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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潮流湍急、风流多变·
1.2.5船舶通航密度大·
1.2.6岸吸、岸推与船吸现象明显·
1.2.7气象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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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狭水道条款及其理解和分析·
8第二章狭水道中“沙特雅帕丹姆”轮与“瓦莱丽”轮碰撞事故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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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碰撞事故经过·
2.2事故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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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进入狭水道之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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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核查航行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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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充分的航海图书资料准备·
3.3研究狭水道的地形、水文情况·
3.4备妥车、舵·
3.5熟悉碍航物和灯浮·
第四章狭水道中船舶操纵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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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航速的选定和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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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精准定位·
4.3保向与转向·
4.4会船与追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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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准确掌握转向点,避免形成紧迫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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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密切注意浅水效应·
4.7防患岸壁效应·
4.8注意船间效应,估算船间效应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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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掌握交通状况,遵守各种交通规则·
4.10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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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利用雷达、ARPPA、AIS航行·
第五章狭水道中操船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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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船舶事故在世界的任何海域都有可能发生,翻开海事档案记录,分析其事故发生的地点,很大一部分都发生在狭水道或航道内,而该水域往往是繁忙的水道,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都是极大的
。
随着国际间货物运输的增加,运力的需求使船舶向大型化、快速化发展,由于受排水量的影响,大型船舶在狭水道中的航行更加困难,稍不小心就会发生事故。
研究狭水道航行的方法,减少海上事故的发生,对海上人命安全、防治海洋污染和世界经济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狭水道一般航道狭窄弯曲,滩多甚至还有暗礁、沉船或渔栅等障碍物,水文气象条件多变,相对水深或相对宽度较小,通航密度较大。
世界一些知名狭水道,如苏伊士运河、巴拿马运河、马六甲海峡等,虽然大大缩短大洋之间的航程,提高海洋运输效率,但也是海上事故的多发区域,对航海者的操船技能要求非常高。
本文通过重温狭水道的定义,分析狭水道的特点,联系《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探讨狭水道船舶操纵的方法,总结狭水道航行注意事项,确保船舶在狭水道的安全和高效航行。
第一章狭水道概述
1.1狭水道的概念
狭水道(NarrowChannel),通常指可航水域的宽度狭窄、船舶操纵受到一定限制的通航水域。
事实上,究竟可航水域的宽度为多少才能被认为属于狭水道,很难给出具体的量化,多年来国际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国际上习惯将宽度2海里左右以内的水道认为是狭水道,但宽度为4海里的水道则很难再被认为是狭水道了。
随着船舶朝着大型化、快速化的方向发展,船舶排水量不断增大,船舶交通密度的增加,狭水道的概念也将发生变化,以适应船舶航行安全的需要。
