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虚词介词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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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汉语介词宾语同现代汉语一样通常放在介词的后边,但是少数介词,主要是“以”的宾语因为表达的需要而放在介词的前边。
(1)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
《左传·
僖公四年》
(2)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
《史记·
项羽东纪》
例
(1)是“以方城为城,以汉水为池”的意思;
例
(2)是“以一当十”的意思。
还有一些代词与介词组合的固定结构,如“是以”“所以”“所从”“所自”“所由”“所与”等,也是宾语前置的介宾结构。
2.现代汉语中介词的宾语是不能省略的,古代汉语中“以、为、与、从”等介词的宾语有时可以省略,“于”的宾语不能。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郑伯克段于鄢》
先生不羞,乃有意欲为收责于薛乎?
《战国策·
冯谖客孟尝君》
3.在语法功能上,古代汉语由“因、为、与、从”等组成的介词结构一般作状语,与现代汉语相同,但“于”字介宾结构除了表示对于、关于的意义要作状语以外,其余(如表处所、时间)则多作补语;
而“以”字在介宾结构中表工具,方式的既可作状语,也可作补语。
这些方面,现代汉语一般是用状语来表达。
此外,现代汉语的介宾结构还可以作定语(与群众的联系),古代汉语则不能。
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而编之以髪《荀子·
劝学》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同上)
4、介词不单独作谓语。
下面对“于(於、乎)、以、因、为、与”等较复杂而特殊的用法做一些介绍。
一、于(於、乎)
历史:
“于”和“於”原来都是动词,分别意为“往”和“在”,后来逐渐虚化为介词。
二字上古读音相近,作为介词用法大致相同,其差别主要在于不同历史时期和作者用字不同:
甲骨文中只用“于”不用“於”,先秦一些古籍如《左传》、《荀子》等“于”“於”并用,战国以后古书则多写作“於”。
汉字简化后,“於”又简化为“于”。
“乎”字的上古音与“于”相近,除常作为语气词外,还常作介词用,用法基本和“于”一致。
“于”的用法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引进动作行为起自、发生、归趋的处所和时间。
宋公及楚人战于泓。
僖公二十二年》
越王句践栖于会稽之上。
《国语·
句践灭吴》
子于是日哭,则不歌。
(《论语·
述而》)
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
(柳宗元《捕蛇者说》)
这种表示处所和时间的“于”,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介词“在”“到”“从”等。
除“乎”字外,现代汉语书面语还一直沿用,如“写于北京”“成立于一九四九年”。
但在古代汉语里,表示处所的“于”字有时可以不出现,该处所名词直接用在谓语动词或动宾词组之后作补语,这体现了古今汉语的差别。
吾闻秦军围趙王钜鹿。
项羽本纪》
令女居其上,浮之河中。
西门豹治邺》
两句应为“于钜鹿”“于河中”。
第二种用法是引进动作行为关涉的对象。
赵氏求救于齐。
(《战国策·
齐策》)向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
(韩愈《师说》)对于
先民有言:
“询于刍荛。
”言博问也。
《荀子·
大略》刍荛(打柴的人)是询问的对象。
这种用法除“乎”字外,也常见于现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如“献身于革命事业”“有利于各国人民”。
第三种用法是表示比较。
青,取之於蓝而青於蓝;
冰,水为之而寒於水。
劝学》
良曰:
“长于臣。
”(《史记·
留侯世家》)
这种表示比较的用法在古书中一般只用“於”和“乎”,很少用“于”。
由于表示比较,一般只放在形容词谓语的后面,它的意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比”。
但在句中的位置不一样,“比”和它的宾语要放在形容词谓语的前面作状语。
“寒於水”,如果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比水寒”。
“於”的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书面语言中有时也使用,例如: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
第四种用法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
动词后面用介词“于”把行为的主动者引进来,使主语具有明显的被动性质。
郤克伤于矢,流血及屦。
《鞌之战》
东败于齐,长子死焉;
西丧地于秦七百里;
南辱于楚。
《孟子·
梁惠王上》
“郤克”是被“矢”伤的;
例二在东方被齐国打、在南边被楚国侮辱;
两句中动作的主动者都是由介词“于”引出来的。
古人在做正反两方面情况对比时,常常一句用主动,一句用被动,表示被动的那一分句就用“于”引出主动者。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孟子·
滕文公上》
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
《庄子·
山木》
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
《汉书·
项羽传》
例一“劳心者”和“劳力者”是主语,但前者“治人”,是主动者,后者“治于人”,是被动者。
例二“物物”是“支配事物”,“物于物”是“被事物支配”。
运用这种句式,主语不一定要出现,例三就是这样,“制于人”是“被人所制”。
在用“于”的被动句式中,并不是介词“于”本身表示被动,而是动词已经用于被动的意义,但由于用介词引进了行为的主动者,全句的被动意义就更加明显了。
在这种句式中,介宾结构放在动词后面作补语,而换成现代汉语表达的话,就要用“被”引进主动者,并且要放在动词前面作状语。
此外:
(1)介词“于”和代词“是”结合,构成介宾关系的凝固词组,在句中作状语,意思是“从此”“在这里”“在这个时候”或“在这种情况下”。
后来虚化为连词,一般用在句子的开头表承接。
(2)“乎”:
用作介词,其作用与“于”或“於”基本相同,可以引进动作行为的处所、时间、对象等,译为在、比、到、向等。
乎的使用频率较低,“乎”字结构一般只作补语,一般也不引进主动者。
二、以
“以”字原是动词,有“用”“以为”等义,后虚化为介词。
介词“以”的用法最常见的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用法是表示动作行为以某物为工具或凭借,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用”“拿”“凭借”。
“以”的宾语所表示的事物,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比较抽象的。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韩非子·
难势》)
寿毕,请以剑舞。
项羽本纪》
(廉颇)以勇气闻于诸侯。
(《史记·
廉颇蔺相如列传》)
蛇出於其下,以肱击之。
鞍之战》
第二种引进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相当于“因”“因为”“由于”。
大道以多歧亡羊。
(马中锡《中山狼传》)
夫韩魏灭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魏策》
第三种用法是表示时间,相当于“于”“在”。
赏以春夏,刑以秋冬。
襄公二十六年》
文(指田文,即孟尝君)以五月五日生。
孟尝君列传》
第四种用法是引进动作行为关涉的对象,表示凭着某种资格、身份或地位,可译为“率领”。
项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项羽本纪》“以八千人”是率领八千人的意思。
宫之奇以其族行。
(《左传·
僖公五年》)
至其时,西门豹往会之河上,……以人民往观之者三二千人。
西门豹治邺》
“以”字的用法还有两点值得注意。
一是它在句中的位置。
“以”可以用在谓语动词之前,也可以用在谓语动词之后,上边举的《荀子·
劝学》“以羽为巢,而编之以髪”一例,两个“以”的位置就不同。
但在表示时间时,就只能放在谓语动词之前。
二是它的宾语的位置。
为了强调“以”的宾语,可以把这个宾语放到“以”的前面。
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
齐恒公伐楚》
一以当十。
此外,
(1)“有以”、“无以”是动词“有、无”和介词“以”组成的凝固结构,相当于“有东西(或办法)用来……”、“没有东西(或办法)用来……”的意思。
这种结构只能作状语。
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河曲智叟亡以应。
《列子·
汤问》
(2)“以故”是“由于这个原因”、“根据这种情况”、“用这个东西”的意思。
(3)“是以”是宾语前置的介宾结构,意思是“因此”,用于句子开头表示结果。
三、为“为”:
原是动词,读wé
i,常用基本义是做。
虚化为介词。
读wè
i。
它的用法有四种:
第一种用法引进动作行为的关涉的对象,可译为“跟”“对”“向”。
于是为长安君约车百乘,质于齐。
触龙说趙太后》替
臣请为王言乐。
(《孟子·
梁惠王下》)向
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
齐策》)
第二种用法引进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纣亡。
(《荀子·
天论》)
为其老,强忍,下取履。
第三种用法引进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货殖列传》)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白居易《与元九书》)
第四种用法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在被动句中作状语,或构成“为+名词(或代词)+所+动词“的句式,读wé
i.
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
秦始皇本纪》)
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
五蠹》)
先即制人,后即为人所制。
《史记·
否,必为二子所禽矣!
《韩信破赵之战》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鸿门宴》
此外,介词“为”后面的宾语,有时也可以省略。
禹之时,十年九涝,而水弗为加益;
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不为加损。
《庄子·
秋水》
两句中“为”后的宾语均省略。
四、因
“因”的本义是茵蓆(坐垫),名词。
引申为依靠、凭借的意思,动词。
介词“因”即由动词“因”虚化而来,由它组成的介宾结构充当句子的状语。
主要是下列两种用法:
第一种用法表示动作行为的条件、依据或中介,有“凭着……”“趁着……”“通过……”之类的意思的。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
晁错《论贵粟疏》凭着
魏往年大破于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
商君列传》趁着
商鞅因景监见,赵良寒心。
(司马迁《报任安书》)通过
廉颇闻之,肉袒负荆,因宾客至相如门谢罪。
《廉颇蔺相如列传》
第二种用法表示动作作为的原因或理由,有“因为……”、“由于……”之类的意思。
这种用法大约在秦汉之后才出现。
因前使绝国功,封骞博望侯。
卫将军骠骑列传》
始皇二十六年,蒙恬因家世得为秦将。
蒙恬列传》
五、与
“与”原来也是动词,基本意义是“给予”“帮助”“参与”,由此虚化为介词。
主要用法有三种:
第一种用法引进动作的服务对象,可译为“为”“替”“给”。
陈涉少时,尝与人傭耕。
陈涉世家》
汉王与义帝发丧。
《汉书·
高帝纪》
第二种用法引进动作行为的参与者,可译为“跟”“同”。
执其手而与之谋。
越王句践栖会稽》
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
留侯世家》
第三种用法进比较的对象,可译为“跟”或“跟……相比”。
受时与治国同,而殃祸与治世异《荀子·
天论》
吾与徐公孰美?
齐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