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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其他形式。

除了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合同还可以其他形式成立。

我们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的成立,或者也可以称之为默示合同。

此类合同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明确表示成立,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推定合同成立,如租赁房屋的合同,在租赁房屋的合同期满后,出租人未提出让承租人退房,承租人也未表示退房而是继续交房租,出租人仍然接受租金。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我们可以推定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5、合同的内容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

③数量;

④质量;

⑤价款或报酬;

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⑦违约责任;

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现将内容简述如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

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

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

①有形财产。

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

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②无形财产。

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

③劳务。

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

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为等。

④工作成果。

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

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

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

(三)数量。

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

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

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

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

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

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

(四)质量。

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

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

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约定其适用的标准。

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

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

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

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

有些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①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

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

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

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

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

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

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

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②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

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

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

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

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

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

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

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

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

③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

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

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

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

(七)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

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

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

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

三是通过仲裁解决,

四是通过诉讼解决。

6、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我国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差。

许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造成企业在经济往来中产生合同纠纷,将企业陷入泥潭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与关系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

(2)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造成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合同管理知识缺乏。

(3)企业的公章、介绍信和空白合同等重要的法律文书被人借用、盗用。

(4)许多企业没有明确的授权制度,或对业务人员的授权不明,造成超越其权限对外签订合同等行为引发纠纷。

2、不签书面合同现象突出。

部分企业在购销过程中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

如,购销项目,未签订合同,只谈总价格是11000元,最后付款时,卖方提出此价为不含17%的增值税,买方还应支付税金1870元。

正是由于对对方的信任或图省事,盲目轻信“口头承诺”,不签订合同,造成一旦一方失信,便纠缠不清,致使当事人事后需更多倍的精力来弥补和处理因此造成的纠纷。

3、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

目前不使用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现象突出。

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不使用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只是简单地用电脑打上几句话做个约定就算签订合同。

这样的结果往往造成合同条款不完善,责权利表述不正确,意思表达模糊,极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合同纠纷。

4、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导致合同履约不理想。

一些企业为确保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维护企业在经济往来中的合法权益,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但由于和各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力度不够,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

合同履约过程中,由于不规范的合同管理,还可能出现一些极端的情况:

(1)伪造证件或资信情况,假冒特定身份,骗取资金;

(2)通过中介组织设立骗局;

(3)编造合理的理由,侵吞押金或相应资金;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预付款或定金、押金的方式骗取货款,不履行合同等。

5、合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亟待提高。

目前大部分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以手工操作为主,例如,企业办公地点分散或下属单位距企业总部较远时,签订一份合同要从下属单位到企业总部进行审批,往往需要往返多次才能办完合同手续。

没有利用好或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耗费了人、财、物等费用,也降低了合同办理效率。

三、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

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

(1)、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

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相信对方,有的企业因没有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

(2)、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

但一定要对合同性质要了解,不要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

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假如我们是供货方,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

(1)、最好采用先款后货方式。

这样,经营风险已经转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风险很小甚至不存在。

但这种方式需方一般不会同意。

(2)、采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

这种情况,可以减少供方的风险。

合同中一般应注明:

交付定金之日起,合同生效。

(3)、如果确需采用先货后款方式,则要注意把握好需方的整体实力、信誉度、付款时间的长短及手续交接等。

在签订合同时须要求需方提供加盖需方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需方收货的人若非其法定代表人,收货人必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需方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

(4)、要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5、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例如,某合同条款“合同生效后不得超过45天,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超过两个月如未能如期缴纳,则合同自动失效。

”这里“两个月”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开始算起?

