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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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山环境保护工程22

三、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23

四、工程效益分析24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5

一、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5

二、拓展矿山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渠道25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26

四、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检查26

五、规范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项目管理27

六、强化基础研究工作27

七、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宣传教育28

附表:

附表一:

北京市矿山环境现状表

附表二:

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表

附表三:

北京市矿山环境治理工程规划表

附图:

附图一:

北京市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图

附图二:

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图

附件:

附件一:

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说明

附件二:

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第一专题:

北京市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及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第二专题:

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研究报告

第三专题:

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指标控制研究报告

第四专题:

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加强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改善我市人民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于绿色奥运、首都生态城市建设以及区县功能定位的要求,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会的构建,特编制《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在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中属专项规划,是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保护和治理矿山环境的重要依据,是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和保护矿山环境的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依据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19号)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政策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等。

主要依据的文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实施细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四)《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06修订)》;

(五)《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六)《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七)《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2001—2015年)》;

(八)《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九)《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

(十)《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地质勘查发展规划》

(十一)《北京奥运行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十二)《北京市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5号)

三、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北京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固体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

四、规划期和规划基准年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

规划期为2006—2015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06—2010年,规划远期为2011—2015年。

第二章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地理

北京市位于华北平原西北边缘,东南距渤海约150公里。

北京市位于北纬39°

26′-41°

04′,东经115°

25′-117°

30′,总面积16410.5平方公里,其中平原区面积6338平方公里,占38.6%;

山区面积10072.5平方公里,占61.4%。

北京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北和东北群山环绕,东南是永定河、潮白河等河流冲积而成的缓缓向渤海倾斜的大平原。

西部是太行山余脉的西山,北部是燕山山脉的军都山,两山在南口关沟相交,形成一个向东南展开的半圆形大山湾,它所围绕的小平原即为北京小平原。

北京平原海拔高度在20—60米,山地一般海拔1000—1500米,西北部与河北交界的东灵山海拔2303米,为北京市最高峰。

境内贯穿五大河,主要是东部的泃河、潮白河、北运河,西部的永定河和拒马河。

北京的气候为典型的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春、秋短促。

年平均气温10—12℃,1月-7℃—-4℃,7月25—26℃。

极端最低-27.4℃,极端最高42℃以上。

全年无霜期180—200天,西部山区较短。

年平均降雨量600多毫米,为华北地区降雨最多的地区之一,山前迎风坡可达700毫米以上。

降水季节分配很不均匀,全年降水的75%集中在夏季,7、8月常有暴雨。

二、地质背景

北京地区岩浆岩、沉积岩、变质岩均有出露。

岩浆岩以中生代侵入岩为主体,在八达岭-云蒙山、延庆-怀柔北部地区呈北东向带状分布,其它地区零星出露;

此外,尚有大量的火山岩分布。

沉积地层发育有长城系、蓟县系(赋存白云岩、大理石矿产)、青白口系、寒武系(赋存石灰岩矿)、奥陶系(赋存石灰岩矿)、石炭系—二叠系(含煤岩系)、三叠系、侏罗系(含煤岩系)、白垩系、新生界(赋存建筑用砂和砖瓦粘土),缺失志留系和泥盆系、下石炭统。

变质岩主要为太古宙变质岩(赋存铁矿),主要分布于密云和怀柔一带。

北京地区的构造形迹以燕山期北东向构造最为显著。

三、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

北京城市未来发展目标定位:

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

2008年绿色奥运对北京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为适应北京市“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要求,将北京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四类。

北京山区大多属于生态涵养发展区,要充分履行首都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的职责,涵养生态。

严格控制并逐步淘汰资源开采型企业,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引导人口相对聚集,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生态观光旅游业以及生态友好型产业,成为首都坚实的生态屏障和市民休闲游憩的理想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北京经济发展要立足北京、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思路,对经济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国名列前茅。

全市辖18个区县,包括16区2县。

截止到2005年底,全市共有户籍人口1180.7万人。

200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814.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7.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100.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616.3亿元。

北京市人均生产总值4.50万元。

2005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919.2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地方财政支出1058.31亿元,增长17.8%。

北京市的主要产业有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邮电通信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外贸进出口、金融保险业、旅游业、采矿业等。

