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参考整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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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

(1)多数答案有错及有重大知识性错误的;

(2)基本功太差,写作能力低下,答案完全不符合题目要求或文字量太少;

(3)敷衍成篇,且层次混乱,条理不清;

(4)代抄、代做、复印、打印粘贴;

(5)雷同(主观性题目与他人答案三分之一相同)。

题目

基础知识

案例分析

文书写作

法律评论

总分

得分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得分_______

(注意:

为了避免雷同,只做提示,部分选项自己选择)

本部分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每小题1分,共30分。

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填入题目后的括号内。

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D)。

A历史渊源B理论渊源 C形式渊源 D效力渊源

2、徒法不足以自行说的是(D)。

A法律万能 B法律可有可无 

C法律不能自己行走D法律有局限性

3、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B)

A授权性规范 B义务性规范

C委托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4、某日,陈某因生活琐事将肖某打伤。

当地公安局询问了双方和现场目击者并做了笔录,但未做处理。

两年后,该公安局对陈某做出了拘留10日的处罚。

陈某申诉,上一级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陈某提起诉讼。

法官甲认为该公安局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关于对公民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的规定,因此应当撤销其处罚决定。

法官乙认为,如果因公安局的迟延处理而撤销其处罚,就丧失了对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再处理的可能,因此不应当撤销。

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两个选项正确)

A陈某与该公安局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B法官甲的观点说明法律具有程序性的特征

C法官甲的推理属于形式推理

D法官乙的观点属于司法解释

5、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

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B)

A支配权 

 

B形成权 

C请求权 

D抗辩权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

(四个选项正确)

A私法 

B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C民事基本法D狭义的民法 

7、下列情况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两个选项正确)

在路上拾到别人丢失的手表 

B养子女给其亲父母赡养费

C一方因赌博给另一方钱财 

D合同约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

8、下列情形中,那些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三个选项正确)

A甲工程队架设的脚手架倒塌,砸伤过路的行人

B乙生产的电视机发生爆炸,炸死炸伤多人

C公安人员戊在追捕逃犯时,失手打伤在场的行人乙

D13岁的庚随父亲在辛家做客时,砸碎了辛的古花瓶

9、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正确表述是()。

A罪刑相适应原则从根本上讲从属于罪刑法定原则 

B强调刑罚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

C既注重刑罚与犯罪行为相适应,又注重刑罚与犯罪者个人情况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考虑刑罚个别化问题 

10、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

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

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

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小时之后必死无疑。

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

20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

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1、某甲与某乙素来不和,一日某甲向某乙食物中投毒后离开,不多时某甲又产生后悔之心,便返回欲给某乙服解毒药,此时某乙已被他人相救脱险,依据刑法相关理论,某甲的行为属于(A)。

A犯罪既遂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预备

12、下列强制方法中哪些属于刑罚(A)。

A管制B拘留C罚款D逮捕

13、已满16周岁的甲出钱叫未满16周岁的乙替他把2千克海洛因从境外非法带到境内。

甲的行为()。

A是走私毒品罪的间接实行犯

B与乙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C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D与乙的行为共同构成走私毒品罪

14、李某在工作中因公殉职,被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晚报对李某的事迹进行了宣传。

李某生前和王某曾闹过矛盾,王某出于报复心理,四处散布言论贬损李某。

对王某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是?

