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0362947 上传时间:2023-01-2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一、科室管理

  按目标责任书要求,科室年初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年终做了总结,每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月工作计划、月底对当月工作进行了总结,为了便于更好落实各项工作,科室建立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埃博拉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和环境卫生值日制度;

明确了值班人员职责;

具体业务工作对科室人员也进行了细致的分工;

每周将分管主任召开的例会精神及时对科室人员进行传达;

科室全年无违反中心规章制度人员和事件发生。

为了让领导全面了解科室一线工作,科室全年共上报信息13篇,均被采用。

  二、业务工作

  

(一)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

全县全年各网络直报单位网络直报率100%;

传染病的网络直报各项指标均符合上级网络直报标准;

上半年全市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通报·

·

疫情报告综合质量评价指标综合率为100%。

2014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全县共报告传染病17种·

例;

其中乙类传染病12种1858例、丙类传染病5种1342例,发病前五位的传染病分别为:

手足口病1155例,发病率为/十万;

乙型肝炎559例,发病率为/十万;

肺结核543例,发病率为/

  十万,细菌性痢疾115例,发病率为/十万;

流感114例;

发病率为/十万;

总发病率为/十万。

没有甲类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报告。

针对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科室施行的是24小时疫情值班,节假日安排有专门值班人员,疫情电话全县公布,24小时有人接听,疫情卡片全年及时审核率100%;

有效的做到了疫情早发现,早处置;

全年共接到预警短信145次,分析排除145起。

为了及时研判疫情形势,每月都对传染病疫情进行一次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以简报的形式上报给县卫生局、中心领导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监测信息反馈平台;

年终对全年疫情进行了综合分析,以年报形式上传到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监测信息反馈平台。

为提高全县传染病报告与管理质量,校正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在10月份对全县29个网络直报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了法定传染病疫情漏报调查,调查病例流量30581例,查出法定传染病15种142例,通过登陆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核实,漏报10例,我县传染病漏报率为%。

  

(二)重点传染病防治:

  1、手足口病:

2014年,我县手足口病共报告1155例,其中重症13例,聚集性病例20起50例,未出现死亡病例,对发生的重症和聚集性病例,均按照《河南省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进行了规范处置,个案调查率和规范处置率均为100%;

对居家观察病例,按照《河南省手足口病居家病人管理指南》进行了监测和疫情流转,采集标本送检10份,市中心

  实验室反馈结果7份,科室疫情管理人员及时进行了网络订正。

  2、布病防治:

2014年通过监测我县共发现布病患者14例,按照《·

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联合处置;

并将处置结果以简报的形式向市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进行了报告。

7月中旬按照《新乡市2014年布鲁氏菌病监测防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检验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高危人群筛查和职业人群防治干预;

对有可疑布病临床症状、体征或与牲畜及畜牧产品有密切接触的100名高危人群进行了血清学虎红平板凝集实验、试管凝集实验分离布氏菌,查出阳性4例,我县高危人群布氏杆菌感染阳性率4%;

通过职业人群防治干预和评估,我县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由原来的%提高到了%,布病防护行为形成率由原来的84%提高到了86%,达到了80%以上的要求。

8月底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了2014年布病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

双方相互介绍了人间和畜间布病防控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联席会精神对我县的中原农牧有限公司、应举循环农业有限公司等重点养殖场所进行了专项联合督导并为职工建立了布病健康档案117人。

结合我县布病疫情形势每季度对疫情都进行了分析,分析发病原因与趋势,对重点人群进行防控;

通过对布病患者的调查处置与疫情分析,我县布病个案调查率、病例建档率、病例治疗督导率和病例规范治疗率均为100%,未发现一例复发病例。

  3、埃博拉出血热防控:

8-9月份按照上级方案要求对我县三名疫区归国人员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并实施了居家医学观

  察,观察期间未出现埃博拉出血热临床症状,最后按要求予以了解除。

  4、全年共规范处置手足口病、布病、猩红热、狂犬病、出血热等散发疫情96起,未发生一起二代病例。

  (三)地方病防治工作

  1、碘缺乏病:

(1)健康教育:

根据新乡市卫生局、新乡市教育局新卫疾控[2013]69号文件精神,选择·

、·

3个乡为项目乡,对乡小5年级学生和小学所在村的18-40岁家庭主妇开展了碘缺乏病健康教育活动。

活动共完成健康教育问卷270份,其中基线调查135份,评估调查135份,基线调查学生碘缺乏病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仅为%,家庭主妇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为%。

通过为期3个月健康教育活动,效果评估调查学生碘缺乏病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家庭主妇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

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提高了35%以上。

(2)居民碘盐监测:

根据《新乡市2014年碘盐监测计划》和《新乡市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方案(试行)》要求,结合理化室对我县10个乡镇辖区内的40个行政村的600户居民正在食用中的食盐进行了现场定性检测和实验室定量检测;

通过监测我县低碘乡镇碘盐覆盖率为%;

碘盐合格率为%;

高碘乡镇非碘盐覆盖率为%。

科室第一时间将监测结果进行了数据录入和向卫生局进行了报告并向盐业局进行了监测结果信息反馈。

(3)按照《新乡市2014年重点人群碘营养监测方案》要求,在妇幼保健院、·

乡和·

镇开展了五类人群500份尿样采集及50对母子配对调查的重点人群碘营养监测。

(4)碘缺乏病宣传:

  按照卫计委、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疾控中心与县盐业局在黄池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老凤祥金店门前开展了以“科学补碘,保护智力正常发育”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5)高碘地区病情调查:

按照《新乡市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方案(试行)》要求,省地方病防治所组织濮阳市、商丘市、开封市疾控中心专家在市疾控中心领导陪同下在·

