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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度事故应急预案Word文件下载.docx

101044'23〞,北纬:

26045'08〞,矿区距XX市40公里左右,交通较为便利。

二、地形地貌

XXX煤矿矿区内山峦起伏,沟谷发育,多呈“V”字型,为侵蚀切割中~高山区。

地势北西高,南东低,区内最低点为纳拉沟,标高+1520m左右。

三、河流

区内沟谷多为季节性溪沟,无大的地表水体。

沟溪水:

沿冲沟分布,受大气降水控制。

雨季流量增大,枯季流量变小或干枯。

四、气象

本区属亚热带高原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湿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季节性分区不明显。

据攀枝花市气象局资料,最高气温:

40℃,最低气温:

1.3℃,年平均降雨量750~1100mm,年平均湿度为78%。

五、地震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附录A本区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六、矿井邻近煤矿及小窑情况

井田内现已无小窑开采,但在井田煤层露头浅部曾有小窑开采过,因小窑停采时间过长,已经垮塌封闭,无法调查。

据调查多为沿煤层倾向开挖,主采2号煤层,一般走向长度在100米左右,1900m标高以上小煤窑采过,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探放水工作以及采取的相应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七、水文地质

矿井正常涌水量20m3/h,矿井最大涌水量50m3/h,煤系地层内主要含水层含水性弱,局部裂隙带含水,充水因素主要为大气降水沿地表裂隙渗入。

八、地质灾害

地表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地面井口外陡坡滚石及滑坡,在雨季期间应加强观测、监控,做到24小时有人观测,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九、瓦斯

按2012年瓦斯等级鉴定资料,矿井为低瓦斯矿井,其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593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700m3/t。

十、地温

本矿井田属于地温正常区,无热害影响。

十一、煤尘

2004年5月17日经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本矿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十二、煤的自然倾向性

2004年5月17日经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本矿煤层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

十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本矿自建矿以来从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象,邻近矿井也未发生过,但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煤层瓦斯涌出量逐步增大,所以必须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

十四、冲击地压

矿井自建矿生产以来未发生过冲击地压。

十五、矿区水源、电源及通信情况

(一)矿井生产、生活用水均引自矿区山谷中泉水,矿井在地面修建有高位水池,作为主要水源。

矿井主要供电源为:

一回路引自高粱坪变电站35/10kv变电所,另一回路引自务本朱二线35/6kv变电所,可满足生产,生活用电要求。

(二)该矿对外通讯采用移动通信网对外联系,通讯较为方便。

(三)井下电话设置矿用防爆电话,具体设置地点是生产调度室、井底车场、绞车房、工作面运输巷和掘进工作面等处。

十六、井下运输方式和设备

平巷运输为人力推车,斜巷绞车提升,容器为0.75M3侧翻式小矿车,使用灵巧方便。

十七、开拓情况

本矿井采用平峒+暗斜井开拓,各煤层分层运输大巷和分层回风巷的布置方式。

主平峒设在XXX垭口村碳山社,峒口标高+1697.8m,全矿现开拓俩个水平:

即+1640m至+1700m一个水平,现布置有三个掘进工作面,即+1698m水平辅助运输巷掘进工作面;

+1721m南翼回风井掘进工作面,+1764m东翼回风平硐掘进工作面。

十八、开采情况

本矿现属扩能建设阶段。

第三节、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的类别、地点、后果

一、瓦斯爆炸

1、可能发生的场所:

瓦斯积聚的老巷;

停风或供风不良的掘进迎头;

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及回风巷;

有瓦斯积聚密闭附近;

巷道冒顶区;

未封闭的无风巷道;

突然停风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

2、可能造成的后果:

作业人员大量伤亡,通风运输系统严重破破,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危及其它作业场所。

二、煤与瓦斯突出

石门揭煤时的掘进工作面;

应力集中带的采掘作业场所;

采掘工作面过构造应力集中带、防突安全保护距离不足的采掘工作面。

突出的煤(岩)将工作面作业人员掩埋,产生大量瓦斯气体,发生窒息中毒死亡。

三、煤尘爆炸

煤尘堆积和飞扬严重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

作业人员大量伤亡,通风运输系统严重破坏,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危及其它作业场所。

四、火药爆炸

炸药、雷管储存、运输、使用的地点。

人员伤亡,设备毁坏。

五、水灾

掘进巷道前方有水体隐患存在的迎头,下山掘进迎头,采掘工作面顶部或推进方向存在积水场所。

作业人员溺水身亡或大量人员被困井下,救灾不及造成缺氧窒息。

六、火灾

有电气设备的巷道、峒室;