(D)

A李某生前的工作单位B批准李某为烈士的某省政府

C宣传李某事迹的某报社D李某的子女

15、依法必须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

A离婚案件  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C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  D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16、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李某返还借款本金3万元。

法院通过审理,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李某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李某还王某借款本金3万元,利息600元。

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不符合法律规定

B该判决实事求是地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

C该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不符合法律规定

D该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不符合法律规定

17、下述诉讼中,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确定管辖的是()。

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B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

C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18、用以证明房屋修建年代的刻有修建时间的墙砖,属于(C)。

A书证 B物证  C既是书证也是物证 D既非书证,也非物证

19、在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死刑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旁听案件审理的是(B)。

A晚报的记者B看押被告人的法警

C尚未作证的证人D已经作证的证人

2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

A不起诉的申诉权B参加法庭调查权

C申请重新鉴定权D申请回避权

21、公安司法机关对于立案的材料来源,正确的做法有()。

A本着先后有序的原则,谁接到谁立案

B先接受,然后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

C确定管辖范围后受理或者移送给主管机关

D直接告知报案人等应当前往哪个机关

22、人民检察院在对一起贪污案件的正式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这时人民检察院应当(A)。

A撤销案件B不立案C不起诉D宣告无罪

23、在审理一起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甲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应(B)。

A延期审理B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C开庭审理,缺席判决D依法拘传自诉人

24、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

A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B申请重新勘检

C申请调取新的物证D申请重新鉴定

2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

A行政合理性原则         B行政民主原则

C行政合法性原则         D行政公开原则

26、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是(B)。

A国务院B国务院组成部门

C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7、不能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有()。

A行政处罚B行政不作为

C内部行政行为D国家行为

28、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有()。

A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B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C不适用调解原则

D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

2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D)个月内提出。

A1B2C6D3

30、县政府依田某申请作出复议决定,撤销某县公安局对田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在30日内重新登记,但某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

田某可以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对某县公安局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C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请求某县政府责令某县公安局登记

第二部分案例分析

第二部分得分_______

本部分题目为案例分析题,请根据所给案情结合部门法知识,回答问题。

(每小题10分,共40分。

请另附纸张书写答案。

为了防止雷同,案例分析题只能根据提示,自己进行分析、解答,不可照抄。

案例1:

现年60岁的蒋伦芳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永彬于1963年5月经恋爱登记结婚。

二人收养一子(黄勇,现年31岁,已成家另过)以养儿防老。

1990年7月,蒋伦芳因继承父母遗产取得原泸州市市中区顺城街67号房屋所有权。

1995年,因城市建设,该房屋被拆迁,由拆迁单位将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77.2平方米的住房一套作还房安置给了蒋伦芳。

1996年,黄永彬与比他小近30岁的张学英相识后,二人便一直在外同居。

2000年9月,黄永彬与蒋伦芳将蒋伦芳继承所得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房产,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陈蓉。

黄永彬、蒋伦芳夫妇将售房款中的3万元赠与其养子黄勇在外购买商品房。

黄永彬因患肝癌病晚期住院治疗。

黄永彬于2001年4月18日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住房所获款的一半4万元及自己所用的手机一部,合计总额6万元的财产赠与张学英所有。

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对该遗嘱出具了(2000)泸纳证字第148号公证书。

黄永彬因病去世。

黄永彬的遗体火化前,张公开当着原配蒋伦芳的面宣布了黄永彬留下的遗嘱。

张学英以蒋伦芳侵害其财产权为由诉讼至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问题:

请分析黄永彬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本题可以依照提供的法律规定,自己分析黄永彬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仅供参考)

本案属于什么纠纷?

什么是遗赠?

遗赠行为成立的前提是什么?

什么是遗嘱?

本案中遗赠人黄永彬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遗嘱是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遗赠人黄永彬对售房款的处理违背了哪些客观事实?

应把黄永彬售处理房款客观事实,逐一写清楚)。

其次,遗赠人黄永彬的遗赠行为,剥夺了哪一方享有的合法财产继承权?

他们的婚姻关系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继承法》对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

黄永彬将财产赠与其非法同居的上诉人张学英,实质上剥夺了谁的合法财产继承权?

因此,遗赠人黄永彬所立书面遗嘱,因其内容和目的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属什么遗嘱?

其遗赠行为是否有效?