还是合同生效45天以后算起,写得不明确。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

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没有明确的数额,这样,也不利于以后发生争议迅速确定违约和赔偿的金额。

7、争取在我方所在地举行合同的缔约或签字仪式

比较重要的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举行的合同缔约或签字信式,要尽量争取在我方举行。

因为签约地点往往决定采取哪国法律解决合同中的纠纷问题。

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如果合同中对出现纠纷采用哪国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一旦发生争执,法院或仲裁庭就可以根据合同缔结地国家的法律来做出判决或仲裁。

8、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

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如“安庆市仲裁委员会。

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9、需注意的重要事项

(1)、合作方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不能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

(2)、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书)、预算单(书)等一类文件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合同。

(4)、有些合同附件,其文本为复印本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盖章。

四、合同起草注意事项

(一)、动笔之前的准备工作

1、列出合同交易的要点,即合同的清单、目录或概述,以便弄清合同有哪些重点。

2、思考可能发生的情况。

好的合同不仅能够预见到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且还能清楚地描述出发生这些情况后合同双方的立场和解决办法。

通过经常向有关专业部门了解这些情况有助于发现一些可能没有考虑到的问题。

3、查找类似的合同,找到此前保留的过去的交易记录或者是类似合同。

4、在书本或互联网上搜索类似的典型合同范本。

使用这些合同范本可以节省时间和避免打印错误。

起草合同时,可以把这些范本当做原始资料,利用其中某些典型的条款和措词。

5、如果没有特别申明,不要在“意向书”上签字。

有时候,在合同没有准备好之前,合同相对方为了表示诚意,往往急于签署某些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急于签署的是有特别申明的意向书,这也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明:

本意向书并非合同,只是双方为了更好地沟通协商,而拟定的对未来条款的概述。

(二)、起草合同中的具体操作问题

6、从简单、典型的合同入手。

首先为合同建立一个基本框架。

像房子一样,一个合同必须有一个牢固的根基。

7、在合同的第一段写清楚双方的名称。

这是个简单而又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

如果是个人,要写清姓和名及其他身份信息等;

如果是法人,为避免弄错,写名称时可以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核对一下或查看营业执照。

8、确定合同双方的别称或简称。

为便于阅读,一般要在合同的第一段为双方弄一个别称或简称,如:

将某公司简称为“甲方”。

9、要小心使用法定术语作为双方当事人的别称或简称。

除非一方当事人在法定上就是承包人,否则不要将“承包人”作为其别称。

同样,除非想让一方当事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代理人,否则不要称其为“代理人”,如果坚持要用,最好明确一下代理范围并找到其他可以避免将来争议的方案。

10、在合同的第一段要为书写“签约时间”留下空格。

11、引述语的书写。

引述语是指那些放在合同主要内容前面的“鉴于”条款。

书写这类条款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通常指合同双方,法官,仲裁员等)很快地了解到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合同双方是谁,以及他们为什么签订合同,等等。

合同主要内容的第一段也可以加上引述语并表明是真实准确的。

这样,合同双方将来就不会争执:

引述语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是否自愿签署、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问题。

12、按逻辑顺序列出合同段落的标题词。

合同的段落是按一定的逻辑顺序组织起来。

参照《合同法》第12条对合同内容的规定,这些标题词要力求总结出每个段落或相关段落的内容。

比如:

撰写租赁合同时列出下面这些标题词:

引述语、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13、在撰写每一段落时要内容集中,不要东拉西扯,一段一段地分别说明合同双方同意做什么,不同意做什么。

14、随时记下一些需要添加条款、措词和问题。

另外,将对方列出的要点和一些类似的合同范本也放在跟前,以便在起草过程中随时查对。

15、除非是为了更清晰地说明问题,一般不要在合同中重复陈述某个内容。

将一个问题来回地说很容易让人模棱两可。

如果将一个概念重复地解释,理解起来就更有困难。

如果通过一个例子来阐明一个难以理解的概念或规则时,一定要考虑到其所有的含义、这个例子的准确性以及它和概念的相符性。

(三)、起草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6、标题上注明“合同”两字。

不要写“备忘录”、“建议书”等其他名称。

17、尽量写短句子。

短句子比长句子让人更容易理解。

18、尽量用主动语态而不用被动语态。

相对来说,主动语态的句子更简短,措词更精练,表达更明白。

对比下列例子:

主动语态的句子“卖方将把此物卖给买方”;