炮掘的场所;

地面简易住房区,存放有油脂、易燃物料的场所;

供电安全保护不完善的电气设备及电缆。

人员灼伤,引起瓦斯和煤尘爆炸。

七、片帮

采掘工作面支护薄弱地带、失修严重的巷道及修复巷道和修复迎头、采掘场所过老空或老巷处、地质构造破碎带及应力集中带等顶板活动剧烈处。

作业人员被砸伤、死亡;

作业人员被困于局部巷道内,长时间缺氧、脱水,救护不及时死亡。

八、放炮伤害

采掘放炮警戒安全距离不足、放炮母线长度不够以及放炮警戒撤人不到位的场所,处理瞎炮、残炮的地点。

作业人员被炸伤亡。

九、触电伤害

带电检修作业场所、变配电设施无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标的场所,以及裸露带体、漏电保护设施不良或缺失场所。

触电伤亡。

十、机械伤害

运输设备的运输部位无防护设施的场所、未停止设备运转进行检修维护作业的场所,起吊、卸装、安装、拆卸、运输设备的场所。

造成人员伤残或死亡。

十一、地面自然灾害

井田地表山高坡陡存在滚石的场所、雨季沟谷存在山洪的地点、矸石山突发滑移部位、建筑设施基础下沉地点。

附近人员伤亡,房屋倒塌。

十二、中毒和窒息

老巷及采空区内有害气体溢出地点、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巷道的回风系统内、无风巷道内、高冒区域、室内燃煤取暖不通风场所。

人员伤亡,发现抢救不及时发生死亡。

十三、粉尘职业危害

采掘修产尘地点及运输转载地点和其它粉尘浓度超过地点。

作业人员患尘肺病,影响身体健康,过早死亡。

十四、容器爆炸

氧气瓶、乙炔瓶等压力容器和管道安设场所。

2、可能发生的后果:

人员伤亡,引起火灾。

第三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单位、人员和职责分工

一、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矿成立“矿井灾害处理与抢救指挥部”,除负责日常预防措施的实施外,主要负责灾害事故发生的救灾和事后处理工作。

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总工)

成员: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技术员)

(通风组长)

(机电组长)

(后勤主管)

2、前线基地指挥部

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设在井下易于处理事故的安全地点,具体成员、地点由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

3、本矿救援机构组成单位、成员(兼职)

调度室:

安全保卫组:

机电班:

支护班:

(队长)等九人

抢险突击队:

等安全员、瓦检员共12人组成(由万友刚担任突击队长)

仓库、器材供应及汽车运输:

生活与善后:

4、救灾指挥部设在矿会议室。

二、处理事故有关人员职责、分工

1、矿长:

是事故救援的全权指挥,在总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计划。

2、总工程师:

是矿长处理灾变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副矿长:

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需的抢险突击队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

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矿山救护队长:

对矿山救护的具体行动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根据救援方案和计划,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5、抢险突击队:

根据矿长命令,协助救护队抢险救灾工作。

6、驻矿安全监督员:

根据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施有效监督。

7、技术员:

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

8、通风组长:

按照矿长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视通风状况,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

9、矿值班调度员: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救护队、矿长和有关领导汇报,随时统计掌握井下人员情况。

10、有关班、队长:

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撤退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报告矿调度,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险和灾害处理任务。

11、考勤和矿灯发放人员:

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自救器号码,查清入井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和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12、经营主管、材料供应员:

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险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3、机电矿长:

带领电工班和钳工班,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掌握矿区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安装机电设备;

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4、运输班:

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5、医疗室:

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6、生活和善后人员:

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第四章事故报告的程序

一、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的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最近点的电话或其它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

2、现场积极自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投入现场自救、抢救。

3、安全撤离

当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条件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根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和现场实际情况,在班队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迅速撤离然险区域。

二、发生事故后矿行动原则

1、调度室在接到井下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矿应急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名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救灾指挥部(调度室)集合、待命。

2、救灾指挥部人员在救灾总指挥的带领下,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初步分析判断井下事故的类型、程度和影响范围,立即启动相关预警级别和救灾方案,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控制灾情,忙核实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并立即向区应急指挥办报告,同时向攀煤集团救护大队、区煤管局、XXX煤管所、XXX政府报告。

三、事故报告的程序

第五章发生事故后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一、矿处理灾害事故的行动原则:

