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财务管理实施细则58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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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组织会计认真做好每月、每季、每年度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保证账务及财务数据能够如实全面反映市场经济情况;

⑹领导会计人员做好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报表、会计原始资料、各类票据、会计登记簿及流程历史记录的制作、审核及管理存档工作;

⑺协助市场领导制定、变更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

⑻严格按财经纪律监督每项支出,规划合理财务流程保证所有收入的完整与支出的合理合法;

⑼对财务核算电子系统进行全面管理,担当系统维护及更新任务,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和完整,确保财务电算化系统的稳定运行。

㈡会计:

负责市场一切的经济活动会计核算,主要职能是:

会计核算、制作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及总分类账、结账、报表输出、制作核算主体的经济文书、报税、财政申报、物价执行、固定资产的卡片、台账设立及管理,会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定期的盘点工作;

审核出纳交接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完备、内控手续是否连续完整、收入票据是否连续足额;

做好固定资产、实物的登记造册工作,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实物盘点清查工作,保证实物完整、账务吻合。

㈢出纳员:

⑴严格执行有关现金、银行管理规定,办理现金和银行收付业务及与银行业务相关的其他手续;

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每日提供银行户头节余和库存现金余额情况,月末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⑵按顺序整理原始凭证,并在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及已核销等印章。

⑶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及有关现金等价物。

⑷与收费员的现金交接,必须严格核实所交接的票据编号是否连续,每本票据金额与交接现金是否相符,并于第二天上午前将前日所收的全部现金存入单位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㈣收费员:

负责市场的一切开具票据的现金收入,每日结清收费票据金额后交给出纳,除此职能之外,收费员不再办理任何其他与财务相关的事项;

收费员必须严格按国、地税有关发票管理规定、财政及物价部门的收费票据使用规定、以及市场财务规章制度,如实填开票据。

票据的缴款单位或个人、收费内容、收费金额、收费日期、收费的备注均要填写完整。

第四条财务部门及财务工作岗位的规范性条款

㈠财务岗位的第一类、第二类及第三类工作人员不得相互交叉履行工作职责,若因人手不够,确需交叉的,应事先报请财务主管及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做好交接班登记及职能交接内容记录。

㈡收费员从事市场一切现金收入及开票工作,不得兼管各类空白的税务发票、财政收费票据及各类收款收据;

收费员不得经办现金与银行存款支出。

㈢出纳人员不得履行收费员职责及会计核算工作,不得兼管各类空白税务发票、财政收费票据及各类收款收据;

不得坐支现金。

㈣财务岗位的第二类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会计核算监督,包括会计核算、报表输出、凭证装订管理,对财务收支原始凭证的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核,并就存在问题向财务主管、办公室主任及市场领导提出合理意见。

必须兼管各类空白的税务票据、财政票据及收款收据,但不得管理财务专用章及发票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及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主管管理。

做好票据申领使用及回收的登记,在票据购入验收入库并登记造册时,方可向财务主管申请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做好财务专用章及发票专用章的加盖时间及经办人记录。

㈤财务岗位的第三类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第一类及第二类工作内容,特别是不得管理现金、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所有的空白票据及已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

第五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㈠敬业爱岗。

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㈡熟悉法规。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㈢依法办事。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㈣客观公正。

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㈤搞好服务。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㈥保守秘密。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市场领导书面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提供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内部审计的职能界定与基本要求

㈠内部审计的职能及范围界定:

内部审计是效率与效果的审计,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市场整体目标的实现。

内部审计是市场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

㈡内部审计的岗位要求: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市场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岗位应独立于财务工作部门而设立。

㈢内部审计工作的方法:

可以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函证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内部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应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

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下进行审计,不应改变审计计划确定的目标和范围。

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收集和评价的审计证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并形成审计报告,并将审计工作底稿及经过批准的内部审计报告作为审计工作文书档案定期装订建档保管。

㈣内部审计报告的基本要求:

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目的、范围,提出结论和建议,并应当包括各业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反馈意见。

若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必须直接以书面形式向市场领导报告。

内部审计人员应进行后续审计,促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纠正措施。

㈤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二条内部审计的主要对象和范围

㈠对市场本部及各直属单位的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和决算、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㈡对市场本部及各直属单位的建设项目概(预)算、决算及竣工交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㈢对市场本部及各直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㈣对市场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和经营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㈤对市场本部及直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监督。

㈥对违反财经纪律和法律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㈦对市场及市场各直属单位与境内、外企业共同兴办公司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㈧市场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监督事项。

