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马第6代低温多晶硅LTPSTFTLCD及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群塔防碰撞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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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安装单位:

##世峰建设机械##

塔机制造单位:

本工程由C1、T1、W1、Q1、U1、K1、H1等栋号组成,其中C1建筑标高18.75米,W1建筑标高12米,T1建筑标高12.2米,S1建筑标高5.3米,U1建筑标高10米考虑施工需要,安装6台塔机作为各栋楼施工的垂直运输设备。

1.2、项目周边环境情况:

环境及现场情况:

施工场地空旷,无高压电线,无密集人行、车辆主干道,本方案须特别考虑与宝冶9#、10#塔吊之间的各项参数。

9#、10#塔机现状:

两台塔机均已达到终装高度。

1.3、工程进度计划及塔吊安装计划:

目前施工进度:

C1、T1、W1均同时开挖,

塔机安装计划表

塔号

计划进场安装时间

计划退场拆除时间

1#

2016年6月20日

2016年9月1日

2#

3#

4#

5#

6#

二、塔机的主要性能参数、安装参数

1、塔机的性能参数如下:

楼号

型号

生产厂家

起重

力矩

独立

高度

最大安装高度

最大

吊重

臂长

最大臂长吊重

标准节尺寸

C1

QTZ80

##世峰

800KN/M

40m

220

6T

60m

1.0T

1.6×

2.8m

W1

塔机型号

承台面标高

初装高度(h)

最终

高度(H)

楼房

安装

R

塔机中心距

Li-j

大臂交叉幅度

△Li-j

交叉塔高差

△Hi-j

±

0.000

基础面

-2.05

23.15

25.2

18.75m

L2-1=112

L3-1=78.6

L3-4=112

L2-4=78.6L5-3=111.5

L6-4=105.5

△L2-1=8

△L3-1=41.4

△L3-4=8

△L2-4=41.4

△L5-3=8.5

△L6-4=14.5

△H2-1=14

△H3-1=11.2

△H3-4=8.4

△H2-4=11.2

△H5-3=5.5

△H6-4=8.5

37.15

39.2

22.8m

34.35

36.4

25.95

28

-1.55

29.25

30.8

12m

34.85

宝冶9#、10#塔吊

9#

M1

STT153

-0.6

38.4

39

/

L1-10=116.7

L3-9=111.9

△L1-10=3.3

△L3-9=8.1

△H1-10=12.25

△H3-9=5.55

10#

QTZ125

33.9

34.5

备注:

1、塔机安装高度以塔吊基础顶起计。

2、C1最高处位于11-21轴区域,不在1#塔吊范围内。

3、宝冶M1厂房9#、10#塔吊基础顶面标高为M1厂房正负零往下60mm。

三、编制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4、《##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武建[2008]142号〕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9、《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四、危险源的辨识及分析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危险源辨识与处理措施〔一〕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

序号

危险源

危险分析情形

主要安全措施

1

群塔作业

1、相邻塔机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高度,起重臂相撞

1、相邻塔机高度错开;

2、控制施工进度,合理安排附着;

3、夜间设置红色障碍灯;

4、建立加节顶升审批制度。

2、作业过程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起重臂与钢丝绳或吊物相撞

制订塔机避让规则;

设置塔机进入交叉区域报警装置;

加强指挥,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作业过程中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停电,风力推动起重臂向相邻的塔机相撞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限制回转的木楔;

3、实施突然停电时的应急措施

4、非工作状态吊钩未停在安全范围,风力推动起重臂,钢丝绳与其他起重臂或建筑物相撞

1、制订非工作状态吊钩停置位置;

2、向作业人员交底;

3、加强专业检查和监督检查;

4、塔吊在非工作状态时,将塔吊小车退至5米幅度范围内,同时吊钩收至距塔机起重臂下弦2.5米处。

5、塔吊运行过程中与相邻顶升加节的塔吊发生碰撞,导致顶升加节塔吊倾倒。

1、存在交叉作业的塔吊大臂至少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

2、对于存在交叉作业的塔机尽可能实行同升同降的顶升加节方式。

3、在塔吊顶升加节过程中,与之相交的塔吊停止运行,确保安全。

2

天气变化、触电

雷雨天气导致触电

1、大雾、大风大于5级时停止使用;

