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安全技术说明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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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远离热源。
远离衣物和其他可燃物保存。
采取一切预防措施、避免与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混合。
戴防护手
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
操作后彻底清洗身体接触部位。
作业场所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避免吸入粉尘或烟雾。
禁止排入环境。
-事故响应:
如溅到衣物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污染的衣服和皮肤,然后脱去衣服。
如果发生大火和大量物质着火:
撤离现场。
因有爆炸危险,应远距离灭火。
如食入:
漱口。
不要催吐。
如皮肤(或头发)接触:
立即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水冲洗皮肤,淋浴。
污染的衣服须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吸入:
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
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
如接触眼睛:
用水细心冲洗数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果眼睛刺激继续,就医。
收集泄漏物。
本品不燃,火灾时用砂土、二氧化碳、雾状水灭火。
安全储存:
上锁保管。
-废弃处置:
将地面洒上苏打灰,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
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物理化学危险:
与易燃物(如苯)和有机物(如糖、纤维素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与碱金属能发生剧烈反应。
具有强腐蚀性。
-健康危害:
其蒸气有刺激作用,引起粘膜和上呼吸道的刺激症状。
如流泪、咽喉刺激感、呛咳、并伴有头痛、头晕、胸闷等。
长期接触可引起牙齿酸蚀症,皮肤接触引起灼伤。
口服硝酸,引起上消化道剧痛、烧灼伤以至形成溃疡;
严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喉痉挛、肾损害、休克以至窒息等。
-环境危害:
对水体和土壤可造成污染。
第3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危险组分
浓度或浓度范围
CASNO.
70-98%
7697-37-2
物质
√
混和物
第4部分?
急救措施
急救: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min。
立即送医院或寻求医生帮助,不得延迟。
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取出隐形眼镜。
-吸 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食 入:
用水漱口,不要催吐。
第5部分?
消防措施
特别危险性:
与易燃物(如苯)和有机物(如糖、纤维素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与碱金属能发生剧烈反应。
灭火方法和灭火剂:
砂土、二氧化碳、雾状水、火场周围可用的灭火介质。
特殊灭火方法及保护消防人员特殊的防护装备: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佩戴空气呼吸器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避免水流冲击物品,以免遇水会放出大量热量发生喷溅而灼伤皮肤。
第6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木材、纸、油等)接触,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
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要使水进入储存容器内。
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第7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远离易燃、可燃物。
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还原剂、碱类、碱金属接触。
搬
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把酸加入水中,避免沸腾和飞溅。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应与易燃、可燃物,碱类、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
不可混储混运。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
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8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
无资料
-生物限值: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或烟雾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或供气式头盔。
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后,淋浴更衣。
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9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纯品为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有酸味。
pH值(指明浓度):
熔点/凝固点(℃):
-42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
122
密度:
无资料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相对密度(水=1):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水溶性:
浓度最高98%以上
临界压力(MPa):
临界温度(℃):
闪点(℃):
n-辛醇/水分配系数:
分解温度(℃):
引燃温度(℃):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禁配物:
强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铜、胺类。
-避免接触的条件:
无资料。
-危险反应:
与易燃物(如苯)和可燃物(如糖、纤维素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遇电石、高氯酸盐、雷酸盐、硝酸盐、苦味酸盐、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燃烧。
-危险分解产物:
氧化氮。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皮肤刺激或腐蚀:
1、稀溶液可能轻微的刺激感并将皮肤染成黄绿色,沾染处可能变硬,但无损伤。
2、浓硝酸可造成严重的疼痛及灼伤,沾染处可能结痂,造成永久损坏
-眼睛刺激或腐蚀:
1、蒸气会使眼睛刺激流泪。
2、雾滴若暴露过久,会严重刺激及损伤眼睛。
3、浓硝酸会立即严重损伤眼睛至瞎,且可能无法复原。
-亚急性与慢性毒性:
-呼吸或皮肤过敏:
1、蒸汽或雾滴可能引起窒息感、喉咙灼热或造成咳嗽胸痛及呼困难。
上述症状可能轻微或数小时后才出现。
2、某些严重的症状可能无微兆而在24小时内出现呼吸困难及肤(发绀)、进展迅速且可因支气管肺炎或肺水肿而致死生殖细胞突变性:
-致癌性:
-生殖毒性: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吸入危害:
1.蒸汽或雾滴可能引起窒息感、喉咙灼热或造成咳嗽胸痛及呼困难。
2.某些严重的症状可能无微兆而在24小时内出现呼吸困难及肤(发绀)、进展迅速且可因支气管肺炎或肺水肿而致死。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持久性和降解性:
硝酸在水中会被硬质矿物(Ca、Mg)逐渐中和,硝酸根离子会持续存在一段较长的时间,但最终也会成为植物的养分而消耗掉。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水中酸盐量的提高会刺激浮游生物和水草的生长成为植物的养分而消耗掉
-土壤中的迁移性:
释放至土壤中,会有大量的酸转移渗入地下水层
-其他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产品:
加入纯碱-硝石灰溶液中,生成中性的硝酸盐溶液,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不洁的包装: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依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法规。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
2031
联合国运输名称: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包装类别:
I
包装标志:
腐蚀品
包装方法:
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海洋污染物(是/否):
否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铝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
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
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严禁与强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铜、胺类等混装混运。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
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20576-2006~GB20602-2006)。
《高毒物品目录》:
未列入。
《剧毒化学品目录》: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
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类酸性腐蚀品。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8类腐蚀性物质。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易制爆化学品目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最新修订版日期:
2014年8月
编写部门:
安全部
数据审核单位:
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
修改说明:
本SDS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16483-2008)标准编制;
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化学品GHS
分类目录,本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化学品分类、
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20576-2006~GB20602-
2006)自行进行的分类,待国家化学品GHS分类目录颁布后再进行
相应调整。
缩略语说明:
MAC:
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
应超过的浓度。
PC-TWA: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
许接触浓度。
PC-STEL:
指在遵守PC-TWA前提允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
度。
TLV-C:
瞬时亦不得超过的限值。
是专门对某些物质如刺激性气体
或以急性作用为主的物质规定的。
TLV-TWA:
是指每日工作8小时或每周工作40小时的时间加权平
均浓度,在此浓度下终身工作时间反复接触对几乎全部工人都不致
产生不良效应。
TLV-STEL:
是在保证遵守TLV-TWA的情况下,容许工人连续接
触15min的最大浓度。
此浓度在每个工作日中不得超过4次,且两
次接触间隔至少60min。
它是TLV-TWA的一个补充。
IARC:
是指国际癌症研究所
RTECS:
是指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和健康研究所的化学物质毒性数据
库
HSDB:
是指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的危险物质数据库
ACGIH:
是指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人
SDSHSDB:
ACGIH:
是指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