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铁腕治霾XX年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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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铁腕治霾XX年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

某县铁腕治霾XX年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铁腕治霾工作责任,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按照《某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XX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智慧XX城乡社区网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精细化、规范化,纵到底、横到边”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提升环境监管效能,营造全民治污格局。

  二、网格划分及监管职责

  网格划分原则

  1、按照行政辖区及行业监管建立网格体系:

在县、镇、村、组及特殊功能区行政区域,建立“4+1”区域环境监管网格;在重点行业建立部门环境监管网格。

  2、基础网格划分原则:

行政辖区按照网格面积划分基础网格,建城区以社区、楼院、小区为单元,按500×500米或相近面积划分为一个网格;农村以村民小组为单元,按1000×1000米或相近面积划分为一个网格。

网格划分因地制宜,网格面积小于50%的,纳入临近网格;网格面积大于50%的,设置网格。

重点行业按照监管对象划分基础网格,每个监管对象为一个网格。

  网格体系及职责

  1、一级网格

  网格单元:

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网格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网格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在县环保局设立某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办公室,牵头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日常工作。

县发改局、工业发展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水利局、农林局、教育局、卫计局、民政局、商务办、矿管办、畜牧中心、蔬菜中心、茯茶中心等部门按照《某县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及工作职能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职责。

  主要职责:

网格办:

具体负责本级网格建立、运行及“网格化”环境监管电子数据库的建立,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作、高效运转的环境监管机制;负责跨行政区域重大环境问题、环境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点环境信访的调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二级网格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行业主管部门按管理对象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主要监管职责如下:

  县发改局:

负责输油、输气管线环境监管。

  县工业发展局:

负责工业企业环境监管。

  县公安局:

负责烟花爆竹禁限放,老旧车、低速车、黄标车淘汰及查处,车辆禁行、绕行、限行。

  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砖瓦制造行业、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环境监管。

  县住建局:

负责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商混站、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监管。

  县城管局:

负责餐饮行业、渣土运输行业、城区道路保洁、垃圾填埋场等环境监管。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汽修行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公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等环境监管。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负责食品药品行业、特种设备行业监管。

  县水利局:

负责饮用水源地、供水企业、河道综合整治等方面环境监管。

  县农林局:

负责农资企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环境监管。

  县教育局:

负责教育行业环境监管。

  县卫计局:

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环境监管。

  县民政局:

负责社会福利机构、殡葬行业环境监管。

  县商务办:

负责加油站、资源回收企业环境监管。

  县矿管办:

负责石灰石开采加工行业环境监管。

  县畜牧中心:

负责畜禽养殖、屠宰行业环境监管。

  县蔬菜中心:

负责蔬菜种植行业环境监管。

  县茯茶中心:

负责茯茶行业环境监管。

  平台搭建:

县政府借助社会管理系统各类平台,运用视频监控、12369环境举报热线、随机检查等手段,建设环境监管网格信息化平台,平台服务器设在县信息办;各相关部门和镇办要设立环境网格信息终端,并实现市、县、镇办三级联网;县环保局负责对下级网格报送的各类环境信息统一指挥调度,上报需市级处理的环境问题。

  2、二级网格

  网格单元:

以各镇办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网格长由镇办主要领导担任。

副网格长由分管领导担任,信息员由环保干事担任,巡查员由各包村领导及同志担任。

同时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包片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确定本网格重点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报告;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督促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

  平台搭建:

依托环境网格信息终端,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三级网格信息收集处置机制,确保三级网格上报信息及时处置。

  3、三级网格

  网格单元:

以各行政村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网格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或主任担任,副网格长由村分管领导担任,巡查员由其他村干部担任。

  主要职责:

负责对组织各村民小组定期进行环境监管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责任县域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及环境安全隐患;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并建立监管和巡查台账;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4、四级网格

  网格单元:

以各村民小组为单元建立四级网格,网格长由组长担任,网格员由环卫工人、治安协管员或吸纳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村民担任。

  主要职责:

负责对本责任区域进行环境监管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责任县域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及环境安全隐患;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5、特殊网格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具有一定行政管辖权的特殊功能区域,单独设置网格;责任主体为所在辖区党委、政府,网格长由特殊功能区域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网格长为特殊功能区域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

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重点对象的日常监管、环境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特殊网格按地域和行政级别纳入对应网格管辖,接受上级网格的指导、调度、督查和考评。

  平台搭建:

参照二级及以下网格。

  三、运行管理机制

  逐级负责,分级办理。

环境网格化监管按照“四明确、四个一”要求开展工作,即“明确地域、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要求”和“每天巡查一次、每周汇总一次、每月小结一次、每半年评比一次”。

对网格内环境问题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按照环境问题大小、级别分为日常、一般、较大、重大四类进行处置。

  1.日常环境问题:

指简单、不涉及执法的环境问题。

由三级、四级环境监管网格根据情况自行处置,及时制止污染行为;处置后,立即上报二级网格核实确认。

  2.一般环境问题:

指较复杂、不涉及执法的环境问题。

由四级、三级环境监管网格负责上报、二级环境监管网格办理。

办理完毕后,立即上报一级网格核实确认,并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反馈办理结果。

  3.较大环境问题:

指复杂、涉及执法或跨镇区的环境问题由二级环境监管网格上报一级环境监管网格,由一级环境监管网格交付县级职能部门进行办理。

办理完毕后,由一级环境监管网格向二级、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反馈办理结果。

  4.重大环境问题:

指需市级协调解决的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跨行政区域污染事件纠纷等环境问题,由二级环境监管网格上报一级环境监管网格,由一级环境监管网格,上报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二、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调查处理。

一级网格相关部门或二级网格责任人员,通过巡查、暗访或者接到三级网格责任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对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由县网格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镇办共同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对上级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媒体曝光、信访、群众举报等环境案件,由县网格办交办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对突出环境事件,由县网格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处置。

  信息反馈。

建立专职信息员制度。

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必须设立专职信息员,归口负责本单位环保信息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相关网格责任主体,将巡查发现和存在的环境问题、污染隐患、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向上级网格反馈。

  督导考评。

一级网格要对二级网格的运行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网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导落实;二级网格要对三级网格的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三级网格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和监管责任人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县、镇、村、组四级环境监管网格每半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环保热线12369举报平台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

要完善信访举报办法,多渠道掌握违法排污信息,对信访反映的环境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对四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要积极宣传网格化监管体系的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推进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运行、保持和考核奖惩等工作。

组织各镇办、县级有关部门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网格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推进网格化工作扎实开展。

各镇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本辖区、本单位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参照文件附表分别确定区域、行业监管网格人员名单并于4月20日前报县网格办备案。

5月20日前,全县环监管网格信息化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各镇办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和网格划分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加大资金投入。

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和设备设施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正常开展;4月10日前,县财政局要落实县级平台建设及运行经费;5月底前,县信息办要完成县级环境监管网格信息化平台建设,各级网格平台互联互通、县级有关部门环境监管信息终端到位;5月10日前,各镇办要完成镇级环境监管网格信息化平台建设,镇办环境网格信息终端到位,并将镇办信息统一接入县级平台;各镇办要将网格管理员、巡查员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设备配置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工资足额按时发放,保障经费足额落实,保证信息畅通。

  提升监管能力。

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特别是网格管理员、网格巡查员业务能力的指导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优化监管资源配置,重视和加强镇办的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属地责任,建立有效的网格员队伍,配备能够实时连接环保信息化应用平台的信息采集装备,切实提升监管水平,实现网格监管全覆盖。

  严格考核问效。

制定出台《某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办法》、《某县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由县网格办牵头对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情况的督促考核,按日常管理、运行情况,结合辖区环境质量状况,每月进行考核排名。

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两位的,镇办网格长在县级主要媒体公开道歉。

  严格责任追究。

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产生的环境问题频发、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加剧和环境质量下降等情形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

赵钧雷磊联系电话:

36227681

  电子邮箱:

jingyanghua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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