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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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鼓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消费者更好地参与标准化和质量工作。

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加快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三)总体目标。

消费品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调配套,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力争重点领域的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消费品整体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出口产品质量溢价水平明显提升,力争消费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显著提高,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员工职业素质、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品牌文化附加值、市场营销能力不断增强,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知名品牌培育成效明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消费品生产企业和品牌,提升质量竞争型消费品出口占比和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消费品标准市场供给能力。

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企业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

引导企业根据各自实际,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国内外标准接轨。

及时了解和跟踪国内外标准变化动态情况,指导企业提高消费品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标准与科技协同。

鼓励引导有条件企业加强消费品领域科技、专利、标准一体化研究,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标准,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力度,加强新型消费品制造装备研发和标准制定,以科技创新促进标准升级。

(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智能消费品标准。

鼓励引导有条件企业开展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电器等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智能终端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功能性等标准研制。

(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售后服务标准。

鼓励引导有条件企业研制消费品安装调试、维修检测、二手交易、回收再利用等服务标准。

推进消费品售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物流标准体系。

鼓励引导有条件行业完善消费品仓储配送、供应链管理、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等标准体系,促进消费品流通模式创新。

加大面向农村地区的消费品流通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力度,推动物流配送标准实施推广,大力支持快递物流发展。

(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质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强化企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企业把握市场需求,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创新能力,有效激发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推动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倡导工匠精神。

推行技能人才荣誉制度,营造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引导企业把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纳入质量文化建设,使工匠精神成为企业决策者、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加强质量标准化职业素质教育,多方培养职业技术工人。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质量标兵等活动,鼓励企业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加快培育紧缺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精益制造。

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建立低碳、高效的消费品生产经营模式。

积极推广和运用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活动。

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

以消费市场向中高端发展引导带动装备制造业主动提高设备产品的性能、功能和工艺水平,促进“XX制造”全产业链升级。

(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

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提高消费品标准信息的透明度。

鼓励第三方机构评估公开标准的水平,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

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产品和高质量服务的消费需求。

开展以随机检查、比对评估为主的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将标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信用记录,促进企业主动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推动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

到XX年,基本实现主要消费品生产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覆盖。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加大标准研制投入,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发挥标准创新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

加强指导,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创新能力。

(四)夯实消费品工业质量基础。

质量基础建设是抓质量的紧要之举,也是长远之策。

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夯实质量基础,为提升消费品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推广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高全市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量传溯源体系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的需要。

(市质监局、市科技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

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XX、检测XX、产业化基地,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推动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

(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质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质量公共服务。

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标准化服务、品牌咨询、质量责任保险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消费品生产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

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

引导企业增强品牌和营销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实施消费品精品工程,推动XX产品向XX品牌转变,提高XX消费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品牌培育。

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品牌培育和产业集群品牌试点,推动知名品牌创建。

加强商标品牌保护,提高消费品商标公共服务水平。

开展品牌价值提升应用示范,指导企业提升品牌价值。

开展品牌标杆示范活动,提升企业品牌意识,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走品牌发展之路。

(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品牌形象。

指导企业加强品牌文化建设,强化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沟通,完善品牌经营管理体系。

强化品牌保护。

坚持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加大对消费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

(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改善优化市场环境。

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政府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创新政府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

加强质量信息公共服务。

增加消费品质量信息供给,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

完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比对、消费警示等产品质量信息,为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质量信息大数据查询服务。

鼓励第三方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质量信息服务。

(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依托XX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XX资源,设立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XXXX分XX。

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网上受理、案件移送、信息反馈等制度。

加大消费品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消费品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鼓励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推动专利联盟建设。

(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消费维权保护。

推行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质量担保、销售者先行赔付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

在消费集中的重点场所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促进消费纠纷就近投诉化解。

鼓励镇(街道)设立消费维权窗口,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

明确消费者诉讼简易处理程序,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援助,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市工商局、市司法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网购消费环境。

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引导和帮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推行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协同监管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电子商务活动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及平台经营者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推行跨境消费售后维权保障机制。

(市工商局、市商务局、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

适应消费品质量安全新形势,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助推建立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推广应用物品编码和射频识别等技术手段,助推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推进缺陷消费品召回常态化。

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水平。

(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以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服装服饰产品、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传统文化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力度,把质量违法案件全部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接受监督,实现共享,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切实加大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依托信用信息“双公示”系统平台和自身网站,对立案查处的质量违法案件,通过“双公示”系统和自身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实现质量违法案件信息全公开,切实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度。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实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

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实行消费品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支持、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价。

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消费品质量共治格局。

深入开展消费者质量安全教育,激发公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公众消费维权能力。

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

推行商会、协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

实施外贸优进优出战略,建立质量监管与贸易便利化相统一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

严把进口消费品质量关。

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消费品规范发展。

(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出口消费品提质升级。

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示范企业创建,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

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推动建设海外打假维权监测网。

(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推进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加强数据共享,优化通关流程。

加大实施第三方采信工作,完善进口企业诚信管理,优化检验监管工作方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通关效率。

(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领域

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般消费品领域,以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服装服饰产品、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传统文化产品和食品及相关产品等9类消费品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构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加大消费品标准供给力度,加强行业管理、质量监督等政策措施与标准的衔接配套,形成以创新助推标准制定、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以质量升级推动品牌建设的良性循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消费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

组织开展消费品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和实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强化消费品执法层级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消费品质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消费品质量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消费品侵权问题,提升依法维权、理性消费能力。

(二)加强政策扶持。

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消费品领域的标准化建设、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质量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引导社会资源向质量品牌优势企业聚集,完善优标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鼓励更多企业走优质发展之路。

完善对企业标准创新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三)加强质量人才培养。

强化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应用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培训力度。

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培养企业质量领军人才。

探索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的评价标准,强化标准制定、专利及科技成果转化等职称评审导向。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倡导精益求精、精雕细琢、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广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加强标准化和质量知识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倡导优标优质优价和绿色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

加大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振市场消费信心。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实施方案的组织领导,在消费品工业升级、科技创新、质量监管、市场监管、职业教育、财税金融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各地要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制度,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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