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头镇中学安全管理责任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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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工作与责任
(一)学校安全管理“五人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政教主任、保卫(安全)科长、总务主任等组成的学校安全管理“五人小组”(未成立保卫或安全处室的,由教导主任代理),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经费。
把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
2、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逐日排查,并记载到《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周小结,月汇总。
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时限、经费和责任人,并进行验收。
对无法整改的隐患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学校安全形势,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形成会议记录。
4、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保证按要求开设安全、法制课,每月至少深入课堂听一节安全、法制课,并纳入校本教研范围,确保安全法制课的效果。
5、制定完善学校各项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认真总结演练中的问题,不断提高演练的水平。
6、组织开展教职工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危急时刻保护学生的能力。
7、密切关注学校周边交通、治安、饮食、文化环境,及时发现影响学生安全的各种隐患,积极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联系,争取及时整改,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8、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要把学校安全工作过程的文字、音像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入档。
9、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校长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对学校、师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定期督查、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3、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4、认真落实有关法规、文件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
(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分管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各单位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严重违纪事件,杜绝学生不良行为及安全事故;
3、认真落实应急演练制度,做到应急演练“全覆盖”;
4、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法规、文件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
(四)后勤(总务)处主任
后勤(总务)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的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确保校舍安全。
随时检查,防止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及走廊栏杆、磁板破损脱落,伤害学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2、保障用电安全,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必须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用电密集的地方,要加强检查,经常维修,防止漏电;
班级用电情况要经常检查,防止伤害学生;
3、要督促有关人员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脑的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
4、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防盗工作,关门落锁,谨防因盗窃损害学校财产;
5、加强食堂、宿舍等进货渠道管理,要落实“安全第一”,保障学生安全;
监督宿舍管理员做好学生宿舍设施设备的自查和维修整改;
6、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制定有关规章,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8、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文件对总务工作的安全规定。
(五)教导处主任
教导处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的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要求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务,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学工作的安全要求,实行依法、依规执教;
2、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
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科学课、实验、实习等课程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对校外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人;
4、督促全校教师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防止过重的课业负担对学生人身造成的伤害;
5、严格落实“谁的课,谁负责,确保教育教学过程的安全”,严格杜绝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
(六)政教处主任
政教处主任是学校教师师德和学生行为习惯安全及学校安全日常管理的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教育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要求全体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严防对学生的人身伤害;
3、要求全体教师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安全的教育和培养,严防学生打架、斗殴和相互伤害事件的发生;
4、负责学校安全文件材料的传达、制作,接受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
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
(七)班主任
班主任是学校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平时要加强教室、活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5、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6、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对本班学生外出活动要严密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制度和规定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要求;
9、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八)学科教师
学科教师是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的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对本堂课教学及学生的安全直接负责;
2、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实践性较强的体育课、劳动课、自然课、理化课等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4、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实施有效的救护;
8、每节上课教师负责班内学生出勤情况,对未到校学生查明原因,无故未到校的要及时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询问家长;
9、最后一节课教师负责强调放学交通安全,提醒学生注意事项。
(九)住宿管理员职责
管理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每晚熄灯前清查各寝室内学生是否回来齐,若缺少学生、应查明原因,原因不明者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或校领导。
2、随时巡查寝室,严禁学生在室内烧火、点灯、烛、乱用电器。
3、督促学生搞好室内卫生,严禁学生攀爬阳台、栏杆。
4、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人离室后,应查看各室是否关好门窗,发现可疑人员必须盘问或报告领导。
5、禁止学生乱倒水、垃圾,乱向便坑内扔杂物。
6、爱护学生、关心学生,若有学生患病,应协助护理,并报告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
7、按时关、送电,晚上关电前5分钟,应口头通知学生。
8、督促学生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学校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保安负责守护好学校,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为此特定如下职责:
一、站岗制度
1.固定岗的责任区为:
校门。
2.按规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
3.站岗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
二、进出人员管理制度
1.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平安。
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生一到学校就进入学校,不要让学生在校门口逗留。
在校时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须有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及家长陪同方可离校。
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4.教师中途临时进出,应办理临时外出如实登记,如有情况应向值周领导反映。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期间,家长接送学生的自行车、三轮车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特殊车辆可先放行再马上汇报)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巡逻制度
1.每天早上开门、放学后关门、白天、深夜四个时间做到定时全校巡逻一遍,课间时间操场、教学楼、厕所巡逻。
及时做好《安全巡逻日志》记载。
2.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3.巡逻时,为保持学校宁静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应规劝教育有关不良行为的学生,杜绝喧哗、吵闹、打架和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杜绝浪费、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的情况发生。
4.放学后巡逻时,应协助学校做好清校工作,规劝个别学生离校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六、其他工作
1.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着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要全天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2.每天放学后巡逻时,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做好详细记录,要向学校政教处或后勤处领导汇报。
3.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内,要及时排除校门外(离校门15米内)的摊点、车辆堵塞障碍物,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
4.态度和蔼、语言谦虚,不急不躁,认真细致;
不得冷淡、刁难、取笑,不得与学生打闹。
对方态度不好,一定要耐心解释。
5.与教师,学生或来访者交谈说话要清楚,用词准确、言简易懂,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不讲有损学校形象的话。
6.教师及领导到来,应主动迎接,认真听取老师和领导的意见,遇需要帮助的事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因影响安全不能帮助的,应主动解释力求得到谅解。
7.各种意见或投诉、要认真听取,弄清情况,做好笔录,即时处理,如非本职工作范围,即时通知责任人或向领导汇报。
8.业务训练是保安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位保安员都必须参加全部训练。
保安员要主动进行业务练兵,摸熟摸透与安全、消防工作相关的环境、人员、设施等等因素,掌握接待、应对基本功,以熟生巧,以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来提高工作效率。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合作。
10.妥善保管好头盔、橡皮警棍、武装带、防割手套、催泪喷雾器等五件套及盾牌、叉等应急器械。
11.保安人员应在校长、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好以上制度。
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门卫人员工作职责
一、门卫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
遵纪守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细心工作,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开、锁校门。
二、做到全天24小时在岗值班,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确因特殊情况须短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要委托他人代为值班。
三、上课时间及晚自习期间内,禁止学生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必须要有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的许可,对学生不遵守纪律强行出入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四、对外来人员主动询问,因事需进入学校的要进行登记,拒绝无关的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五、凡从校内携带公物出校门的,须询问检查并弄清情况,否则不予放行,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六、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学校,对来校的有关车辆指定停放地点。
七、负责报刊杂志及其它相关资料的接收转达。
八、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学校校长:
(签字)
教职工:
二〇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