我国《公证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

公证机关作为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所要证明的法律行为,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

遗嘱行为属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法律行为公证的条件就必须与《民法》上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相符合。

《遗嘱公证细则》第17条也规定: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因此,遗赠人黄永彬所订立的将其死后遗产赠与上诉人张学英的遗嘱虽然经过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手续,但因该遗赠行为本身违反了法律,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泸州市纳溪区公处所作出的(2001)泸纳证字第148号公证书能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法院应是否予以采信?

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中,《继承法》,《婚姻法》为一般法律;

《公证暂行条例》系国务院制定,为行政法规;

《四川省公证条例》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为地方性法规;

《公证程序规则》,《遗嘱公证细则》。

为部门规章。

《民法通则》是民事基本法律,依《立法法》规定,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效力,因此《民法通则》的效力等级在法律体系中仅次于《宪法》,故在审理民事案件中使用各法律,法规和规章时,应结合适用《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遗赠行为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还必须符合《民法通则》对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

《民法通则》第7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作为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民族、社会的基本利益要求,反映了当代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的一般道德标准,是社会道德规范的法律化。

“公序良俗”原则所包括的“社会公德”或“社会公共利益”,又可称作“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者的概念基本一致。

并非一切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都是违反社会公德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但违反已从道德要求上升为具体法律禁止性规定所体现的,维持现行社会秩序所必须的社会基本道德观念的行为,则属于违反社会公德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

本案中,黄永彬无视夫妻感情和道德规范,与上诉人张学英长期违法同居,其行为是否违背了我国现行社会道德标准?

是否违反了《婚姻法》第3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规定?

黄永彬基于其与张学英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订立遗嘱以合法形式变相剥夺了被上诉人蒋伦芳的合法财产继承权。

因此,遗赠人黄永彬的遗赠行为,是否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从行为开始有没有法律约束力?

案例2:

农民甲(40岁)为灭老鼠,将有毒的面饼置于自己住宅院墙内侧的角落里,然后锁上院子的大门便下地干活去了。

中午时分,几个小学生在院墙外踢球时,不慎将球踢入了甲的院墙内。

见院门锁着,三个小孩争先恐后翻墙进院里拣球,发现饼子三人分食。

一会,三人均中毒,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回答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若构成犯罪,指出罪名并从犯罪的客观方面说出理由;

如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

本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回答(仅供参考):

甲的行为属于什么事件?

尽管从客观上讲三小孩确实是分食了甲投放的有毒的面饼而中毒,其行为与三小孩中毒的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但是三小孩确实是分食了甲投放的有毒的面饼而中毒,甲对这一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是故意?

还是过失?

是不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因为甲投放有毒面饼是为了灭老鼠,投放的地点是在其院墙内,而且锁好了院墙门,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否预见到会有人翻墙进院吃有毒面饼而中毒身亡?

故本案能不能认定为投毒罪,能不能认定过失投毒罪?

如果不能认定,应按照什么事件处理?

案例3:

原告田某(女)与被告谢某(男)均系聋哑人。

1990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10月1日结婚。

婚后生一女孩。

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发生争执。

1994年田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谢某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原、被告均系聋哑人,于是分别通知原告之母席某与被告之父谢某某,分别作为原被告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经审理,在双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

“同意原告与被告离婚;

婚生女儿由原告田某抚养,被告谢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元。

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哪些错误?

试分析并说明理由。

本题可以依照提供的法律规定,自己判断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哪些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才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本案中原告之母与被告之父能不能为原被告的法定代理人?

如果不能,而应作为原被告的什么人参加诉讼?

本案中原告和被告虽为哑人,但是不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

是否属于无诉讼行为能力人?

是否符合为他们设定法定代理人的情况?

为了诉讼上的方便,是否可以由熟悉他们各自情况的父母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未到庭情况下,按照诉讼代理人的意思表示达成离婚协议,是否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

本案中原、被告虽为哑人,但能不能够表达自己的意志?

法院应当传唤他们与谁一起出庭?

