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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大官,捞大钱,这有什么错?
!
和珅认为,他的所得“都是合法的”!
早在雍正时期,清王朝就实施“养廉银”制度。
朝廷公开允许地方官以“火耗”或税赋等合法形式,对百姓进行搜括以作官员的“养廉银”;
这是一种合法收入,其幅度甚至可达官员本身俸禄的10到100倍之间。
在清代,下级官员向上级“送礼”也未明文禁止,是“天经地义”的。
和珅要是没有这个“才”,也不会官居一品、当上首席大学士、领班军机大臣,当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给他送钱,他当然也就不可能成为“巨贪”,更不会有如此的下场。
其实,作为历史上最大的“贪官”——和珅,他最后“倒霉”,既不是那一椿贪污案东窗事发,也不是那一件“贿礼”被揭发。
所谓20条罪状,多是列数其“大不敬”、“违制”、“狂妄”和“渎职”等,居然没有一条是专门谈贪污受贿问题的。
说白了,和珅“翻船”还是因为政治问题,是他的权势太大了,是新主子嘉庆皇帝容不了他,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必然结果。
和珅是个两面人,他既是个“贪官”,同时也是个“能臣”。
他是封建官员的一个典型,只不过在他身上表现得更为极端,更为淋漓尽致罢了。
和珅的“能臣”一面
和珅,纽祜禄氏,字致斋,原名善保,满洲正红旗人,生于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
父亲常保,曾任福建副都统。
和珅早年父母双亡,家境贫困。
但凭借其旗人身份与祖上的余荫,于二十五年(1760年)成功进入咸安宫宫学。
其为人聪明好学,不几年,已熟练掌握滿、汉、蒙、藏四种语言,更精通儒家经典。
和珅文采、武功一流,深得老师吴省兰的器重。
三十四年(1769年)己丑科举,和珅参加考试,名落孫山。
他决心另觅进身之途,以文生员身份承袭三等轻车都尉,入皇宫銮仪卫当差。
和珅仪表俊伟,为人机灵,又胸怀文才,入宫后很快受到乾隆帝注意。
据《庸庵笔记》记载,有一次,乾隆要外出,仓促中找不到仪仗用的黄盖,遂脱口责问:
“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谁之过欤?
”(老虎、犀牛跑出笼子来伤人,龟玉在匣子里被毁坏,是谁的过错呢?
)
这是引用《论语·
季氏》中的一句话,用来责问“这是谁的过错?
”。
侍卫们都听不懂,只能儍乎乎地吓得不敢出声。
这时,和珅应声说道:
“典守者不得辞其责也!
”意为“执掌此事的难辞其咎!
”这正好也是《四书》中对上句话的注解“岂非典守者之过邪?
”现被用在这个场合,显得自然贴切。
还有一次,乾隆正在读《孟子》。
天色已暗,乾隆看不清书上的注,就命和珅掌灯,当时和珅就问皇上是哪一句,乾隆告诉他之后,和珅随即就把书上的注全部背了出来。
和珅的博学,加上他的机敏,确实让乾隆惊喜。
乾隆很快就看上了这个年轻人,从此,和珅时来运转,入宫不到十年,就从三等侍卫擢升至御前侍卫、副都统、户部侍郎、军机大臣、总管内务府大臣等要职。
随着职务的不断提升,和珅也不负乾隆的信任,为政之初谨言慎行,办事于练,也算清廉,成了乾隆身边朝夕不可分离的人。
史书称“高宗(乾隆)若有咳唾,和珅以溺器进之。
”善解人意,视君如父。
和珅有才干,又很会办实事。
有些看来难办的事,到了他手里却得心应手。
比如解决乾隆办“千叟宴”难题就是典型一例。
“千叟宴”是康乾时代的一种“尊老”盛宴,康熙时办过一次,乾隆时办过两次,前后办过三次。
前两次都办得不理想。
