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表Word下载.docx
《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表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表Word下载.docx(6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其他一般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的,每缺一项扣3分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评审论证扣20分
每一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其完整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的扣3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4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安全员每日全面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周全面安全巡查,做好检查记录,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落实。
按时完成监管、建设、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文明整改要求。
未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未进行日检、周检的的扣20分
每缺少一次检查或每一次检查人员不齐的的扣2分
发现隐患未及时落实整改并予以消除的的扣20分
日检、周检的检查档案资料不完善的扣5分
《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5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具备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三类人员证书并按足够数量配置且是否到位。
企业未下发文件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的扣20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20分;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扣20分
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配足的扣20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的扣5分
《关于印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的通知》(建质〔2008〕91号)
1.6建立完善事故报告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救援体系,并组织演练。
(10分)
未建立、落实事故报告制度扣10分未编制应急预案扣10分每年未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扣10分(以记录为准)
(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10
1.7施工工期在2年以上且使用农民工在200名以上的工程项目;
面积在2万㎡以上或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依规定设置农民工学校,设置安全文化牌和宣传指示栏,落实工人三级教育。
未按规定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扣10分未设置安全宣传栏,扣3分未落实工人三级教育,扣3分
(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重庆市建委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渝建发〔2007〕150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筑安全培训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建发〔2007〕170号)
1.8现场操作工人持有平安卡(抽查持卡率)。
现场操作工人佩戴人数不足85%扣10分现场操作工人佩戴人数不足100%扣3分
《重庆市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办法》
1.9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每一人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5分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体情况(文明施工)
2.1文明施工:
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等符合规范。
(20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0分)
2.1.1施工围档:
工地周围未连续设置高度1.8m-2.2m的围挡扣3分
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3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
2.1.2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扣1.5分
无门卫和无门卫制度的扣1.5分
大门、门柱或大门未设置企业标志的扣1.5分
2.1.3施工现场:
工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3分
道路不畅通的扣1.5分
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的扣3分
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扣3分
工地有积水的扣1分
工地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扣1分
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的扣1分
2.1.4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扣2分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扣2分
堆放不整齐的扣1分
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扣1分
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扣1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扣2分
2
2.1.5现场住宿:
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的扣3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的扣3分
宿舍无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的扣3分
宿舍无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扣1分
无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扣3分
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扣3分
2.1.6现场防火: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扣3分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扣1.5分
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扣3分
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扣3分
2.1.7社区服务:
无防粉尘、防噪音措施的扣3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的扣3分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扣3分
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扣3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体情况(落地式外脚手架)
2.2落地式脚手架:
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拉接、剪刀撑、防护栏杆、杆件设置等符合规范。
(1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5分)
2.2.1立杆基础:
每l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扣1分
每l0延长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的扣2分
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的扣2分
每l0延长米木脚手架立杆不埋地或无扫地杆的扣2分
每10延长米无排水措施的扣1分
2.2.2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的扣1分
拉结不坚固每一处的扣0.5分
2.2.3杆体间距与剪刀撑:
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一处扣0.5分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一处扣2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2.2.4脚手架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不满铺的扣2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0.5分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的,或网间不严密的扣2分
施工层不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的扣1分
2.2.5交底与验收:
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的扣2分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的扣2分
无量化的验收内容的扣1分
2.2.6小横杆设置:
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的每有一处扣1分
小横杆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处扣0.5分
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cm的每有一处扣1分
2.2.7杆件搭接:
木立杆、大横杆每一处搭接小于1.5米的扣0.5分
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每一处扣0.5分
1
2.2.8架体内封闭: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扣2分
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扣2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体情况(悬挑式外脚手架)
2.3悬挑式脚手架:
悬挑梁及架体稳定、荷载、杆间距、架体防护、层间防护等符合规范。
2.3.1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1分
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有一处扣1分
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处扣0.5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每有一处扣1分
2.3.2脚手板: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的扣1.5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的扣0.5分
2.3.3荷载:
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的扣2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有一处的扣1分
2.3.4交底与验收: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的扣2分
每段脚手架搭设后,无验收资料的扣1分
无交底记录的扣2分
2.3.5杆件间距:
每10延长米立杆间距超过规定的扣1分
大横杆间距超过规定的扣1分
2.3.6架体防护:
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踏脚板的扣2分
脚手架外侧不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的扣1分
2.3.7层间防护:
作业层下无平网或其他措施防护的扣2分
防护不严密的扣2分
2.3.8脚手架材质:
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体情况(门型脚手架)
2.4门型脚手架:
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与锁件、架体防护、荷载等符合规范。
2.4.1架体基础:
脚手架基础不平、不实、无垫木的扣2分
脚手架底部不加扫地杆的扣2分
2.4.2架体稳定:
不按规定间距与墙体拉结的每有一处扣1分
拉结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1分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扣2分
不按规定高度作整体加固的扣2分
门架立杆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扣1分
2.4.3杆件、锁件:
未按说明书规定组装,有漏装杆件和锁件的扣2分
2.4.4脚手板:
脚手板不满铺,离墙大于10cm以上的扣2分
脚手板不牢、不稳、材质不合要求的扣2分
2.4.5交底与验收:
脚手架搭设无交底的扣2分
未办理分段验收手续的扣2分
无交底记录的扣1分
2.4.6架体防护: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的扣2分
架体外侧未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的扣1分
2.4.7材质:
杆件变形严重的扣1分
局部开焊的扣1分
杆件锈蚀,未刷防锈漆的扣1分
2.4.8荷载:
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扣2分
脚手架荷载堆放不均匀的每有一处扣1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体情况(吊蓝脚手架)
2.5.1制作组装:
挑梁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装置不合格的扣3分
吊篮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3分
电动葫芦使用非合格产品的扣3分
吊篮使用前未经荷载试验的扣3分
2.5吊篮脚手架:
制作组装、安全装置、升降操作、防护、荷载等符合规范。
2.5.2安全装置:
升降葫芦无保险卡或失效的扣4分
升降吊篮无保险绳或失效的扣4分
无吊钩保险的扣2分
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上扣3分
4
2.5.3升降操作:
操作升降的人员不固定和未经培训的扣2分
升降作业时有其他人员在吊篮内停留的扣2分
两片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无同步装置或虽有但达不到同步的扣2分
2.5.4交底与验收:
每次提升后未经验收上人作业的扣2分
提升及作业未经交底的每次扣1分
2.5.5防护:
吊篮外侧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外侧立网封闭不整齐的扣1分
单片吊篮升降两端头无防护的扣2分
2.5.6荷载: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的扣2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的扣1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体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2.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使用条件、架体构造、防倾、验收、使用、安全装置及防护等符合规范。
2.6.1附着支撑:
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少于3处的,每少一处扣1分
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扣2分
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2.6.2升降装置:
无同步升降装置或有同步升降装置但达不到同步升降的扣2分
索具、吊具达不到6倍安全系数的扣2分
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使用手拉葫芦(导链)的扣2分
升降时架体只有一个附着支撑装置的扣2分
升降时架体上站人的扣2分
2.6.3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
无防坠装置的扣3分
防坠装置设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且无两处以上的扣3分
无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的扣3分
防坠装置不起作用的扣3分
2.6.4分段验收:
每次提升前,无具体的检查记录的扣2分
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无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的扣2分
2.6.5脚手板: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的扣1分
离墙空隙未封严的扣1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2.6.6防护:
脚手架外侧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的扣2分
操作层无防护栏杆的扣2分
外侧封闭不严的扣2分
作业层下方封闭不严的扣2分
2.6.7操作:
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的扣2分
操作前未向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的扣2分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又未定岗位的扣2分
安装、升降、拆除时无安全警戒线的扣2分
升降时架体上有超过2000N重的设备的扣2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体情况(外挂防护架)
2.7外挂防护架:
结构构件、提升钢丝绳、防护、操作和验收等符合规范。
(10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2.7.1结构构件:
连墙件、三角臂与预埋件连接不可靠扣2分
桁架、三角臂、连墙件有明显变形扣2分
预埋件使用直径小于12mm的圆钢扣1分
连墙件与竖向桁架未按水平铰接的方式连接扣1.5分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2.7.2提升钢丝绳:
钢丝绳直径小于12.5mm扣2分
钢丝绳有断丝、断股、松股、硬弯扣2分
钢丝绳的安装未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扣1.5分
2.7.3防护:
防护外侧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扣2分
外侧封闭不严扣1分
架体分片处距离大于20mm扣1分
底部封闭不严扣1分
2.7.4操作:
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扣2分
操作前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2分
提升、下降作业时作业人员站在架体上扣2分
2.7.5验收:
每次提升前,无具体的检查记录扣2分
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无验收手续扣2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体情况(基坑支护)
2.8基坑支护:
临边防护、坑壁支护、坑边荷载、变形监测等符合规范。
2.8.1临边防护: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扣3分
临边及其它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2.8.2坑壁支护: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3分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扣3分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扣3分
2.8.3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2分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扣2分
2.8.4坑边荷载: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扣3分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扣3分
2.8.5上下通道: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扣2分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2.8.6土方开挖: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的扣3分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扣3分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的扣3分
司机无证作业的扣3分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扣3分
2.8.7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扣2分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扣2分
2.8.8作业环境: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扣2分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2分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扣1分
超过一定深度的人工挖孔桩无通风、防毒措施的扣2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体情况(模板工程)
2.9模板工程:
支撑系统、立杆稳定、施工荷载、验收、混凝土强度等符合规范。
2.9.1支撑系统: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的扣3分
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3分
支撑系统搭设未按方案施工的扣3分
2.9.2立柱稳定: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扣3分
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扣2分
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扣3分
2.9.3施工荷载: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扣2分
模板上堆料不均匀的扣1分
2.9.4模板存放: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的扣2分
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2分
2.9.5支拆模板:
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扣2分
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的扣2分
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