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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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二)经批准的资源报告、地质开发方案、产品销售方案;

(三)齐全可靠的设计基础资料;

(四)规划给水、排水、供电、通信、征地、交通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五)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

(六)设计合同等。

2.初步设计需论证以下内容

(一)资源、建设规模、建设区域及线路沿线概况;

(二)总流程及工艺特点、产品种类规格及销售、工艺计算;

(三)压力容器和设备规格的计算;

(四)长输管线管径压力与材质的优选;

(五)机械设备规格型号的选择、防腐措施;

(六)站场位置及总平面布置、建筑、公用及辅助设施;

(七)工程量、工程建设分期、劳动定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

3.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编制施工图设计;

(二)确定土地征用和建筑物拆迁范围;

(三)进行主要设备和材料的订货;

(四)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并椐此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五)进行生产准备工作、编制建设计划、控制基建投资等。

二、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特点、施工期限、特殊要求、主要工程量及工作量。

2.施工方案

包括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劳动组织、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技术、质量和安全措施。

3.施工进度计划

包括按工程项目计算工程量、劳动量及机械台班数,确定各分项工程的工作日,并要考虑工序的搭接,编排施工进度。

4.劳动力、材料、机具等需用计划。

5.施工平面布置图

包括材料堆放位置、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布置及临时设施等。

6.如果在冬季或雨季施工,应编制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

三、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既要和批复的初步设计相符,满足初步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又要直接满足施工要求,包括每座建筑物和设备的坐标和标高,以及每座建筑物、每台设备、每条管线、每种材料、每个尺寸等细节的计算、选择、确定,并对施工工艺提出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设备表、材料表、施工图设计预算书(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应由设计单位编制,作为业主结算的依据)。

第三节预(结)算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预(结)算审核和建设资金结算合理,规范工程预(结)算行为,合理控制造价,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与审查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

1.工程量: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变更单\签证单\工程量认定单编制预算的工程量,单位要和定额单位统一。

变更单、签证单、工程量认定单所申报的数据和文字一律要用计算机打印,字迹邀清晰,不得用手写,更不能涂改。

2.预算封皮:

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清楚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编制人、审核人预算帐、单位领导签字或盖章。

3.编制说明:

说明工程量来源、依据:

定额、取费依据、类别、材料价格差说明。

4.预算表:

正确套用子目,工程量准确,单位统一,计算正确。

数据文字靠下,字体不可太小,上部要留有空白作修改,有多页预算表格的每页有页计,最后有合计。

工程量计算表、运费表、材料价差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或招标投标规定编制。

5.取费: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类别进行取费,不得向上调整。

二、预算审查

1.工程预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二)工程预结算是否控制在批准的资金计划或批准的概算之内,是否经济合理;

(三)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与换算、费用和费率的计取是否准确、合理;

(四)材料、设备订购取价等是否合理;

(五)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工程增加内容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并对追加的工程预结算进行审核。

2.工程结算审核要求:

(一)对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合格工程决算书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中如检查发现有签证手续不齐全、竣工资料与决算内容不符、工程量与实际发生量差别较大等问题时,预决算人员有权停止审核,退回相关审核资料,待施工单位整理完善合格后报工程技术部复审。

如经核实确认属有关单位或个人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工程资料或工程量者,工程技术部将按实际发生额的1—2倍给予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

作业场所内所有人员的活动;

(二)施工单位居民用户安装工程竣工核算超出单户户均安装成本指标的,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其他工程项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决算,如工程项目决算超出预算投资标准,但无相应技术设计变更手续或无相应有效的工程量签证资料,增加工程量、工程材料及工程施工费用不予计取。

3.预算:

审查工程量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按图纸编制的预算,不论是土建、安装,预审人员要认真依靠图纸确定工程量,然后和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对比审核,不得随意确认。

按工程量签证单、工程量变更单编制的预算,要认真核对预算和签证单的数据以及监理、工程部等所核定的工程量。

4.经营计划部将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到现场对签证单、变更单等工程量进行复核。

审查工作内容有无重复,计算是否正确、材料价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取费是否正确。

5.取费:

土建根据山东省的有关土建工程定额,安装按全国统一安装定额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取费类别,下发给施工单位执行。

6.材料价格:

土建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砖)待调研后,按确定的单价执行,辅材按定额执行,不要调整。

7.运费:

待调研后测算平均值进入材料价格。

(含过路过桥费和二次倒运费)特殊地段特殊处理。

8.复审:

预算人员进行相互复审,审查预审时掌握的尺度是否得当,其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领导审查:

经预审、复审后的预算交主管领导进行审查。

10.编制预算或审核人员需有编制、审核资格。

三、预算生效

审查完毕和修改后的预算,加盖预审人员、复审人员、主要领导的预算章后生效,生效后的预算返回预算接收人员处进行台账登记、汇总,生效后的预算其金额是拨款和以后进行结算的依据。

四、预算保管

经营计划部指派专人对预算进行妥善保管。

要做到台账清楚,分类明确,要达到预算结算和台账、合同相符,能随时查阅和调用。

为迎接各级审计做好准备。

五、工程预算审核的主要依据

1.工程施工图;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城区市政管线依据《山东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进行核算;

4.工商业、公福用户安装依据《山东省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2003)、《山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等省市现行相关定额核算。

5.上述3、4两条,从09年1月1日起实行清单计价。

第四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适应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加强政府对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的管理,使建设单位和投标企业进入建筑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达到控制工期,确保质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2.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情况开展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

3.招标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

凡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在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后均可参加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的招标投标。

二、招标:

1.按照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的原则,建设单位作为投资的责任者和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有权组织招标活动;

(二)根据工程性质和特殊规定的资质标准,有权正当选择和确定投标单位。

2.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

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投标:

通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3.招标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由建设单位组织一个招标班子;

(二)向招标投标办事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并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审定;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五)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六)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

(七)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技术资料;

(八)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九)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十)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十一)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十二)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4.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综合说明。

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等;

(二)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

(五)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六)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七)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八)合同条款及调整要求;

(九)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额度。

其数额视工程投资的大小确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招标文件发出七天内,招标单位组织答疑会。

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应报招投标办事机构批准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三、标底

1.招标标底(特指施工合同)制定采用三种形式;

(一)由建设单位编制或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有编制标底能力的咨询、监理单位编制;

(二)由投标单位的有效预算价平均数作为标底;

(三)由建设单位标底价与投标单位的有效预算价(在业主标底-10%—5%范围内)的平均加权平均数作为最终标底。

即:

业主标底价为A,投标单位的有效预算价(在业主标底-10%—5%范围内)的平均值为B,然后“A+B”的平均值作为衡量标准。

2.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设计图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

(二)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三)标底价格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计划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质量;

(四)标底价格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还应包括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

(五)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3.标底一经审定应密封保存至开标时,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漏。

4.实行议标的工程其承包价由承发包双方商议。

四、投标

1.投标企业作为建筑产品的生产者,在招标投标的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凡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证书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均可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二)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掌握的市场信息,有权确定自己的投标报价;

(三)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有权参与投标竞争或拒绝参与竞争。

2.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二)企业简历;

(三)自由资金情况;

(四)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

企业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五)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情况;

(六)现有的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

3.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书。

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综合说明;

(二)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标价。

投标单位可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自主报价;

(三)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

(四)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五)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

(六)对合同主要条件的确认。

5.投标书须有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投标书密封送达招标单位。

如果发现投标书有误,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投标书为准。

6.投标单位可以提出修改设计、合同条件等建议方案,并作出相应报价和投标书同时密封寄到招标单位,供招标单位参考。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招标投标的规定和办法;

(二)监督、检查有关招标投标活动;

(三)审批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施工招标投标业务资格;

(四)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五)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

(六)审查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

(七)审定标底;

(八)组织参加开标、评标、定标的议标。

3.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在招标投标办事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进行。

4.招标单位应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开标会议,当众宣布评标、定标的办法,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公布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标底。

5.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书宣布作废:

(一)未密封;

(二)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四)逾期送达;

(五)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

6.评标、定标方法。

按照平等竞争、公正合理原则,一般应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施工方案、质量实绩、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7.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于7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亦用书面通知,在接到通知7天内退回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单位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节监理管理办法

一、监理的依据和目标

1.监理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基本建设工程监理的各种规定和文件。

(二)监理委托合同和建安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各类合同、协议。

(三)监理招标、投标文件。

(四)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和施工预算。

(五)设计文件所要求执行的各种标准规范。

(六)管道沿线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监理目标;

(一)工期目标:

按照业主制定的总工期计划目标。

(二)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GB/T19001—2000系列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质率90%以上,X射线无损检测一次合格率85%以上。

