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县市区级CDC度业务管理工作考核方案细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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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县市区级CDC度业务管理工作考核方案细则文档格式.docx

抽样的每起事件报告处置全部规范合格,每起事件5分。

(2)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县(市区),本项得分按60%标化。

从辖区2011年报告的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随机抽取2起,具体评价方法及指标见评估量表(附件2),每起15分,总分等于2起事件得分相加。

4、全人群死因登记报告管理

20

(1)年度辖区死亡病例报告率达到规定标准(10分);

(2)年度内辖区县及以上医疗机构无零缺报(2分);

(3)年度内辖区报告死亡病例及时率达到100%(2分);

(4)年度辖区死亡病例审核率和审核及时率均达到100%(2分);

(5)年度内辖区报告的全部死亡病例诊断不明的比例在2~5%(2分);

(6)年度辖区报告的死亡病例编码正确比例在≥98%(3分);

注:

(1)根据网络监测报告的数据分别计算,未达到标准者,按照比例扣分。

(2)编码正确比例:

伤害意图不明比例、心血管病缺乏诊断意义比例、肿瘤未指明位置比例、呼衰、肝衰比例4项的和。

5、基本信息填报

市州本级和辖区县(市区),根据截止规定时间的填报情况评分;

(1)各项指标总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分),未及时完成扣0.5分;

(2)人员信息、专用实验室、房屋资产、仪器设备报表、经费报表准确合规各计2分,每出现1个逻辑错误扣0.1分、每项不倒扣。

二、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

1、随访管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干预比例;

(1)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指标的定义与统计规则按《2011年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要求;

(2)数据统计使用国家CDC性艾中心统计方法计分。

2、CD4细胞检测

HIV感染者CD4细胞检测率

3、配偶检测

当年报告和既往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

4、暗娼人群HIV检测

接受干预的暗娼人群中做HIV抗体检测的比例;

(1)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指的定义与统计规则按《2011年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要求;

(2)数据统计按系统中“高危行干预信息管理”中的系统自动统计,按检测比例计分。

5、VCT检测

任务完成率(分母为财政项目任务数);

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数据统计按系统中“检测咨询信息管理”中的系统自动统计(任务完成率超过100%的按100%计算)。

三、地方病防治工作

1、地方病防治机构设置

县(市、区)疾控机构应设置地方病防控科或地寄慢科,有独立科室且专业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者(10分),设置科室但专业人员在2人及以下者(8分),无独立科室者(5分)。

2、碘盐监测

(1)要开展盐碘定量检测,检测份数符合要求(5分),检测份数不符合要求扣5分;

(2)按要求留样并送市级疾控中心复核(3分),将碘盐监测结果通报给盐务管理等部门(2分),否则不计分;

(3)开展了盐碘半定量检测、发现非碘盐进行追溯者(5分),未进行半定量检测扣2分,未进行非碘盐追溯扣3分;

(4)县(市、区)疾控中心参加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组织的盐碘外质控考核,合格计5分,不合格者不计分,未参与的县(市、区)视为合格(根据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反馈结果评分)。

3、碘缺乏病监测

(1)30个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县要制订本县的监测技术方案(5分),B超检查在省或市级指导下进行(5分),否则计2分,病情监测县要收集采样学校的联系人电话,所采集的尿样、水样及时送市级疾控中心检测(5分),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县派B超医生参加省级培训(5分),未参加者扣5分;

(2)非病情监测县要收集采样学校的联系人电话,所采集的尿样、水样及时送市级疾控中心检测(20分),未收集采样学校联系人电话扣5分,未采集尿样送市级疾控中心检测扣10分,采集的尿样份数不符合要求扣5分。

4、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危害

15

(1)制定技术方案并由县政府发文(5分),有技术方案未由政府发文(2分);

(2)年度改灶任务完成率100%,新改炉灶合格率大于95%,新改炉灶正确使用率大于95%(5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炉灶合格率和/或正确使用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改灶区居民地方性氟中毒防治知识知晓率大于80%,中小学生知晓率大于90%(5分),居民和/或中小学生知晓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地方病健康教育

(1)要制订本地的健康教育技术方案(5分),举办项目乡镇人员培训班(5分),未制订技术方案扣5分,未举办项目乡镇人员培训班,扣5分;

(2)派人参加省级地方病健康教育项目培训(5分),未派人参加扣5分。

6、地方性氟中毒监测

(1)要制订本地监测技术方案,按技术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5分),未完成监测任务不得分;