主要因为,此类盛宴得在春节期间举行,北京的天气冷(其时没有空调),从全国各地请来好几千老人,只能在露天场所一起吃饭,很难解决一个取暖问题。
比如刚出锅的热菜,急匆匆端上来就凉了,结果是越吃越冷,确实大煞风景。
第三次“千叟宴”恰逢由和珅(时兼内务府总管)负责筹办,结果这一难题被他轻松地化解了。
和珅开动脑筋,把主菜改为大“火锅”,他改革了旧式小火锅,发明了加烟囱的大火锅,每桌一个,既吃热菜又取暖;
热呼呼的宴席,直让数千位老人吃得眉开眼笑。
此次“千叟宴”后被传为佳话。
和珅通晓多种语言,乾隆与班禅的藏、满上层交流全仗他;
连接待英使马戛尔尼的翻译也是他。
据《乾隆英使觐见记》记载,和珅给马戛尔尼这位“洋鬼子”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相貌白皙而英俊,举止潇洒,谈笑风生,樽俎之间,交接从容自若,事无巨细,一言而办,真具有大国宰相风度。
”赞誉他是一位“成熟的政治家”。
又据《和珅列传》记载,和珅是当时少有的文武全才。
他的记忆力惊人、聪明决断、办事利索、多才多艺,具有多方面的才能。
一般懂政治的人大多不善经济,可是和珅又偏是个理财能手。
他初任内务府大臣时,内务府库银空虚。
而朝廷办事又得花钱,如修《四库全书》、用兵、修园林、修皇陵、修河、救灾等,哪一笔化费都不能少。
和珅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在短短几年里,通过整肃崇文门关税等办法,把空虚的国库变得饱满起来。
他的几位前任就因办不到这一条,一个个都被撤了职罢了官。
这也使得后来乾隆要办事、花钱,都得找和珅解决问题。
为了替朝廷敛财,和珅还搞了一个“议罪银”制度。
所谓“议罪银”制度,是一项以“罚钱顶罪”的制度。
就是说,官员犯罪,允许依情节轻重,以多少不一的“议罪银”罚交内务府,以此来免除一定的刑罚;
这可令贪腐官员被揭发后,仍然可以免除死刑。
此法一出台,立即受到贪官污吏们的欢迎,也招致一些直吏的质疑。
应该说,议罪银制度的实施,确实使乾隆皇帝的钱包鼓了起来,解决了财政危机。
但同时,也加速了贪官们敛财的力度和速度,极大地加深了清王朝整个官僚队伍的腐败程度。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是和珅人生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
这一年是他鸿图大展,充分展现其办案才能——显现其“能臣”的一面;
也正是这一年,又让其露出了贪官的贪婪一面——和珅开始滑向贪腐的深渊。
这一年,云贵总督李侍尧贪侵公款案发,和珅受命同侍郎喀凝阿一起前往查察。
李为一代“才臣”,曾为乾隆所倚重。
和珅深知此行之重,视此一差遣是他显示才能、获得进一步拔擢之良机。
一到云南,他先装作懦弱无能,不思公务的样子麻痹李侍尧,暗地里派出得力家人细心查访。
然后设法逮捉李侍尧的亲信仆从大管家赵一恒,软硬兼施,终于获取有关李侵吞公款的具体材料,一笔笔查得个详详实实;
后又整顿了云南的吏治,彻底厘清各州、府、县库的亏空。
李侍尧案是个“团伙案”,此案审结,整肃了一大批贪官,李被判斩监候。
乾隆欣赏和珅办案之干练,给了他不少赏赐,又连连给他升官,还把自己的女儿和孝公主嫁给他的儿子。
这一年里,和珅所受殊荣为朝廷众大臣所望尘莫及,百官争相巴结,其权势令人侧目。
然而,恰恰正是在这一年,和珅把李侍尧及其党羽的一大份财产私吞,收入囊中。
他尝到了掌握大权与大贪的滋味,并自觉大胆地一步步迈向“巨贪”的高峰。
和珅的贪官一面
嘉庆四年(公元1799年)正月十八日,嘉庆帝“赏赐”和珅白绫一条,令其自尽。
和珅知道死期已至,不禁感慨万分,临死前在衣带间占上“七绝”绝命诗一首:
五十来年梦幻真,今朝撒手撇红尘。
他时唯口安澜日,记取香魂是后身。
诗的前两句,系感慨自己似梦似幻的人生,无可奈何地宣告“永别了!