在《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认定一个水道是否属于狭水道,从而确定是否适用狭水道条款,通常考虑的依据是习惯航行方法和航海专家的意见。
尽管“狭水道”往往被人们理解为一些通海的江河或狭窄的海峡,但实际上,在冰区、雷区、岛礁区中开辟出来的一些水道以及江河、港口进出口处的一部分水道也被认定是“狭水道”,也适用狭水道条款
1.2狭水道的特点
1.2.1航道一般较狭窄,水深限制较大且经常变化
狭水道的宽度一般较为狭窄,有的仅能允许单向航行,给船舶尤其是大型深吃水船舶的航行、避让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海上避碰规则、运河规则、内河避碰规则、港章和特定水域的航行条例等。
而且狭窄水道上浅滩一般较多,水深限制较大,船底富余水深也不足,势必会影响船舶操纵性能。
因航道的变迁,航道的水深经常变化,也会对船舶的安全航行带来一些威胁。
因此对于一些大型船舶必须在进出港口时准确地掌握好潮汐资料,准确地计算潮时和潮高,利用高潮安全进出港口。
1.2.2航道内灯浮、障碍物较多
为了给进出狭水道的船舶提供准确的定位和物标识别,在狭水道内经常设置了一些灯浮,以供来往船舶进出口时准确识别和导航,如著名的马六甲海峡、多佛尔海峡等。
狭水道内暗礁、沉船、渔栅等障碍物多,有的狭水道内还铺设有海底电缆、输油管道、锚地、捕鱼区、危险区、测速区、校磁场和引航站,一些航道上则有桥梁等等,这些灯浮和障碍物都给船舶的航行带来一定的困难。
1.2.3航道多弯曲,航区内复杂多变
狭水道航道弯曲,这要求船舶要频繁地变化航向,有时要求大幅度转向,快速把定航向;
有时需要穿越航道,给航行中的其他船舶带来麻烦;
有时需要给航道中的来船让路,采取正确有效的避让措施。
如果航道过于弯曲致使弯道两端的船舶不能互见,等到互见时操纵已经来不及了,这是非常危险的情况。
狭水道船舶时刻运动,复杂多变,给本来已经复杂的水道带来威胁。
1.2.4潮流湍急、风流多变
一些狭水道处于两个大洋之间或者是内陆与海洋相通的地方,由于海水温度、密度或盐度等不同造成流水湍急多变,狭水道航行应特别注意航道中的水文气象条件,尤其是潮流的流速和流向,它们与航道的地貌以及每月的汛期均有关系。
因此大型船舶尤其应掌握其变化规律,在进出口时应预配好流压差,并且尽量避开急涨或急落时间通过弯头或靠离泊位。
1.2.5船舶通航密度大
狭水道是船舶与港口间必经地,水道内的交通一般比较拥挤,会出现很多交叉相遇的情况
面对这些情况,操船者要及时用车、用舵避让,并且还要运用良好船艺,遵守港口限速,谨慎操纵船舶。
狭水道与大海相连,会有一定的潮汐现象,加之内陆河流注入等影响,使得狭水道内的水流状况更加复杂,给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了隐患。
1.2.6岸吸、按推与船吸现象明显
由于水道宽度受到限制,作用于船体的流体力比无限制宽阔水域要大得多。
当船舶偏至水道一侧接近岸壁航行时,会出现岸吸和按推现象。
航行中的船舶,船首船尾处水位升高,压力增加,从而给靠近航行的他船以排斥作用,而船中部附近水位下降,压力降低,则给靠近的船舶以吸引力作用。
1.2.7气象多变
一些狭水道处于洋流交汇地带,海面和大气温差常导致浓雾发生,陆地对气流的影响也会造成天气的多变,降低气象预测的准确度。
另外,人的活动也常常影响天气的变化,例如马六甲海峡沿岸,多有居民焚烧开荒,造成烟雾弥漫,飘入海峡的烟雾和尘埃导致能见度降低,影响船舶安全航行
1.3《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狭水道条款及其理解和分析
1).船舶沿狭水道或航道行驶时,只要安全可行,应尽量靠近本船右舷的该水道或航道的外缘行驶。
本款适合任何能见度情况狭水道或航道中行驶的任何船舶,在任何所以无论什么船舶,只要安全可行,都应当时候尽量靠近本船右舷的该狭水道或航道的外缘行驶。
“应尽量靠近本船右舷的该水道或航道的外缘行驶”也并不指一定保持在狭水道或航道中央线的右侧行驶,应根据不同船舶的吃水决定是否进入深水区,根据情况,充分考虑地形地貌、风流因素、岸吸按推、交通密度等确保航行安全的前题下靠近航道的外缘行驶行驶。
2).帆船或者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不应妨碍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通行。
本款规定帆船和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应该及早的采取行动以留出足够的水域供他船通过,或者采取不至于与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内安全航行的船舶构成碰撞危险的方法航行。
“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内安全航行的船舶”通常指那些必须在狭水道或航道的外缘以内才能安全航行的船舶,包括限于吃水的船舶。
从良好船艺出发,对那些船长超过20米但又不属于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也应当避免妨碍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通行。
3).从事捕鱼的船舶,不应妨碍任何其他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航行的船舶通行。
本规则不禁止狭水道或航道内从事捕鱼作业,但捕鱼船不管在航从事捕鱼作业或锚泊从事捕鱼作业,无论其作业方式、使用渔具或是航行方法等,都不应妨碍任何其他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航行的船舶通行,包括帆船和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
4).船舶不应穿越狭水道或航道,如果这种穿越会妨碍只能在这种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通行。
后者若对穿越船的意图有怀疑时,可以使用第三十四条4款所规定的声号。
穿越狭水道或航道指穿越一侧航道进入另一侧航道和穿越整个狭水道等,船舶应该在穿越之前了解航道交通状况,确认不会妨碍他船并可安全穿越后才能行动。
当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内通行的船舶,对穿越船的行动持有怀疑时,可以使用五短声警告信号,但五短声信号只能在互见中使用。
如果当穿越船与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内安全航行的船舶构成碰撞危险时,仍应当根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其他条款的规定确定双方的避让关系。
5).
