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宣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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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宣传资料
劳动保障宣传资料
【篇一: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手册】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手册
一、劳动监察政策解答
1、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和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
如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遵守社会保险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合法等。
2、如何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举报可以采取口述举报、电话举报、信函举报等形式。
凡符合规定的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7日内立案受理。
不符合规定受理范围的举报,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
举报人有权要求告知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
3、企业不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支付劳
动者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行为,是侵权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或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而未按时支付工资,就不属于无故拖欠。
4、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能否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因此提醒劳动者,一旦用人单位有这种非法行为,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5、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
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6、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中必须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
同时,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如试用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和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
7、劳动合同期限多长?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在订立合同就明确约定了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则几年、十几年;短则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持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
止。
8、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另外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劳动者,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如果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辞而别应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
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1.劳动者维权途径主要有哪些
(1)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官司,对法律问题搞不懂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当地新闻媒体、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帮助。
2.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这又分三种情况:
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
【篇二:
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手册】
劳动保障政策
一、《就业与失业登记证》的办理
申报条件: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本省城镇户籍人员.由劳动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本人免冠2寸彩照4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须提供毕业证(肄业证)
2、从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须提供工商出具的停业或注销执照的证明.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须出具有关部门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
5、军队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须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须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有关证明.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但因大龄、
身体状况、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除失地农民外其他均要是城镇户口)。
包括以下登记失业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凭低保证)
4、残疾人;(凭残疾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失地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1亩)
6、军队退役人员;(退伍证)
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奖励证书)
8、烈士家属;(凭烈士证,民政部门的抚恤证)
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项目政策
1、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援助。
2、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援助。
3、公益性岗位补贴援助。
4、社会保险补贴援助。
5、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援助。
6、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
7、基本生活保险保障援助。
8、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
1、吸纳了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单位)。
2、按灵活方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补贴的险种和范围:
一是企业(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二是按灵活方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个人身份加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但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再另外享受医疗保险补贴。
(二)补贴期限:
除对从审批具备享受资格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的持有《下岗优惠证》人员应连续计算补贴期限,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一)参保范围
湘乡市范围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进城农民工子
女,可随同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放开户籍限制。
户籍不在湘乡,但在湘乡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以及在湘乡务工的农民工,凭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农民工凭务工单位证明)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企业职工经批准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办理程序
1、新参保人员:
除学生外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于每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特殊人群还须持《低保证》、《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社保卡具备两大功能。
一是社会保障功能,包括身份识别、信息记录与查询、刷卡购药就医、费用结算等;二是金融功能,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
2、怎样领取社保卡?
到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刷卡提示需要使用新卡时请按以下两种情形进行领取。
一、有工作单位人员:
请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建设银行进行统一领取。
二、无单位或改制人员: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县建设银行领取。
如本人不能到银行或社保局亲自办理的,可以由他人进行代办,但必须同时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
3、社保卡密码怎样修改?
社会保障卡密码分为社会保障应用密码和金融应用密码,两个密码相互独立。
社会保障应用初始密码为“888888”,如果老卡设有密码的,新卡依然为原有密码而不是初始密码,社会保障应用密码可在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读卡器终端进行修改。
持卡人应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金融应用密码,按照银行规程进行修改。
4、社保卡怎样挂失、解挂及补卡、换卡?
挂失:
社保卡丢失后,应当及时挂失。
挂失社保卡,可选择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方式。
电话挂失提供两个号码,一是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二是县建设银行的热线服务电话(95533)。
电话挂失有效期只有5天,5天后将自动解挂。
书面挂失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到县建设银行办理。
社保卡挂失成功后,银行功能、社保功能两边同时生效。
解挂:
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到县建设银行办理。
(注意:
只有电话挂失才可以解挂)
补卡、换卡:
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到县建设银行办理。
5、在补、换卡期间如何看病就医?
在补、换卡期间确需看病就医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到县社保局办理临时就医卡,社保卡补、换到位启用后,自动停用临时就医卡。
6、社保卡信息有误怎么办?
持卡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若发现卡面所印姓名、照片、社会保障号码等信息有误,应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