(2)要参加国家地病中心组织的氟检测外质控考核(5分),外质控考核不合格不计分(根据国家地病中心反馈的结果评分)。

7、资料管理

(1)按照科技档案的要求对地方病资料进行收集、整理(5分),未对资料进行整理扣2分,资料收集不全扣3分。

(2)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和项目数据库(5分),,未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每少一次扣1分,未及时上报数据库扣3分,扣完为止(由省疾控中心按照上报的时间和次数进行评分)。

没有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危害、地方病健康教育、地方性氟中毒监测项目的县(市、区)从总分中减去所缺项目的分数进行标化计分。

四、消除疟疾工作

1、组织管理

(1)成立消除疟疾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5分),无领导小组扣2.5分,无技术指导组扣2.5分。

(2)制定本地区的消除疟疾实施方案(5分),没制定本地区的消除疟疾实施方案不得分。

(3)有制度以及工作目标(5分),没制定制度扣3分,无工作目标扣2分。

(4)召开部门联席会议(5分),未召开不得分。

2、工作开展内容及评价

60

(1)制定本辖区的“三热”病人血检年度工作计划(5分),无“三热”病人血检年度工作计划扣5分;

(2)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会服务中心开展镜检技术培训(10分),查培训通知、培训计划、培训教材、签到、总结,缺一项扣2分;

(3)对本辖区各血检单位“三热”病人血检工作检查督导。

疟疾传播季节每月一次,非传播季节每季度一次(10分),无督导记录扣3分,督导次数少每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建立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抗疟疾药品的保管制度(5分),无专人管理,扣1分,未建立专门台账扣1分,无对应处方扣每人次1分,无领药记录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5)对辖区内所报告的疟疾病例进行疫情报告、病例核实以及个案调查,并对病例进行督导服药,在使用抗疟药前采集病人的滤纸血及抗凝血妥善保存,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病原学确认及基因检测(10分),查网报一人无个案调查表扣1分,无督导服药记录扣1分,疫情报告每少1例,扣1分,病例未采血送省疾控中心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6)每月验收所辖区内的发热病人血片,并将血片和血检登记表全部保存(10分),未按月保存血片,每少一月扣0.5分,扣完为止,无血片复核登记扣5分;

(7)是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血片镜检质量抽查考核(10分),未进行血片镜检质量抽查考核不得分。

3、资料管理

(1)按照科技档案的要求对地方病资料进行收集、整理(5分),未对资料进行整理扣2分,资料收集不全扣3分;

(2)资料有专人专柜保管(5分)。

资料无专人管理扣1分,无专柜存放扣1分,未按年度装订扣1分,无相应电子版存档扣2分;

(3)是否按要求按月收集辖区内各乡镇的三热病人血检数并统计上报(10分),未按月收集统计每少一次扣0.5分,未及时上报,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五、麻风防治工作

1、领导重视

(1)召开会议及培训;

①召开年度麻风防治会议或卫生工作会议有麻防内容(3分);

②积极参加省级各项会议及培训(3分);

(2)管理,有单独的麻防科室或专人(4分)。

2、病例发现

(1)乡镇麻防专干对乡村医生上报麻风线索的核实率(5分),上报线索核实率在80%以上记5分,60%以上记3分,60%以下0分;

(2)上报麻风线索覆盖的乡镇数及县级麻防业务单位线索核实率(5分),覆盖90%以上的乡镇数记5分,覆盖80%以上的乡镇数记3分,县级麻防负责单位线索核实率达90%记2分;

(3)新发病例的疫点调查(5分),覆盖90%以上的疫点记5分,覆盖80%以上的疫点记3分,覆盖70%以上的疫点记2分,覆盖60%以上的疫点记1分;

(4)治愈者复查(5分),覆盖90%以上的治愈者记5分,覆盖80%以上的治愈者记3分。

3、治疗和管理

28

(1)新发病例的诊断有查菌结果或病理诊断结果(2分),有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的检查结果(2分),以上实验室化验是否免费(2分);

(2)新发病例的治疗确诊后一周之内给予MDT治疗(2分),MDT是否免费治疗(1分);

(3)病例记录新发病例前6个月有病程记录(2分),每半年一次病程总结(1分),每一年一次临床总结和疗效评价(2分),完成联合化疗后总结(2分);

(4)MDT药品的发放每月一次MDT药品的发放(2分),并且监服(2分);

(5)家属检查家属每年一次体检(2分);

(6)防护用品的发放每年发放两双防护鞋,并且根据需要发放防护用品等,有记录(2分);