被动语态的句子“此物将被卖方卖给买方”。

19、在整个合同中,对合同一方只能用一个别称(或简称)。

20、写数目时要汉字和阿拉伯数字并用,如:

拾(10),这可以减少一些不经意的错误。

21、如果用“包括”这个词,就要考虑在其后加上“但不限于……”的分句。

除非能够列出所有被包括的项,否则最好用“但不限于……”的分句,来说明只是举个例子。

22、不要过于依赖于语法规则。

有权解释合同的法官或仲裁员所学的语法规则可能和起草合同的人员所学的不一样。

但不管是什么规则,起草合同都要遵循一个基本原则:

简洁、明确。

检测合同草案是否达到这个要求,可以去掉所有的句号和逗号,然后去读它。

在没有标点符号的情况下,选择正确的词语放在正确的位置上,以使合同更简明,更流畅。

23、不要用自己创造的词语。

合同文本不是创造性的作品,不能因为意思的细微差别而引起争论。

合同文书应该清晰、直接而准确。

因此,要使用普通的词语,表达普通的意思,为普通人所能读懂。

24、前后用词要一致。

在一份销售合同中,如果想用“货物”来指整个合同的标的物,就不要时而称它们为“货物”,时而又改称它们为“产品”。

保持用词一致性比避免重复更加重要。

不要担心合同相对方感到枯燥,而应该提防对方会因为含糊不清的合同而钻空子。

25、在文法和标点符号上保持一致。

要特别注意句末的引号、时间和地点之后的逗号以及文风的统一性。

26、在合同中明确争议解决的方法、适用的法律等条款。

(四)、为法官或仲裁员考虑的问题

27、尽量假设合同的读者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外行,如果起草的合同简明得连一个外行都能理解,那么即使到了法庭上,也不用害怕。

28、强调一个合同术语可以加上双引号,以表明它有一个特别的意思。

如:

本合同中使用的“货物”是指买方已经同意向卖方购买的货物;

本合同中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的拾(10)只电话机,即下文中的“货物”等。

29、第一次使用某个术语时就要下定义。

定义合同术语不是在合同的开头,也不是在合同的结尾,而是在这个术语第一次出现的时候,这样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合同。

30、勤于解释合同中的术语和概念。

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可能会理解合同中某些专用术语,但法官或仲裁员却可能一无所知。

所以撰写合同时要让合同自己为自己进行释义。

(五)、完成初稿后应注意的问题

31、核实合同的起草情况、段落序号以及上下文的注解。

可以用文字编辑软件中的拼写和语法检查功能来做这项工作。

32、让同事阅读草拟的合同。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人往往能发现起草者没有察觉到的矛盾和混淆之处。

(六)、打印和签署定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33、用不退色的油墨和纸张打印合同。

34、打印整个合同要用同样的纸张,如果打印过程中纸张发生了改变,一定要用同样的纸再打印一次。

这样做,对方就不会说合同在签署后被偷换了。

35、让双方在每页合同上签字,这样做可以避免合同签署后被更改。

36、在合同签名栏的下方留下一些空白行,以便合同双方和见证人填写他们的名字和地址。

37、签名者如果是公司管理人员,一定要写上他们的职务和其所在公司的名称。

不这样做有可能导致个人承担责任。

38、签字和盖章要同时具备。

企业之间签合同,往往由各自的代理人(经办人)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有经办人的签字和单位的印章,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如有的单位以合同未加盖本单位公章为由,否认经办人签名的效力;

有的则以单位印章丢失、被盗等理由依靠地方保护主义通过立刑事案件来摆脱责任。

为了不给这些人以可乘之机,订立合同时应当经办人签名和单位印章同时具备。

五、如何审查合同

合同审查是指从法律方面对企业合同进行的法律把关,是企业签订合同之前的必经程序。

通过对企业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可以发现合同中的某些问题,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即使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发生了违约或者争议的情况,也可以比较顺利地解决问题,得到必要的补偿,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企业合同的审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

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是否依法成立;

(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

(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非法人单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资格,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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