”更多的是充斥一种愤懑之情。
后两句诗中,“唯口”,指说话;
“安澜”,宁静、太平之意。
“他时唯口安澜日”,就是等到人们可以不受政治环境影响说真话的时候,定能给我一个肯定的评价——“记取香魂是后身”。
说明和珅至死认为自己是“香魂”,而不是“丑类”,是一个忠于皇上的“好人”。
此诗还有另一版本:
五十年来梦幻真,今朝撒手谢红尘。
他日水泛含龙日,认取香烟是后身。
实际上是改了后两句。
笔者认为这是后来文人精心的篡改,主要是为了强化了诗的不满与仇恨情感。
所谓“他日水泛含龙日,认取香烟是后身”,就是说:
来世再生,我和珅一定要牢牢控制住你皇帝(“含龙日”),永远成为我手中的玩物(充满了对嘉庆的仇恨!
极大地增加了“复仇”的隐喻)。
绝命诗经这样一改,耗费了不少后来史家特别是附会者的心血。
他们附会“女祸乱国”之说,把此诗聚焦到和珅的“前身”和“后身”上。
说和珅的“前身”是乾隆宠爱的妃子马佳氏,而“后身”便是世人不齿的慈禧太后。
据野史记载,乾隆未登基时,曾与父皇雍正的妃子马佳氏暗生情愫,但被皇后钮祜禄氏撞破。
皇后恼怒万分,赐马佳氏自尽,乾隆闻讯,赶去相救未成,只能眼睁睁看着相爱的人死去。
出于留恋,乾隆咬破手指,滴血在马佳氏额头,约其20年后转世再相聚,并以此印记相认。
乾隆当了皇帝后,一直怀念马佳氏,苦等20年,且南巡好几次,始终未遇见额头有红记之人。
没想到于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他在侍卫中无意发现额头上有红记的和珅,就此认定和珅乃马佳氏投生,一直宠幸和珅,并加以擢升和重用。
野史还渲染和珅与乾隆亲密无间,甚至有同性恋关系。
此故事经不起推敲,有人查证过,皇后与马佳氏根本不同时,明显属于杜撰。
但仍流传极广,后世一些文人更是承袭了这种说法,以此来解读和珅的绝命诗,解释和珅受乾隆信任的原因。
和珅得乾隆宠幸,长期掌握朝政,实际上控制了皇帝那里的“话语权”。
这种客观上的权势加上其主观上的贪婪,终于造就了这个官场“巨贪”。
据《清史稿·
和珅列传》载,和珅当道,同僚中凡有不依附于他的正直官员,就别想有好日过。
他往往会“伺隙激上怒陷之”,伺机挑动乾隆的不满加害之;
反之,凡是臣服于他、主动向他行贿的官员,即使犯了事,也不要紧,他会“为周旋,或故缓其事”,帮他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就使得朝廷上的大官们,不得不把和珅“恃为奥援,剥削其下以供所欲。
开始尚有一些勋臣如首辅阿桂、言官钱沣等相牵制,后随阿桂等逝去,钱沣以劳瘁死,曹锡宝、尹壮图皆获谴,“益无顾忌”。
一句话,满朝文武为了保住自己的“功名富贵”,均对下大肆搜括以奉和珅。
和珅通过任用官员索取贿银的的方式搞贪腐,内而九卿,外而督抚司道,凡是敢不向和珅纳银献宝的,凡不是同和珅沾亲带故的,都别想当上官。
形成了“和相专权,补者皆以赀进”,“政以贿成”的国殃民严重局面。
清王朝是个中央集权的国家,上层主要官员的一举一动,对下层各级官员具有极大的影响。
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和珅的贪腐直接导致乾隆晚期全国各级官员的贪腐,形成了整个官场全面腐败,从而成为清王朝走向衰落历史性的一个转折。
仅以当时国家最为重大的“国政”——河防而言,由于此一公共事务每年投入巨大,主管官员“河帅”一职,历来被视为“肥缺”。
和珅以此为买卖,所任之人,均出其私门。
“先以巨万纳其帑库,然后许之任视事,故皆言水患充斥,借以侵蚀国帑”,“至竭天下府库之力,尚不足充其用,……而庚午、辛未高家堰、李家楼诸决口,其患尤倍于昔,良可嗟叹”。
每年国库投入,皆入大小贪官腰包,兴修水利,有名无实,仅为欺上压下,贻害百姓而已!
和珅一生究竟贪敛了多少财富?