(7)病例判愈,治愈病人及时判愈(4分)。

4、畸残康复及不良反应

14

(1)神经炎,及时发现神经炎,新发病例前6月每月一次神经功能检查(3分),强的松规则治疗(1分),病人自我护理知识的掌握(1分);

(2)麻风反应的处理,发现麻风反应及时处理并且在一周内上报省CDC(电子版)(2分),麻风反应治疗药品免费发放(2分);

(3)药物不良反应,发现药物不良反应三天内上报省CDC(3分),药物不良反应的及时诊断和处理(2分)。

5、病历书写及麻风防治管理信息系统

18

(1)纸质病历的书写,参照湖南省卫生厅下发的病历书写规范中内科病历的书写格式(8分);

(2)麻风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参考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考核标准(10分)

6、培训

7

培训内容:

有培训班通知(2分),有培训班日程表(1分),有培训班花名册(1分),有培训班试卷(1分),有培训班照片(1分),有培训小结(1分)。

7、健康教育

3

健康教育,有健康教育照片(1分),有健康教育宣传画(1分),有健康教育总结(1分)。

六、慢性病防治

1、慢病防控人员配备

(1)设置慢病科且专业人员达3人及以上的记10分;

(2)设置慢病科但专业人员少于3人的扣2分;

(3)未设置慢病科的扣5分。

2、慢病防控经费

(1)慢病防控专项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记10分,10%以下扣5分。

(2)无慢病经费不记分。

3、掌握慢病流行情况

(1)有慢病监测或专项调查方案并实施记10分;

(2)发表慢病监测结果分析报告论文的记10分;

(3)完成慢病社区诊断报告记10分;

(4)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4、慢病综合防控试点与慢病管理

(1)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下文确定试点社区的记10分;

(2)县(区)疾控中心制定下发试点实施方案的记10分;

(3)组织实施并有工作记录,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率均达到6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35%、30%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30%、25%及以上的记10分,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管理、控制率有一项指标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扣2分。

5、慢病防控业务指导

(1)有培训基层医疗机构慢病业务人员课件及培训通知等相关资料的记10分;

(2)每月督导1次并有记录的记10分,未达到督导频次的扣5分。

七、实验室能力与生物安全工作

1、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4分),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扣4分;

(2)设立了质量管理部门(或有专职人员)负责中心和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未设立扣4分;

(3)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4分),未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扣4分;

请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未附扣3分:

①手册、程序文件目录,②有领导签字的手册发布页,本中心质管部门职责与所设岗位职责的相关文件,

资质认定证书。

2、人员配备情况:

实验室检测及相关人员

实验室检测及相关人员一览表(见附表3)

(1)专业人员比例(5分),按全省同等级疾控的平均水平,每降5%扣1分,;

不负分。

(2)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比例(5分),同上每降5%扣1分,按比例扣分,不负分,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专业人员比例=。

3、设备配备情况

(1)检验设备总台数台,正常运行率≥95%(3分),每少2%扣1分,不负分。

(2)A类设备达标率≥90%(5分),每低2%扣1分,不负分。

(3)设备使用情况(附表4),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正常运行率=,A类设备达标率=

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文件及绩效考核要求,实验室设备配备满足要求(计算公式见附表4)。

4、方法、检测能力

(1)受控文件清单所列标准有一个作废标准扣0.5分,最多扣10分,未提供清单全扣;

(2)A类检验项目开展率≥85%(5分),每降2%扣1分,最多扣5分,未统计开展率全扣。

(1)实验室应能按相关规范要求正确使用检测方法,确保使用最新有效版本;

(2)按《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应开展的检测项目;

实验室提供:

受控文件清单、A类已开展项目数、A类检验项目开展率

A类检验项目开展率=A类已开展项目数/A类必检项目数×

100%

5、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

(1)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信息全,报告表

述清晰,计量单位规范(10分);

缺信息或不规范每项扣1分,不负分;

(2)原始记录信息全,记录规范(10分),原始记录缺或信息不全同上;

各实验室提供1份水质和1份疾控类典型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未提供全扣)。

6、实验室生物安全

(1)所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均向市卫生局备案(5分),提供备案表复印件,未备案扣5分;

(2)未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或其它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的事故(5分),如有扣5分。

7、接受上级考核结果

(1)2010、2011参加上级考核项次与结果(附表6、7);

(2)2011全省实验室质量管理考核结果;

以上结果每项次优秀加1分,合格或不在考核范围不扣分,不合格扣1分。

 

