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农机局聘用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实施方案汇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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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农机局聘用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实施方案汇编Word格式.docx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1.2.4主要事件类型

全局主要事件类型分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

尤以自然灾害频繁,轻、中度旱洪灾害基本上年年发生,严重特大旱涝灾害几乎是十年一遇或两遇。

二、预案内容

2.1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局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小组,保障组和专家组等。

2.2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及后勤保障,灵通信息和善后处理;

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

组织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2.3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农机职工要牢固树立抗灾减灾、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全体职工和群众安全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抗灾减灾意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事故,战胜灾情保平安,切实做好应急救援物质,资金的储备和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农机抗灾减灾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农机抗灾能力,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终杜绝灾害。

2.4预案适应范围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对农机系统造成损失的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进行抗灾减灾工作。

三、灾情预警和灾情报告

3.1适时保持与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救灾办、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了解灾情信息,接到灾害预警后及时通知各工作小组,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3.2建议与对策

各工作小组应根据灾害预警和抗灾减灾物质配备情况向本级政府及上级农机部门提出抗灾减灾的建议及对策,必要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3.3灾情报告

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必须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初步灾情情况,并进一步实地调查核实。

灾情内容包括:

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各级农机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根据灾害等级确定预案启动时机。

特殊情况下上级农机部门可直接指令下级农机部门启动预案。

四、灾害等级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4.1灾害等级划分

灾害等级按县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2预案启动条件及方式

发生重特大灾害时,县农机抗灾减灾预案启动,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启动农机抗灾救灾预案。

其他灾害由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预案。

4.3应急预案等级划分

根据全县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按照〈〈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划分为三级应级响应预案:

4.3.1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宣布本县进入紧急救援,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县府、市农机局。

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乡村机耕道和机电提灌站查险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提水送水、抗灾救灾工作。

受灾地区各级农机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赴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和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抗灾服务队应发扬不怕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认真履职、辛勤工作。

4.3.2I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根据情况下达本县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政府、市农机局。

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抗灾救灾的应对措施和物资准备。

4.3.3III级响应预案

县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本系统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府和市农机局。

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根据预案组织救援抢险或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应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地区农机部门要核查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突发事件应急力量和资源需求及缺口等情况,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县农机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农机局报告,争取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资金支持。

4.4.1火灾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

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并组织人员、重要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械,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畅。

4.4.2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应第一时间抢救人员,保护好现场,通知主管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及时上报。

4.4.3盗窃案件应急措施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4.4.4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措施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4.4.5群体上访影响办公秩序事件应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群访时,值班室要通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部室接待来访人员。

2、办公室接待人员通知相关部室做好应急准备。

3、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上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4、在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办公室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4.4.6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盗。

4.4.7洪涝旱灾及泥石流应急措施

1、发生洪涝旱灾、泥石流灾害,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监测现场,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人员物质二次损害。

5、严格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预案。

4.4.8抢运抗灾减灾物资。

组织农机运输机械抢运抗灾减灾物资和抢险物资等。

4.4.9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根据灾后重建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农机人员,设施设备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4.4.10做好宣传工作

按照当地公共突发事件报道口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宣传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五、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和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

指挥决策机构是各级农机部门成立的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是各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机构是各级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服务队。

县农机局组建由局长任指挥长,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股、室、站、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抗灾减灾指挥部。

指挥部负责对农机与其他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组织,指导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1、向各公共应急服务队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部门汇报灾情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情况;

5、协调公共事件应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

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由农机技术人员,基层推广站人员及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组成。

负责执行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进行公共事件应急和事后工作

六、公共事件应急准备

6.1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组成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由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和突发事件地区的干部群众组成。

6.2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物质储备

物质储备工作主要包括:

1、提前组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备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提前采购、储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及零配件;

3、做好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燃油储备和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七、公共事件应急具体安排

7.1成立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全面组织领导防汛抗灾工作。

7.2应急救援工作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农机系统在职全体职工

在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做好人员和国有财产等抗洪一线的抢险救援工作。

7.3后勤保障组

负责做好全局抗灾减灾后勤物质保障及供给工作,负责抢险队员的医疗及抢险工作。

7.4国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各片区公共应事件急救援工作。

负责做好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现场处理险情,同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当地政府汇报灾情,统计上报灾情情况。

八、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纪律

8.1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是各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命令,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拖延塞责。

对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2局应急救援队队员及各单位抢险小分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8.3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局机关防洪指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8.4各防汛小组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24小时待命,确保通讯通畅,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8.5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要对各自职责有清醒的认识,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

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农机局聘用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稳定有序的开展,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促进我县广大农机手的安全意识迈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我县辖区范围内的每个行政村招聘一名农机安全协管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村组基层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扎实推进我县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和谐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县农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监理站站长、办公室主任、管理推广股股长、各乡(镇)农机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志具体负责招聘的各项事宜。

三、设置原则

1、各村设置1名农机安全协管员,原则上由村委会干部兼任。

2、农机安全协管员代表县农机局对各村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指导、宣传工作,日常工作由村委会及乡镇农机站管理。

四、聘用条件

1、热爱农机工作,能全心全意为农机户服务。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较好的完成县农机局安排的各项任务。

3、有一定文化基础,能较好的与农机手沟通,态度随和。

4、熟悉农业机械方面的法律常识及有一定农机操作经验的优先。

五、聘用方法

1、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原则上由各村村干部担任,也可由村委会、各乡(镇)农机站推荐或个人自荐,在征求乡(镇)政府、村委会意见后,报县农机局建档备案。

2、请各乡(镇)农机站尽快落实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人选,并填好《县农机安全协管员推荐表》(一式两份)于20**年5月30日前上交县农机局监理站审核。

六、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中央、省、市有关农机方面的政策法规,农机安全生产常识。

2、负责监督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现辖内涉及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机站和县农机局举报。

3、负责监督辖区内农机驾驶员持证上岗、违章作业等情况。

4、负责协助县农机局下乡举办的阳光工程培训、农机现场演示、农机安全宣传等一系列活动。

5、协助县农机局完成农机化工作的摸底调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统计工作,做好其档案资料及台帐上报工作。

6、帮助教育指导辖区内农机大户及农机手的培育工作。

7、发现农机事故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农机站及县农机局,并协助县农机局积极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恢复生产。

8、完成县农机局交办的关于农机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七、农机协管员管理及奖惩办法

1、各村聘用的农机协管员由县农机局进行考评及管理,聘用期限暂定为一年,由县农机局培训发证后上岗,聘用期满后由县农机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2、聘用期间明确工作职责目标,工作中表现较好,能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目标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如聘用期间出现工作消极怠慢、违法违纪或违反协议的,县农机局将给予批评,直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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