2、每台塔吊设置避雷、防雷装置;

3

停电

工作状态突然停电,惯性或风力推动起重臂相撞;

非工作状态风力推动起重臂相撞

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备用限制回转的木楔;

塔吊上设置红色警示灯;

4

塔机回转半径覆盖施工围墙外道路

吊物经过其上空,发生高空坠物

划定工作区域,配备专人指挥;

采取小车限幅措施,严禁吊钩出围墙

5

施工区域内吊装存在坠落危险

施工区域内物料高空吊装和平面运输中存在物体坠落和碰撞

在吊装物料时配备两个指挥〔一个在楼层,一个在地面〕全程跟踪协调指挥;

对同楼层施工的其他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

塔吊碰撞相邻在建楼或外脚手架

起重臂吊物碰撞在建楼或外脚手架,发生高空坠物

1、划定工作区域,配备专人指挥;

2、起重臂前端外脚手架的距离大于1.5米。

3、塔机回转时,采取小车限幅措施,保证吊物至外脚手架的距离大于5米;

7、非工作状态各吊钩的锚固、

1#、2#、3#、4#塔机非工作状态时,朝东。

7#塔机向北,5#、6#塔机向北。

各塔吊钩锚固,夜间时必须开启碰撞警示灯。

8、合理制定各塔机工作时的运转轨迹。

〔1〕1#、2#、3#、4#塔机:

吊物时严格遵守:

起钩至限位→收回小车15米幅度内→变幅→落钩程序。

且15米幅度处设置警示标识和该幅度报警装置。

〔2〕5#、6#塔机:

(3)宝冶9#、10#塔机:

吊物时〔在进入东边区域时〕严格遵守:

起钩至限位→收回小车40米幅度内→变幅→落钩程序。

且40米幅度处设置警示标识和该幅度报警装置。

(4)所有塔机在小车回收到安全幅度内方可回转。

严禁两台及以上塔机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吊物。

9、摘除回转高速档。

10、相邻塔机的高差应符合GB5144和JGJ196的规定:

交汇幅度10米内,高差5.6米;

交叉幅度10-20米,高差8.4米;

交汇幅度20米以上的塔吊始终保持至少10米及以上的安全距离。

10、塔吊安拆过程中,必须将塔吊停至指定方向,不得妨碍其他塔机施工作业,其余工作中塔机必须避开此升拆塔机,塔机升节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垂直度测量,并随时校正至安全范围内。

五、塔机安全防范的技术措施

1、塔吊与现场周边建筑及设施的防碰撞措施校验〔垂直方向〕,校验内容:

由于施工现场比较复杂,在实际施工中,要密切关注现场以外的情况。

塔吊初次顶升要超过临近的建筑物等障碍物,如果障碍物高度较高塔机允许的最大独立高度也无法超越,则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开障碍物,从而杜绝了该种防撞的可能。

2、高位塔吊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校验〔垂直方向〕及塔机起重臂尖与相邻塔机塔身防碰撞校验〔水平方向〕,校验内容:

塔机之间间距必须满足就JGJ196-20102.0.14条要求:

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塔机升降节必须履行顶升加节制度中的相关程序,并取得批准后依照规定实施,确保各塔机始终保持足够安全高差。

3、防止停电、起大风、非工作时的技术措施

〔1〕每台塔吊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不与其他设备混用配电箱。

〔2〕塔吊使用回路的各种电线、漏保、开关等一律采用塔吊专用全新配电设备,防止其因为线路或设备老化而造成突然断电。

〔3〕与供电局长期保持联系,要求供电部门在停电前能及时通知,便于工作中能做好充分准备。

〔4〕现场配备回转刹车专用电源〔蓄电池〕,一旦停电可及时启动专用电源为塔机供电避免发生危险事故。

〔5〕塔吊在五级以上大风、雷雨天气情况下应停止使用,操作人员应离开驾驶室,调整好塔吊至顺风方向停放让其随风摆动,并切断上下电源,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并且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及拆卸作业。

