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五章 战国时期封建制度的建立和兼并战争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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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战国时期封建制度的建立和兼并战争Word下载.docx

春秋中期,晋国政权已为韩、赵、魏、知(智)、范、中行氏六家大夫所控制。

“公族”势力消耗殆尽,出现“六卿强,公室卑”的局面,“晋之公室尽矣”。

后来范氏、中行氏在内部斗争中被失败,子孙逃往齐国。

四家瓜分范氏、中行氏的采邑。

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联合,消灭知氏,控制了晋国政权,晋国大部分土地也为三家所掌握。

赵氏控制晋国北部,以晋阳(太原)为中心,后来迁都邯郸;

韩氏控制中部,以平阳(临汾)为中心,后在公元前375年灭郑国,迁都新郑;

魏氏控制南部,以安邑(夏县)为中心,后来迁都大梁(开封)。

晋国国君只有绛、曲沃两个城邑,“反朝韩、赵、魏之君”。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封韩、赵、魏三家大夫为诸侯,晋国名存实亡。

公元前377年,三家“灭晋侯,而三分其地”。

晋国不复存在。

2、田氏代齐

齐国是姜太公吕尚的封国。

田氏是陈国贵族公子完的后裔。

公子完在齐桓公时逃避国内动乱,来齐,改姓田氏,任齐国“工正”。

春秋中期,田氏势力逐渐强大,向贫民放贷时,采用大斗借出、小斗收进的方法,获得支持。

齐相国晏婴抑制田氏势力,没有成功。

?

公元前490年,齐景公去世,田乞发动政变,拥立公子阳生,是为齐悼公,又消灭贵族国氏、高氏,担任相国,掌握权力。

田乞死后,其子田常执政。

公元前481年,再次发动政权,杀死齐简公,消灭贵族鲍氏、晏氏,拥立齐平公。

国君成为傀儡。

公元前391年,田常之孙田和废除齐康公,自立为国君,完成田氏代齐的过程。

公元前386年,在魏国的支持下,周安王封田和为齐国国君。

齐康公被流放到渤海小岛上。

姜齐演变为田齐。

3、鲁国三桓执政

鲁国在僖公以后,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掌握大权。

三家皆为鲁桓公的后代,所以被称为“三桓”。

他们在政治上互相支持,联合执政,季孙氏势力最为强盛,掌握公室的权力。

鲁襄公十一年(公元前562年),三桓“作三军,三分公室而有其一”,三家各领一军。

鲁国大部分土地都成为他们的私田。

昭公五年(公元前537年)改为二军,四分公室,季孙氏得二分。

“四分公室,季氏择二。

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

”(《左传?

昭公五年》)从此鲁国由季孙氏专权,国君在经济上完全依靠三家供奉。

二、魏国李悝变法

战国时期,各国为了激烈的兼并战争,实现富国强兵,先后进行变法。

变法运动实际上是一场自上而下的封建化运动。

最早变法的是魏国,其次是楚国,其他各国也相继采取变法措施。

变法最彻底的是秦国商鞅变法。

李悝是魏文侯(公元前445-396年在位)宰相。

他是古代法家的创始人。

李悝(前455-前395)

战国初期魏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也作李克。

有的古书中还将李克写成“里克”,或讹作“李兑”、“季充”。

李悝为魏文侯到武侯时人,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作过中山相和上地守。

司马迁说:

“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

”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

1、消弱世卿世禄制,选贤任能

严格奖惩制度,将俸禄给予有功之人。

“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

(《说苑?

政理》)

2、设置常平仓,推行“平籴法”

籴就是收购粮食。

李悝认为,“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

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

政理》)。

丰年时,国家平价收购粮食,保证不因价贱而伤害农民;

饥荒时,国家平价出售粮食,保证不因涨价而伤害百姓。

这样既可防止商人抬高粮价,又能做到“取有余以补不足”(《汉书?

食货志上》,从而保障了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物价的稳定。

3、推行“尽地力之教”

“尽地力之教”,即充分发挥土地的潜力,以提高粮食产量,增加收入。

他说.:

“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

不勤,则损益如之。

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

”(《说苑?

