时应稳定,不应移动、倾斜、翻倒。

5.1.1.3燃具应易于清扫和维修,不应有滞留食物的凹陷或死角,可触及的部位表面应光滑。

5.1.1.4可运动零部件动作应准确、灵活。

5.1.1.5燃具部件间采用螺钉、螺母、铆钉等方式的连接应牢固,使用中不应松动。

5.1.1.6维护、保养时需要拆卸的部件,应进行专门设计,以保证正确、容易、安全地装回,应能使用普通工具装卸。

5.1.1.7应能使操作者了解到所有燃烧器着火情况,可以是看得见的,也可以是火焰指示装置。

5.1.1.8燃具不应设计成有放置燃气钢瓶的空间。

5.1.1.9应不能意外地打开排放阀。

5.1.1.10燃气系统的设计应保证燃具出厂后不能对其额定热负荷进行更改;

4

CJ/T451—20145.1.1.11具有以下结构的燃具应安装熄火保护装置:

——密闭燃烧室;

——自动点火或远程控制点火;

——热负荷大于18kW。

5.1.2燃气进气管

5.1.2.1燃气进气管应设在不易受腐蚀和过热的位置,并固定在燃具本体上。

5.1.2.2燃具进气管与供气管间应采用螺纹连接,螺纹应符合GB/T7306或GB/T7307的规定;

采用非密封螺纹连接时应保证接口端面平整。

5.1.2.3燃具进气管连接处应设在能方便连接的位置,且距地面净高宜大于200mm。

5.1.3燃气通路和燃烧系统的密封性

5.1.3.1燃气通路密封性

a)用于安装零部件的螺钉孔、螺栓孔等不应开在燃气通路上;

除测量孔外,其它用途孔和燃气通

路之间的壁厚应大于等于1mm。

b)日常维修时必须拆装的燃气通路上的部件和组装件,应采用机械方式密封。

例如金属与金属连

接、O形圈。

而不应使用像密封液、密封膏或密封带这类连接化合物。

c)对于永久性装配,可采用密封剂,密封剂在所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应保持有效密封。

d)燃气管路中不应使用熔点低于450?

的焊接连接方式。

5.1.3.2燃烧系统的密封性

排烟系统应密封,不应有烟气从排烟口以外地方泄漏到安装燃具的房间内。

5.1.3.3空气供应和排烟系统

5.1.3.4空气供应系统应保证在运行和维护时,不发生堵塞和非正常调节。

5.1.3.5使用风机供应空气时,风机应位于不易受腐蚀、过热,易保养、清洁之处,风机应安装稳固,工作时不应发生滑动,风机转动部件应装有防护网或保护罩。

5.1.3.6燃烧器调风装置的旋钮或手柄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部位,应坚固耐用,操作简便,易于调节,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应自行滑动,应清晰地标出开、关位置及调节方向。

5.1.3.7单火眼燃烧器额定热负荷大于等于18kW燃具应具备一级烟道。

5.1.3.8一级烟道应凸出燃具本体。

烟气出口朝向不应面向操作者和周围物体。

5.1.3.9燃具排烟系统应具备防止堵塞的保护措施。

5.1.3.10使用风机排放燃烧产物时,风机应能承受燃烧产物带来的腐蚀和温度影响。

5.1.3.11鼓风式燃具宜设置气流监控装置:

在每次风机启动前,应检测是否有模拟空气流。

应通过下列方法之一来检测进气状态:

a)对于不带燃气/空气比例控制的燃具,连续监测进气流量或排气流量。

b)带有满足CJ/T398或相应国家标准要求的燃气空气比例调节装置。

5.1.4电气系统

5.1.4.1燃具在正常使用状态时,水不应浸到带电部位,也不应由外部软线连接处浸入到器件内。

5.1.4.2点火器高压带电部件与非带电金属部件之间的距离应大于点火电极之间的距离,点火操作时不应发生漏电,手可能接触的高压带电部位应进行良好的绝缘。

5

CJ/T451—20145.1.4.3点火电极导线应尽量缩短并加以固定,必要处应采取绝缘、隔热等措施。

5.1.4.4装在燃具外壳上的电源开关应采取防水措施,安装部位防护等级应为IPX4。

5.2燃气管路零部件

5.2.1一般要求

5.2.1.1零部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没有标准的,零部件应进行试验,以保证使用时充分安全的正确运行;

5.2.1.2禁止使用含有水银的零部件;

5.2.1.3控制装置和调节装置失灵不应影响安全装置的关闭功能。

5.2.2燃气流量控制器和关闭装置

5.2.2.1关闭装置

a)关闭装置的操作可以是手动或自动控制;

b)手动控制器应满足CJ/T393或CJ/T180的要求;

c)自动关闭装置应满足CJ/T346的要求。

安装自动关闭装置的燃具,每个主燃气源应以串联方

式设置两个可以关闭的自动阀,一个阀门至少是C级,另一个可以是D或J级;

或1个自动关

闭装置,1个手动关闭装置。

d)直接点燃主燃烧器时,应保证先点火后开阀。

5.2.2.2控制旋钮

a)由转动控制流量的控制器,应设计成反时针方向打开;

b)有多个控制器旋钮,应能清楚的区别开;

c)旋塞控制器,在关闭位置应有自锁装置,应使用限位装置限制旋塞行程的超位,小流量位置应

位于全开位置之后或全开和关闭位置之间;

d)间接控制器(触摸、气动、压力)旋钮,应不使用工具即可进行方便调节。

应设置一较为明显

旋钮,使得在一个简单地手控动作后的1s内能完成切断燃气供应;

e)触摸型控制器,应保证由两个有区别的手控动作来完成对第一个燃烧器进行起始点火程序。

5.2.3辅助设备

5.2.3.1点火装置

电点火装置的两个点火电极之间的间距、电极与点火燃烧器之间、点火燃烧器与主火燃烧器火孔之间的相对位置应该准确固定,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不应移动。

5.2.3.2熄火保护装置

5.2.3.2.1概述

a)熄火保护装置火焰探测器可以使用在长明火或交叉点火燃烧器上,点火燃烧器供气阀门与主火

燃烧器供气阀门应为连锁式设计,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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