(1)在狭水道或航道内,如只有在被追越船必须采取行动以允许安全通过才能追越时,则企图追越的船,应鸣放第三十四条3款
(1)项所规定的相应声号,以表示本船的意图。
被追越船如果同意,应鸣放第三十四条3款
(2)项所规定的相应声号,并采取使之能安全通过的措施。
如有怀疑,则可以鸣放第三十四条4款所规定的声号
(2)本条并不解除追越船根据第十三条所负的义务。
本条的追越声号只适用于狭水道或航道中需要被追越船采取行动才能安全追越时使用,本追越声号只适用于互见的情况,能见度不良不互见时适用能见度不良的条款。
一旦被追越船鸣放第三十四条4款所规定怀疑声号或者不鸣放任何声号,则企图追越的船应当认为不可追越,切勿强行追越。
6).船舶在驶近他船可能被居间障碍物遮蔽的狭水道或航道的弯头或地段时,
应特别机警和谨慎地驾驶,并应鸣放第三十四条5款所规定的相应声号。
本条规则只适用于能见度良好却互相看不见的情况,弯头地段一般无法用视觉或雷达探测到来船物标,船舶在弯头地段不仅要尽量靠近狭水道或航道外缘行驶,将主机和锚做好随时操纵的准备,而且还要积极从VTS中心或VHF上获得信息,避免碰撞。
来船听到一长声也要回答一长声,并且由于弯头地段航向不稳定,因此不适应交叉相遇条款,而应该用狭水道条款。
7).任何船舶,如当时环境许可,都应避免在狭水道内锚泊。
狭水道是船舶的航行通道,任何船舶都不应该有足够的理由在狭水道内锚泊。
即使在浓雾情况下,雷达又不能使用时等特殊情况,船舶不得不在狭水道内锚泊,也应当尽力在不致妨碍其他船舶通航的地方锚泊。
第二章狭水道中
“沙特雅帕丹姆”轮与“瓦莱丽”轮碰撞事故及案例分析
2.1碰撞事故经过
1.“沙特雅帕丹姆”轮是一艘载重几万吨的深吃水船,碰撞事故发生前由东向西行驶于狭水道,航速11kn,因看到来船“瓦莱丽”轮距离还很远,驶于狭水道中央。
在碰撞发生前2.5分钟右满舵试图让出航道,当发现转向不明显时改加速前进三,此时距离碰撞2分钟。
碰撞前半分钟,由于航速过高,偏转于航道南侧的“沙特雅帕丹姆”轮向左偏停止,开始向右回转,立即开倒车三,并用VHF要求来船“瓦莱丽”前进三右满舵协助避碰,半分钟后船首撞入“瓦莱丽”轮的左舷,此时航速7kn,船首任处于航道南侧。
2.“瓦莱丽”轮是一艘浅吃水的小船,碰撞前严格按照狭水道条款的要求以5kn的航速保持在狭水道右缘自西向东行驶。
碰撞前半分钟在VHF上应来船“沙特雅帕丹姆”轮的要求,进车前进三,并开右满舵,当发现“沙特雅帕丹姆”轮任然处于航道南侧无法避免碰撞时,独自采取行动及时开左满舵避碰,最后左舷被来船“沙特雅帕丹姆”轮船首撞入。
“沙特雅帕丹姆”轮与“瓦莱丽”轮碰撞案
2.2事故原因分析
1.“沙特雅帕丹姆”轮没有保持正规瞭望,未能充分估计局面,做出一系列错误的操作。
2.“沙”轮没按国际海上比碰规则行驶,虽然是深吃水船,也应该避免占用狭水道中央。
3.“沙”轮没有采用安全航速,在狭水道内仍然以11kn的航速行驶,由于受到岸壁效应,船舶发生偏转,在偏转后又试图控制船舶,采取错误的大角度转向,使得船舶难以控制,导致船舶在碰撞前2min向左偏转驶入航道南侧,碰撞前半分钟又向右偏转折回,让来船无法作出适当的行动,碰撞时“沙特雅帕丹姆”轮船首仍然在航道南侧。
4.“瓦莱丽”轮按照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安全航速行驶于航道右侧,并在发生紧迫危险时采取规则所要求的背离行动,积极力图避免碰撞。
最后,英国皇后分座判定“沙特雅帕丹姆”轮承担全部碰撞责任。
第三章进入狭水道之前的准备工作
3.1核查航行的可行性
核查比较本船最大吃水与海图上最小水深间的关系。
注意本船最大吃水指的是在本船适当的或当时的装载状态下船底某一部位的最大吃水,而不是六面吃水或平均吃水,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水深得到初步满足
若发现本船的最大吃水大于水道内某处的水深,则务必详细查阅水文资料,利用潮汐航行,精确计算潮时和潮高,避免船舶搁浅。
并且要留出足够的富余水深,船舶因浅水效应、海水和淡水的密度不同使吃水改变,航道内水流、风压致使船舶倾斜等情况都要求保留富余水深。
3.2充分的航海图书资料准备
首先要备妥有关海图、航路指南和潮汐表等必备的航行资料。
其次要及时地研究、核查所用航海图书资料,二副应确保航行资料的完备和更新,及时的接受和阅读航海通告、航行警告、气象传真等资料,并将海图资料更改到最新,应特别留意水深的变动情况。
