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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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类材料中所涉及的申报人的资格、业绩以及评价等方面情况须附上相应的佐证材料。

无佐证材料的资格、业绩及评价视为无效。

(二)具体要求

1、资格类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实验技术系列除外)。

(4)计算机考试有效成绩或免试情况说明。

(5)外语考试有效成绩或免试情况说明。

(6)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需提供)。

(7)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卡。

(8)《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附表二)(党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填报)。

(9)《破格晋升 系列 级职务审批表》(附表三)(破格申报者需填报)。

2、业绩类材料

(1)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实绩、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实验报告、教学成果总结、课题结题总结、教学案例、制作课件等等(各类成果如系集体完成的应有说明本人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证明材料)。

如申报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还必须附上被鉴定的成果及《重庆市系列晋升高级职务学术成果专家鉴定意见》(附表四,本表须用原表)。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各类获奖证书。

3、辅助材料

(1)评审表一式两份。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使用重庆市教委职改办印制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申报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使用重庆市教委职改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申报实验技术职务的使用重庆市职改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综合公示表一式一份(用A3复印纸)。

申报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使用重庆市职改办印制的《重庆市()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表五);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实验技术职务的使用重庆市职改办印制的《重庆市(高校/实验)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表六)。

(3)年度考核表每年一份。

申报高级职务提供近五年、中级职务提供近四年、初级职务提供近两年重庆市教委职改办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进行了任职届满考核的同时提供《任职届满考核表》。

(4)《重庆市申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送审花名册》(附表七)一式三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按不同系列不同级别分别提供。

统一使用重庆市教委职改办提供的《重庆市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报名系统》软件,基本资料录入完成会自动生成相应系列相应级别《重庆市申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送审花名册》。

4、其它材料。

(1)《重庆市 系列 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审查表》(附表八)

(2)凡申报人员认为有必要提供而本通知又未明确或不便于统一装订的相关材料可以单独或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

三、转评材料要求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确认和转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01]285号)精神,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后的专业属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虽是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但不同专业岗位的需要重新申报评审(即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除必须按上述第二条第

(二)款准备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供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四、表格填写要求

1、总体要求

(1)凡表中有填表说明的请注意阅读。

(2)姓名和工作单位:

“姓名”填写应准确,应与身份证一致,所提供的各类表格及材料也必须一致。

“工作单位”应与单位公章一致,如需简化不能引起歧义。

(3)学历栏:

“毕业学校”应按毕业当时的学校名称填写;

学历的规范称谓为:

中专毕业,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普通班毕业(即“文革”中招生并毕业人员),研究生班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未完成学业者,应填肄业。

(4)主要学历、工作及培训经历:

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填写。

学历统一从初中填起。

(5)外语、计算机考试时间、成绩及考号相关栏目:

按考试种类、时间、级别和成绩顺序填写,如填写为“英语2004年A级合格”、“计算机2003年A级合格”。

如属于免试的应注明免试理由,如“年龄免试”(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工作)总结:

重点反映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德、能、勤、绩,以工作实绩为主。

(7)申报学科:

高校教师申报学科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实验技术人员申报学科填写为“实验技术”;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实际从事教学的学科填写。

(8)申报职务:

应如实填写为具体系列的具体职务,不能简化。

如高校教师“副教授”不能简单填写为“副高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不能简单填写为“中级”。

(9)所有成果(如论文、论著、学术报告、实验报告、教学成果总结、课题结总结、科研课题或成果等等)和各类获奖证书的级别不得自行定性为“国家级”、“省部级”等,应按实填写发表刊物及期号(如是增刊也应注明)、出版社名称、课题下达或评奖的部门或组织等。

(10)所有成果中凡涉及本人承担部分,申报人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所起的作用,要写明“独著”或“合著”,“合著(合作)”的应说明本人的排名情况,如“合著,本人排名第二”。

(11)申报人不得更改本通知中所提供的各种表格的格式。

申报人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扩大或压缩各种表格中某栏目的具体范围,而不能因为该栏目没有填写内容而将该栏目从表格中删除。

(12)凡各类表格中涉及个人(申报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学科组长、评委会主任、主管部门负责人等)“签字”、“签名”、“盖章”的只能由当事人亲笔签名,不得只盖私章。

如申报人是“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学科组长”、“评委会主任”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按规定应该回避等,则“签字”、“签名”、“盖章”栏应改由单位其他负责人签名。

(13)经各单位审查后上报的各类表格间各项内容应完全一致。

(14)各表格中所有栏目必须填写(或提供),如无内容的应填写“无”。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要求

(1)“专家鉴定意见”栏:

请按渝教职改[2004]37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鉴定,专家结论采用《重庆市系列晋升高级职务学术成果专家鉴定意见》格式。

(2)“系(科)全面审查意见”:

该栏目除代表系(科)全面反映申报人的思想政治条件、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外,还必须由系(科)对申报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评价(如个人总结和各项业绩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全等)。

(3)“学校(院)党委政审意见”:

各校(院)按本单位程序审查后统一填写为“学校(院)党委政审合格,同意推荐”。

(4)“校(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意见”:

各校(院)按本单位程序评议完成后统一填写为“经校(院) 学科组评议,同意推荐”。

(5)“学校(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意见”:

各校(院)按本单位程序评审完成后统一填写为“符合校(院)评审条件,同意推荐”。

(6)“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意见”:

各高校经市教委审批已取得相应学科评议权的学科,应把该学科的评议意见填写入本栏:

“经校(院) 学科组代表市高评委 学科组评议,同意推荐”。

3、重庆市教委职改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要求

(1)“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应反映申报人任现职前的教育、教学、教研三方面的内容,各项内容间用横线隔开。

教育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教学主要包括课堂教学、上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以及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等内容;

教研主要包括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编写教材教参、参加课改、制作课件等内容。

(2)“任现职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教龄”栏除填写本人实际教龄外,还应注明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具体年限。

“担任教学、教研、科研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情况、成绩”栏只反映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两项内容,两项内容间用横线隔开。

“著作、论文、参加教(科)研活动、编写教材和经验总结交流的主要情况”栏主要反映教研和科研方面的内容,按两部分填写,前一部分是参加教研、科研、实验的具体时间、内容和所取得的成效(如系具体的论著或经验文章的则填入后一部分),后一部分是本人(或参与)的论著、编写的教材教参、经验总结发表或交流的具体时间、内容和刊物以及本人所起的作用。

两部分中的每一项成果均项用横线隔开。

(3)“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该栏目除代表单位全面反映申报人的思想政治条件、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外还必须由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评价(如个人总结和各项业绩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所提供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等)、附上(根据不同职务的要求)近几年的具体考核结果。

(4)“基层单位意见”:

如申报人所在单位属某单位的附属单位,将该栏目划分成左右两栏,左边为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右边为主管单位的意见。

(5)“呈报单位意见”栏中“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意见”填写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市、地、州或省的部门意见”填写区、县(自治县、市)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4、重庆市职改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要求

(1)“基层单位意见”:

填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

(2)“呈报单位意见”:

填写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5、《重庆市申报 系列 级职务材料目录》填写要求

《重庆市申报 系列 级职务材料目录》中所涉及的第03、04、05、06类资料应按评审表或公示表中相应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相应的各类资料封面及目录。

6、《重庆市()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填写要求

(1)该表的题目应按规范打印完整,如《重庆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2)“编号”:

上报后由市教委职改办统一编写。

(3)“聘任现职年限”填写任现职时间。

(4)“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主要业绩”应填写“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主要业绩”。

主要反映重庆市教委职改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任现职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中的内容,分成教学、教育、教研、指导培养教师、行政工作、奖励和其他七大方面的任务并用横线隔开。

(5)“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应全面总结申报人的思想政治条件、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出单位是否推荐的意见。

7、《重庆市(高校/实验)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填写要求

(1)该表的题目应按规范打印完整,如《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2)“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主要论著、出版教材、承担的科研项目等”应按成果的重要性按顺序填写,重要的在前,次要的在后。

(3)“同行专家意见”统一格式为:

“×

×

(单位)×

(姓名)×

(职务)认为:

该同志所提供成果×

,(基本)具备申报×

职务水平。

”两名专家的鉴定意见用横线隔开。

8、《重庆市申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送审花名册》填写要求

(1)本表的录入、修改及打印由市教委职改办提供的专门软件完成。

(2)必须正确录入相应数据。

1)档案编号为本单位一次性使用,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填写,如1,2,3或01,02,03均可;

2)姓名中间不留空格;

性别在下拉菜单中选择;

3)出生年月填写六位,如1986.01,不能填成四位80.01;

4)工作单位及行政职务如果太长,可以用简称,比如西南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简写为西政成教院副院长,一定要输入单位;

5)参加工作时间填写六位;

6)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可能较长,不好填写,可简写:

如87.07西师历史;

7)毕业学历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填写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中专(不填中师、技校)、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可简单填写,如99.07副教授(00.11转副研);

9)申报学科按照规范的学科名称填写,如高校中文应填写为中国语言文学;

10)申报职务及申报级别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不需自己输入。

11)外语、计算机考试时间成绩及考号因字段太长,如外语栏可简写为200404英语A级合格,计算机栏可简写为200404A级合格;

12)继续教育情况选择合格;

13)评委会学科组情况在下拉菜单中选择;

14)备注栏:

如系转评、审定需选择转评和审定。

(3)要正确保存并形成上报盘。

按照上述方法输入一条记录后立即保存,再继续输入记录直到完成。

输入完成后可在浏览状态下检查自己输入的记录并进行编辑;

形成上报盘应先杀毒或格式化;

上报时不能改变系统默认的文件名,否则上报时数据无法接收;

多个系列应分开上报。

五、实行职称材料责任追究制

从2004年起,对职称材料实行责任追究制,即凡申报到重庆市教委职改办的职称材料,申报人、单位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工作人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分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领导应在《重庆市 系列 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审查表》上分别签字。

评委会评审时如发现职称材料不真实、不齐全或不规范而影响申报人评审结果的一概由申报人或单位负责,其中如职称材料经核实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将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严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渝职改办[2002]261号)处理。

附件(1-8)附后

二○○四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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