另外,对于离婚案件,委托代理人有没有权利代理达成协议?

如果委托代理人无权利代理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没到庭情况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4:

1998年4月,有男女二人在某市郊区发现同时被害,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犯罪嫌疑人为其中女性被害人的丈夫。

随后,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重点突审犯罪嫌疑人。

在此过程中,使用了刑讯逼供的方法,并且只记录有罪的供述,对无罪的辩解不予理睬,还导致嫌疑人受伤。

该嫌疑人在公安机关首次传唤之后,即提出希望聘请律师,被公安机关拒绝,理由是此时侦查刚刚开始,案情和证据情况均需保密,律师介入诉讼会使得侦查陷入被动;

在被执行逮捕以后,嫌疑人再次提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随即为其指定了一位律师;

律师要求会见嫌疑人,公安机关经过讨论研究,在两周后答复同意,并派员在场一同进行了会见,当嫌疑人告诉律师自己在预审中被刑讯时,在场的公安人员立即进行了制止;

嫌疑人在看守所中请求与驻所的检察官会面,并向其展示了自己身上的伤痕,要求拍照存档,留下证据;

检察官答应了嫌疑人的请求,但在拍照后将照片藏匿起来;

嫌疑人请求检察官将上述照片送交检察机关的法纪部门,检察官答复说在必要时会拿出的。

请分析本案的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之处。

本题可以依照提供的法律规定,自己判断本案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之处。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必须保证犯罪嫌疑人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首先应当讯问犯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犯罪的具体情节或者进行无罪的辩解,听取其有罪的供诉和无罪的辩解。

《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48小时内安排会见。

根据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有关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检察官不能故意隐藏证据或拖延给出证据的时间。

第三部分文书写作

第三部分得分_______

根据提供的案情材料,按格式拟写一份仲裁申请书。

本题15分。

(请另附纸张书写)

材料:

×

市×

学院与×

设计事务所签订了《×

教学、生活用房工程设计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学院认为,×

设计事务所不仅不具备此项工程设计的资格,而且没有按合同规定完成设计任务。

对此,双方发生争议。

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学院向×

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学院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

01年10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

教学、生活用房工程设计合同》,随即预付设计费×

万元。

后来发现被申请人是丙级设计单位,根据《×

建设(×

)第×

号通知》文件的规定,申请人此项工程中有1级工程,按照规定应当由甲级设计单位承接设计。

被申请人未经市建委批准,超越规定的设计范围承接此项工程的设计任务,显然是不妥的。

二、被申请人由于设计人员少,未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完成设计,以致方案设计延迟了两个月才交出。

在设计费方面,被申请人依据的收费标准也属过高。

双方为此曾于×

02年4月至7月间就调整设计费标准、加快设计进度以及明确设计权限等问题进行两次会谈,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

三、×

教学、生活用房工程的进展和质量如何是关系到申请人今后能否提高教学、科研质量的大问题。

目前情况确实无法适应申请人教学、科研的急需。

03年1月5日申请人根据双方所签订设计合同第×

条规定:

“甲方中途停止设计,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国家规定付清相应设计阶段的设计费”,通知被申请人停止这项工程设计任务的委托,并对其以前所做的设计给予补偿。

不料被申请人竟将通知退回。

为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仲裁。

申请人:

学院。

地址:

路×

号。

法定代表人:

伍×

,×

学院院长。

委托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张×

被申请人:

设计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赵×

设计事务所主任。

仲裁请求:

(1)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

教学、生活用房工程设计合同》;

(2)被申请人退还预付设计费×

万元;

(3)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证据材料:

(1)工程设计合同书。

由争议双方共同订立;

(2)×

设计事务所丙级设计单位的证明。

由×

市建委提供;

(3)×

学院预付设计费×

万元收据。

本题可以参照以下格式进行写作(仅供参考):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单位名称、地址

姓名、单位、职务

委托代理人:

单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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