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任官取仕制度之流变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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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任官取仕制度之流变上

中國歷代任官取仕制度之流變(上)

‧歷史月刊2006/12/27

要人群服從領袖,聽官僚發號施令,總得要有令人心服口服的作為。

因此,「一國的政權,究竟該交付與哪些人?

」錢穆說,這是研究人類政治的第一義。

任官取仕的辦法,自然成了政治制度史上的首要課題。

【文/黃延齡】

蜜蜂是政治性的動物,牠們有完美的社會組織。

然而,蜜蜂嚴密的社會分工,奠基在不同的生理特徵、成長日齡上;工蜂不會妄想成為雄蜂,護士蜂、侍衛蜂更不會因職務之便,密謀篡奪蜂后的地位。

牠們各按本分、各盡天職,整天忙得不亦樂乎。

人類可不一樣哩!

地位低的想往上爬,身分賤的要大翻身,甚至有誰也不服誰的傾向。

雖然亞里斯多德說:

「人是政治的動物。

」那多半是為了謀食、禦敵的形勢所逼,恐怕非生性使然。

要人群服從領袖,聽官僚發號施令,總得要有令人心服口服的作為。

因此,「一國的政權,究竟該交付與哪些人?

」錢穆說,這是研究人類政治的第一義。

任官取仕的辦法,自然成了政治制度史上的首要課題。

周代:

從封建世襲到游士崛起

(一)世襲制度的形成及完備

傳說中的「五帝」反映了「部落聯盟」的政治型態,舉凡共主的人選、官員的指派,都必須由各方諸侯開會決定。

堯、舜的「禪讓政治」,即反映了這種政權遞嬗的模式。

堯、舜也是人,難道他們沒有把家業傳給子孫的私心嗎?

《史記‧五帝本紀》載:

「堯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於是乃權授舜。

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

」可見堯腦中曾閃過「父死子繼」的想法,但礙於兒子不肖,恐怕四方諸侯不服,才選賢而授。

舜傳位給禹,同樣因兒子商均不肖,才取消傳子的念頭。

「傳賢不傳子」非願也,乃形勢使然。

大禹建立夏朝,象徵進入「國家」階段。

他在會稽大會諸侯,防風氏的首領遲到,禹一怒之下將他處死,可見王權已經很專橫了。

禹傳位給兒子啟,奠定「家天下」的傳統,雖然諸侯們有幾次反撲(有扈氏反啟、少康中興事件),「世襲制」已成為不可扭轉的趨勢。

西周,透過「宗法制度」,以嚴密的血緣親疏關係,決定政治地位高低、管轄區域大小;並建立一套不可僭越的「禮樂制度」,擴張到全國層層節制,王位、官位的世襲制度乃告完備。

西周時期,誰能當官呢?

除了王室姬姓子弟外,另有建國的功臣,或者先聖先賢的後代。

他們分封建國後,繼承權及管轄權完全由其子孫掌控。

只有老爸是「貴族」,兒子才有當官的機會,「平民」與「奴隸」只有被管轄的命運,這樣的任官制度稱為「世卿世祿制」。

宗法制度裡的「嫡長子繼承制」,以「立子以貴不以長,立嫡以長不以賢」為原則,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說:

「任天者定,任人者爭,定之於天,爭乃不生。

」即指此制有安定政權轉移的作用。

天子的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兒子則封為諸侯;諸侯嫡長子繼承封國,其他兒子則封為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長子繼承采邑,其他兒子則為士,享有食田的俸祿。

可想而知,貴族人口不斷增多,但可封土地及可授官職有限,到頭來定有些貴族流落民間。

他們把知識技能帶到民間,讓平民有受教育的機會;加上西周滅亡後,諸侯間彼此征伐,極需富國強兵的人才,平民、奴隸才智高人一等者,乃有機會躍上統治者舞台。

(二)封建瓦解後的游士社會

「貴族沒落,平民崛起」是春秋戰國的社會特徵之一。

想來貴族養尊處優,在體能、智能、耐力、毅力上都漸漸比不上貧苦出身的平民。

孟子說:

「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一旦讓平民有受教育的機會、上戰場打仗的機會,他們必然想盡辦法鯉躍龍門。