3.3研究狭水道的地形、水文情况
掌握狭水道内的地形地貌,包括两岸山形、岛屿岬角、暗滩、弯头角度、居间障碍物等。
研究狭水道的水文情况,注意水道内的障碍物、可航宽度、流向、流速、水深、最大可偏航距离等。
对这些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并且要做好相应的航次计划,提前设计好风流压差角。
提前查收狭水道的气象预报,特别留意风、流、雾和雨雪等情况。
3.4备妥车、舵
必要时备车、备锚,检查舵机,正、倒转主机实验,做好随时操纵的准备。
3.5熟悉碍航物和灯浮
要使船舶能够在航道中安全航行,就要详细了解航道内的情况,包括障碍物情况及航标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即时避开碍航物,充分利用航标行驶,因此进入航道之前要仔细核查航道内的障碍物与灯浮的数量、位置、种类和分布等详细信息。
对于障碍物要搞清楚其种类,仔细查阅水道的资料,尤其是沉船和浅滩的准确位置和深度,避免碰撞和搁浅。
对于灯浮要查阅海图和灯标雾号表,弄清其个数、位置和种类等。
掌握狭水道内的助航标志、导航设施及障碍物的情况,不仅要准确识别并判明标志的意义,而且要记住它们的号码和分布,这对于船舶的操纵与避碰是大有裨益的。
第四章狭水道中船舶操纵的方法
4.1航速的选定和用车
首先,航速应该符合航行水域主管当局或港章的限速规定;
其次,所选航速要确保本船的操纵需要,确保本船的舵效;
另外,备好车和锚,要确保避让他船时可能实施必要的机动。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安全高效的行驶。
狭水道内发生的船舶碰撞或触碰事故,大多出于对距离、时间估计不足或用车不当引起的,因此在用车的问题上更加需要慎重对待。
狭水道内用车必须服从安全的需要,在安全的基础上求效益是用车的标准。
船舶在狭水道内航行用车时要做到快慢结合,完全掌控。
用车时必须考虑全面,防止顾此失彼,既要满足航速的要求,考虑船舶周围的环境及其对航行的影响,又要注意船舶本身的操纵性及受力情况等,还要注意处理好用舵、用锚之间的关系。
4.2精准定位
狭水道内必须有即时准确的船位,注意是否偏离航线,是否处在安全位置,确保船舶安全航行与计划航行上。
大风浪、急流中的航道浮标有移位的可能,用来导航时应多方参考而不可盲目相信。
值得注意的是,运用雷达和罗经定位比GPS更可靠,狭水道通常不采用GPS定位,在平行海峡内通常用平行线标示法监控船位。
4.3保向与转向
在直航段,应该按航向进行保向操纵,把定航向。
在需进行转向时,应根据转向度数和本船的追随性和旋回性等,确定舵角的大小和施舵的时机,回舵时机,以便顺利转入下一航向航行并快速把定。
在非顺直航段,一般情况下由于航向需要连续不断改变,每次变向后需要迅速测定航向,结合航行导标、雷达、GPS、电子海图等确保转入预定的航向,并视船舶本身出现的偏移量不断修正或改变保向目标
船舶在峡水道中航行,受浅水、水域宽度和较急水流和航速限制,舵效差,增大了操舵的难度,所以其操舵要领为:
一是在驾驶员叫舵后,要立即用舵使船首转动;
二是舵工操舵,不可突然使用过大的舵角;
三是当有异常水流时,船舶会出现偏转和横压或其他危险情况,操船者应根据当时具体情况,早用舵,叫快舵,用大舵角,快回舵等克服外力的影响。
航行于危险的狭水道最好选用具有良好操舵水平的舵工,避免被动操船。
4.4会船与追越
狭水道中会船时,由于船舶间和船岸间的距离较近,将会出现船间效应和岸壁效应,一旦操纵不当就会引发事故。
故在有关港章中对某些弯曲地段都有明确规定,严禁追越和尽量避免会船,这对防止事故有积极意义。
即使在其他直航段会船对驶时,也应缓速行驶。
当两船船首相平,因相斥而外偏时不宜用大舵角纠偏,以免而后船首驶过他船船中时,会增加两船之间的吸力,而出现船首向内偏转的船吸现象,从而引发碰撞。
在允许追越的地段进行追越时,须按规定鸣放声号,征得他船同意后再追越,被追越船应尽可能让出航道,以维持舵效的速度行驶。
追越船还应以尽可能大的横距,以适当的船速,尽快追越。
一旦发现有明显的船吸作用可能危及两船安全时,应立即制止有害偏转,并及时减速或停船。
若有碰撞危险出现需要避让时,切勿犹豫不决或盲目避让,应根据避碰规则和来船的目的以及航法来决定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