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号用工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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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商户、企业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劳动用工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劳动用工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社会劳动保障制度,规范用工市场秩序,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整顿劳动用工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建立良好的用工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不稳定因素,建立维护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为西郊乡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的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餐饮服务业、小砖窑、小作坊、小商户及其它生产加工行业。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2、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6、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7、建筑施工企业执行工资发放和农民工权益保障公示牌制度情况;
8、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情况;
9、用人单位遵守其它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重点是查处有人单位非法劳动用工、拐骗、强迫他人劳动、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严重非法劳动用工问题。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各企业、各用工单位、各建筑施工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配合区、乡劳动用工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并将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名单上报乡社会劳动保障事务所。
2、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基础管理。
各用工单位要依照《劳动法》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合同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所有用工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鉴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劳动合同要明确规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
企业符合法定条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对签订劳动合同收取押金、风险金等违法行为,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条款,不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采取欺诈和威胁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按照《劳动保障检察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肃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
凡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率达到100%。
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资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农民工说服拖欠原因,并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备案和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发计划,对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努力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参保率不低于90%,所有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律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保险费征缴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三、活动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综合整治活动的方式,采取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劳动保障部门督查验收的方式进行。
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4日—7月31日)。
采取多种形式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开展劳动用工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各用人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对照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相关资料及时报乡劳动用工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督促阶段(8月11日—8月20日)。
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各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依法进行审查,并听取用人单位的汇报。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执法处理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在用人单位整改的基础上,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分片、分组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验收。
验收期间,对整改不力及拒不整改的单位,分别采取行政处理或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确保综合整治效果。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综合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劳动保障执法综合整治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开展用工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
劳动保障、城建环保、土地、民政、妇联、卫生、工商、地税、派出所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工作协调和配合。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劳动用工秩序方面问题的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
3、乡劳动保障所设立整顿劳动用工秩序举报投诉箱,组织保障所工作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所有制形式企业、小作坊、小商户及餐饮服务业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工资提取支付、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督促企业与用工单位对上述情况进行自查,填写《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自查登记表》,报乡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一户不漏。
如发现重大非法用工或使用童工现象,应及时向区劳动用工秩序综合整治小组上报。
4、对活动中查出的问题,依法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拒不配合劳动保障检查,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并拒绝整改的企业和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
西郊乡用工秩序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高霞西郊地税所所长
毕宪生乡工会副主席
齐绍峰乡土地所副所长
亓瑞霞乡社保所副所长
李爱国乡非公办副主任
史宁波乡招商办副主任
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社保所,办公室主任由许新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亓瑞霞同志兼任。
办公室电话:
391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