镇·

村开展了8—10岁学生甲状腺肿大、氟斑牙、尿碘和黄陵村居民生活饮用水监测。

  2、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防治:

(1)按照全国《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改水工程进度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水工程进度调查,完成了以病区村为单位,对2003年高氟村筛查出的152个高氟病区村在2004-2006年改水降氟措施及工程落实进度和改水工程运转情况调查。

(2)改水防病效果评价:

按照《2014年河南省地方病病区县改水防病效果评价方案》的要求,对全县2013年12月31日前全部改水工程进行了改水进度、改水基本情况调查、水氟、水碘、水砷的采样与检测、对超标工程进行复核、10个病区村病情、改水工程水质超标原因进行了现场调查评价。

评价结果为:

目前我县正常供水工程站80处,覆盖277个行政村,受益人口379988人。

水砷、水氟、水碘三项指标均在国家标准正常值以内的改水工程有17处,超标工程63处,我县改水工程合格率为%。

  (四)寄生虫病防治:

1、2014年全县共发现输入性疟疾7例,其中恶性疟6例,间日疟1例,按照《消除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要求进行了规范处置与上报。

2、4月26日全国疟疾

  篇三:

2015-2016学年卫生工作总结

  2015-2016学年度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总结

  一年期来,我校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分管工作的刘殿贵校长指导下,按照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学校卫生工作。

坚持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治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在全体师生中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一、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

  本学年,我们注重抓好学生身体、心理素质等在内的综合教育,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学生整体素质来抓。

为此,学校成立了由分管校长担任组长,教导主任、各班主任及卫生保健员等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调整和确定健康教育的目标,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等有关健康教育及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掌握学校健康教育的工作内容,使之逐步进入科学化的轨道。

  二、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健康教育有章可循

  为促进我校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教室卫生制度》、《传染病及重大疫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学校无烟标准》及《卫生管理人员职责》等制度,学校健康教育的管理体系渐趋完善,责任更加明确,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三、完成工作情况

  本学期,我校健康教育、卫生保健已完成的具体工作如下:

  1、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在健康教育活动中,我校采取多种形式,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宣传日等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利用校园网、板报、宣传栏进行宣传教育

  利用校园网普及秋冬季预防流感、腮腺炎、水痘等传染性疾病预防知识。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设计板报的内容,图文并茂,真正起到宣传的目的,让学生在宣传中受到教育,使学生具有保护自己预防疾病的能力。

  

(2)积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

  在青春期健康教育中,我校认真制定计划,并根据计划的内容认真执行。

本学年,我校配备的专职健康教育教师,在备课中以学生为主体,把上课、宣传、活动等内容融为一体,针对学生不同年龄段的特点,进行了以青春期教育(防艾)为主题的一系列宣传活动。

做到学生有笔记,有教材,有年终考核成绩。

使健康教育能从多层次,多角度,宽领域,面向学生进行教育。

使学生的生理、心理得到均衡发展。

  2、积极参加各种卫生教育工作培训

  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经常参加市教体局与市疾控中心举办的各项卫生培训活动,并按会议要求,做好部署安排,有计划落实。

在上级督导检查中,得到好评。

  

(2)积极参加省教育厅在济举办的《中小学健康教育》骨干培训,

  按照参训要求,在全校中小教师中,落实开展健康教育微课程制作并上传活动资料及课件。

  3、积极进行吸烟危害身体健康的宣传

  我校为无烟学校,在开展此项活动中,学校向广大师生提出戒烟倡议,并在主要区域张贴宣传标语。

同时,针对一些在校吸烟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教育,杜绝吸烟,给学生一个清新,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4、认真做好学生的体质检测及后续的统计工作

  每年的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都在下半年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卫生保健室提前与市疾控中心及各班班主任进行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让学生了解体质检测的重要意义,知晓如何配合医生做好体质检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检测任务。

并做好了检测后的统计工作,上报有关报表,整理了有关资料并存档。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学生体质异常问题,及时统计出来,并与家长联系,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使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达到了真正的目的。

  5、积极进行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在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中,我校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积极开展了传染病的防治及每天坚持晨午检工作程序,把预防龋齿,沙眼,视力不良当作了重点来抓。

  

(1)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并做好眼保健操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使学生做操质量明显提高,学生视力不良患病率稳中有降;

  

(2)教育学生从小养成早晚刷牙,饭后漱口,睡前不吃零食的良

  好习惯,定期与市口腔医院联系,来校为学生检查口腔,早发现龋齿,早治疗,是控制龋齿发生和发展的有效途径;

  (3)在预防沙眼的工作中,与市眼科医院积极配合,逐一为全校学生检查视力。

并教育学生用流水洗脸,不用脏手揉眼睛,发现沙眼患者要积极的治疗,特别强调发现一人患病要全家治疗,有效地杜绝了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4)在预防贫血和肥胖中,我们与市疾控中心配合检查的同时,针对部分学生,个别辅导,提出建议,并与家长沟通。

教育他们要合理膳食,不挑食偏食。

并对学校的午餐进行食谱的配置和监督。

教育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既能增加抗病的能力,还能减少肥胖的发生。

  6、积极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

  

(1)新学期新生入学,我们都严格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并统计存档以备查。

  

(2)一学年来,我们积极开展并完善《健康促进学校》的的活动资料。

在前几天的上级检查中,获得市局领导的好评。

  (3)校卫生室人员配合总务后勤人员常年坚持教学卫生的监督、体育卫生监督、师生的个人卫生监督、眼保健操的监督、学生饮用水的卫生监督。

做到有制度就有落实,使我校校园环境、师生面貌均都焕发了勃勃生机。

  章丘市道通实验学校

  2016年6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临床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