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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标管理考核兑现办法

项目目标管理考核兑现办法

1总则

1.1目的

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项目绩效考核体系,促进项目“生产线”和“商务线”并重,发挥项目“铁三角”作用,有效调动全体员工开源节流与降本增效积极性,提升项目整体盈利能力。

1.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局总部、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和项目部。

1.3原则

履约为先,各方共赢,系统联动,创造价值。

1.4考核体系

建立目标设定,过程考核、节点考核和竣工考核相结合的项目考核体系,包括项目优化考核兑现、季度目标考核兑现、节点目标考核兑现和竣工目标考核兑现,对应奖项为项目优化奖、季度目标奖、节点目标奖和竣工目标奖。

 

2项目优化考核兑现

项目优化考核包括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过程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化解风险工作的立项与考核兑现。

2.1考核流程

2.2管理要求

2.2.1立项条件

项目优化应事前立项,且一事一立项,立项基数为拟实施的单项优化预计效益≥50万(专业工程预计效益≥30万)。

2.2.2立项申报

在项目优化实施前14天,申报单位提交《项目优化立项申报表》(CSCE-CM-B01)一式三份,并附相应优化方案。

对于超过申报时间的,原则上不予立项与奖励。

2.2.3立项审批

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三级单位相关部门对立项及优化方案的安全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审核,在3天内完成立项审批,并报二级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序号

优化立项分类

三级单位审批部门

备注

1

增加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

市场营销部

2

合同优化

总经济师

主谈单位的总经济师

3

设计变更、双优化

施工管理部

4

签证、索赔

商务管理部

5

钢筋翻样、钢筋管控量差

商务管理部

6

提高总包管理费比例

商务管理部

7

其它

归口管理部门

2.2.4优化完成

确定立项后,项目经理组织实施,三级单位、二级单位相关部门进行过程跟踪与督导,单项优化在相应收入确认、成本核实确定后视为完成。

2.2.5考核审批

项目优化考核一事一议,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优化完成的考核,实施单位提交经审批的《项目优化立项申报表》与《项目优化奖励申请表》(CSCE-CM-B02)、《项目优化效益计算表》(CSCE-CM-B03)及相关证明资料,报三级单位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评审,经三级单位总经济师审核后,报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组织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评审,并经总经济师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三级单位在14天内完成,二级单位在28天内完成。

2.2.6项目优化奖标准

序号

单项净效益额

奖励比例

难度系数

1

100万元以内

8%

0.5﹣1.0

2

100万元﹣500万元(含)

6%

3

500万元﹣1000万元(含)

4%

4

1000万元以外

2%

注:

项目优化奖采用超额累进方式计取(如单项项目优化净效益为600万元,奖金=100×8%+400×6%+100×4%=36万元×难度系数),难度系数经公司相关分管领导评议后,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确定。

2.2.7兑现与追溯

兑现奖于审批完成后的次月发放,兑现分配为立项实施主要人员70%,其他协助人员30%,分配方案由项目班子共同研究决定,奖金计入项目成本。

实施单位对立项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虚报或在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较大的成本亏损风险,应视情况停发、缓发或追回所发奖金。

3项目季度目标考核兑现

项目季度目标考核兑现以考核期内项目工程计量确认月结月清、工程款回收月结月清为考核重点,结合人均计量基数考核确定。

3.1考核流程

3.2考核指标

3.2.1工程计量月结月清

月度平均工程计量确认率=本季度发包人确认的工程计量/本季度同期实际成本

发包人确认的工程计量:

指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取得发包人(或合同约定有确认权的现场代表)确认的自行完成工作量。

同期实际成本:

指与发包人确认的工程计量同步的实际成本。

指标:

月度平均工程计量确认率与《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上缴利润率之差≥100%。

3.2.2工程款回收月结月清

指标:

根据发包人确认的计量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与时点,本季度有合同收款权的工程款回收率≥100%。

3.2.3人均计量

月度平均人均计量=本季度发包人累计确认的工程计量/本季度项目人员累计数量

本季度项目累计人员数量为考核期内每个月的项目管理人员数量之和,包括所有管理人员(当年入职校园招聘员工除外),当月增减人员按日历出勤天数折算。

指标:

人均计量作为计取奖金的基数。

3.2.4时点要求

当月计量、收款均应于合同约定期限前(合同无约定的,于次月20日前)得到发包人确认及收款。

合同约定节点付款的项目,原则上应按月取得发包人对工程计量的确认,可按照节点周期内月度平均值情况进行考核。

3.3管理要求

3.3.1考核组织

二级单位成立在建项目季度目标考核小组,负责对在建项目季度目标考核兑现工作的具体实施。

考核小组组长为二级单位总经理(或董事长),副组长为二级单位总经济师,组员为人力资源部、成本管理部、财务资金部、工程管理部的负责人。

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汇总和整理考核结果。

3.3.2考核兑现程序

考核小组成员按照《项目季度目标考核审批表》(CSCE-CM-B04)的内容与要求,分别完成考核兑现工作。

(1)项目申报:

当项目本季度工程计量、工程款回收均达到月结月清考核指标要求后(若考核期内上月未达月清月结,但在次月能够补足,使季度平均指标达标的,视为达到要求),项目部填报《项目季度目标考核审批表》,报送三级单位综合办公室,经三级单位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审核,经理审批后,提交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三级单位7天内完成审核。

