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船舶管理须知Word格式.docx
《第四章船舶管理须知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四章船舶管理须知Word格式.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何为抵港确报?
公司一般规定,船舶在抵港前24小时至少12小时前,一般可同船位报合并发报,向公司,到达港当局和代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抵港港名、抵港准确日期/时间、申请引航等。
109:
何为在港作业?
船舶在港口,无论锚泊或靠泊作业,每天应向公司报告一次船舶动态。
报告内容包括预计或实际靠泊时间,开始装卸时间,装卸货进度,预计玩货时间等。
110:
何为特殊情况报?
一般认为,船舶在海上航行中遇8级以上大风,大浪巨涌。
浓雾等恶劣天气时,在船位报中应增加船舶状况,货物,天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变动情况,必要时增加报告次数,因钟种原因危及到船舶,货物安全而必须改变航行计划(如返航,绕航,避风抛锚,改变靠泊港口等)应立即电告公司,当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长应尽快报告公司和就近主管机关。
111:
船舶报告规定有哪些?
船舶驶离或抵达有船位报告要求的港口,水域,应按有关当局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船位和其他要求报告的内容。
112:
船舶自查怎样进行?
一般说来,船舶自查至少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船长应至少每6各月组织轮机长,大副,参加《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所列项目逐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2)船长每季度应根据船长季度核查的内容,检查船员具体遵守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情况,并上报公司指定人员。
(3)船长应根据SMS文件规定,督促各部门每季度、每月实施好相关的维护保养应急各项安全与防污染工作,并在必要的文件上进行签署确认。
(4)船舶日常检查或接受外界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情况,应调查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监督指导实施纠正措施,直到问题得到满意解决为止。
(5)船舶不能自行纠正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写明需要公司提供支持具体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应给予足够的支持和指导。
113.船长季度检查有哪些内容?
答:
一般认为,船长每季度应至少对以下情形进行监督检查:
(1)全体船员是否熟悉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高级船员是否熟悉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3)高级船员是否熟知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4)全体船员是否熟知本岗位职责及相关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5)高级船员是否熟记指定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替代关系。
(6)核查自己在安全和防污染方面的绝对权力是否有保证。
(7)全体船员是否充分理解相关强制性规定。
(8)船上培训是否按计划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9)船上操作方案和须知是否被遵守。
(10)消防、弃船、溢油、应急舵等各种演习是否按计划进行。
(11)船上是否出现过紧急情况,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12)发现的不符合规定情况是否报告,并按规定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
(13)维护保养是否按计划并结合实际进行。
(14)月度保养项目是否涵盖年度计划要求。
(15)文件管理是否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16)本季度是否接受过主管机关的检查。
(17)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114.安全管理体系一般规定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SMS文件一般会对以下检查内容进行规定:
(1)各岗位是否熟悉公司安全和环保方针。
(2)各岗位是否知道自己的职责。
(3)各岗位是否知道指定人员联系方式及其替代关系。
(4)各岗位是否知道船长的责任与权力。
(5)本部门/船舶是否组织过学习或自学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尤其是修订过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6)安全管理信息是否进行适当的处理。
(7)各岗位是否理解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强制性的法规和建议性的指南。
(8)各岗位是否熟悉和执行了相关的程序文件和须知文件。
(9)发现了事故,险情和不符合是否按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分析并实施纠正措施。
(10)各岗位是否规范填写记录与台账。
(11)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否按规定得到受控管理。
(12)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整理检查。
(13)船舶月度维护计划执行情况是否进行检查。
(14)船员关键性操作是符合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并检查督促。
(15)部门/船舶是否进行了内审。
(16)内审发现了几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是否已纠正。
(17)船舶是否进行了FSC检查,是否已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18)检查中发现了几项缺陷,是否已纠正。
(19)船岸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应急演习,结束是否进行讲评。
(20)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115;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如何保管?
(1)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时船舶必备的记录船舶安全技术状况的重要文书,船方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毁损,遗失。
(2)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由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核发,核发时应将旧簿最后一页转贴到新簿指定处。
(3)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使用完毕后,应在船上保存1年。
(4)船舶在办理进出口岸手续或进出港签证时,应出示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116;
什么是船舶安全检查?