〔6〕塔吊在非工作状态时,每班作业完后塔司应将小车收到起重臂根部3米处,打开随风档让其随风而动,减小受风面积确保安全。

并且大臂要朝向背离临近塔机的方向。

〔7〕如有重物悬挂停电后,塔吊司机不得离开指挥室,必须马上拉下保护箱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使制动合闸,把被吊物停住。

专业维修人员选择合理的落放点,使用手动控制点动开合刹车逐步缓慢放下吊物。

将吊装物体运至安全位置才司机可下塔机。

〔8〕在塔吊的塔顶及架头部装设防撞红色灯,并保证防撞灯的供电不受停机的影响。

使塔吊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施工人员能明显辨认清楚塔臂位置,防止各种碰撞事故。

4、其他措施

1〕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即蓄电池,塔吊在工作时对其进行充电。

当回转作业时突然停电,起重臂因惯性停不住,应立即开启事先准备好的24V直流蓄电池,即时恢复回转制动线圈的供电,使回转停稳。

2〕每台塔机上预备四块木楔,遇停电和突然起风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将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重臂旋转碰撞其他塔机。

来电时将吊钩收回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

3〕设置塔机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

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机旋转至交叉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司机与指挥;

塔机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

电铃延时断电自动断电;

4〕搭设现场临时道路及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棚,防护范围以塔机起重臂覆盖范围的道路长度,临时设施全部搭设防护棚,搭设标准以《##市建筑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为准。

设置故障灯,夜间施工时,红色障碍灯必须打开。

提醒3台夜间施工塔机保持安全距离。

5〕使用作业具体规定:

〔1〕、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在刹车失灵或起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塔机作业。

〔2〕、塔机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回转限位是否可靠。

〔3〕、吊物起升时,在吊物离地30至50cm左右应作停顿,塔机指挥应对吊物绑扎情况进行检查。

〔4〕、塔机回转或变幅时,吊物临近道路、临时设施、交叉区域前,必须注意观察并提前减速,吊物不得超过工地围墙。

〔5〕、每班作业后,塔机吊钩应停置在起重臂10m幅度内、距起重臂垂直距离2-3m,吊钩上不得悬挂吊物、吊索。

〔6〕、夜间保持塔机红色障碍灯开启。

〔7〕、塔机在两塔交叉区域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A、低塔让高塔:

安装高度相对较低的塔机在回转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且其小车进行定向限幅,并安装预警装置。

B、后塔让先塔:

在各塔吊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C、动塔让静塔:

在各塔吊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行时,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

D、轻车让重车:

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E、客塔让主塔:

划分各塔机的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塔机工作区域时,客塔机应让主塔机。

〔8〕、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塔机一台钢丝绳与另一台塔机起重臂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通知维修人员解除缠绕后方能动作。

〔9〕、塔吊处于非作业时间时,将小车收回至最大交叉范围内,吊钩收至起重臂最高点,摆放在塔吊非交叉区域

〔10〕、取消各台塔机回转高速档,塔吊不得在同一区域同时吊物,塔吊不得出围墙做业。

工地各钢筋加工区域搭好防护棚。

6、塔吊防雷接地

在每台塔吊的塔帽上面加设避雷针,下引避雷线,接至50*50*5的角钢,角钢打入地下,并和建筑避雷网连接,确保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

7、指挥信号管理措施

塔吊指挥员配备对讲机,设置成不同的频率段,避免出现“串号〞情况。

8、技术交底

塔吊司机、指挥员、司索工进场施工前,需要对其进行防碰撞的书面交底。

六、塔机安全施工的管理措施

6.1、群塔作业防撞全管理措施

〔1〕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保证塔吊使用安全,合理定位。

〔2〕严禁出围墙作业、严禁跨线作业、严禁吊钩吊物经过人员、道路、临设、加工点上空。

〔3〕对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明确防碰撞操作要领及相关维保规定。

6.2.群塔作业过程应遵循“五让〞规定

1.低塔让高塔:

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低塔应避让高塔。

2.后塔让先塔:

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塔机应避让已在该区域作业的塔机。

在作业过程中,后起动作业的塔吊在运行时应前后、左右、上下确定相邻塔吊的作业状态和所处位置。

如有妨碍后塔正常运行时,必须停塔等候,并鸣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处的状态、位置,待前塔远离妨碍区域时,后塔方可作业。

3.动塔让静塔:

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需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在作业过程中,要求塔司、信号工随时注意相邻塔吊所处的作业状态,位置在回转塔臂运驶小车时,要避让处于停止状态的塔吊,可绕道行运,或暂停作业,待停塔工作完后,驶出相碰撞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4.轻车让重车:

两塔或多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机应主动避让负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

进入相邻的其他工地或本工程其他塔机的主作业区时应主动避让他方塔吊。

以各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塔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6.3非工作状态时对塔吊停止位置要求

非工作状态的塔吊控钩起升到10m高度,再向回收小车至大臂根部,大臂与平衡臂不得进入交叉作业区范围内,夜间时必须开启碰撞警示灯。

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十不吊〞 

〔一〕“十不准〞

1.无证不准操作

2.酒后不准操作

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

5.吊钩不准过人头

6.作业时不准上下车 

7.吊物时不准长时间空中停留

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

9.升降、变幅、回转不准同时操作

10.工作时不准维修、调整机器

〔二〕 

“十不吊〞 

1.吊物斜拉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钩下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不吊 

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不吊 

群塔作业过程应遵循“五让〞规定

1、低塔让高塔:

2、后塔让先塔:

3、动塔让静塔:

4、轻车让重车:

5、客塔让主塔: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工作时的运转轨迹:

强调规范各塔机在轨运行防碰撞动作,为:

先起钩到10m高度后,缓慢收回小车至大臂根部,观察其余塔机动态及周边建筑物,确保安全后方可转动大臂进入交叉区域内,到工地材料堆放场地或钢筋堆码场地。

非工作状态时对塔吊的停止位置要求:

非工作状态的塔机控钩起升到10m高度,再向回收小车至大臂根部,大臂与平衡臂不得进入交叉作业区范围内,夜间时必须开启碰撞警示灯。

在现场设有专门指挥、司索人员。

信号指挥员所发出的信号应符合《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52-85〕的规定。

信号指挥员使用对讲机和塔吊司机进行联系指挥。

作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6.5、塔吊顶升加节时的申报措施、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需要对塔吊进行顶升加节之前必须填写《塔吊顶升加节申请表》报群塔作业领导小组审批,小组各单位审批通过并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在顶升加节时,群塔作业领导小组副组长对严格监督塔吊顶升加节的高度和过程,同时协调确保相邻塔吊在顶升塔吊进行顶升工作时不得工作。

〔塔吊顶升加节申请表详见附表〕

6.6塔吊拆装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塔吊拆装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6.6.1、一般规定:

1.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一体化〞的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填写报装及拆除申请。

3.塔吊拆除、安装时,应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所有参加拆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塔吊的安装、拆缷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塔吊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专业检测机构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5.6.2、塔吊安拆

〔1〕施工单位

1、对拆装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招用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拆装塔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拆装单位编制的专项拆装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3、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拆装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4、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应对安装的塔吊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验收人对验收质量承担责任。

5、塔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安拆单位

1、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拆装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安拆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对拆装作业人员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置明显警戒区,并对拆装进行全过程监管。

3、现场拆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7、塔吊安全运行组织机构

塔吊安全运行组织机构图

6.8、塔吊安全运行岗位职责

1、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

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对塔吊施工运行全过程中的安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在进行塔吊使用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定期组织相关责任人对现场塔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成立专职小组对两个标段塔吊重叠处进行重点观察、协调及控制。

2、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

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对塔吊施工运行全过程的安全负有监督、审核、批复责任。

负责监督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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