(2)确认指标完成情况:

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收到《项目季度目标考核审批表》后,组织相关部门7天内完成会签。

(3)确定奖励:

人力资源部根据会签情况,确定项目奖励标准与金额,经二级单位总经济师审核、考核小组组长批准后,于次月30日前考核兑现完毕。

3.3.3季度目标考核奖励标准

序号

月度平均人均计量

人均奖励标准

项目经理特别奖励

1

50万元以内

1000元/季度/人

月度平均人均计量的5‰

2

50万元﹣100万元(含)

1500元/季度/人

3

100万元﹣150万元(含)

2000元/季度/人

4

150万元以外

2500元/季度/人

注:

项目季度目标考核奖励总额=人均奖励标准值×考核期内月度平均项目管理人员数量×工程计量确认率系数+项目经理特别奖励金额

工程计量确认率系数计算:

工程计量确认率-《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的上缴利润率=100%时,系数为1,每增加1%,系数调增0.01。

3.3.4兑现与追溯

(1)项目部按照公开公正、有据可依的原则,根据贡献大小及岗位薪酬比例系数进行奖励分配,统一意见后报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组织发放,奖金计入项目成本。

(2)项目部对每月的工程计量不得瞒报、虚报,原则上处于同一施工节点的(地下室结构、地上结构、二次结构、粗装修等)历月工程计量环比增减不超过20%,超过20%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如发现项目弄虚作假等不良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追回所发项目奖金,同时给予项目经理10000元的经济处罚。

(3)客户满意度评价为“不满意”(含)以下的,不予兑现。

 

4节点目标考核兑现

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项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责任书约定和项目部申报情况,房建工程可以进行主体节点、其它类型工程可以设定大节点的考核兑现。

4.1考核流程

4.2管理要求

4.2.1考核组织

项目部编制《项目节点分析考核报告书》(CSCE-CM-B05),上报三级单位商务管理部,由三级单位商务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核实,经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审核,三级单位经理审批后上报;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节点目标奖金审批表》(CSCE-CM-B06)进行会签,经总经济师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三级单位14天内完成、二级单位28天内完成。

4.2.2节点目标奖计取原则

(1)项目部风险金预留不足的,不予兑现节点考核奖金。

(2)项目部按《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完成上缴利润指标后,超额完成部分按竣工目标奖标准计取节点目标奖金,提奖比例为应奖励金额的30%,奖金分配参见竣工目标奖分配方案。

(3)进行节点兑现的项目,节点兑现的奖金在竣工目标奖金兑现时全额扣回。

4.2.3兑现追溯

项目部对提供的收入、支出的真实性负责。

节点目标考核予以兑现奖励的项目,若存在竣工结算后未能完成上缴或竣工应兑现的奖金额度小于已核发奖金额度的情况,过程兑现超发的奖金全部由项目经理、项目商务经理、项目总工、物资工程师分别按50%、20%、20%、10%比例返还公司,否则从以上人员以后的岗薪或其它收入中扣除。

 

5竣工目标考核兑现

竣工目标考核包括对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项目的最终考核兑现与签订《总包结算目标责任书》项目的总分包结算考核兑现。

5.1考核流程

5.2管理要求

5.2.1考核兑现要求

序号

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

时间要求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工作文件

1

提出竣工考核申请

具备竣工考核条件后,项目商务经理组织填报竣工考核兑现申报书,各相关部门提供基础资料

具备条件后30天内上报三级单位

项目商务经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物资工程师、成本会计

《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竣工考核兑现申报书(CSCE-CM-B07)

2

三级单位审核

总经济师组织对项目竣工考核兑现申报书进行初审

三级单位收到后14天内

三级单位总经济师

三级单位相关部门

3

二级单位审核

成本管理部将兑现申报书提交审计部门,并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形成履约情况考评报告书

收到考核兑现申请后28天内

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

二级单位相关部门

《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履行情况考评报告书(CSCE-CM-B08)

4

项目效益审计

审计部门对项目效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收到考核兑现申请后28天内

审计部门

项目部/三级单位财务资金部、总经济师等

项目效益审计报告(详见《审计管理手册》)

5

竣工兑现审批

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形成考核意见,并报考核小组、公司领导审批

收到效益审计报告后7天内

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

二级单位竣工目标考核小组

《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竣工兑现审批书(CSCE-CM-B09)

6

兑现分配

项目部确认竣工兑现审批书,并填报《竣工目标考核奖金发放表》,报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核

收到兑现审批通知后3天内

项目经理

项目部/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竣工目标考核奖金发放表(CSCE-CM-B10)

7

兑现发放

财务资金部发放兑现/项目部具备条件后申请预留奖金返还

收到后7天内

二级单位财务资金部

项目部/三级单位经理/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

兑现预留奖金返还审批书(CSCE-CM-B11)

8

预留风险金返还

二级单位财务资金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返还风险金

竣工兑现审批书批准后7天内

二级单位财务资金部

项目部/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总经济师等

项目人员风险金返还审批表(CSCE-CM-B12)

5.2.2竣工目标考核小组

组长为二级单位总经理(或董事长),副组长为二级单位总经济师,组员由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财务资金部等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成本管理部,由成本管理部牵头组织协调工作。

5.2.3竣工考核具备的条件

(1)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总分包结算已审定,实际成本已核定,债权债务已确认;

(2)项目的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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