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称评定手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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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我市评审范围的,表上方“呈报部门”栏要加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公章;
报省高评委评审的,经市专技处审核后,“呈报部门”栏盖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专章,各县市区和市直主管部门在右下角盖章。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事业单位的加盖基层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公章。
5、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师德考核表(仅限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原件或加盖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6、代表本人最高学术、业务水平的论文以及主编或参编的著作、教材等(原件,并按时间排列顺序,提交的论文不超过3篇)。
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原件,并按时间排列顺序,省评高级的不超过3件)。
8、学历证书(其中取得后学历者,要求同时上报参加工作时的学历及中间学历)。
注:
取得后学历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学专业应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后学历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
9、继续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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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需按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今年申报评审的,除省另有规定,可暂不提交继续教育培训材料。
10、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11、聘书,其中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化的须提交《烟台市改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需要提供聘书)。
12、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文件规定执行;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
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均可作为依据,具体要求由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自主确定。
其中,申报工程、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会计、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的,有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均可申报,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申报其他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执行省相关高评委要求。
13、《“六公开”监督卡》、《职称评审诚信申报承诺书》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留存,一份随评审材料上报),签字部分不得用印章代替。
14、个人总结。
总结的内容应包含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申报人专业工作简历:
包括本人何年何月在何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于何年何评委会评审通过、经何级职称管理部门批准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于何年受聘于何单位何专业技术职务等;
第二部分、申报人员的学习经历与继续教育情况:
包括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学制、学位、学历),进修情况(科目、内容、水平和组织部门),发表的论文(刊物名称、期号、论文题目);
第三部分、能力与业绩:
重点撰写任现职期间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技术难度、本人所起的作用、产生的效果和自己水平能力提高的过程;
第四部分、获奖情况:
属于集体奖的要写明自己所起的作用;
第五部分、申报理由:
申报者要对照所符合的条件说明。
15、翻译系列(英语、日语等7个专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主要从事口译者要提供现场翻译的录音或录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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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公证、律师系列,要提交任职以来独立承办并已结案的不同类型原始卷2个。
评审或改系列评审律师、公证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分别提交律师、公证员资格证书。
17、播音系列需提交能代表自己播音业务水平的录像资料并刻录成VCD光盘,节目时间10分钟以上。
同时提交《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18、艺术系列,申报演员、演奏员专业的需提交能代表自己能力水平的录像资料并刻录成VCD光盘。
19、评审卫生(含基层卫生)系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规定须具备执业资格的,提供经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从事“大型医用设备”诊断及操作人员,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
申报临床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提交能反映自己水平的原始病例1~2份(不得拆开重新装订),由其单位认真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民营医疗机构从业的人员,须通过原批准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人现从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申报下列专业的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从事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执业医师(助理)资格;
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3)任现职期间,申报人所从业的所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评价意见。
包括:
从业起止时间,从业业绩和评价意见(加盖所在医疗机构的公章)。
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范围仅限于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基层医疗服务的在岗执业人员,申报人员须取得全科医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城市医生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时,须向卫生(含中医药)专业高评委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或设区的市政府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医生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审核表》。
(鲁卫人发
【2010】5号);
20、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的,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40周岁以上人员可不提供,其时间界定为:
截至到评审当年度12月31日前年满40周岁)。
申报“心理健康”专业的专(兼)职教师,须提交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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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应按主要任教的课程填写,兼任的课程应在“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课堂教学情况”中注明。
凡是提交教研成果、优质课、课件、荣誉表彰等业绩材料的,在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提交获奖证书的公布文件或由授奖教育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允许作为业绩材料提交。