一批有文化、善談吐、具備一定才幹的人,開始在各國之間游走,靠自己才能獲取政治地位。

這些人稱為「游士」。

孔子率領弟子周遊列國,謀求一官半職以實現其「淑世」的理想,此即游士的典型。

蘇秦、張儀、范雎等人游說諸侯於朝廷,造成「布衣卿相」的社會流動,則是游士平步青雲的代表人物。

自然,國君求才若渴,廣為招徠游士的情況,形成了養士之風。

各國視游士為座上賓,供養禮遇以備不時之需,所以稱他們為「食客」;若賓客在該國就任官職,則稱之為「客卿」。

故此制度稱為「客卿養士制」。

商鞅在秦孝公時變法,以「軍功」定爵位,張儀、范雎等人拜客卿後,還要歷時數載立下軍功,才得以拜相。

「軍功爵制」瓦解秦國貴族特權,成了秦國任官的主要標準。

秦始皇「廢封建、改郡縣」完成中央集權,官員全由國家委任,正式終結世卿世祿制,建立一套俸祿制的官僚體系。

然而天下一統後,軍功任爵已不符時代所需,必須另闢一套取仕制度;可惜秦朝短命,未能完成此事業。

鄭欽仁說:

「秦自統一以來歷十五年,帝國竟此崩潰。

論者以為秦設置雖多,但用人制度不備;秦又以征服者的態度以臨六國之民,失業者眾,導致游士暗中活動,成為覆秦的原因之一。

」可見任官取仕之不善,亦足以導致大帝國的滅亡。

漢代到魏晉:

察舉制與九品官人法

(一)儒家道德主導漢代察舉

漢初,劉邦與功臣們總結秦朝滅亡的教訓,大臣陸賈談起《詩》、《書》中的道理,漢高祖很反感:

「我是騎在馬上打天下的,用得著讀什麼詩書?

」陸賈回答:

「可以馬上得天下,豈可馬上治天下?

……文武並用,才是長久之計。

」漢高祖接受了陸賈的建議,於公元前196年下詔:

「賢士大夫有肯從我游者,吾能尊顯之。

」要郡國推舉行義、耆宿之人,此為漢代「察舉」(又稱「鄉舉里選」,地方官員按一定名目考察,由下而上向中央舉薦人才)的開始。

公元前178年發生日蝕,文帝下罪己詔:

「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

」這種碰上荒年、水災、瘟疫、山崩、地震等「災異」現象,即下詔推舉地方賢能向政府進言、替國家做事,顯然與陰陽五行的天人感應說,有密切的關係;另外有特殊需要,譬如學術特別廣博,有奇才異能可出使絕域者,皆「不定期」下詔要地方推舉人才到中央來,這樣的察舉稱為「詔舉」(又稱特舉、特科、制科)。

能當官的人,光看品目就知,需要有特殊才能、公正無私;敢於直言、能夠獻策者。

無才無德、私心自用、人云亦云、牆頭草兩邊倒的人,若來當官,國家危矣。

這種人本身就是「災異」,豈可延攬入朝廷,誤盡天下蒼生。

察舉制度到漢武帝時乃告完備。

公元前140年,董仲舒獻對策,建議「推明孔氏,抑黜百家。

立學校之官,州郡舉茂才孝廉。

」公元前134年,武帝下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要郡、國等單位推薦孝子、廉吏各一位。

初期,因承襲秦朝連坐法,舉人不當必須受罰;加上孝廉重品行,應選的人很少,郡國執行很不得力,往往推不出一個人來。

武帝火大了,在公元前128年下詔,令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處地方不舉薦的罪責;更嚴格規定:

「不舉薦,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當免。

」從此郡國每年「定期」推薦當地孝子、廉吏各一人,此稱為「常舉」(又稱歲舉、常科)。

後來又規定「州舉茂才」(西漢稱秀才,東漢時避光武帝劉秀諱,改為茂才),州為郡的上級監督單位,故茂才人數較孝廉少,地位較高,一般推舉後任命為縣令。

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讓漢朝「以孝治天下」,儒家道德成了當官的標準。

不論「詔舉」或「常舉」,任官之前都必須經過「策試」,內容為「諸生試家法(某一經學大師的經說),文吏課箋奏(治國安邦大計或時事對答)」,將儒家學術(經學)融入任官取仕辦法中。

這使得有資格被舉薦者,往往要有學術背景,主要則為太學生。

因此,當時雖非封建社會,爵位不世襲,而書本卻可世襲(紙與印刷術未發明,用竹帛抄寫書籍,費用昂貴,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

能掌握經學知識者,才能取得官宦入場券,故時人說:

「黃金滿篋,不如遺子一經。

」有家學師承傳統的門第,因「累世經學」即容易形成「累世公卿」。

加上,察舉權在郡太守手上,經他察舉的便是他的「門生故吏」,將來在政治上得意,至少要對他原來的舉主報恩。

就這樣,察舉來、察舉去,每郡的名額總落在幾個家庭裡,這便成了後來所謂的「世族門第」(袁紹家族四世三公,門生故吏滿天下為其代表)。

魏晉世族社會的形成,即淵源於漢代的察舉。

漢代任官取仕除了「察舉」之外,另有「徵辟」一途:

由皇帝聘請才高德重人士,直接授與官職者稱為「徵召」;由中央或地方官員,自行挑選僚屬者稱為「辟召」或「辟舉」。

另外,漢代雖表面大張儒家旗幟,其實乃「王、霸雜之」,對於法家的「律令之學」亦相當重視。

官吏除了明經外,也要通曉律令。

這使得官員因稟性不同,形成了重視經學,以禮樂教化管理人民的「循吏」;以及重視律令,貫徹君主旨意統治人民的「酷吏」等二類官員。

【本文摘自歷史月刊227期】

中國歷代任官取仕制度之流變(中)

‧歷史月刊2006/12/27

東漢後期,察舉制浮現許多弊端。

最主要者,乃察舉以道德為科目,使許多讀書人不惜「偽飾以邀譽,釣奇以驚俗」,弄虛作假、沽名釣譽的事情屢見不鮮。

【文/黃延齡】

(二)九品重門第,官位分清濁

東漢後期,察舉制浮現許多弊端。

最主要者,乃察舉以道德為科目,使許多讀書人不惜「偽飾以邀譽,釣奇以驚俗」,弄虛作假、沽名釣譽的事情屢見不鮮。

加上前文所言,仕途幾乎被富豪權貴之家壟斷,其子弟道德才能又未必有過人之處,於是東漢桓帝時歌謠諷刺說:

「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

」代表民間普遍認為,察舉名不符實的流弊極深矣。

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欲招攬安邦定國的幹才,乾脆推翻道德藩籬,以「唯才是舉」為標準。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操頒布第四道〈求賢令〉:

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陣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或堪為將守;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當時講仁講孝的儒家,己被視為僵化虛偽的形式;這使順應自然,不虛偽矯飾的道家,有了崛起的契機,此亦魏晉玄學發展的因地。

曹操求賢令昭告天下,道德高尚才能當官的觀念,已經蕩然無存。

顧炎武在《日知錄‧兩漢風俗篇》裡說:

「風俗之厚薄繫乎一二人心之所向,光武明章數世為之而不足,孟德(曹操)毀方敗常之俗,一人毀之而有餘。

」魏晉南北朝世族奢靡成風,士人侈言清談,敗壞朝政不以國家為念,與儒家道德的崩解,亦頗有關聯。

東漢末年軍閥混戰,人民流離失所、死亡略盡,王粲〈七哀詩〉吟道﹕「出門無所見,白骨蔽平原。

路有飢婦人,抱子棄草間。

」把當時淒涼悲慘的景象,描繪得淋漓盡致。

這時鄉里間連一個熟悉的人也遇不著,怎能考核鄉人的操行和才能呢?

漢代以來的「鄉舉里選」制度,自然無從推行。

公元220年,曹操死,曹丕代漢稱帝以後,吏部尚書陳群制定「九品官人法」,此制成了魏晉南北朝主要的任官取仕制度。

九品官人法的基本內容是:

由中央政府選擇「賢有鑑識」的高級官吏(基本上由二品擔任,偶爾也以三品充任,因為只有中正的品第高,才有資格去品評他人),出任其原籍州郡(因熟悉當地士人狀況,便於標定品級)的「中正官」。

州設大中正,郡設小中正。

他們向朝廷提供本籍人士的三項資料:

一是家世,稱作「簿閥」或「簿世」。

家世的高低與品第的高低必須相符,一貫望族的品第必高,寒門庶族的品第則低。

若祖父不是官吏,則很難入品選,也就是沒有當官的機會。

因為重門第家世,「譜諜」就成了專門學問。

二是狀,也就是士人道德才能的總評語。

三是品,即參考家世及狀所評定的品第,共分為九等。

這裡的品並非官品,而是鄉品,乃基層評定的意見。

取得鄉品才有入仕的資格,吏部則依此品第高低,作為分派官吏的標準。

九品官人法設制之初,並非一無是處。

它解決了漢末朝廷用人毫無標準的弊病,尤其武人不依制度在行伍裡濫用人員,趁此可以把當時不稱職者澄清除去。

然而,這措施畢竟僅止於救一時之弊,推行不久之後,很快就弊端叢生了。

東晉末年,劉毅即舉出九品官人法有「三難八損」。

三難是:

人物難知,愛憎難防,情偽難明。

八損第一即門閥之弊,導致「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現象。

另外則包括州都(大中正)一人難了一州之事、才德優劣顛倒、中正無法制約、品評標準失衡、飾非浮誇之風、品狀不符才能、中正循私舞弊等等。

劉毅由此結論說:

「職名中正實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損。

」可說根本否定了九品官人法。

錢穆論及九品官人法的毛病時,亦提出二點說法:

一、人人想獲大中正品題提拔,便紛紛集中到中央。

結果地方無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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