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学生会各类物品借用的暂行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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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付押金后索取校学生会的物品借用回执,并凭回执到保安值班室领取物品。

七、校学生会物品借用期最长为三天,借用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超出借用期限,如超出时间则没收全部押金。

八、校学生会物品借出方必须为校学生会办公室委员,其他人员一律不能外借物品,《校学生会物品借用登记本》必须由办公室委员填写。

九、校学生会物品借出及归还时间为周一、周三、周五中午值班时间(12:

30—14:

00),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外借及归还。

(校团委:

周一、三、五办公时间)

十、归还物品时必须把物品整理好,摆放好,并取回物品借用申请表,凭回执取回押金。

十一、桌子、地毯、椅子等贵重物品借用必须经由校团委批准,校学生会不参与任何贵重物品外借工作。

 

十二、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学生会。

校学生会

2007年5月

 

附表1:

校团委可借用物品

物品押金(元/单位)

桌子100(10张以上押金为800、一次借用不能超过20张)

桌布50

地毯500

校学生会可借用物品

物品押金(元/单位)物品押金(元/单位)

幕布100地灯100(蚂蚁办公室)

帐篷50插座50(蚂蚁办公室)

太阳伞30

彩旗5

学活使用规定

租用押金100(元/次)

借用学生活动中心流程

借用学生活动中心流程图:

了解借用规定条例→学院审批→校团委办公室登记→交付押金→领取回执→凭回执到保安值班室登记使用学活→回执交与保安→使用学活完毕→请保安检查学活情况处→取回回执→凭回执到团委领回押金

物品借用流程:

(1)校团委物品借用流程:

了解借用程序→填写表格→借用单位盖章→校学生会办公室登记→交付押金→领取回执→到校团委复审→凭到保安值班室领取物品→回执交与保安→归还物品→清点物品→在保安处取回回执→凭回执到学生会领回押金

(2)校会物品借用流程:

了解借用程序→填写表格→借用单位盖章→校会办公室登记→交付押金→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物品→归还物品→清点物品→凭回执领回押金

附表2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品借用申请表编号:

申请单位

用  途

借用

起止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用物品

明 细

押金

银码

物品借用负责人情况

姓名

学院

职务

联系电话

借用单位

意见

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

借出单位

负责人(盖章):

归还情况

接收人

签名

注意:

1.校学生会物品借用期最长为三天,借用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超出借用期限,如超出时间则没收全部押金。

2.为确保校学生会物品能够尽量满足各单位需求,校学生会对各单位借用的物品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可借用物品的多少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3.借用物品必须交付一定押金,押金数额见附表。

4.校学生会物品借出及归还时间为周一、周三、周五中午值班时间(12:

周一、三、五办公时间、蚂蚁工作室周一、三、五16:

30—17:

30)

5.借用流程:

关于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的暂行规定

随着学生活动的逐渐增多,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率不断提高,为保证学生活动中心在满足各单位需求的同时,学生活动中心的借用更加有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借用单位在借用学生活动中心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条例,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希各用场单位积极配合并遵照执行!

一、为避免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率过高,导致物品损坏而影响其他单位的需求,借用方须为院级以上单位,不对班级、部门及带营销性质的商业宣传活动和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类活动外借场地。

二、借用学生活动中心须交纳押金,押金金额为:

100(元/次)。

借用方须到校团委进行学活使用登记并交付押金后,领取学活使用回执,凭回执到场地管理人员(学活保安)开启房门。

三、申请表经审批后存于校团委,回执使用后存于场地管理人员处,活动结束到场地管理人员处取回执,并凭回执领回押金。

用场单位根据"

登记表"

上的用场时间严格按照"

上的时间结束活动,结束时间最多不能超时半小时。

(管理人员会在活动结束前15分钟给予提示)

四、管理人员管理用场单位准备固定灯光设备、空调、会议系统等设备。

场地内的一切设备如没有管理人员的许可,用场单位不得操作使用。

如损坏设备,我们将按照相应的标准要求用场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请不要在场地内外(包括楼梯,走廊)乱张贴,悬挂宣传画、横幅,乱拉电线等。

若需要张贴相关物品,请使用大头针、图钉或吸盘等易于清洁的工具,严禁使用双面胶,要保持墙壁和场地整洁。

六、学生活动中心配有桌子10张,500张会议专用椅、15张皮椅、台布2张供借用场地方使用。

若因借用方活动需要,须借用学生活动中心其他物资,请根据《关于校团委、校学生会物资使用暂行规定》执行,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押金。

七、管理人员一般只协助、监督布场,主要的布场工作由用场单位负责。

如没特殊情况,管理人员不接受其他工作。

用场单位需带走私人物品和有关的布场物品并负责收场工作,并清洁收拾活动场地。

待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去。

八、用场单位不得在场地内随意丢放矿泉水瓶、纸巾等杂物,尤其是难以清洁的物品如口香糖、水果皮等。

废弃物应放到管理人员指定的垃圾桶内。

九、注意消防安全。

禁止在场地内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活动场地。

十、在碰到场地冲突或停电等突发事件时,请用场单位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

十一、管理人员有权对用场单位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做法加以指正。

对不听劝告的,管理人员将上报校团委,校团委有权取消借用方活动场地的权利。

十二、参加活动的同学请注意您的言行举止,做一个文明的大学生。

感谢你们的光临,欢迎对我们的服务提出批评或建议,同时欢迎继续联系使用我们的场地。

十三、校团委拥有对此使用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校团委

了解借用规定条例→学院盖章→校团委审批→交付押金→领取回执→凭回执到保安值班室登记使用学活→回执交与保安→使用学活完毕→请保安检查学活使用情况→取回回执→凭回执到团委领回押金

申请时间

年月日

活动负责人

联系方式

交纳押金

金额

接收人签名

学生活动中心审批表编号: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___年__月__日(星期__)___时___分至___年__月__日(星期__)___时___分

活动内容

简述

灯光音响要求

◆音响:

□小型宣传、活动□中型宣传、活动(不带乐队)

□中型宣传、活动(带乐队)□大型户外活动、BandShow表演

◆灯光:

□不需要□简单照明□中小型文娱活动效果灯光

□大型户外晚会效果灯光

◆出场时间:

___年__月__日(星期)__时__分

至_____年___月___日(星期)___时___分(活动必须在22:

00前结束)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章:

校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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