业绩获奖证书及相关公布文件、证明材料统一在烟台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原件二)内一起装订。
21、按照《教师法》等有关规定,凡评审中专教师、技校教师、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与所教学段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2、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教师的,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应提交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3、评审建筑工程的,申报人参与的优质工程或优质结构工程(限报两项),须提供获奖工程的施工中标通知书及建设部门当年度获奖工程公布文件。
24、有援藏、援疆和援外经历的须在“主要工作经历”栏中进行说明,并提交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证明材料。
25、改系列评审的,单位要写出专题报告(打印,1份),申明改系列理由,同时上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并呈报反映岗位改变后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作品等。
26、破格申报的,须提交破格报告1份,申明破格申报理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呈报单位、呈报部门公章。
2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在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中兼职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在“申请兼职理由”栏中,明确填写“每学期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何种课程,教学(课堂教学或生产实习课)工作量为多少,是否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
28、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的同时需提交一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由县市区或市直有关6
部门统一保管,以备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二、关于评审表格的填写要求
呈报的各类表格材料必须填写规范、内容齐全。
手工书写的部分须用碳素或兰黑墨水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涂改、漏填、漏报、缺页,具体要求如下:
1、姓名填写要真实,用字要固定。
用笔名的作品、文章原则上不予认可,特殊情况须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评审中心认定后方可作为评审依据。
2、“出生年月”要规范填写到月份。
3、“学历”按职称评审要求分“第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三段填写。
凡通过各类成人高等教育(自考、电大、函大、业大、夜大、职大、管理干部学院、党校函授教育等)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学习形式和学历层次,如“自考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在职研究生毕业”。
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即工农兵学员的学历,按有关规定,统一填写为“大普”。
1993年至1997年,纳入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招生计划,在省内有关高校、干部院校举办的学制两年以上的班次,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学业证书经“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钢印)验印者,分别填写“省业余大专”或“省业余大学”学历。
肄业、结业的要特别注明并标明修业时间。
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有关规定,职称申报推荐和评聘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对待;
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
4、“毕业时间、学校及专业”要按顺序依次填写清楚。
“毕业时间”填写到月份,“学校”“专业”可填写规范性简称,如:
“1984.07山师大哲学”。
5、工作年限:
即本人的工龄(以虚年计)。
6、专业工作年限:
指本人实际从事所申报评审系列的专业技术工作周年数,与《一览7
表》中的“从事本专业年限”必须一致,中间中断的,扣除间断时间累计计算。
7、“现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按规范名称填写,如工程系列:
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卫生系列:
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
党校教师:
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等。
8、“聘任现职务时间”填写现技术职务的首聘时间,而非获得资格的时间。
关于资历年限的计算问题,职称评审中所涉及的年限(含任职年限、专业年限、学历年限等),一律按截止到申报评审当年底实有年限的周年计算。
9、“单位名称”填写要与单位公章的名称一致。
(注:
凡办理个人人事代理人员的单位名称应填写受聘单位的名称,如:
烟台xxx公司(个人代理))
10、“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栏,分别按实际提供的证书内容填写,未提供相关证书的填“无”。
11、“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和“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情况”(中小学教师系列),以原始档案材料为准(所提供的年度考核表原件或加盖干部档案管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任职年限较长的可选择考核为“优秀”的年份填写,年份填写时可以不连续,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超过6个的可在表格中“主要工作业绩”栏目及业务总结明显位置中注明,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各年度考核表;
从机关调出的人员,年度考核填写近5年的结果。
“任现职以来”指取得现任资格以来的,下同。
12、“主要工作经历”要按起止年月连续填写,不得间断。
主要内容包括:
时间、单位(要具体到科室)、职务(行政职务和技术职务)。
其中,技术职务由员级到助级、中级、副高级的历次晋升要分段填写清楚。
参加各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大专专业证书班学习的在本栏目最后填写清楚。
1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的填写:
不允许出现任现职以前和无原件的作品、论文、获奖项目。
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及获奖著作只算一条。
成果、受奖情况栏及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按时间顺序填写。
①“时间”填写获奖时间,即证书的落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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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指论文、著作、科研课题、科技成果的题目,应注明题材或获奖类型,如科技成果、专利、教材、论文(新闻系列的要注明消息、新闻、编辑、评论、通讯、专题、专版、专栏、广播、摄影、电视剧、音乐电视等)等,然后写作品名称:
其中,著作要加书名号,其他的不加任何符号。
例如,著作:
《教学的原理、模式和活动》;
论文:
浅谈电视人物细节;
科技成果:
区域电镀业清洁生产技术研究及应用。
③“等级”用汉字表述,如特等、一、二、三等。
④“位次”,要与获奖成果所排顺序相同。
“著作”类的获奖,要在位次前注明“著”、“主编”、“副主编”、“编委”、“参编”等编辑方式。
位次的填写:
本人独自完成的填独自,与他人合写的填×
/×
,如著1/2(表示两人合著,位居第一),主编2/3(表示三人主编,位居第二),副主编2/5(表示五人副主编,位居第二),编委4/13(表示13人编委,位居第四)等。
⑤“批准机关”填写证书落款单位或部门,部门多的应选择2个主要的填写(新闻系列获省好新闻奖的,省记协、省新闻学会均须填写)。
“批准机关”的简称必须规范,不能删略中心项,如中国广播电视学会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可简称为中广电学会评奖办,但不可简称为中广电学会。
14、“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作品等”的填写:
①填写的论文、作品必须是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著须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正式出版物,其中内部报刊须有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准印刊号,刊载在其他出版物(论文期刊增刊、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带有HK、LH等后缀的论文期刊,以及其他非正式出版物)上的论文、作品或非统一书号的论著,不作为评审依据,不能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获奖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2)申报卫生系列的中文论文应具有CN/R刊号;