4、制定《法经》,建立封建法制

为了确定封建法制,进一步巩固封建政权,李悝“集诸国刑”,作《法经》六篇,即“盗、贼、囚、捕、杂、具”。

《法经》集春秋以来成文法之大成,其宗旨在于防止和镇压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

为后来所继承。

李悝变法设施,“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史称,魏国因此“强匡天下,威行四邻”。

三、楚国吴起变法

吴起是卫国人,著名军事家和政治家,著作有《吴起兵法》(《吴子》)。

曾任魏国西河守,“秦兵不敢东向,韩赵宾从”。

后与文侯之子武侯不睦,逃到楚国。

公元前382年,楚悼王任命为令尹,主持变法。

吴起认为,楚国长期衰弱原因在于“大臣太重,封君太众”,变法首先从打击贵族势力着手。

1、废除贵族特权,选贤任能

“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

(《韩非子?

和氏》)

“废公族疏远者”。

(《史记?

孙子吴起列传》)

“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皆甚苦之”。

(《吕氏春秋?

贵卒》)

2、训练士卒

“绝灭百吏之禄秩,损(减少)不急之枝官,以奉选脸之士”。

明赏罚。

作战时,“进有重赏,退有重刑”。

(《吴子?

治兵》)

3、整顿吏治

《史记》:

“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要求官员做到“私不害公”。

经过改革,势力有所恢复,“却三晋,西伐秦”,皆有成效。

变法触犯贵族利益。

公元前381年,楚悼王病死,吴起为旧贵族杀害。

三、秦国商鞅变法

秦国地处西方,贵族势力强大。

公元前408年,魏国攻占秦河西之地。

公元前387年,西南蜀国攻占南郑。

中原诸侯也歧视秦国。

《史记?

秦本纪》:

“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会盟,夷翟遇之。

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次年迁都栎阳(陕西高陵),废除殉葬,“初行为市”,“为户籍相伍”。

国势逐渐恢复。

公元前362年,秦孝公(公元前361-338年)即位,深感“诸侯卑秦,丑莫大焉”。

孝公十三年,迁都咸阳,积极向东方发展。

为改变秦国落后的状况,下令求贤,商鞅随即来到秦国。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

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

应秦孝公求贤令人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

孝公死后,被责族诬害,车裂而死。

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君列传》:

“商君者,卫之诸庶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

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

公叔座临终前将商鞅推荐给魏惠王,惠王没有重用,闻秦国求贤,遂前往秦国。

通过大臣景监,向孝公陈述“强国之术”,得到支持。

孝公任命他为左庶长,主持变法。

后来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县商洛镇),称商鞅。

变法共两次,分别在公元前359年(或356年)、350年。

曾遭到旧贵族甘龙、杜挚等一批旧贵族反对,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

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商鞅反驳: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也”,得到孝公支持。

1、“废井田,开阡陌,民得买卖”

废除井田制,打破公田、私田得界限,实行土地私有,准许土地买卖,并根据土地面积收税。

2、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建立军功爵制

“宗室非有军功,不得为属籍”。

按照军功大小,确定社会等级和地位,建立军功爵制,军功爵为20等。

最高为彻侯,最低为公士,根据爵位占有数量不等的田宅和奴婢。

《汉书》曰:

“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千石。

其爵名,一为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公大夫,七官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3、实行重农抑商

鼓励从事农业,禁止弃农经商。

凡从事末业和不事生产而贫困者,罚作奴隶;

努力从事本业而粟帛多的,免除徭役。

“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

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4、普遍推行县制

新得土地不再授予大臣,而由国君设置郡或县,直接治理。

秦献公时设四县,孝公时置三十一县。

县设令、丞,由国君任免。

逐步收回贵族封地。

这为后来中央集权奠定了基础。

5、建立什伍连坐制

“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

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编制户籍,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彼此互相纠察、连坐。

6、统一度量衡

制作标准的度量衡器,在全国通用。

称作“平斗桶权衡丈尺”。

商鞅铜方升

商鞅变法是秦国地主阶级的政治革命。

变法使秦国由弱转强,史称,第二次变法,“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于孝公,诸侯毕贺”;

变法后十八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

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秦国由落后国家,变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国家,从而为统一六国打下基础。

变法设施触犯旧贵族利益,遭到激烈反对,“宗室贵戚多怨望者”。

开始有甘龙、杜挚等人反对,后来公子虔、公孙贾唆使太子犯法;

贵族赵良劝诱商鞅“恃德者昌,恃力者亡”。

他们都受到惩罚。

公元前338年,孝公去世,太子即位为惠文王,公子虔诬告商鞅谋反。

商鞅抵抗失败,被车裂而死。

但变法深得人心,“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

四、其他诸侯变法

韩国在韩昭侯时,任用申不害为相进行改革,“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

申不害主张用“术”治理天下,同时主张依法办事。

但在实践过程中,用“术”有余,立“法”不足,而“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能力,所以韩国的改革成效不如其他国家。

赵国在赵武灵王时,改革军制,推行胡服骑射,即模仿游牧民族骑兵的训练和装备,组建一支能够独立作战的轻骑部队。

通过改革,使赵国的武装力量迅速壮大。

齐国在齐威王时,任用邹忌为相进行改革,广开言路,整顿吏治,使“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

”(《史记?

