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工作谋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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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民事案件件,办理非诉讼事项件。

县司法鉴定中心办理司法鉴定件。

特别是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践行执法为民、援助为民的宗旨,赢得各界广泛赞誉。

在办理名农民工索要工资款援助案件中,依法为他们索要了用人方拖欠2万多元的工资。

在办理人民医院护士维权纠纷援助案件中,依法为她争取了万元伤害赔偿。

在办理务合同纠纷援助案件中,依法为她维护了她继续执行合同的权力。

(三)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大力加强村居、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率进一步扩大。

积极整合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资源,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建立息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

制定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部署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活动和“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调处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目前全县建立乡镇调委会个村(居)调委会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个,人民调解员及矛盾纠纷信息员人。

一年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有效预防群体上访11起,制止械斗13起,防止民转刑16起,真正实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现、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我县重点建设打造培育的推荐省级表彰的“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已经作好推荐上报工作,以待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命名表彰。

(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显著  

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

认真做好信息录入核查工作,强化衔接管控措施,大力实施“雨霁”计划,强力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加大安置帮教力度,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全面发展。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和管理水平。

全面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调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教育矫正,做好帮困扶助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一年来,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人(其中刑满释放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其中管制人,缓刑人,假释人,暂予监外执行人,剥夺政治权利人,解除矫正人员人,其中管制人,缓刑人,假释人,暂予监外执行人,剥夺政治权利人。

对安置帮教人员达到登记、签定帮教责任书和跟踪帮教“三个”100%,对社区矫正人员达到建立档案、信息录入、跟踪矫正、纳入信息定位管理平台“四个”100%。

(五)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和“法律服务一条街”活动,认真开展多种形式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50余部,共举办法律咨询和各类法制讲座15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500多人次,免费赠送法律知识宣传资料50000余份,出动法制宣传大蓬车150台次,制作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3000余条,接受宣传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

认真组织了18年度全县由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涉及96个单位,全民普法考试无纸化网上答题活动。

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以创建法治乡镇、法治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为载体,全县有个乡镇(办事处)、个行政村、个社区、多个单位开展了法治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覆盖率达90%以上,有力推动了全民法治观念的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我县村被依法治省办和司法厅命名表彰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扎实做依法普法治理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据统计,今年我县普法依法治理新闻宣传稿件被全国各类媒体采用篇。

其中网8篇,中国广播网4篇、中央新闻网3篇、日报1篇。

(六)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成就  

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打牢基础,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为契机,持之以恒地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着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所务管理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发展,使我县司法所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正朝着“六有”标准的目标迈进。

县司法局把被中央司法部表彰命名为全国先进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表彰命名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的司法所作为全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样板在全县大力推广,进一步推动我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步伐。

 10月30日 ,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来我县调研指导综治平安建设,实地考查了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对我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了充分的肯定。

(七)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努力建设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广大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

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部署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大力加强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执法执业水平。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政风肃纪”活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纠正“四风”问题,积极参与“双十佳”评选活动。

促进了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警风、行风明显好转,干警争先创优意识明显增强。

今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个基层单位和名司法行政干警被局总支推荐参加县政法系统“双十佳”评选,同志被县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淮河司法所长同志被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八)对政府下达的共性目标任务完成出色  

我们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搞好统筹结合,建立落实工作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创先争优招商引资、社会治安、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国防教育、执法责任制推行、农村定点帮扶、六城联创、政府信息公开、作风建设,为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等各项共性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得到县政府及县有关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  

从整体上看,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值得信赖,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

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编制紧缺,待遇不高,队伍不稳定  

我县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含个司法所长),实有人员人(局机关人,乡镇司法所人、其他岗位人)。

现有22个基层司法所,21个司法所均为“一人一所”,占乡镇编制所一个。

按照国家“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每所3人计算,缺编缺乏人员严重。

由于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司法所人员疲于应付,难以创新发展。

加上同公、检、法等其他政法部门相比,在政治待遇的落实上,工作经费的保障上具有太明显的反差,造成部分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缺乏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性,有一部分年轻干部总想着“调出去”,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我局近几年就调出去5人,人员流失严重,造成队伍不稳定。

(二)知识更新不快,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社区矫正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职能,这就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和运用比较透彻,对现代化办公手段比较熟练掌握的队伍。

然而长期以来,我县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着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我局现有工作人员中具有法律本科学历的人员可谓凤毛麟角,只有少数人员在工作之余,通过自学、函授等方式取得的法律专科及以上文凭。

同时,每年针对基层司法所岗位的培训也仅仅局限于在县司法局安排的方式进行培训,市级以上的培训活动很少。

培训工作针对性不强,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业务能力、改革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件撰写能力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妥善处理人际关系能力)等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提高,真正能够适应司法行政业务发展需要,具有高标准的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导致司法行政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与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

(三)队伍地位低,职能弱,影响工作积极性  

相对公、检、法等政法机关而言,司法行政队伍地位低,职能弱,司法行政各项各项职能靠的大多是嘴功、腿功和磨功,本身没有一项强制职能。

现有的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两劳安置、社区矫正等工作均需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唯一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职能工作社区矫正,也处于刚起初阶段,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矫正办法,统一的执法文书,考量矫正效果优劣的系列标准,缺乏必要的行政强制执法权,司法辅助人员的待遇与激励机制也亟待完善等,导致工作难以开展,工作人员积极性受挫。