答;
(1)船舶安全检查是海事主管机关依据强制性的规则,规定和标准及有关国际公约,检查船舶的实际安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的记录,以最大限度的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的一个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手段。
(2)每一艘船舶应随时准备接受海事主管机关的检查。
117;
船舶如何配合海事主管机关的检查?
(1)海事管理机构船舶安全检查员登轮进行安全检查时,船长应在船接待并如实报告船舶安全设备等情况。
(2)安全检查应由船长或船长指定的人员陪同检查,并按要求调试和实践操作,回答有关问题。
(3)船长应对检查官发现的问题予以确认。
118:
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如何填写和保管?
(1)“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由执行检查的海事管理机构船舶安全检查员填写,签字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
缺陷项目填写代码并加以文字描述,处理意见用代码标明,必要时附加文字说明。
(2)船舶存在严重缺陷,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或可能造成水域严重污染的,海事主管机关可以按规定程序签发《禁止离港通知书》,禁止船舶离港,更严重的还会被列为“重点跟踪船舶名单”(即“黑名单”)。
(3)船舶如被禁止离港,船长应迅速将情况报告公司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一式三份,第一联留存记录簿内,第二联海事管理机构留存,第三联由船长交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如船舶在外地港口船长应通过传真至公司。
119:
船舶安全检查发现缺陷,如何进行纠正?
(1)在主管机关检查发现缺陷应执行公司制定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处理程序,并按规定填写不符合报告,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关闭验证。
(2)船方及船舶所有人接到“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后,应按”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中的处理意见所指定的时限及时纠正缺陷,并申请复查。
(3)复查后,执行检查的船舶安全检查人员在处理意见上加盖复查专业章并签署复查意见,还应在备注栏内签名并注明日期。
(4)经过安全检查的船舶,除特殊情况外,6个月内不再重复检查,但海事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也可重复检查。
(5)安全检查6个月过后,各港海事管理机构一般都要登轮检查,各轮在前次安全检查过后6个月要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
120驾驶台规则内容有哪些?
(1)驾驶台是船舶航行的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不得在驾驶台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驾驶台,特别是航行中,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驾驶台,船舶在靠离移泊,不准用VHF于他船闲聊。
(2)驾驶台应保持整洁,干净,明亮,航行中每天0400=0800值班水手负责驾驶台内外清洁工作,驾驶台四周不得堆放杂物,晾晒衣物等,严禁在磁罗经附近放置铁器。
(3)驾驶台应保持严肃,安静,任何人不得在驾驶台内喧哗嬉闹,不得收听与航行无关的广播,除船长和引航员外,任何人不得坐着值班,也不得在驾驶台睡眠或用餐。
(4)驾驶台内各种航行设备,助航仪器,报警及通信系统,未经船长或值班驾驶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开启动用。
(5)驾驶台的各种图书资料,航海文书,航行通告,海图作业工具等物件,应妥善放置,保管,使用完毕应放回原处,未经船长许可,不得任意销毁或随意携出驾驶台。
(6)驾驶台值班人员应穿着整齐,文明礼貌,不得穿着睡衣,拖鞋,背心,内裤进入驾驶台。
(7)航行值班驾驶员适船长的代表,对船舶安全航行负直接责任,值班驾驶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保持正规瞭望,严格遵守国际,国内关于海上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则,规定和要求,遵守航行规章,遵守地区性的特别规定,谨慎驾驶,没有船长或其他驾驶员言明替代,不得离开驾驶台。
(8)驾驶台所张挂的有关图纸,资料,应永久性保持,不得随意拆除和移动。
(9)航行中驾驶台的门窗任何时候不可全部关闭,在能见度不良时,瞭望人员应经常在驾驶台两翼甲板值守。
夜间航行,严禁由碍正常航行和瞭望的灯光外露。
(10)船舶停泊,驾驶台所有门窗均应关闭,上锁。
必要时二副应将贵重仪器和重要物品收藏柜内并加锁,未经船长同意,不准外人参观,如有外人参观或检修,应派有关人员陪同配合。
(11)在雷达和无线电天线以及灯光,声响信号设备附近检修检修作业时,应在有关设备附近挂上警告牌,以策安全。
(12)船长对本规则的实施检修监督,值班驾驶员由责维持驾驶台的工作秩序。
121:
驾驶员航行值班时,船长一般发布什么命令?
