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意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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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管教学、学生管理副院长
副组长:
教务处处长
成员:
各系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学生处(团委)、发展规划处及教务处相关领导。
2.各系部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包括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企业能工巧匠在内的系部学生顶岗实习指导管理小组。
3.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作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企业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技能训练等工作,保证每名学生都有专人负责。
三、总体要求
1.各专业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每一个实习周记一学分。
原则上顶岗实习从第五学期开始,时间不少于半年,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学生的顶岗实习岗位应尽量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同时要为每一名学生指定校内指导老师。
在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时,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
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3.学生顶岗实习前,必须完成全部理论课程的学习,并按要求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顶岗实习。
离校实习前,各系部要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明确实习目的、要求,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宣布实习纪律、实习安排等,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4.学生顶岗实习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管理、有监控、有任务驱动。
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根据学生实习岗位特点至少每两个月布置一个阶段性顶岗实习课题,并完成课题报告。
5.所有学生离校顶岗实习后一周内必须提交本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实习协议书》(见附件1)。
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岗位的学生,顶岗实习前另须提交《学生顶岗实习审批表》(见附件2),学生本人、家长签字,所在单位盖章,经所在系部和学院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离校实习,否则不能参加任何顶岗实习活动;
实习期间的要求与学院、系部集中推荐顶岗实习学生一样,实习期满须按规定上交相应材料,学生本人对在校外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6.实习过程中,要求调整实习单位的学生,须填写《学生更换顶岗实习单位审批表》(见附件5),同时上报前一单位的《顶岗实习考核表》(见附件4),以及本人、家长签字、后一单位盖章的《学生顶岗实习审批表》和《实习协议书》,经指导教师批准后,报所属系部审批、备案。
7.实习过程中,要做好顶岗实习单位及学生的走访、调研等工作。
各系部要做好走访计划安排,原则上青岛市5人以上实习点要求至少每两周巡回检查一次;
其它10人以上实习点,山东省内的每个月巡回检查一次,山东省外的每两个月至少巡回检查一次。
分散实习点要有函件、电话联系。
所有顶岗实习学生每个月保证至少联系一次,并做好记录(见附件7),同时加强同企业指导教师、学生的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
8.为保证顶岗实习效果,各系在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应根据各专业特点,抽取部分学生或学生自愿申请,进行不同形式的答辩。
原则上,抽取比例不少于20%。
9.各系部要建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
(1)上级部门、学院、系部关于顶岗实习的相关文件。
(2)系部顶岗实习计划、总结,顶岗实习学生《实习协议书》、《顶岗实习审批表》、《学生更换实习单位审批表》等。
(3)系部关于顶岗实习的专题会议记录,指导老师巡回检查记录,电话、函件联系记录等。
(4)其它有关学生顶岗实习监控、约束的材料等。
四、各部门(人员)职责
(一)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安排意见的拟定,及各系部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的审批、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的总结等。
2.负责学生相关顶岗实习材料的检查、审批,并定期对各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负责到集中顶岗实习单位进行走访、调研等,协调各方,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对顶岗实习质量进行测评。
4.协调处理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故。
(二)就业指导中心职责
1.负责与行业、企业联系,拓宽与就业相结合的学生顶岗实习渠道。
2.协助做好顶岗实习单位的走访、巡查工作,及实习协议的签订等。
3.协助处理集中推荐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故。
(三)各系部顶岗实习指导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与行业、企业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渠道。
2.结合本系部专业特点,制定学生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并实施。
3.做好顶岗实习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并组织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动态监控,每月三日前将《学生顶岗实习动态管理表》(见附件6)报教务处,建立、健全顶岗实习学生档案,随时备查。
5.实习结束后,负责对本系部、中心顶岗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完成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汇总、报送,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处理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故。
(四)企业指导老师职责
1.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指导。
实习结束后,给出实习鉴定意见。
2.会同校内指导老师一起制定、落实实习计划,并对专业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
具体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考勤等工作。
(五)校内指导老师职责
1.负责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所涉及的业务进行有效指导,帮助学生解决顶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工作,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负责制定学生顶岗实习阶段性课题、批阅课题报告;
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及顶岗实习材料的审阅、成绩的上报等工作。
3.定期走进企业巡回检查,掌握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反映存在问题。
4.完成系部顶岗实习指导管理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学生管理人员职责
1.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前的动员和安全教育,以及文明离校等工作。
2.与校内指导老师一起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监控、材料的收集,及除业务方面的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3.定期、不定期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顶岗实习学生思想动态,并进行有效干预,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
4.协助完成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各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完成系部顶岗实习指导管理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顶岗实习学生职责
1.服从企业和学院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培养独立工作能力,提高业务技能,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坚决杜绝违章作业,严禁参与赌博、传销等非法活动,严禁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顶岗实习期间,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3.认真填写顶岗实习的各种表格和材料,并按时按要求上交;
每个月主动向校内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一次,如实反映实习情况,如有岗位变动,提前按程序审批,保证学业的顺利完成。
如不主动向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或故意隐瞒顶岗实习现状者,视为顶岗实习不合格。
五、考核评价
(一)学生毕业前需提交的顶岗实习材料
1.《实习协议书》。
(书面)
2.阶段性顶岗实习课题报告(见附件3)。
(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3.《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材料册》(见附件4)。
(二)学生顶岗实习成绩构成
1.顶岗实习考核表:
30%(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75分,及格65分)。
(在两个以上企业实习的,要每个单位提交一份)
2.顶岗实习报告:
40%(按百分制)。
3.顶岗实习周志:
15%(按百分制)。
4.阶段性顶岗实习课题报告:
5.顶岗实习总成绩按五档记分原则:
优秀(90-100分)、良好(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
6.原则上,不参加毕业答辩的,顶岗实习成绩不能为优秀。
(三)其它说明
1.学生需提交材料中,任何一项不合格或未提交,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
2.改变顶岗实习单位未经老师同意、系部审批的,实习成绩不合格。
3.顶岗实习期间参军的学生按以下要求评定:
(1)由学生所在部队给出参军期间表现评定(占40%)。
(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75分,及格65分)。
(2)学生参军期间的个人总结(占60%)。
(3)以上两项任何一项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
4.专升本学生在专升本考试结束后,须正常参加顶岗实习,毕业要求与其它学生相同。
5.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系部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本系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及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人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
本指导意见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
1.实习协议书
2.学生顶岗实习审批表
3.学生阶段性顶岗实习课题报告
4.学生顶岗实习材料册
5.学生更换实习单位审批表
6.学生顶岗实习动态管理表
7.顶岗实习学生联系表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
学生顶岗实习意见
抄送:
学院领导。
发:
各班级。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0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