(1)由事故发生单位的现场人员或井下值班管理人员将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事故范围程度、现场情况、人数及撤人情况向矿调度室紧急汇报。

(2)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做好事故记录,并立即通知总指挥和矿领导及有关人员,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根据情况判断是否要救护队,若需要立即通知。

(3)矿调度室通知人员按附表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到矿调度室集合,并做好通知记录,同时切断所有与处理无关的电话线路。

(4)矿总指挥接到电话后,立即到矿调度室主持全面救灾工作,并向有关人员发布处理事故的各项命令及监督救灾措施的执行。

(5)指挥工作只能由总指挥一人统一进行,任何人不得干扰总指挥的工作,避免乱指挥,造成指挥失误。

(6)各有关人员接到电话通知,立即到矿调度室向总指挥报到,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现场具体情况参与制定处理事故的措施和方法。

是否成立现场指挥所由总指挥决定,现场指挥人员由总指挥指派,现场指挥员必须对总指挥负责。

(7)乡卫生院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将已准备好的急救器材、药品送上救护车,迅速赶到现场急救,对重伤员要迅速转移救护,必要时请市医院协助抢救。

(8)矿调度室必须存有齐全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全套图纸和文字说明资料。

当事故发生时,以便参照指挥处理。

(9)材料供应部门必须准备好救护器材、物资、和运输车辆,当发生灾害时,矿有关部门要全力以赴,赶到现场听候命令,准备执行任务。

二、灾害处理计划措施

(一)瓦斯、煤尘及火灾事故的处理计划措施;

1、矿井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矿长任总指挥,矿山救护队长为指挥部成员,井下基础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

矿山救护队长对矿山救护队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

当灾情突然发生变化,基地指挥来不及向指挥部请示时,基地指挥可向基地救护队指挥员下达命令,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矿井发生事故后,如有附近企业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指挥部,由县救护队长担任作战部指挥,协调各救护队战斗行动,如果不能胜任指挥工作时,由总指挥另行委任。

3、矿井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后,必须首先组织矿山救护队侦察,准确探时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4、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指挥所。

井下基地指挥所应有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待机小队和急救员值班,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直通电话,备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及器材,并有专人经常检查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

5、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矿山救护小队人员不得少于6人,并根据事故性质的需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

小队在窒息区工作时,队员必须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听到音响信号的范围内。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个人单独行动,严禁通过口具讲话。

矿山救护队员在灾区工作一个呼吸器班后,应至少休息4小时,才能重新佩戴呼吸器工作。

6、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

当有爆炸危险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将全部救护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

否则,指挥部必须采取保证安全作业的措施。

7、井下发生火灾时:

(1)局部火灾应及时消除,局部煤层着火、局部瓦斯燃烧、电缆着火冒烟等局部区域,在安全的条件下,现场指挥员要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一定的人员直接进行灭火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其余人员按避灾线路中规定的路线迅速撤到安全地点或升井到地面。

(2)如果判断事故将扩大,井下人员无法抢救时,应利用一切办法迅速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和抢救人员全部撤出升井,立即通知救护队进行抢救,减少损失。

(3)当值班领导和值班调度员接到灾害事故电话,立即通知全体井下人员及在灾区的整个回风系统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到安全地点或地面。

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通知考勤室和灯房,查明井下人数以便抢救。

并切断灾区电源。

但掘进必须保证局扇正常运转,防止瓦斯集聚。

(4)对主扇的运转、停止、反风或增加风量等关系重大的措施,必须切实了解、分析现场灾区的确切位置、通风系统、瓦斯情况等后,才能制定事故处理措施,经慎重研究决定后,由总指挥发布命令才能执行。

(5)撤退灾区人员:

a、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然后按避灾路线撤出,撤退时注意风流方向,取捷径进入新鲜风流区域,受有害气体威胁时,要立即戴上自救器。

b、灾区人员在撤退过程中,应在班组长、通风人员、救护人员、救灾人员指引下撤离,并清点人数,立即通知矿调度室。

灯房核对后及时汇报矿调度。

c、救灾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并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6)避灾措施:

a、暂时躲避到安全地点不能撤离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并要在躲避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工具或定时间隔敲打管子、铁轨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

b、避灾地点若有压风管,可设法打开管路,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7)停电措施:

a、发生灾害时,由救灾指挥部下令,调度室通知井下变电所停止向事故区域送电。

b、变电所值班电工接通知后应立即将通往各工作面的电源切断。

c、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送电区域瓦斯浓度,确认不超过1%,向灾区指挥部汇报,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