(1)对船舶航行安全负全部责任,应严肃认真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值班时不得做与航行无关的事,不得使用VHF等无线电设备与他船或他人闲聊,如果发现其他人员闲聊应予以严格制止。
(2)坚守岗位,没有船长和驾驶员正式接替,不得离开驾驶台,交接班应做到交清接明。
(3)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其他地区性的规则,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航行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重点是:
①保持正规瞭望。
②任何时候都应用安全航速行驶,③正确充分使用雷达搜索海面,以便获得碰撞危险的早期警报④正确判定船舶互见态势,灵活运用“早,大,宽。
清”的船舶避让原则。
(4)严格执行船长的常规命令和特殊指令。
未经船长同意不得更改计划航线。
(5)无论何时,一旦需要应毫不犹豫地使用车/舵和声号。
(6)正确充分使用各种航海仪器。
(7)每小时至少测定一次船位,并标示在海图上,确保按计划航线航行。
(8)按规定记载航海日志。
(9)维护驾驶台秩序,遵守驾驶台规则。
(10)与下列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船长:
①能见度小于2海里时,②对执行船长命令有困难时。
③对通航条件或他船行动产生疑虑时。
④遇有或预料可能有气象危害时。
⑤发现遇难人员或船舶或他船求救时。
⑥遇到危及航行安全的情况。
⑦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时。
(11)尽管遇上述情况仪器立即报告船长,但当情况需要时,值班驾驶员为了安全,应毫不犹豫地先采取果断措施。
122:
水手值班操舵班时,船长一般发布什么命令?
(1)值班时间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未经值班驾驶员的许可不得离开驾驶台。
(2)操舵时应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不得擅自离开舵盘,应响亮回答并迅速执行船长或引航员或值班驾驶员下达的舵令或航向,执行后应及时报告舵角数或航向读数。
(3)发现舵效或自动舵失常,应立即报告船长或值班驾驶员并迅速采取安全措施。
(4)未经船长许可,值班驾驶员和操舵水手不得擅自使用自动舵,使用自动舵时,值班驾驶员和操舵水手应经常查核自动舵是否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5)协助值班驾驶员瞭望,瞭望时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驾驶员。
(6)按时开启和关闭航行灯,按值班驾驶员的指示显示和悬挂号灯,号型和旗号。
(7)做好并保持驾驶台及其两翼甲板清洁整齐。
(8)按值班驾驶员的指示负责叫班。
(9)完成船长和驾驶员指派的工作。
(10)认真做好交接班,做到交清接明。
123:
船舶锚泊值班时,船长一般发布什么命令?
(1)船舶锚泊后应立即测定船位,并在海图上岗标出锚位和回巡范围。
(2)锚泊期间应保持在当地海事管理部门和港口当局规定的VHF频道守听。
(3)保持有效的瞭望,值班水手除正常观察、监视船舶周围情况外,尽可能保持在驾驶台值班。
(4)按规定显示和悬挂号灯、号型和旗号。
能见度不良时应按规定发出声号。
(5)注意观测气象、潮汐和海况变化,注意锚位和锚链受力情况,严防走锚。
(6)注意过往船舶和周围锚泊的情况,防止他船行为或走锚,威胁本船安全,必要时应通过各种信号或用VHF警告对方。
当本船安全受到威胁时,除警告对方外本船也应采取应急措施,如备妥碰垫、备好主机等。
(7)值班驾驶员锚泊值班时,应以适当时间间隔带领水手巡视全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在底质差、水流急、风浪大和治安不良的水域抛锚,应安排值航行班。
124.夜航命令簿有哪些规定内容?
