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阳村砖砌三格化粪池新建及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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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阳村砖砌三格化粪池新建及改造工程
石阳村砖砌三格化粪池新建及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安永建招【2017】056号
项目名称:
石阳村砖砌三格化粪池新建及改造工程
招标人:
仙游县石苍乡石阳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
2017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工程预算造价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项目名称
石阳村砖砌三格化粪池新建及改造工程
2
建设地点
仙游县石苍乡石阳村
3
建设规模
约39万元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审核后预算、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7
要求工期
施工总工期:
30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上级拨付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莆田市内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2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17年09月25日17:
00时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于2017年09月26日17:
00时前在仙游县石苍乡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修改内容。
13
投标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元(¥8000元)
15
工程预算审核价
工程预算审核价:
395029元(其中不可竟争费为:
/元)
工程发包价
工程发包价:
323924元(其中不可竟争费为:
/元)
本工程下浮率为18%
1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1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点:
石苍乡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时间:
2017年9月29日16时00分
18
开标
开标时间:
2017年9月29日16时00分
地点:
石苍乡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19
评标方法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20
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金额:
为合同金额的10%
其他
本工程管道埋设沿线青苗赔偿款由中标单位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负责协调,中标单位应现金支付青苗及征地赔偿款,因中标单位不及时现金支付赔偿款引起的误工,计入工程逾期。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
石阳村砖砌三格化粪池新建及改造工程
1.2建设地点:
仙游县石苍乡石阳村
1.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4质量标准:
合格
1.5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1.6施工总工期:
30日历天
1.7资金来源:
上级拨付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赖店镇司法所边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仙游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2.3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报名时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莆田市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莆田市内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3.3投标人未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
4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确需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7本文件依据仙政文〔2013〕69号、仙招标中【2014】03号文、闽建筑[2015]29号文编制。
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按照仙政文〔2013〕69号、仙招标中【2014】03号文、闽建筑[2015]29号文执行。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9现场踏勘
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0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价)有疑问的可于2017年09月25日17:
00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将于2017年09月26日17:
00前在仙游县石苍乡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12工程预算价395029元(人民币)。
13工程发包价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
=395029×(1-18%)
=3323924元
本工程下浮率为18%。
14合同承包价
14.1中标人须按招标人公布的发包价承包施工工程。
14.2若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15投标保证金
15.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在施工合同备案及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15.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投标工期及质量
16.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
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1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6.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7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详见预算审核书)
18工程合同价控制
18.1实行投标风险包干的工程,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
18.2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18.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2)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
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8.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信息价×(1-下浮率)
(2)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19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投标人承担。
20本工程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工程量变更和追加工程造价。
因地质等不可预见原因和设计变更确需追加工程造价的总额达到发包价的3%及以下的,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超过发包价的3%的,招标人应事先报县区级以上行政监督部门、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核。
追加造价总额不得超过发包价的10%。
21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22投标文件的组成
22.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2.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2.2.1投标承诺函
22.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2.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2.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
23.3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
(原件递交时无需密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密封完整。
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24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4.1招标人不接受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书面投标文件。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应随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9日16时00分。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石苍乡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届时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不再组织招标。
24.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