(8)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a、主井口、井底车场或大巷主要硐室发生火灾扑灭不了时,由救灾总指挥决定反风、停风或封闭等方法进行处理。

b、对采区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时,可采取直接灭火或短路通风;

采掘工作面着火,直接灭火扑灭不了时,可用隔绝方法进行封闭。

c、对采区火灾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张挂风帘、减风或采用预设的局部反风方法来处理,一般情况主扇都要保持正常运行。

d、井下处理火灾(或火区)遇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要在火区的进风口一面连续观测瓦斯浓度,同时充分备料,抓紧进行封闭,建立防爆墙。

若发现有爆炸危险时要及时撤退人员至安全地区,待爆炸停止后,再返回灾区建立防爆墙。

e、要采取防止二次火源发生的措施。

(9)火区封闭后,要采取均压措施,促使火区早日熄灭,必要时,应将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8、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

(1)当值班领导和值班调度员接到灾害电话,立即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全部人员。

(2)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份,抢救遇险人员,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3)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4)撤退灾区人员措施同发生火灾时第(5)条相同。

(5)避灾措施:

a、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无其它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的方向,要迅速背着空气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扑倒在水沟里,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并盖住皮肤裸露部分,以隔绝火焰和防止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

待爆炸波过去后,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然后按避灾路线撤出。

b、其它措施同发生火灾时的避灾措施相同。

(6)停电措施同发生火灾时的停电措施相同。

(7)防止事故扩大措施:

a、要采取防止瓦斯、煤尘二次爆炸的发生。

b、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恢复通风系统。

如通风系统不能及时恢复,要派救护队员向灾区送自救器,抢救灾区人员。

c、为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蔓延,除恢复通风系统、切断事故区的电源外,还要有计划地排放发生事故时积聚的有毒、有害气体。

d、抢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遇难人员时,必须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行动,抢救工作由救护队进行。

9、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

(1)迅速撤出灾区内的所有人员和抢救遇险人员。

(2)切断灾区内的所有电源。

(3)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加强通风,迅速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4)发生突出时,要严格清除回风井口周围的一切火源,切断除主扇以外的一切电源。

(5)迅速恢复正常通风和清理突出煤(岩)。

(二)水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1、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要在班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2、调度室接到透水通知后,要立即向事故应急救灾指挥部汇报,并立即通知救护队及有关单位进行抢救。

同时,根据出事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3、透水后,应尽可能将水引入水仓,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全力以赴排水。

4、透水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尽快准确地核查井下人员,如发现人员被水堵于井下,则应首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抢救。

5、透水事故发生后,首先将出水水源调查清楚,然后组织力量和排水设备进行排水。

如水源补给量特别大,用强力排水不能奏效,则先堵住涌水通道,截住补给水源,然后排水。

排水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三)冒顶事故的处理计划:

1、迅速查明冒顶的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

2、迅速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暂不能恢复时,利用风水管路等向被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使被埋压人员了解抢救正在进行,从而增强自救的信心和决心。

3、处理冒顶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开掘通向被埋压、堵截人员的专用巷道。

4、处理大面积冒顶事故,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专门措施。

(四)处理各种灾害事故应遵循的原则:

1、系统突然停电时,所有井下人员必须全部升井到地面,恢复送电后,主扇正常起动并运行一段时间,瓦检员下井检查井下瓦斯情况,如掘进头瓦斯超限达3%以上,必须请救护队进入,在此期间其他任何人不得下井。

待瓦检员汇报一切均正常后方可入井作业。

2、为了控制灾区事故的扩大,在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时,首先要了解分析,查明现场的情况,充分听取工人和现场干部的意见,用科学的态度来确定方法、步骤、工作程序,防止灾害的扩大。

3、井下避灾路线在平时应设置路标,在编制作业规程时,每个采掘工作面都要有准确的避灾路线图和文字说明,认真向职工贯彻并考试,不及格者要继续贯彻学习,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5、新工作面开工前,由队长带领所有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第六章事故应急救援的资源信息

一、救援队伍

本矿与XX救护大队每年签订救护协议,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XX救护大队作为主要救援力量。

本矿建立有兼职的抢险救援突击队,可进行一般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

本矿救援队伍组成如下:

队长:

副队长:

由安全员、瓦检员12人组成

矿其它辅助部门根据抢险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协助救援队伍开展工作,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后勤部门提供后勤保障。

二、救援装备

本矿储备有一定的必备救援装备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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