(1)为了船舶夜航安全,正确地执行航次计划,设立船长《夜航命令簿》。
(2)船舶航行中,船长在就寝前应将有关航行安全的要求、注意事项及紧要指示明确地写入《夜航命令簿》,并签名后放在当时使用的海图上面。
(3)值班驾驶员接班前必须仔细阅读充分了解《夜航命令簿》内各项指示,阅后签字并严格进行。
(4)值班驾驶员对船长夜航命令如有不明之处,应立即请示船长。
(5)船长临时增改夜航命令时,应通知当班驾驶员,并在更改处签字。
(6)值班驾驶员在执行《夜航命令簿》指示时,如遇情况变化,应及时报告船长。
(7)船舶非夜航时《夜航命令簿》放在海图室固定处,不得随意搬动。
(8)《夜航命令簿》由船长妥为保管。
125.航海日记记载有哪些基本要求?
(1)值班驾驶员按照本规则要求,使用不退色的墨水,用中文(地名,人名,船名等可写原文)和规定的航海名词缩写代号或符号记载。
字体端正,清楚,此剧准确,简练,不任意删改或涂抹。
如果记错或漏写,应将错误处划一横线删除(被删字句乃应清楚可见),改补字句写在错漏字句的上面,改正人在其后加括弧签字,左,右页依时间顺序进行记录,每日终了,左,右页同时换新页继续记录。
能够于事后根据航海日志,重新绘出当时航迹和反映出当时航行和生产的主要情况,大副应每天查阅其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并逐日签章。
船长对航海日志记载之正确和完整负全部责任,并应逐页签章。
(2)船舶发生海事时,船长必须将其航海日志及有关海图妥善保存,弃船时要将航海日志带下,以供海事调查之用。
(3)航海日志每册为100页按顺序记载,不得撕毁或增添。
大副负责航海日志的保管,用完后存船2年,以后送公司保存3年方可销毁。
(4)船舶主要资料经船长审查后由大副负责填入航海日志。
126:
航海日志左页一般记录哪些内容?
航行记录部分,气象,海况记录部分,中午测算等。
127:
航行记录部分有哪些规定和内容?
除每班记录一次外,当航向,风流压差值,罗经改正量有变动时,应记录一次。
如航向,船速变动频繁时,可记“船长(或引航员)领航”航向,航速不定。
(1)罗经航向:
记陀螺罗经和标准罗经度数,即罗经北和船首向之间的夹角。
(2)罗经改正量:
记陀螺罗经和标准磁罗经和标准磁罗经改正量,偏东的符号为:
“+”偏西的为:
“━”。
(3)真航向;
真北向(子午线)与船首向之间夹角,即真航向=罗经航向+罗经改正量(偏东+偏西为━)。
(4)风流压差值:
记风流压差值和符号,左船舷来风或流其符号为“+”,右船舷来风或流其符号为“━”。
(5)计划航迹向;
真北向(子午线)与海图上划下的计划线之间的夹角。
即计划航迹向=真航向+风流压差值(左船舷来风流+右船舷来风流﹣).
(6)计程仪读数:
要求记计程仪读数精确到1/10海里,百位数可略去。
(7)实测时速:
根据实测船位取得的平均时速。
(8)推进器转数;
记推进器转速表每分钟平均转数。
如转数变换频繁可记“不定”。
128;
气象。
海况记录部分有哪些内容?
一般每班记录一次。
必要时(遇恶劣天气或天气突变)应增加观测和记录次数。
按规定的代号和符号记录外,还要求做到:
(1)气压;
记订正后的海面标准大气压。
(2)风向,风力:
记真风向。
风向以N,NNE,NE……等十六点表示,风力以等级表示。
129:
中午测算怎样进行?
每日中午由二副统计填入,实际航程时根据实测船位所得的航迹线上的实际里程。
130:
航海日志右页记载内容有哪些?
记事栏记载内容和重大事项记录栏。
131:
靠离码头(浮筒)泊位时要记载哪些内容?
靠离码头(浮筒)泊位时。
要记载操纵措施,引航员姓名,上下船时间及地点。
拖轮船名及靠上和解拖时间及动态,系上第一根缆和靠妥时间。
开始解缆和解掉最后一根缆的时间。
抛锚及锚抛妥或靠上绞锚及锚离底的时间,泊位名称,锚位以及水深,左(右)锚及链长,备车。
用车,完机和定速时间及船位,以及掉头等情况。
132:
航行中要记载哪些内容?
