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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认购意向函模板

定增认购意向函模板

篇一:

模板1关于认购xxxx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增协议书

关于认购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之

协议书

编号:

甲方:

xx资产管理集团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24,893万万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14年3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底价为10.32元/股;

(2)甲方拟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甲方本次认购事项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并支持乙方发展,促进乙方优

化公司资产结构等方面的运作;

(4)乙方承诺为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股份认购

甲方承诺:

以10.32/股的价格,出资不低于9220万元(大写亿元)认购上述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按照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有效的《申购报价单》并缴足认购保证金。

以《认购邀请书》的发出作为非公开发行启动。

甲方实际认购的股份(下称“认购股份”)、实际认购的金额(下称“认购金额”)和认购价格(下称“发行价”)以发行人最终确定的发行结果为准。

甲方承诺,其认购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12】月(以下简称“约定锁定期”,约定锁定期从甲方缴付认购全款日起开始计算)。

但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在法定的定增股份限售期届满之后,甲方可提前出售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障性措施的义务及其他义务。

若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在上述约定的锁定期内抛售任何数量的认购股份,则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障性措施的义务及其他义务全部自动解除,甲方丧失本协议项下包括补偿权在内的任何权利。

2、保证本金安全及收益的方式

为保证甲方认购金额的本金安全并获得收益,乙方承诺:

当满足下述第3条约定的触发条件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4条、第5条及第6条的约定通过大宗交易向乙方或其指定机构出售其持有的定向出售权股份(下称“定向出售权”),并且由乙方按下述第8条约定提供现金补偿(下称“现金补偿权”)。

3、触发条件

3.1在认购股份约定锁定期届满之日起至认购股份约定锁定期届满之日后第xxx个自然日止为“认购股份价格观察期”,如在认购股份价格观察期内认购股份的日交易最低价累计25个可交易日且连续15个可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在交易所正常交易,且并非以跌停价收盘为“可交易日”,下同)大于或等于发行价的

【100%+xx%*(12+xxx/360*12)/12】,则乙方保证甲方认购金额本金安全的义务自动解除,甲方不享有定向出售权及现金补偿权。

3.2如在认购股份价格观察期内,认购股份的日交易最低价不满足“累计25个可交易日且连续15个可交易日大于或等于发行价的【100%+xx%*(12+

xxx/360*12)/12】”的条件,则甲方对认购股份价格观察期届满时仍持有的认购股份(下称“定向出售权股份”)享有定向出售权,并享有按照本协议约定取得乙方现金补偿的现金补偿权。

定向出售权及现金补偿权自认购股份约定锁定期届满后xxx天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生效。

如果甲方在认购股份价格观察期内全部卖出认购股份,最后一笔卖出成交的日期即为“认购股份最后卖出日”。

4、定向出售权股份数量

定向出售的股份数量为:

甲方认购股份总数减去甲方认购股份价格观察期内已通过二级市场卖出的股份数量。

甲方在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票与本协议无关,不享有认购股份的任何权利。

5、定向出售权的期限

定向出售期为根据上述第3条的约定甲方获得定向出售权及现金补偿权之日后的20个交易日。

乙方应在定向出售期内自行或指定第三方机构受让根据第4条约定的股份数量。

甲方应根据乙方规定的时间、价格和受让方出售该部分股份。

如果甲方在定向出售期内全部卖出认购股份,最后一笔卖出成交的日期即为“认购股份最后卖出日”。

6、行使定向出售权的方式

6.1甲方应在第3条约定的“认购股份价格观察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股份价格观察期”及之前出售的认购股份数量、对应的售出股价及相关凭证文件传真至乙方并在传真后立即通过电话确认乙方已收悉。

6.2乙方应在第5条约定的“定向回售期”内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行使定向出售权的时间、出售数量、出售价格及受让方,并由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以可在大宗交易平台成交的价格受让。

甲方应根据乙方书面通知行使定向出售权。

6.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或其指定机构如未按上述约定受让定向出售权股份时,自第5条约定的“定向出售期”结束后的第1个“可交易日”起至第xx个“可交易日”内,为甲方自主卖出期。

在甲方自主卖出期内,甲方可按市场价格出售认购股份(包括在交易所市场竞价卖出和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询价卖出)。