(三)成本控制目标:

若无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做到工程不超概算,力争有所节余。

二、监理职责

1.工程建设及配套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控制权属监理,监理具有质量否决权、安全否决权;

报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令权;

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协调会议的主持权;

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有通知停止使用权;

现场工程量签认权;

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和工期的签认权等。

监理要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强化监理工作力度,加强现场管理,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监理负责组织召开现场施工单位每日的碰头会,汇总质量、进度控制和HSE管理的实际情况,掌握施工动态,对质量、进度和HSE上存在的问题,要限令整改并且不能影响工程进度。

对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业主汇报。

3.监理发现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技术规范、标准及合同条款时,应及时报请业主同意,发布停工令;

对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工序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返工。

4.监理应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人员和机具构成,并负责对施工单位特种人员的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认证,对不称职或考核不合格人员,可向业主提出更换意见。

5.负责检验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有权通知停止使用。

6.在质量检查过程中,监理要针对现场实际,严把质量关。

具体做到四个结合:

外观检查(自测)和仪器测试相结合;

直接控制(现场督查)和间接控制(质保体系个措施的落实)相结合;

抽检和验收相结合;

旁站监理和巡回监理相结合。

尤其要加强对关键工序的重点控制。

7.监理对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措施、设计变更等有审查权、修改权、现场工程量变更签认权,对整个工程成本的控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8.监理要按照监理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具体落实好监理组织机构各个层次的权责,所有涉及质量、成本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签证,一般监理人员只能在原始凭据上签署意见,最后由项目总监签字才能生效。

9.监理有责任向业主及时汇报施工现场信息,对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同意后实施。

三、对工程监理的管理

1.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一)严格按照本岗位职责内容和监理细则的规定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既要有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作配合。

凡分管的工作出问题,由分管人员负责,本段(组)长负领导责任。

(二)坚持实施监理过程的原始记录,对业主、承包商、设计、检测等单位之间的往来信函、资料传递应以书面表达。

个别口述急件也应作好记录,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三)认真执行工程计量、质量、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和原材料现场复验的监理签认制度。

(四)现场发现较大问题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主管或业主。

(五)严格按照设计选定的规范、规程和监理委托合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不得从事超越监理规定权限范围以外的活动。

(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利益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监理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

(七)认真贯彻执行工程监理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基本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八)虚心听取业主、承包商的意见,接受上级管理及业主代表和第三方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九)加强学习,钻研业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监理业务技能和水平。

(十)尊重客观事实,因监理的原因造成的过失或事故,应主动检讨,承担责任。

同时报告上级和业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挽回损失或避免损失的扩大。

2.监理单位奖惩

(一)对监理单位奖惩归口由工程技术部管理。

工程技术部按照本办法及业主的有关规定,具体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和项目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奖惩的种类:

惩罚:

(1)口头警告、书面警告

(2)通报批评

(3)罚款

(4)终止、解除合同

奖励:

(1)表扬

(2)通报表扬

(3)三级嘉奖、二级嘉奖、一级嘉奖

(二)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1)与施工、检测、供货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将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建筑安装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按合格签字的。

(三)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的施工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而承担该项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四)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拖延报告期限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口头、书面警告;

隐蔽不报或谎报的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至终止、解除合同。

(五)对擅自利用职权安插施工队伍、介绍供货单位的监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对应当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检测、供货单位串通,为之谋取非法利益,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施工检测、供货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义务时,既可向监理单位发出口头警告,如七天以后仍未有合理答复,即发出黄牌警告,两黄牌警告无效,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九)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行业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对此直接负责的监理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监理单位及人员,对设计或施工方法、方案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方法采纳后,由此使业主获得了造价降低、工期缩短、工程质量提高等效益,业主给予通报表扬,同时给予物质奖励。

(十一)对监理单位及其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客观、公正、认真、严格负责地履行监理职责,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业主根据表现嘉奖,分别给予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对有突出表现、重大立功和贡献者给予特级嘉奖。

(十二)监理单位及人员为了维护业主的权益,超过监理合同规定义务范围而作出的额外工作和贡献,业主分别情况给予表扬嘉奖。

四、监理内容

按照业主和工程监理的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作为业主在现场施工管理的代表,参加本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管理,其主要内容如下:

1.设计联络方面

(一)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二)工程变更、设计材料代用、设计变更联络单等,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业主批准后,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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