2005年全市矿业产值为37.41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0.55%。

第三章矿山环境现状及趋势分析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一)矿产资源概况

北京市矿产资源种类丰富。

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发现各类矿产126种(含亚种,下同),其中固体矿产122种,非固体矿产4种。

探明资源储量并已编入《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共66种,矿产地351处。

北京市固体矿产资源主要包括煤炭、铁矿、石灰岩、白云岩、叶蜡石、建筑用砂、汉白玉等。

全市14个区县赋存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分布不均衡,具有分布广泛、矿种相对集中,以远郊区县为主的特点。

矿产地规模以中、小型为主。

贫矿、伴生矿较多。

(二)开发利用现状

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矿山508个,其中:

固体矿产矿山396个,矿泉水52个,地热60个;

,2005年固体矿石产量3040.75万吨,2005年全市矿业总产值37.41亿元,占同年全市工业增加值的2.10%。

二、矿山环境问题及其危害

北京市矿山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如下5种类型。

(一)矿山地质灾害

截止2005年底,全市矿山地质灾害有123处,主要分布在西山煤矿区,影响范围约291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011万元。

主要有地面塌陷67处,地裂缝28处等(表1)。

(二)地貌景观破坏

铁矿、石灰岩、砂石、粘土等露天开采造成地形地貌的改变,使岩石裸露,植被及地貌景观遭到破坏。

此类矿山环境问题主要分布在房山、门头沟及其它区县山前地带和重要交通干线两侧等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开采区范围内(表1)。

(三)水环境破坏

一是地下采矿改变地下水自然流场及补、迳、排条件,使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漏失疏干,地下水位的下降进一步加剧了矿区土地及植被的退化,危害区主要分布在房山门头沟的煤矿区;

二是砂石坑和砖瓦粘土坑使地表水资源漏失,同时由于部分砂石坑填埋生活垃圾造成地下水污染,危害区主要分布在平原区的砂石、粘土坑分布区,如永定河砂石坑群等。

(四)占用破坏土地资源

北京市矿山占用破坏土地总面积11632.97公顷(表1)。

主要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

1.采场

占用土地面积10691.85公顷,主要分布在山区建材非金属矿、铁矿、平原区砂石、粘土坑分布区内。

2.固体废弃物

占用土地面积630.3公顷,主要分布在山区煤矿、铁矿和以石灰岩为代表的非金属建材矿区内。

3.尾矿

占用土地面积104.34公顷,主要分布在密云怀柔平谷的铁矿和金矿区内。

4.地面塌陷

占用破坏土地面积206.48公顷,主要分布在西山煤矿区内。

(五)环境污染

金矿及铁矿采选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土壤污染;

砂石矿、石灰岩矿开采不同程度地加剧了大气污染。

三、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分区

(一)分区原则和方法

根据北京市不同矿山地质环境特征,各类矿山环境问题的分布、发育现状及矿山环境发展趋势,以采矿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主,兼顾地质环境背景和恢复治理难度的评估原则。

以矿山环境综合评估指标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方法。

(二)分区

北京市矿山环境影响分为三级:

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一般区(表2)。

1.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

全市共划定7个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主要分布在西部房山、门头沟地区、北部怀柔、密云等地。

影响严重区内矿山主要为大中型,共有矿山491座,其中闭坑307座。

主要矿山环境问题为:

地面塌陷和水环境破坏严重,存在较严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矿山次生地质灾害隐患,地貌景观破坏较严重,占用破坏土地、污染土壤和大气。

影响对象主要为矿山及其附近的农田和村庄。

矿山采选直接影响范围1594公顷,其中土地占用破坏面积965公顷。

2.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全市共划定8个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主要分布在西山山前及永定河流域、昌平山前及怀柔等地区、顺义大孙各庄一带及潮白河流域。

开采矿种主要为煤炭、金矿、非金属建材矿等。

区内矿山以中小型为主,共有矿山718座,其中闭坑矿山443座。

区内主要矿山环境问题有:

地面塌陷和地貌景观破坏较严重,存在一定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矿山次生地质灾害隐患;