(3)凡提交的论文须提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查询打印页面,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关于职称论文要求的通知》办理。
②“时间”,若为发表于刊物上的论文,要填写论文所在刊物的期数,如:
2005年第9
1期;
若为发表在报纸、广播、电视上的文章,要明确到“日”;
若为出版的著作,填写到出版年月。
③“题目”填写,填写方法同第14条第2款“项目”。
④“刊物或出版社”填写载有该作品的刊物或出版专著的出版社,刊物加书名号。
⑤“位次”,填写方法同第14条第4款。
三、关于评审材料的整理要求
1、评审材料进行简易装订。
为使评审材料整洁规范,方便材料的收取、审核、评审、退发等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对评审材料进行简易装订。
具体按照装订封皮上所列的材料顺序,将有关的物件装订成册(不宜装订的证书等,可用透明胶带粘贴在空白纸张上后再装订;
个别系列单独要求报送的材料,也顺序装订在一块,并在装订封面予以注明)。
按要求上报复印件的,其原件与复印件要分别整理,分别装订。
上报的复印件用A4(主要用来复印各种证书)或A3(主要用来复印《一览表》)复印纸。
2、申报人员要在材料袋封面上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系列、学科名称、报送材料数量、单位性质等。
材料袋的评审档案编号由各报名点根据评审软件的录入情况统一编排和填写。
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如实填写)
3、申报人员的报名数据报送到呈报部门(单位)后,由呈报部门(单位)统一汇总并生成上报数据,随评审材料一起报市评审中心。
四、关于评审报名软件的下载及呈报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申报人员可登录,
进行填报。
2、《烟台市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分为个人申报系统、审核管理系统。
评审报名系统的填写、使用,请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
设有初级评审委员会的主管部门使用“审核-评审管理系统”,程序单独下发。
3、打印汇总表、花名册一式两份,审核人签字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4、材料及数据呈报时,县市区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呈报,市直部门由市直部门人事科统一呈报,无主管部门的由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统一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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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均须填报《烟台市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申报各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同时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上报的汇总表、花名册由《烟台市职称审核管理系统》生成打印。
五、评审材料报送程序
1、个人申请。
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工作情况和所在单位的人员结构情况,自主提出申报申请,并在《职称评审诚信申报承诺书》上签字。
2、单位审查推荐。
①审核材料。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填报的所有材料,要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
②评议推荐。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单位成立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
单位要根据专家提出的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申报推荐要做到“六公开”:
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申报人述职、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公开推荐人员名单。
③评审材料公示。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多种形式的申报前公示,公示地点、时间必须提前告知所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在《“六公开”监督卡》上签字,同时单位负责人在《职称评审诚信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经过公示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重新进行公示,并逐级进行审核上报。
④岗位情况公示。
专业技术人员在推荐申报时要填写《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报告》,与评审材料一并公示后上报。
⑤公示情况报告。
各单位在上报时应分系列填写《烟台市职称推荐单位公示情况报告》,与评审材料一并上报。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系统职称推荐、公示、申报等全部书面及影像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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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管部门审查。
各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对每个被推荐的人员,都应要求其提交真实的、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成绩及有关学历、资历等方面的材料,并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特别是对《评审表》、《一览表》中的各项内容都要逐一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才能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在《职称评审诚信申报承诺书》上签字。
4、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呈报。
各呈报部门必须仔细审查所有上报的材料,看是否符合要求,手续是否完备,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填写不实的,不予呈报。
5、评审组织审查。
经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查的材料,由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心审查,然后提交评委会。
6、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通过“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聘”栏目公示,各呈报部门应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并同时在呈报单位信息网上公示15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核准并行文公布。
各类表格(除《评审表》)、软件均可从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聘-下载区域”栏目中下载。
12
附表一
报名点代码
名称
代码
芝罘区
001
公安局
044
福山区
002
法院
045
开发区
003
检察院
046
莱山区
004
审计局
047
牟平区
005
统计局
048
海阳市
006
科学技术局
049
莱阳市
007
农业局
050
栖霞市
008
畜牧局
051
招远市
009
林业局
052
龙口市
010
水利局
053
莱州市
011
海洋与渔业局
054
蓬莱市
012
农业机械管理局
055
长岛县
013
交通运输局
056
高新区
014
港航管理局
057
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015
环境保护局
058
市委办公室
020
民政局
059
市政府办公室
021
宗教局
060
市政协办公室
022
体育局
061
市委组织部
023
商务局
062
市委宣传部
024
档案局
063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025
粮食局
064
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026
旅游局
065
口岸办公室
027
地震局
066
人民防空办公室
028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067
外事侨务办公室
029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68
法制办公室
03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69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