八、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1、组织管理与培训

(1)制定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3分);

(2)指定负责部门与负责人(1分);

(3)地方下发配套资金(1分);

(4)参加省级培训5分。

2、选点与样品采集

(1)抽取乡、镇监测点符合采样设计方案(3分);

(2)大米采样不少于6个乡镇(2分);

(3)选择的采样点符合抽样设计方案(3分);

(4)大米采样点涵盖农户、粮站(2分);

(5)采样信息表填写正确、完整(2分);

(6)各类样品采集的时间是否按《2011年湖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规定进行(2分);

(7)大米农户采样点定位(1分):

用GPS定位计1分,用每块田的名字定位计0.5分。

3、样品包装、运输、储存.

5

(1)样品包装使用专用的样品袋(1分);

(2)样品包装外贴有完整的标识信息(2分);

(3)有样品运送和交接记录(1分);

(4)样品储存有专柜、专人负责(1分)。

4、质量控制

(1)参加省级CDC质控考核(2分),未参加计0分;

(2)质控考核合格情况(14分),全合格14分,不合格按比例扣分;

(3)质控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和省CDC及时(2分),及时2分,不及时1分,未报送0分;

(4)对上级反馈下来的质控结果做出相应回应,不合格者积极参加补考(2分),及时2分,不及时1分,未报送0分。

5、工作完成情况

35

(1)大米的镉元素检测按规定时间和数量、质量完成检测(10);

(2)大米铅元素检测样品及时交辖区市/州CDC或自行完成(必须获得上级能力确认)(5分);

(3)臭豆腐的铝元素检测按规定时间和数量完成检测(5);

(4)第一季槟榔检测检测按规定时间和数量完成检测(5);

(5)第二季槟榔检测按规定时间和数量完成检测况(5);

(6)检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州)CDC或省CDC(5分)。

6、数据分析和利用

(1)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2分);

(2)分析结果报送当地相关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2分)。

7、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

(1)疾控中心有专人负责(1分);

(2)与辖区试点医院经常沟通联系,定期收集相关病例信息(3分);

(3)对辖区试点医院进行培训(0.5分);

(4)医院有专人负责(0.5分)。

8、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网络

(1)及时上报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辖区内发生的事件,无迟报、漏报等现象(4分);

(2)网络上报实际操作能力(0.5分);

(3)项目负责人是否已加入“湘食源性疾病网络监测”QQ工作群(0.5分)。

9、国家特殊专项监测

(附加分),完成国家特殊专项监测,加3分。

能自行完成大米铅的检测,加2分。

考核方法

九、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健康教育机构与网络

20分

(1)有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适应工作需要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记8分;

(2)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健康教育业务经费、工作用房和设备,记2分;

(3)编印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结合卫生日及疾控工作重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记4分;

(4)健康教育工作有长远规划,有年度计划、工作记录、总结评价,记2分;

(5)健教网络健全,基层网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在90%以上,记2分。

(6)对下级健康教育人员开展培训,记2分。

现场查看县(区)健教所及近两年资料

无机构扣4分,机构未独立扣1分,市健教人员占全县人口1/100万,少一人扣1分。

经费未达国家规划标准扣0.5分。

工作用房和设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各扣0.5分。

少于4种以上自编资料扣1分,无固定的健教阵地扣1分,内容每年更换不足4次扣0.5分,每年健康教育活动次数少于4次扣1分。

无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记录、总结评价,各扣0.5分。

覆盖率每少10%,扣1分。

没有开展培训不得分,无培训资料或培训资料不全扣1分。

2、社区健康教育

12

(1)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效果评价,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记4分;

(2)社区居委会和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并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记4分;

(3)针对老人、青少年、妇女等重点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记4分。

随机抽查街道办事处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

无人员、计划、总结、评价、健康档案,各扣1分。

无健教专栏,不得分;

查原始记录,未定期更换,扣1分。

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少1次扣0.5分,资料不完整扣1分,两率每降低1%各扣0.2分。

3、学校健康教育

(1)城区中、小学全部开设了健康教育课,并做到有教材、有教师、有课时、有教案、有评价,记8分;

(2)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记4分。

查城区中、小学各1所

中小学校1所未开课扣3分;

“五有”少一项扣1分。

测试中小学生各40名,两率每降低1%各扣0.2分。

4、医疗机构健康教育

(1)县级医院的门诊部及住院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并每年更换内容6次以上,记4分;

(2)对门诊和住院病人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记4分;

(3)每年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向社区群众开展健康教育服务活动4次以上,记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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