普遍存在砂石坑、砖瓦粘土坑填埋生活垃圾造成的地下水及其周边环境污染等问题。

矿山直接影响范围3396公顷,其中土地占用破坏面积2442公顷。

3.矿山环境影响一般区

全市共划定10个矿山环境影响一般区,主要分布在平原区。

开采矿种主要为砂石、粘土,还有石灰岩、花岗岩等非金属矿。

区内矿山零星分布,以中小型为主,共有矿山224座,其中闭坑矿山204座。

大气环境污染,局部地区存在占用破坏土地、地貌景观破坏等。

矿山采选直接影响范围2116公顷,其中土地占用破坏面积1379公顷。

四、矿山环境变化趋势分析

(一)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

全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政府、社会和矿山企业对首都生态环境日益重视,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已陆续展开。

1.矿山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的恢复治理

全市矿山占用破坏土地面积11633公顷,已恢复治理面积545公顷,恢复治理率4.7%,其中损毁耕地、林地、草地等的恢复治理率详见表3。

目前治理的主要矿山种类为砂石、粘土和铁矿等。

主要治理方法为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

2.矿山地质灾害防治

目前,对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类型采用避让搬迁为主,对规模较小的采用回填治理。

治理效果较好的有房山霞云岭乡四马台煤矿、房山史家营乡大村涧煤矿。

主要治理方法有喷锚支护、削方减载、修建挡土墙、拦洪坝、边坡复绿等。

3.砂石、粘土坑恢复治理

截止2005年底,已完成砂石坑恢复治理45处,治理面积123.75公顷。

主要治理方法为采用填埋、平整绿化、水产养殖、开发建设用地等。

3.矿山废水废渣综合治理利用

全市矿山废水主要是铁矿选矿用水及煤矿开采产生的矿坑水。

铁矿选矿水年用水量994.8万吨,年循环利用量达895.34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0%。

煤矿矿坑水年产量556.87万吨,年循环利用量328.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59%。

煤矸石、废渣用于发电、制砖、水泥混合料、筑路、回填等。

全市煤矸石综合利用量达到年产出量的17.86%。

(二)矿山环境变化趋势分析

截止2005年底,北京市生产固体矿山数为508座,2000年至2005年闭坑矿山数为1427座。

《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提出矿山结构调整与优化目标:

到2007年底全市固体矿山数量减少70%,矿石产量减少30%;

到2010年底全市固体矿山数量减少90%,矿石产量减少60%。

据此,对北京市一些矿山环境影响因素指标进行分析,结果见表7。

由于北京市仍有少量矿山维持生产,在规划期内仍将有一定的新产生的矿山环境破坏。

随着矿山的逐步关闭,新产生的矿山环境破坏程度将逐渐变小。

另外,由于矿山环境治理的步伐加快,北京市矿山环境总发展趋势是逐步好转的。

第四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政策精神以及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大力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以服务和服从于绿色奥运的举办、和谐北京、宜居城市、生态首都的构建等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为根本出发点,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对北京市矿山环境问题进行治理,为把北京建设成宜居城市、和谐北京、生态首都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要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在有效保护在生产矿山环境的同时,要有序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

通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使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目标与北京市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降低采矿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坚持科技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

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北京实际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全面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

主要加强矿山“三废”污染治理技术、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治理技术、矿山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预报技术等的研发与推广应用,以科技创新促进我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务求实效。

(三)坚持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的原则

我市矿山环境问题因矿种、区域、开发利用强度不同等各具特点,要根据不同矿山环境问题类型、不同区域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地质条件和水土条件、不同类型、不同发展方向,宜农则农、宜林则林。

采取预防与恢复治理相结合、生物技术、工程手段与农艺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市矿山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主要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强化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社会企业进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坚持系统全面、山区平原并重的原则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要系统全面地进行规划,根据北京实际,治理时要统筹考虑山区和平原区矿山环境问题的治理。

在平原区,要以治理砂石、粘土坑等矿山环境问题为主,特别在规划近期要保证奥运场馆周边及重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

在山区,着重考虑那些对当地居民造成生产生活影响矿山环境问题的治理。

通过开展山区和平原区系统全面的综合治理工作,为绿色奥运举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做出贡献。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

通过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占用破坏土地的恢复治理、“三废”综合治理和利用等,使历史遗留的突出矿山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整治,生产矿山环境问题得以预防和及时治理,首都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明显改善,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为绿色奥运举办,首都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设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等做贡献。

(二)分阶段目标任务

1.近期目标(2006—2010年)

(1)矿山环境面积治理率达到65%。

(2)废水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

2.近期任务(2006—2010年)

(1)开展对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的治理工程。

完成奥运场馆周边矿山环境治理面积74.33公顷,交通干道两侧矿山环境治理面积3004.87公顷,景点周边面积786.93公顷;