第三条内部审计管辖范围内的权限

㈠根据审计工作需要,要求市场本部有关部门及各直属单位按时报送经济活动的计划、预算、决算、报表等有关文件、资料。

㈡内部审计人员有权按照审计程序审核、直接调阅市场本部及各直属单位的业务台账、凭证、账表、决算、财务会计数据、检查资金和财产情况,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核实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情况、支出不符合规定、手续不齐全、原始凭证不完备等情况,并可直接向市场领导提出审计整改意见。

㈢内部审计人员可视实际情况随时要求财务出纳人员做好定期的现金盘点及银行对账及未达账项的盘点工作,但每月终了的现金盘点及银行存款对账不得有随意性,需每月进行;

审计人员及财务主管是盘点的监督人,并负责进行相应盘点记录。

㈣市场所有银行账户及财政专户审计人员必须全部知情,每增减一个账户的相关银行手续,均需存档,保证审计人员全面掌握市场全部资金收支渠道。

㈤内部审计人员有权对重大支出或专项支出进行专项审计,提出审计意见。

㈥参加市场本部及各直属单位与经济活动、财务收支有关的会议;

内部审计人员有权对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

㈦向市场本部及各直属全资单位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㈧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部门或市场领导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㈨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账表和有关资料的,经市场领

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㈩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向市场领导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

㈠根据市场领导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拟订详细的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市场领导批准后实施;

㈡在审计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可随时向市场领导、市场各部门负责人、市场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提出改进的建议。

审计终结时,提出审计报告,写出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报送市场领导审批。

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市场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必须执行;

㈢对主要的审计项目要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内部审计应建立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应包括:

㈠对年度预算执行产生严重影响因素。

㈡市场本部及市场各直属全资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完整性、真实性、效益性及其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㈢关联企业(含对外投资、合作、联营、合伙等)经营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有效性评价及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㈣接受市场外部和上级审计或检查的情况及其产生的影响、后果与应总结的经验、教训。

㈤对市场领导交办的员工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的审计说明。

㈥市场内部审计重大事项通报及审计建议。

第四章全面预算管理

第一条全面预算的目的

保证全面预算管理的推行和落实,在市场及各直属单位建立利润责任中心与成本责任中心,规范经营目标、财务计划及经济决策行为,落实各利润中心与成本中心的目标责任,推动管理进步,提高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全面预算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全面预算组织机构的职责

㈠市场党组会议

⑴确定市场全面预算管理原则。

⑵确定市场全面预算管理方针。

⑶审议市场全面预算管理的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㈡总经理办公会议

⑴审批市场预算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⑵确定市场全面预算管理目标。

⑶审议市场年度预算方案和年度预算调整方案。

⑷定期听取市场预算执行报告,审议市场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⑸对市场预算管理目标的执行进行监控。

㈢财务部门

⑴组织编制市场年度预算方案和市场年度预算调整方案。

⑵拟定市场预算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⑶监控市场预算的执行,定期编报市场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⑷指导、协调、监督各责任中心日常预算收支行为。

㈣审计部门

⑴监督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⑵监督全面预算目标的执行与内控制度的偏差情况。

⑶监督全面预算目标的执行分析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㈤责任中心

⑴按时拟定本责任中心预算年度内的工作目标、工作规划及资源需求规划。

⑵在总经理办公会议的领导下,共同参与编制本责任中心的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

⑶对本责任中心的预算负责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第四条全面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㈠以市场党组、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为前提。

㈡坚持市场本部与各直属单位采取统一全面预算、统一预算科目、分级预算管理框架的全面预算管理模式。

㈢坚持实事求是。

㈣确保预算的及时、完整、全面。

第五条全面预算编制的程序

㈠市场党组确定年度经营目标。

㈡市场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市场年度预算的编制。

㈢各责任中心制定本中心的业务规划和业务计划。

㈣财务部门审核、平衡、汇总各中心的预算方案,编制市场年度预算具体方案。

㈤市场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年度预算方案进行评审。

㈥由市场办公室将市场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市场年度预算方案下发各责任中心。

第六条全面预算编制的方法

年度预算的编制应灵活采用零基预算法、增量预算法、弹性预算法等多种预算方法。

㈠首先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拟订业务收入目标,通过预算平衡及全盘考虑收入趋势分析情况,分别制订全年总业务收入目标、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的全年业务收入分解目标。