如果在甲方自主卖出期内甲方全部卖出认购股份,最后一笔卖出成交的日期为认购股份最后卖出日。

在甲方自主卖出期届满时甲方仍未卖出的认购股份,甲方不再要求乙方对这部分未卖出的认购股份的认购本金和收益进行保障承诺。

7、二级市场卖出股份的价格约定

7.1除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承诺认购股份约定锁定期届满日至第3.2条约定的

定向出售权及现金补偿权生效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卖出认购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xx%*(12+xxx/360*12)/12】;若该期限内甲方自行在二级市场以低于发行价的【100%+xx%*(12+xxx/360*12)/12】卖出任何数量的认购股份,则以低于发行价的【100%+xx%*(12+xxx/360*12)/12】卖出的认购股份部分视作以此价卖出。

7.2法定锁定期届满日至第3.2条约定的定向出售权及现金补偿权生效日期间,当发行人的股价在高于或等于发行价但低于发行价的【100%+xx%*(12+xxx/360*12)/12】范围内,若乙方书面要求甲方对认购股份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出售,甲方应予以出售,对于甲方所出售的股份,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第8条进行现金补偿。

7.3第6.3条约定的甲方自主卖出期内,甲方可以二级市场任意可成交价格卖出认购股份,包括在交易所市场竞价卖出和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询价卖出,乙方对此部分认购股份均应按照本协议第8条进行现金补偿。

8、现金补偿的方法

8.1若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在约定锁定期内抛售任何数量的认购股份,则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障性措施的义务及其他义务全部自动解除,甲方丧失本协议项下包括补偿权在内的任何权利。

8.2如果未出现8.1的情形,现金补偿的金额=认购金额*(1+xx%*T1/365)-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T1为从甲方认购全款交付完成日至甲方认购股份全部卖出日或甲方自主卖出期届满日(以孰先为准)的天数;成交总额包括甲方

篇二:

预约认购意向书

预约认购意向书

本人有意参加XX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人了解XX基金的基本情况,认可XX基金的投资理念和XX基金的能力,同时知悉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人在此确认:

愿意以每份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购XX基金x份,合计xx万元人民币。

本人保证在签订本《预约认购意向书》之日(含)起的伍个工作日之内按XX基金确认的方式向XX基金缴纳出资额佰分之五的保证金。

本人进一步保证,在签订《XX基金合伙协议》后,按照《XX基金合伙协议》的要求缴付出资,即:

首期出资在收到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后,按照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在付款日(自发出该等缴付出资通知之日起第十个工作日为付款日)或之前将相应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工商登记注册验资账户;其他期出资按照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足额缴付。

XX基金在此确认:

在认购人足额缴付费首期出资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该认购人全额退还其已经支付的保证金。

认购人签名(盖章):

XX基金(盖章)

证件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

住宅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三:

定增认购意向书

编号:

认购意向书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就甲方意向购买北京市区域内房产并委托乙方办理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

意向书,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所有权证下简称该房屋)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零元整(¥26000.00

元)。

(此价格为买卖双方交易的总□/净□房款,含该房屋交易所产生的税费)。

甲方同意

以上述价格购买此房产。

甲方购买该房产的意向付款方式为一次付款。

第三条:

本意向书签订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购房意向金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甲方支付意向金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以外的任何主体就该房屋从事房

地产经纪业务。

第四条:

本意向书签订后15日内,乙方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

卖合同》时,视为乙方的居间服务内容的认定,甲方应同时支付乙方购房价格的3.0%作

为居间服务费。

该房屋成交后,意向金作为居间服务费的一部分,乙方不再返还。

第五条:

直至该房屋房款付清并且产权已经过户到甲方名下,且与该房屋有关的交易无

任何争议之前,如因卖方或者本协议中乙方的任何原因导致2011年月日之前该

房屋没有过户并交付给甲方的,该意向金应在2011年月日之前退还甲方(不计

利息);如因甲方以对本协议第二条所描述的该房屋出售的价格有异议而拒绝交易的,该意向

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意向金后,乙方未能履行其居间义务的,

或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任何主体就该房屋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意向金,

并支付违约金元。

第七条:

甲方(包括本人、代理人、承办人及各关联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经纪公司或

个人就上述房产进行私下交易,否则应按照上述房屋成交价格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关

联方”包括甲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及其他关系密切人员。

第八条: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甲方:

(签字):

乙方:

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身

份证号:

经办人:

(签字)联系地址:

乙方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1111室联系

方式:

签约日期:

年月日联系电话:

010-555555签约日期:

年月日篇二:

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

甲方:

【】公司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司(或自然人)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年【】月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称“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

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甲方共发行股份总数【】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乙方系一家依当时适用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如

是自然人:

乙方系甲方的股东,目前持有甲方的股份数额为【】股,持股比例为【】%)。

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持有甲方【】万股,占乙方总股本的【】%。

3、因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

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万股(含【】万股),下限不少于【】万股(含【】万股);在

该区间内,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4、为支持甲方的发展,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含【】%),不超过【】%(含【】%)。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本