田敬仲完世家》)他在国都临淄设立稷下学宫,招揽各国人才,让他们著书立说,为齐国所用,他重视武备建设,任用孙膑为军师,负责训练军队,先后在桂陵、马陵打败魏军,齐国军威大振。

齐国还派兵击败赵、魏、卫等国,收复了被侵占的土地,成为东方强国。

各国变法成功,标志着封建制度的建立。

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消弱或取消世卿世禄制、分封制,逐步建立起专制主义的集权制度。

五、中央集权制度的初步形成

1、各国建立以国君为中心的官僚机构

实行将相分离、文武分职。

辅佐国君的最高官员是相和将。

相,又称相邦、相国,秦国称丞相,楚国称令尹,为文官首领、百官之长。

将,又称将军、帅、尉,秦国称太尉,楚国称上柱国,是武官之长,负责军事。

将相分离是适应政治需要而形成的。

随着采邑制的消失和诸侯国君权力扩大,处理政务增多。

而政务处理需要有一定的政治能力,宰相制度应运而生。

战国时期,战争频繁,指挥作战需要军事能力,因而出现以将为首的军事系统。

将、相是国君的左右手。

2、郡县制取代采邑制

郡、县,春秋时期已经出现。

县的出现更早。

秦、晋、楚等国在新占领地区置县,由国君直接管辖。

战国时期郡县普遍设置。

县起初设在边地,即“悬”,悬挂在边远地区,具有军事设防的性质,与采邑不同,国君委派官员治理。

郡在春秋末年出现,最初设在戎狄杂居地区。

郡县区别不在地域大小,而在于远近和贫富。

郡远县近,郡荒陋而县富庶。

晋国赵简子在誓师说:

“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襄公二年》)晋国还在边地设郡,主要是为巩固国防,所以长官称“守”。

战国时期,随着边远地区开发,郡的人口增多,经济也得到发展。

于是诸侯国君在郡下划分“县”,分设若干县,形成了郡县两级地方机构。

这种情况最早出现在三晋,后来为其他诸侯所仿效。

郡设守,县设令,郡县守令,由国君直接任免,不能世袭。

县以下为乡里组织,把个体农民编制在户籍上。

仍然有分封采邑,但内容与前代有变化。

一是规模小,二是国君对采邑有支配权,三是采邑租税封君不能独占。

3、建立征兵制和常备军

为适应战争,各国实行普遍征兵制,出现常备军和职业兵。

军队数量大增。

各国一般保持几十万军队,秦、楚军队超过百万。

秦赵长平之战,秦国消灭赵军40万。

势力最弱的韩国也有十几万士兵。

常备军需要经过挑选和训练,中选者免除全家演绎和租税。

4、形成反映君臣关系的官僚制度

(1)俸禄制

官吏由国君任免,不再授予采邑,以粮食作为官吏任职的报酬。

秦、燕国官吏俸禄以“石”为单位,大官俸禄有几十石、几百石,小官俸禄很低,称作“斗食之吏”。

俸禄制度,反映君臣关系具有雇佣性质,便于君主以利害关系控制各级官员。

(2)符玺制

以符、玺作为凭证,用来任免官吏、传达政令、调遣军队、派遣使者。

符即兵符、虎符,分为两半,右半归国君,左半由将领掌管,调遣军队时,需要两半相对应验。

玺即官印,发布公文必须用玺来封泥,作为凭信。

否则,不能生效。

对官吏任免,也以玺印为凭。

(3)上计制

即年终考核制,对官吏进行考核。

中央部分和地方机构长官事先把每年各种预算(户口、垦田、赋税)写在木券上,木券一分为二,国君掌右券,臣下执左券;

年终时臣下自己或派人向国君汇报实际情况,国君进行考核,决定对官吏任免。

通过上计,国君把地方财权收到自己手中。

西汉以后,上计变成官吏考绩制度,考核内容较广。

通过这些制度,国君掌握政权、兵权、财权,中央集权制度初步形成了。

第二节封建经济的迅速发展

一、农业

农业迅速发展,其主要原因:

一是土地由国有变成私有,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墨子·

非命》:

“今也,农夫之所以早出暮入,强乎耕稼树艺,多聚菽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

曰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

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敢怠倦。

二是铁农具普遍使用,提高了劳动生产力。

1、铁农具的广泛使用

从考古发掘来看,黄河上下、长江南北,铁农具普遍使用。

在河南卫辉固围村5座魏墓之,一次出土铁器160多件,其中铁农具58件,包括犁铧、钁、锄、锸、镰、斧等。

在河北兴隆燕国冶铁遗址上,一次出土铁范40副87件,其中有钁范、锄范、镰范、斧范和车车范等。

其他地方出土的铁农具的数量也很多。

从这些农具种类来看,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如犁田、耕种、除草、收割等,都已使用铁器。

战国铁农具

2、牛耕更为普及

牛耕得到推广,有的还使用马耕。

秦商鞅变法时规定:

“盗马者死,盗牛者加。

”(《盐铁论·

刑法》)

3、耕作技术进步

懂得深耕和施肥。

《庄子·

则阳》:

“深其耕而熟耰之,其禾繁以滋”。

《荀子·

富国》:

“刺草殖谷,多粪肥田。

”《韩非子·

解老》:

“积力于田畴,必且粪溉。

”人们已把施肥作为提高产量的手段。

对土壤也有认识。

《管子·

地员》对土壤进行分类,把土地分为上中下三等,各等又分成三十级,以及适合种植的谷物,称作“土宜”。

4、水利兴修

人们认识到水利与农业关系。

禁藏》:

“食之所生,水与土也。

”各国设司空主管水土工程,修建不少著名的水利工程。

引漳工程。

魏文侯时,邺令西门豹修凿十二条水渠,引漳水灌溉农田。

《史记·

滑稽列传》:

“西门豹即发民凿十二渠,引河水灌民田,田皆溉。

”《史记·

河渠书》:

“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内。

都江堰,秦昭王时,蜀郡守李冰在今成都北,主持开凿两条渠,以分岷江水势,修成著名的都江堰,溉田三万顷。

使成都平原富饶沃野,“不知饥馑,时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

(《华阳国志·

蜀志》)

郑国渠。

公元前246年,韩桓王派遣水工郑国执行“疲秦”之计,劝导秦王兴修水利,无力向东进军。

阴谋败露,秦王政要杀郑国,郑国解释:

“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臣为韩延数岁之命,而为秦建万世之功。

”(《汉书·

沟洫志》)秦王政赦免郑国,继续修渠。

历时十年,全长三百里,连接泾水和北洛水,灌溉农田四万顷,“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岁”。

(《史记·

河渠书》)

魏国开凿了鸿沟。

公元前360年,魏从今荥阳北引黄河水,向东经中牟、开封,折向南,至淮阳东南入颍水,将黄河、淮河两大水系联系起来。

沟通南北联系。

后来楚汉相争,双方以鸿沟为界。

汉代称之狼荡渠,东晋以后为泥沙填平。

5、粮食产量提高

当时单位面积产量大大提高。

《吕氏春秋》曰:

“上田夫食九人,下田夫食五人,可以益不可以损,一人为之,十人食之。

根据魏国李悝估计,亩产粟一般为一石半,最好年成可增产4倍,即亩产六石。

当时1亩合今0.32亩,一石半相当于今4斗,约45斤,六石约180斤。

如换成现在1亩计算,好年成亩产550斤左右。

农作物种类增多,除黍、稷、稻、粟、菽外,还有桑、麻、桐、漆等经济作物。

人口增长较快。

战国晚期,七国总人口超过两千万。

二、手工业

1、手工业经营方式

(1)与农业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

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小农经济成为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小农经济的特点是“男耕女织”,其产品主要是满足家庭的需要,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非乐下》:

“农夫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叔粟,此其分事也;

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捆布绵,此其分事也。

《孟子·

滕文公下》:

“农有余粟,女有余布”。

(2)个体手工业。

指民间具有一定专门技能的工匠,依靠自己的“技艺”从事的小商品生产,他们分布于各个行业中,如木工、皮革工、鞋工、陶工、漆工等,其产品多是自产自销。

《论语·

子张》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

滕文公上》提到,那时农夫要“以粟易械器(铁器)”,陶冶的工匠也需要“以其械器易粟”,非从事制造业者都“纷纷然与百工交易”。

(3)私营手工业。

指“豪民”经营的规模较大的手工业。

如鲁国猗顿经营的煮盐业、赵国卓氏和魏国孔氏经营的冶铁业等,其劳动者主要是依附农民、雇工和奴隶,私营手工业要向国家交纳赋税,个别大手工业主积累了大量财富,富比王室。