其它山区闭坑矿山治理面积1225.94公顷;

砂石坑治理面积2535公顷。

治理总面积7627公顷。

(2)初步建立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法规和管理制度。

(3)开展全市矿山环境详细调查评价,为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提供依据。

(4)建立重点区域矿山环境监测点,初步形成区域性矿山环境动态变化监测网,形成矿山生态环境和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报告制度,为科学保护和治理矿山环境奠定基础;

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从矿山开采源头预防和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

(5)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3.远期目标(2011—2015年)

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矿山清洁生产全面推行,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优化。

(1),矿山环境面积总治理率达到85%。

(2)矿山废水废渣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4.远期(2011—2015年)任务

(1)完成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区治理面积2666.67公顷。

(2)完善矿山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形成完善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制;

提高全市矿山环境大范围动态监测能力和全程管护能力。

(3)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政策,使生产矿山当年产生的破坏区即时得到治理。

第五章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一、分区的原则与方法

分区原则:

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划,根据北京市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分区结果,结合北京市矿山环境发展变化趋势,考虑北京市矿山环境问题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按照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方法,划分出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

分区方法:

矿山环境问题主要考虑岩石裸露、地貌景观破坏、水土流失等方面的严重程度。

人居环境方面重点考虑人口稠密区和交通经济发达地区。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一)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

与《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规划分区相衔接,主要划分出以下区域为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名胜区、城市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交通干道直观可视范围内及其它不允许开采的区域等(附表3)。

该区的总面积4711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8.73%。

保护措施:

政策措施:

区内及区周边1公里内禁止新建矿山,并逐步关闭现有矿山,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在规划近期进行治理。

工程措施:

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工程。

(二)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重点治理区的划定主要考虑以下划分依据:

(1)历史遗留的国有大中型老矿山、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矿山,矿山环境问题严重。

(2)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随时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矿山。

(3)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后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明显的矿山。

(4)分布在平原区和山前地带的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一般区。

(5)密云水库、官厅水库等水源地自然保护区;

根据上述因素,共划定重点治理区20处(表4)。

区内开采的主要矿种为煤炭、铁矿、金矿、砂石、粘土、石灰岩等建材非金属等。

区内矿山环境问题主要有矿山地质灾害、地面塌陷、土地资源占用损毁、地貌景观破坏、地下水污染、固体废弃物堆积等。

区内矿山占用破坏土地面积3508公顷,已恢复治理面积28公顷。

区内固体废弃物总量16454万吨。

重点治理区内的矿山环境问题应优先安排治理。

(三)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一般治理区的划定主要考虑以下划分依据:

(1)除重点治理区以外的矿山环境影响一般区。

(2)存在矿山环境问题的区域,但地处偏僻、人烟稀少,对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影响较小的区域。

共划定一般治理区6处(表5)。

区内开采的主要矿种为煤炭、金矿、砂石、粘土和石灰岩等。

区内主要矿山环境问题有采场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地貌景观破坏、岩石裸露、水土流失等。

(四)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

在重点保护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以外的区域全部划定为重点预防区。

区内零星分布极少量的矿山,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禁止或限制矿业开发。

预防措施:

区内一般禁止新建矿山,并逐步关闭现有矿山,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在规划近期进行治理。

与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一并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工程。

第六章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一、确定重点治理工程的原则

(一)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的确定原则

优先安排对人居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危害重的矿山。

北京地区这类矿山主要分布在平原及山前地带,矿种涉及砖瓦粘土、建筑用砂、铁矿、煤矿等。

优先安排治理效益显著的矿山。

要兼顾治理工程地区分布和治理矿山的矿种、矿山环境问题治理类型,使得选择的治理工程具有典型意义。

为使治理工程与规划目标相吻合,也使本规划与其它规划相衔接,本规划部署三个重点治理工程:

1.山区废弃矿山修复工程

2.平原区砂石坑治理工程

3.平原区砖瓦粘土坑治理工程

在上述三大治理工程中部署5个示范工程。

示范工程是选择有代表性的闭坑矿山进行治理,为后期治理积累经验。

确定示范工程的原则是:

环境破坏典型性、地区和矿种代表性、治理紧迫性。

(二)矿山环境保护工程的确定原则

以预防为主,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矿山环境保护,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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