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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吏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制度

【都御史】

都御史为都察院的长官,相当于汉、唐的御史大夫,副都御史则相当于御史中丞,佥都御史则与侍御史仿佛,三者都是主领或分领院务的长官。

监察御史则为都察院直接行使监察权的骨干专职官吏。

都御史的职权总的是“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具体可分:

“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记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

以上三项为纠弹权。

“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

”此为监试权;“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

’’此为司法权。

(《明史.职官志二》)

  明代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为都察院长官,正二品。

负责监察、纠劾事务,兼管审理重大案件和考核官吏。

清代改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都察院主官,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都专作总督、巡抚的加衔。

左都御史满、汉各一人。

开始时满员级别设为一品,汉员级别为二品,顺治十六年,将满汉两员均设为二品。

康熙六年升满员为一品,到康熙九年又改为二品。

到雍正八年将满汉御史俱升从一品。

【都察院】  

明清两代最高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明洪武十五年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

又依十三道,分设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

清代改以左右副都御史专为总督、巡抚的国衔(明代,都御史、副都御史都兼用作加衔)。

至雍正元年,又以六科给事中并入,因合称为科道。

乾隆十三年,废左佥都御史。

【通政司】  

明代始设“通政使司”,简称“通政司”,其长官为“通政使”。

清代沿置,掌内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

俗称“银台”。

明清时收受、检查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的中央机构。

其长官为通政使。

《明史·职官志二》:

“通政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

”“通政使司。

通政使一人,左、右通政各一人,誊黄右通政一人。

【大理寺】

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狱案件审理。

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可自行勾决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错案。

为了使刑狱汇总,始置大理寺,作为复审机关。

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

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

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副都御使)会审,称三司使。

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会审,称三法司。

决狱之权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也裁。

可参与朝廷大政会议。

大理寺卿官秩,隋初为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同。

明、清均正三品。

大理寺各朝常设的寺官有大理寺少卿、大理寺丞、寺正。

【太仆寺】

掌马政。

乘黄署:

掌供车路及驯驭之法。

典厩署:

掌饲马牛、给养杂畜。

典牧署:

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

车府署:

掌王公以下车路及驯驭之法。

东宫九牧监:

掌牧养马牛,以供皇太子之用。

最高长官为太仆寺卿(从三品),属官有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太仆寺员外郎(从五品)、太仆寺主事(正六品)、太仆寺主簿(正七品)等。

【鸿胪寺】

“掌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

凡国家大典礼、郊庙、祭祀、朝会、宴飨、经筵、册封、进历、进春、传制、奏捷、各供其事。

外吏朝觐,诸蕃入贡,与夫百官使臣之复命、谢思,若见若辞者,并鸿胪引奏。

岁正旦、上元、重午、重九......皆赞百官行礼。

”(《明史·职官志三》)

【光禄大夫】

职官名。

大夫为皇帝近臣,分为中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无固定员数,亦无固定职务,依皇帝诏命行事。

汉武帝时改中大夫为光禄大夫,为掌议论之官,大夫中以光禄大夫最显要。

西汉后期,九卿等高官多由光禄大夫升迁而来。

隋炀帝以九大夫和“八尉”构成本阶,九大夫即:

光禄大夫,从一品;左光禄大夫,正二品;右光禄大夫,从二品;金紫光禄大夫,正三品;银青光禄大夫,从三品;正议大夫,正四品;通议大夫,从四品;朝请大夫,正五品;朝散大夫,从五品。

至唐、宋以后成阶官之名,为从二品官员。

元、明又升为从一品,清代顺治年间文职正从一品均称光禄大夫,在光禄大夫前加“特进”二字,为正一品官,是文臣中的最高阶官,相当于现今的国策顾问。

【殿阁大学士】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殿阁大学士,为皇帝顾问,一开始大学士并无实权,类似今日的秘书职。

明中叶后逐渐参与机要,实为内阁长官。

起草诏令,代皇帝批答奏章,实际掌握宰相之权.大学士中居首者,号称首辅,其权最大,有票拟之权。

最初明朝大学士共“四殿”、“两阁”。

四殿者,中极殿大学士,建极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

两阁者,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

  

清朝初期沿袭明制,设四殿二阁,即:

保和殿、中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和东阁。

但内阁受制于议政王大臣会议,只是转达表章的机构,大学士并不入阁办事。

康熙时,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被大部剥夺,决策多由南书房作出。

康熙于大臣中简任若干入值南书房,参与机务。

但南书房不是正式机构,也不能行文或指挥其他衙门。

雍正时设“军机处”成为权力中枢,皇帝的诏令多由军机处发出。

但有清一代,正式诏书等均以内阁名义拟出,臣下正式奏章也递交内阁,所以内阁仍是清代名义上正式的宰相机构。

乾隆年间改“中和殿大学士”为“体仁阁大学士”,成为“三殿三阁”。

  

【清代官吏制度】

正一品:

文职京官:

太师、太傅、太保、光禄大夫、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

武职京官:

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

从一品:

文职京官:

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职外官:

总督(加尚书衔)

武职京官: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

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

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

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

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

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

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

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

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

督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使司通政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宗人府丞

文职外官:

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

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

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文职京官:

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

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

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

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司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

文职京官:

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

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

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统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

防守使、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管带官

从四品:

文职京官:

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文职外官:

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

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

宣抚使司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职京官:

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六科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钦天监监正

文职外官:

同知、土同知、直隶知州

武职京官:

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

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

文职京官:

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

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

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

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

正六品:

文职京官:

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

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

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

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

文职京官:

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

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

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

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二、清朝补服图案

1、封爵位

  亲王补服图案:

身前身后五爪正龙各一团,两肩五爪行龙各一团

  郡王补服图案:

身前身后两肩五爪行龙各一团

  贝勒补服图案:

身前身后四爪正蟒各一团

  贝子补服图案:

身前身后四爪行蟒各一团

  镇国公、辅国公补服图案:

身前身后四爪正蟒各一方

  公爵、侯爵、伯爵补服图案:

身前身后绣九蟒

  子爵补服图案:

身前身后绣麒麟

  男爵补服图案:

身前身后绣狮

2、文官

一品绣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雁五品绣鹇3、武官

一品、镇国将军:

绣麒麟

二品、辅国将军:

绣狮

三品、奉国将军、一等侍卫:

绣豹

四品、奉恩将军、二等侍卫:

绣虎

五品、三等侍卫:

绣熊

六品、蓝翎侍卫:

绣彪

七品绣犀

八品绣犀

九品绣海马

三、顶戴(顶珠和花翎)

  文武官员的朝冠式样大致相同,品级的区别,一是在于冬朝冠上所用毛皮的质料不同,而更主要的区别是在冠顶镂花金座上的顶珠,以及顶珠下的翎枝不同。

这就是清代官员显示身份地位的"顶戴花翎"。

顶珠的质料、颜色依官员品级而不同。

一品用红宝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砗磲〔chēqú车渠,一种南海产的大贝,古称七宝之一〕,七品用素金,八品镂花阴纹,金顶无饰,九品镂花阳纹,金顶。

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更定官员冠顶制度,以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宝石。

至乾隆以后,这些冠顶的顶珠,基本上都用透明或不透明的玻璃,称作亮顶、涅顶的来代替了。

如,称一品为亮红顶,二品为涅红顶,三品为亮蓝顶,四品为涅蓝顶,五品为亮白顶,六品为涅白顶。

至于七品的素金顶,也被黄铜所顶替。

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用玉、翠或珐琅、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枝。

翎有蓝翎、花翎之别。

蓝翎是鹖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较花翎等级为低。

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

"目晕"俗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为贵。

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曾对花翎作出规定,即亲王、郡王、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许戴花翎,贝子以下可以戴。

以后制定:

贝子戴三眼花翎;国公、和硕额驸戴双眼花翎;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护军各统领等均戴一眼花翎。

  六部:

由于过去只有六部,所以其职能往往等于现今多个部门职能的综合。

其长官尚书相当于部长,副长官侍郎相当于副部长;各司主管称郎中,相当于司局长,副主管称员外郎,相当于副司局级;至于主事权力、地位上比处长要高一些。

  吏部:

相当于组织部、人事部等部门。

  兵部:

相当于国防部、、公安部、交通部(驿传)、军委等部门。

  刑部、大理寺:

相当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

  礼部:

相当于教育部、文化部、宣传部等部门。

  户部:

相当于财政部、民政部、商务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造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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