㈡确定年度市场企业发展基金、风险基金及积累基金的预算目标。

㈢综合考虑市场发展的方针政策、往年影响因素,确定年度资本投入、资产投入、专项经费支出的预算控制目标。

㈣严格区分可控成本与非可控成本,部门可控成本统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不可控固定性成本采用市场内部核算,预决算集中统一进行,采用零基预算法,由市场总部进行总额控制,测算全年度由市场总部控制的固定性成本(含基本工资、物业水电费、修缮费、后勤统一控制的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费、会务费、邮电费、广告费及其它费用、专项支出、折旧费)。

部门可控成本严格按零基预算法及业务相关性分析确定,含(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绩工资、分摊的房租及物业水电费、修缮费、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费、会务费、邮电费、广告费、其它费用、专项支出、折旧费)。

㈤综合考虑上述㈠至㈣的预算目标,分解各部门的边际效益目标、业务收入目标、成本控制目标。

㈥严格费用核算,建立部门成本责任中心与利润责任中心,实现部门成本控制与边际效益挂钩的预算考核体系。

㈦以确定的市场整体业务收入目标、企业“三金”目标、资本资产性投入预算、专项经费预算、成本预算为基础,制订市场整体的全面年度预算方案。

㈧在市场整体预算目标框架下,通过分解各部门的边际效益目标、业务收入目标、成本控制目标制订部门预算方案,并统一科目、纳入市场全面预算分级管理。

第七条年度预算方案的调整

㈠年度预算方案调整的前提

⑴当市场的总体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时(含政策、法律、法规变化);

⑵业务需求出现了较大的变化时(指年度预算编制所基于的业务项目做出重大调整);

⑶组织架构发生较大的变化时(指年度预算编制所基于的组织架构做较大调整致使费用项目与收入项目的可比性失去基础);

⑷年度内费用项目标准决策性能行为产生变化时。

㈡年度预算方案调整的权限与程序

年度预算方案的调整,应由责任中心负责人向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年度预算方案调整申请,财务部门审核预算方案调整的前提、平衡、汇总各责任中心预算调整方案,编制市场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审批,后由市场办公室通知执行。

第八条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与监督、执行结果与评价

㈠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

⑴各责任中心应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各项成本费用按专项进行使用和控制,各项费用当月有节余的,可以结转下月使用,未经市场领导审批,严禁在各项费用之间相互替代使用。

⑵各责任中心如果发生了超预算情况,应先用以前月份的结余弥补,如果结余不足弥补的,需向市场总经理办会会议提出追加预算的年度预算调整申请。

㈡年度预算的执行监督

⑴市场审计部门跟踪、反馈年度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方案的编制程序、编制方法、审批权限是否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并提出整改意见。

⑵市场审计部门跟踪、反馈年度预算方案在执行过程中,与市场内部控制制度的偏差情况,并提出纠正意见。

⑶市场审计部门监督财务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评价报告是否真实、完整。

㈢年度预算执行的分析与评价

⑴预算执行分析与评价分月评价分析、季度评价分析、半年评价分析及年度预算执行分析与评价,分析评价必须严格按年度预算统一科目进行,严格统计口径核算边际效益、落实责任成本。

⑵预算执行分析应含目标完成程度、绝对数比较、相对数比较、费用超支影响因素、收入完成偏差的存在因素等。

⑶预算执行的分析与评价以市场整体效益、部门边际效益、部门成本节约为重点,通过预算月评价分析、季度评价分析综合考评部门业绩,促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目标完成进行,以保证市场年度整体目标平稳实现。

㈣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

⑴预算执行数据、分析评价报告的提交应及时,各责任中心应于每月初一周内提出上月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遇节假日可顺延,但不得超过两周。

⑵预算分析所发现重大经营问题应说明差异原因,向市场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应做到数据真实有效、内容全面完整、文字表格表述简洁清晰。

⑷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应纳入市场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决算

第一条财务报告

㈠财务报告分为财务会计报表(对外财务报告)和管理会计报告(对内财务报告)两类。

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附注(说明)的格式、表式及编制方法应当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㈢管理会计报告,应包含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收入完成偏差影响因素分析、费用节约与超额因素分析、历史趋势分析、前景分析、经营问题分析、内部控制执行分析、财务分析评价建议等八个部份。

㈣市场本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报责任中心负责人审定、签发。

其中:

对外财务报告应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私章。

财务报告编制后,应在法定或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报送。

对内财务报告除应报送给市场领导及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外,还应当根据预算分级管理情况,将全部或部分有关的对内财务报告抄送给利润中心或成本责任中心负责人。