(4)官营手工业,一般规模较大,由官府设立专门官吏掌管,其生产者由奴隶(官奴婢)、罪犯和雇工,其产品主要是兵器、礼器及生活奢侈品,主要用来满足统治者的需要。

2、冶铁业和矿冶业

各诸侯国都有冶铁中心,著名的有赵国邯郸、楚国宛城(今河南南阳)、齐国临淄、韩国棠溪(河南西平)。

规模较大的冶铁场常有工匠数百人,临淄一处冶铁遗址超过40万平方米。

冶炼设备有炼炉、皮囊、铸范等,以木炭作燃料,用皮囊鼓风以提高炉温。

人们除继续使用陶范外,还发明用铁范制造铁器。

如在河北兴隆、磁县都发现战国铁范。

兴隆出土的战国铁范有87件,器形有锄、镰、镢、斧、凿、车具等。

青铜器仍然受到人们重视,主要用于制造兵器、礼器以及生活用具,如铜镜、衣带钩环、灯具等。

出于对铜铁的大量需求,战国时期采矿技术也有发展。

人们认识到矿山露出的矿苗与地下蕴藏的矿石之间的联系。

地数》记载:

“山上有赭者,其下有铁。

上有铅者,其下有银。

上有铅者,其下有鉒银,上有丹沙者,其下有鉒金。

上有慈石者,其下有铜金。

此山之见荣者也。

”书中还提到,已知的“出铜之山四百六十七山,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山”。

这个数字可能有夸大。

《山海经》具体记载各种矿物产地170处,其中铁矿产地37处,铜和赤铜产地28处。

2、制盐业

表现为规模扩大,产量提高。

著名的有齐、燕两国的海盐。

地数》:

“齐有渠展之盐,燕有辽东之煮”。

魏国有安邑的池盐,巴蜀有井盐等。

3、纺织业

丝织发展比较突出,麻葛纺织遍布各地。

丝织业方面,能生产罗、纨、绮、锦、绣等产品,考古还发现有“提花丝帛”。

齐国的纺织业最为著名,号称“冠带衣履天下”(《史记?

货殖列传》);

蜀锦很出名;

长沙出土的竹简上已有“罗”、“阿缟”等名称

除官府纺织外,个体农民家庭手工养蚕、缫丝,纺织麻葛布。

非乐上》:

“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衽,多治麻丝葛綑布绵,此其分事也。

其他著名的还有制陶、漆器、建筑等行业。

三、商业与货币

1、商品种类

滕文公上》提到,农夫要“以粟易械器”,工匠需要“以械器易粟”,反映农业生产的粮食和手工业生产的布帛农具都是市场商品。

珠玉等奢侈品也是市场常见的物品。

《战国策》、《墨子》、《荀子》、《孟子》等著作还提到各地商品的差异。

南方:

木材、矿产、海产(鱼鳖)、鸟(羽毛)、兽

东方:

海产(鱼盐)、织物

西方:

矿产、鸟兽羽毛、皮革、铁、池盐

北方:

畜产(犬、马、牛)、果品(枣、栗)

2、商人的活跃

货殖列传》: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不少人经营商业致富。

魏国大商人白圭,“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的方法,(《史记?

货殖列传》)大搞投机交易,赚取了大量财富。

阳翟大贾吕不韦,经营珠玉,在邯郸遇到秦质子异人,认为是“奇货可居”,遂用钱财贿赂秦国执政,立公子异人(庄襄王),官至丞相,封文信侯。

苏秦列传》提到,“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

《货殖列传》记载,“陈在楚夏之交,通鱼盐之利,其民多贾”,“宛亦一都会也。

俗杂好事,业多贾”。

其他如经营丝织业乌氏(zhi)倮(luo)、矿业的巴寡妇清以及河东盐商猗顿和邯郸冶铁商郭纵。

“倚顿用盐(河东大盐)起。

而邯郸郭纵以铁冶成业,与王者埒富。

乌氏倮,畜牧,及众,斥卖,求奇缯物,间献遗戎王。

戎王什倍其偿,与之畜,畜至用谷量马牛。

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

而巴蜀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

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

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

夫倮鄙人牧长,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

3、城市的发展

手工业和商业发展,城市人口增加,城市范围也不断扩大,还不断出现新的城市。

《战国策·

赵策》:

“古者,四海之那,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今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也。

”宋国的定陶居“天下之中,诸侯四通”(《史记?

货殖列传》),是著名的商品集散地。

原先城郭主要是政治中心和军事据点,有不少发展成为商业中心。

齐国的临淄,周的洛邑(三川),燕国涿、蓟,魏国温、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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