这是一个难解的谜。
据《清史》记载,嘉庆四年(1799年)和珅被参劾,列二十大罪状;
其家被查抄,抄获的家产竟有:
夹墙藏金26,000余两;
私库藏金6,000余两;
地窖藏银300余万两;
通州、蓟州当舖、钱店赀本10余万两……。
查抄清单共109号,包括各种奇珍异宝,值银2亿2千多万;
另有土地80万亩;
当舖75座;
银号42座,总计查抄资产相当于5年的国库收入。
有的版本的数字更大,有认为总数达8亿两之钜,超过清廷10年国库收入的;
也有认为相当于当时20年国库收入的;
等等。
不管怎么说,有一点确实不假,那就是:
“和珅跌倒,嘉庆吃饱”!
就依照最低数字估算,即《清史》版本相当5年国库收入的说法,如按其时清朝年国库收入为7,000万两计,那么,也达3亿5千万两之数!
综观和珅为官30年,敛财白银竟有3.5亿两之数,平均每年高达1,000多万两!
假设他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承办李侍尧案件以前,还曾是个清官;
那么,他的贪墨是自那得势以后的事,实际时间则为20年,按其平均算,每年贪墨敛财数就是年1,700多万两!
简直不可想象,堪称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号的特大“巨贪”!
多行不义必自毙
和珅的一生,非常值得人们回味。
作为一位“能臣”,和珅能文能武,原本尽可以为国、为民做出贡献,无论是“立德”、“立功”,还是“立言”,他都有这方面的条件。
对他的才能,其同时代的人,几乎一致于以肯定。
乾隆对他的评价是:
“臣工中通晓西番字者殊难其人,唯和珅承旨书谕,俱能办理秩如,勤劳书旨,见称能事。
”“平萨拉尔,亦曾督战。
赐爵励忠,竟成国干。
”(《平定台湾二十功臣图赞》)
曾任直隶总督的大学士英廉,早在和珅入宫前就把他看上了,认为他“机敏且善察言观色”,“少有大志,他日前途不可估量”,并把自己最宠爱的孙女儿冯氏嫁给了他。
至于后来成了和珅敌人的老师朱珪,也不因恶而讳言:
“珅早年好学,唯其为官后日渐贪婪,后手握权柄,挟百官于朝廷”,“令吾感叹”!
可见,和珅有才能是公认的。
但有才能的人却不能做一个好人,这实在是一个极大的悖论与遗憾。
根据现有的史料看,和珅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查办李侍尧案件之前,已为官10年,在人品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可以说是一个清廉的官员。
那么,为什么在查办李侍尧案件这一年,他这个人就突然变了?
发生了由一个“清官”向“贪官”的转变?
这就值得我们对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这一年作一番研究,看一看这一年对和珅来说,究竟发生了什么?
正月,和珅赴云南查李侍尧案;
在回京路上,和珅升户部尚书;
随即被任命“在议政大臣上行走”;
五月,和珅被实授御前大臣;
随即补镶蓝旗满洲都统;
其子被赐名丰绅殷德,被指定为乾隆帝十公主固伦和孝公主额驸(驸马爷),待时完婚;
六月,授正白旗领侍卫内大臣(皇帝贴身警卫的指挥官,正一品);
十月,任《四库全书》总裁官,兼办理藩院尚书事。
显然,这一年对和珅来说,就是福星高照,连连加官进爵。
更为重要的,这一年还使他成了乾隆帝的“亲家”,改变了身份——变成皇亲国戚。
这些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和珅的官阶升高,权位加重,地位巩固。
用《易经》的话说,就是“飞龙在天”!
然而,这世界上万事万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规律,叫做:
物极必反。
和珅所以会在这一年从“清官”变为“贪官”的道理同样如此。
位高权重,必然带来依附者众,拍马、送礼的人自然多了;
地位巩固,胆子自然会大起来,必然无所顾忌。
如此,外界的制约因素大大削弱,而自身私欲却不断膨胀,最后,在私欲的驱动下,“清官”就自然而然地完成了向“贪官”的转化。
其实,在“政以贿成”的封建政治制度下,和珅即使成了“贪官”,也并不必然会有身败名裂的下场。
问题还是他太“顺”了,太过张狂了,他只知“进”而不知“退”,连“一朝天子一朝臣”这种最起码的道理也不懂,这才会有他最后悲惨的下场。
归根结底,这是:
多行不义必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