合同双方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份的事宜,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

照履行:

第一条认购股份数量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

的【】%(含【】%),不超过【】%(含【】%)。

如果认购的股份数出现非整数(不足1股整

数时)情况,则四舍五入。

乙方能否成为认购对象及最终认购数量按照其参与竞价情况而定。

第二条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

2、认购价格:

乙方的认购价格不低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乙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具体认购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

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

如果甲方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乙方本次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如果甲方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对发行方案、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作出调整的,上述认购数量、认购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3、限售期:

乙方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个月内不得转让。

4、支付方式: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乙方按照甲方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其他约定:

甲方在收到乙方及其他投资者缴纳的本次发行的认股款后,应当聘请具有

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并且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股份认购合同;

(2)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3)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第四条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除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合同生效条件外,本合同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第五条声明、承诺与保证

1、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甲方是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

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合同系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的

《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甲方既往已签订的合同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

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甲方最近36个月无重大违法行为,亦无足以妨碍或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重大诉

讼、仲裁、行政处罚及或有负债事项;

(4)甲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

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2、乙方声明、承诺与保证如下:

【乙方为法人的情况下】

(1)乙方是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

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合同系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乙方的

《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乙方既往已签订的合同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

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乙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

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5)本合同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

让。

【乙方为自然人情况下】

(1)乙方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缴纳本次认购股份的款项。

(3)乙方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限售期内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

(4)乙方不存在也不会利用作为甲方控股股东的地位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5)乙方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内受到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6)乙方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7)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保密

1、鉴于本合同项下交易可能引起甲方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过早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

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合同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有关本

次交易的信息披露事宜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进行。

2、双方均应对因本次交易相互了解之有关各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采取严格的保

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本次发行聘请的已做出保密承诺的中介机构调查外,

未经对方许可,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或违反本合同所作承诺或保证的,或所作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

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

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

实际损失。

第八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并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可履行,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的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篇三:

认购意向书认购意向书编号_________

认购人于本意向书的签字表明认购xxxxxxx(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以下简称xx基金)之部分出资份额意向。

一、本人有意向认购xx基金的出资份额,成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小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二、认购人基本信息

个人姓名/机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承诺并作出如下保证:

1、本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

2、签署本认购意向书反映本人的真实意愿,或者已获得充分授权,与现有法律法规或章

程不存在冲突。

3、本人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承诺本次认购之资金来源合法。

4、本人为自身利益认购上述合伙权益,没有受其他人委托、信托等为其他人代持的情形,

也没有和其他人之间存在拆分权益的安排,并且不存在拆分出售或拆分转让的意图。

5、本人承诺除依法需要的事项外,对投资事项及其涉及的所有资料负保密义务。

6、本人保证所有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正确、有效。

个人认购者签字:

签署日期:

或机构认购者(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篇四:

预约认购意向书预约认购意向书本人________________有意参加铭投一号有限合伙型私募票据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

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人了解铭投一号有限合伙型私募票据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认可铭投一号有限合伙型私募票据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投资理念和浙江尊投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的能力,同时知悉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人在此确认:

愿意以每份1万元

人民币的价格认购铭投一号有限合伙型私募票据投资基金(有限合伙)___________份,合计

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本人保证在签订本《预约认购意向书》之日(含)起的五个工作

日之内按浙江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确认的方式向浙江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出资额佰

分之五的保证金。

本人进一步保证,在签订《铭投一号有限合伙型私募票据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后,按照《铭投一号有限合伙型私募票据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的要求缴付出资,即:

出资在收到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后,按照缴付出资通知的

要求在付款日(自发出该等缴付出资通知之日起第十个工作日为付款日)或之前将相应出资

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工商登记注册验资账户。

浙江尊投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在此确认:

在认购人足额缴付出资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该认购人全额退还其已经支

付的保证金。

认购人签名(盖章):

浙江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证件

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

住宅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篇五:

股权认购意向书郑州市**酒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股权认购意向书认购申明:

本公司(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了《郑州市**酒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募集文件》,理解

并接受募集文件里的全部内容,自主自愿认购股权份额,在本意向书上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

本公司(本人)自愿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万元(大写)认购公司股权(最低

认购额度100万元,按10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成为公司之有限合伙人。

在此,本公司(本

人)承诺和确认:

1、(如认购人为公司)本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

立的法人,具有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合法资格;

2、(如认购人为公司)本次投资符合本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会违反

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要求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协议、合同;

3、本公司(本人)将会按照《协议》的规定缴付出资款,并保证该出资款为本公司(本

人)合法拥有、可自由处分和免受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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