第二条财务决算

㈠财务决算是以年度预算执行分析评价为基础,由财务部门拟订对市场的资金分配与资源配置的概决算方案,为下一会计年度提供数据基础。

㈡财务决算应包含财务报告(对内报告与对外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分析与评价及相关财务决算资料。

㈢财务决算必须报经市场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通过后,提请市场党组审议。

㈣财务决算涉及资金分配的方案应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六章现金、现金等价物及银行存款管理

第一条现金管理

㈠出纳办理现金收支业务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超出现金使用范围;

出纳人员应严格按市场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完整审核手续审批后的凭证办理现金支付。

㈡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

⑴收据和发票领用严格按上述规定进行数量、起讫编号、收据和发票存根回收保管的记录管理,空白收据和发票要每月核对。

⑵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开具发票或专用收据并入账,不得将出售现金等价物、表格、处理废品等零星收入作账外记录,发生现金收入都必须由市场收费员及出纳员集中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用白条收取款项。

⑶收入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银行,当天没有来得及存入银行的现金和支票应集中存放于保险箱内,于次日及时入账,且必须日结月清。

⑷收费员、出纳员在每天工作结束时应当清点现金,核对票据与现金是否相符,发现账款、账据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财务主管应不定期进行检查。

㈢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

⑴填制现金支票内容必须工整齐全。

⑵出纳办理现金收支业务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超出现金使用范围。

⑶出纳人员应严格按市场财务管理规定的完整审核手续审批后的凭证办理现金支付。

⑷不得以白条抵库,凡于市场财务管理制度和原始凭证规定手续不符的白条,不能抵充库存现金。

否则,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条现金等价物的管理

㈠除市场财务部门及财务工作人员外,其他部门不得管理一切现金等价物,如招聘会门票,就业灵通卡及表格等物品。

㈡现金等价物印制不得由财务工作人员经办,应由财务工作人员以外的办公室行政工作人员设专人办理。

㈢现金等价物验收入库时应由经办人与财务专职人员同时验收入库,并专设柜室存放,同时财务工作人员应与订制经办人做好此类物品验收入库登记手续,如实填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财务、行政、审计各存底一份。

㈣现金等价物验收入库后,财务专职人员应填写使用登记簿,编号登记造册,真实登记现金等价物使用的数量、编号、日期、领用人,剩余现金等价物必须及时回收入库,并真实登记剩余现金等价物的数量、编号、日期及签收人。

㈤一切现金等价物的销售必须由财务收费员或出纳实施,业务部门需设专人管理现金等价物的业务销售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销售记录,并相应生成一式三份的业务销售台账,分别送财务、审计并自行留存一份。

特殊情况下,由财务工作人员以外的经办人销售现金等价物的,必须统一向财务登记领用,并于工作任务完成时向财务交接已售现金、已售现金等价物的存根、办理未售现金等价物的回收工作。

第三条银行存款管理

㈠银行票据购买和保管

⑴出纳人员负责购买和保管空白支票,工作调动时应按规定认真办理交接。

⑵购回支票后,应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作好记录,内容包括:

购买日期、起止号码、数量。

⑶空白支票按顺序号排列存放在保险柜内,并要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㈡银行票据使用与管理

⑴要按顺序使用支票。

领用支票后,即在使用登记簿上按顺序号进行登记。

签发支票后,即在使用登记簿上作好记录。

⑵签发支票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财务主管要严格把关,当时不能取得原始凭证的,必须有市场领导签字的用款申请单才能签发支票。

⑶对因公借款的支票,其存根和用款申请单应放在一起,妥善保管。

逾期一周的,要督促借款人员前来报销。

报销时用款申请单退给借款人,对多次催促仍不报销的,要向市场领导汇报处理。

⑷签发支票应填写收款单位(人)名称,签发日期,款项用途和金额按预留银行的印鉴盖印,签发支票时,对金额难以确定的,可暂不填写金额,但财务部门必须签发限额支票,任何人不得超限额使用,防止银行存款出现空头。

因违反规定造成银行罚款,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⑸空白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

⑹作废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在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作废的支票按顺序号装订,暂定保存两年。

㈢银行存款管理

⑴当天签发的支票,原则上应当天填制记账凭证,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对借出的不开金额的支票,要掌握用款数额,做到正确掌握存款金额,保证不开空头支票;

⑵接到银行对账单后,要及时核对,发现账单不符的,要及时处理,问题较大的必须马上向市场领导汇报。

㈣银行账户及财政专户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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