少数司法行政干警创新意识不够,视野不够开阔,工作要求标准低,工作热情在减少,甚至不安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四)经费保障亟待解决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进行了政法经费保障体系改革,加大了对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

但由于基层司法行政承担着多项职能,原先的底子又薄,需要大量经费保障基础建设,装备配备、办案经费、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

应当清醒地看到,这些问题普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行政职能有强化的可能,而经费保障能力跟不上,难以承担职能强化的重任。

三、18年工作的目标及基本思路  

18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职能工作,积极服务县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区建设的大局,为实现县梦、县崛起、县振兴、富民强县、建设平安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全体公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好法制宣传教育职能,采取有力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持续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持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持续加强农民和城镇居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扩大接受宣传教育人群的覆盖面。

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段,编印普法宣传手册,送法制宣传教育电影、戏剧下乡,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普法宣传成果。

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依法治县、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诚信示范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促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运用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习法律、信仰法律、维护法律的深厚氛围。

(二)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服务重点,努力服务群众,促进我县平安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不断推进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引导全体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依法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务工、务农等民生涉法问题,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努力争取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努力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引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

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社会主义法律的公平正义。

(三)进一步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  

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全省“规范化司法所”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省厅和市局要求,持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健全完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一步提升全县司法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乡村、社区延伸,构筑覆盖城乡基层,直接服务群众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网络。

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协调配合编制部门清理行政专项编制,切实解决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专项编制不能专编专用问题,力争增加编制,努力逐步实现每所3人的要求,确保每所有一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

偿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别按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20:

1和30:

1的比例为司法所配备社会工作者,增加工作力量。

继续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开展全县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升。

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所务管理,修定完善司法所工作管理办法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将司法所各项管理服务行为纳入规范化制度轨道。

争取县财政支持,加强司法所经费保障,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以提高规范化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加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积极稳妥地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人民调解网络。

继续开展“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努力逐步实现全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调委会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不断提高化解复杂疑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动员全县广大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进社区、进村户、进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进一步健全“三调联动”机制和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着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真正形成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全覆盖,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继续扎实开展好信息录核查工作,进一步强化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间信息沟通和衔接机制,提高服务在教和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核实成功率。

强化衔接管控措施,落实必接必送制度。

强力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落实中央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场所建设和《市“两霁”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规划》精神,争取政府支持,加快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步伐。

加大安置帮教帮扶力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实施有效帮扶,最大限度地降低两劳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六)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全面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为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务工管理制度,收监执行工作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破解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性难题。

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法律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我省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正确使用执法文书格式,加强和规范衔接、监督办理和教育矫正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工作盲点,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单位加强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提高社区矫正保障水平,争取把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的困难。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实现市县乡三级三位一体式管理,继续使用好全市统一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将全县所有的社区矫正人员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100%定位,丰富教育矫正手段,提高监管信息化科技水平,实现零重新犯罪目标。

(七)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

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局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的必修课,制订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专题,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学习讲座等多种形式,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深入学习,真正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入脑入心。

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把学习成果化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廉政建设。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诚信执业、热情服务群众。

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工作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分层次分批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和全县法律服务队伍业务素质,为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四、对县政府18年经济工作的意见建议  

县司法局党总支针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形势,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并结合全县18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对县政府18年经济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增加编制,配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  

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不断拓展,基层司法所现有的专项编制远远不能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建议组织人事部门适当增加司法所专项编制,使乡镇司法所逐步达到三人以上,优先配齐配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编制缺乏问题。

(二)把好人员准入关,组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  

在编制空缺或是条件允许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公招或选调的形式招录或选调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进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缺少、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

同时,还要立足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面向社会广泛招揽专业人才。

如社区矫正工作,为满足社区矫正的职能需要,确保《办法》的贯彻落实,应在县司法行政层级组建一支专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赋予其全面行使监外刑罚执行权的职责和行政强制执法权,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具体担当接收矫正对象,组织查找,对违反矫正规定的处理处罚带有强制性的工作,在此前提下,健全和完善司法所长、司法辅助人员、社区专干为主体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担负社区矫正的日常的监管教育工作,刚柔相济、相辅相成,实现社区矫正的制度设计目标。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办法》和工作性质要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应逐步转变成人民警察身份。

(三)完善竞争机制,激发干部积极和创造性  

充分发挥政治激励、经济激励、心理激励等方面的杠杆作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奖勤罚懒,全面调动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稳定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政治激动就是要用好领导干部配备,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非领导职务晋升等手段,向个外送人才,一方面可以扩大司法行政机关影响力,改善司法行政工作环境,更主要的是可以让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在政治上得到回报。

经济激励就是要努力争取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同时进一步完善重视考核奖励机制以及奖励机制的应用,对表现突出、群众满意率高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给予重奖,激发其干好工作的热情。

心理激励就是要营造浓厚的司法行政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全社会各种大众传媒和组织、领导的影响力,大力宣传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激发全县司法行政干警职业自豪感和事业心,更好地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想干事、要干事、主动干事的问题,更好地解决全社会都知道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为党和人民干了哪些事,怎么干事,所干之事取得了哪些社会效果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行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增加经费投入  

工欲善,必先利其器。

只有足够的经费保障才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充分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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