(1)船位:
GPS,测天,推算和交接班船位用准确到分以下小数点一位的度数记载。
陆测,测深,雷达和无线电助航仪器等船位,应记其观测数据,若出现位移差时,应记其数据,以及采取的措施。
(2)经长时间航行初显的重要物标或经过重要物标的时间,方位和距离,进出航道分隔带的时间,以及经过航标的正横距离和时间。
(3)改变航向的时间船位和计程仪读数,使用的罗经改正量的测算时间和数据(如条件允许每班或转向后,应测算罗经差)。
(4)计程仪启,停用时间。
改正率及测校的时间,数据和方法。
(5)开始或停止使用风流压差的时间,船位及风向风速,流向和流速的数据。
(6)发现对我船安全由影响的来船情况,以及避让中采取的重要措施的时间。
(7)气象和海洋情况风速突变的时间以及按章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8)货舱的检查和保管货物的措施。
(9)每班巡回检查的情况。
(10)航道及航标变异,发现漂流物和其他异常情况。
(11)日出,没和关,开航行灯,升,降国旗及各种信号的时间,拨钟时间和数据。
(12)发生海事的情况,自救或救助他船的经过,措施及效果,对有关涉及到公司利益或以后我方或对方可能提出索赔时的有关情况。
133:
停泊时,应记载哪些内容?
锚泊,系泊及移泊情况,气象,水文情况。
日视出没,升降国旗和号型,号灯开关时间。
装卸货时应记开工,停工时间,舱号及原因,各舱装卸货情况,船首尾吃水,上下客时间,油轮洗舱,打入或打出压仓水的情况和安全措施。
134:
重大事项记录栏一般记录哪些内容?
(1)重大事项一般由船长,大副填写,记载船上非经常性及较重大事件,如发生海事,船员伤亡,船员严重失职等情况。
(2)应急演习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情况,到离港货物燃料淡水压在总数及旅客人数,首尾吃水,上下客时间及安全措施等。
(3)船长和主要船员调动及交接手续办理完毕的时间等。
(4)航海日志记载有严重错漏的更正。
135:
船舶无线电通信工作制度一般有哪些?
(1)船舶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
(2)交通部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指配的船舶海上移动填写业务标示码(ΜΜSI码)必须输入卫星无线电应急示位标(EPIRB),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连续数字选择呼叫(DSC)等无线电通信设备上。
(3)船上GMDSS系统的无线电设备由GMDSS操作员操作,非GMDSS系统无线电设备的正常通信由船长和驾驶员船长,无关人员未经船长同意不得使用船上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4)船上无线电通信设备由GMDSS操作员负责管理和维护,应保持所有设备技术状态良好,随时可用,特别是设备的电池不得超过时限。
136:
船舶无线电通信有哪些规定?
(1)严格遵守《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
(2)船舶遇险等紧急情况的无线电通信必须在船长命令下进行。
(3)各类通信应按先急后缓。
先船后岸的原则处理。
(4)抄收航行警告和气象报告经登记后及时送有关人员签收。
(5)不得利用VHF和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与他船与他人闲聊。
(6)不准主动与无关电台通信联络。
(7)不准收听与船舶安全无关的广播。
137:
机舱规则有哪些?
(1)机舱时船舶动力中心,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未经船长。
轮机长和值班轮机员许可,不得带领非本船人员进入机舱。
(2)在机舱当值及工作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操作规程,日志工作,不得打闹或高声喧哗。
禁止值班人员在当值时饮酒,看书报和在机舱内吸烟。
(3)进入机舱的人员不得赤膊及穿拖鞋或橡胶底鞋,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4)机舱内各种机电书报除紧急情况外,未经轮机长或当值人员的同意不得任意启动。
各种警报设备,开关,阀门不准乱动。
(5)机舱各处及各项设备必须经常本船清洁,工具。
备件,物料应在指定的地点存放整齐,标志明显。
(6)无论航行或停泊中,每当检修完毕应将现场收拾干净,吧使用的工具及剩余物料放回原位,含油迹的纱布破布应收集起来,集中存放,不准乱掉。
(7)机舱的照明,尤其是主要设备,表盘,通道。
应急出口等处的照明,标识,必须经常保持良好,如有损坏,应立即修复。
(8在机舱及其周围走道地方,禁止放置易燃,易爆,易挥发或侵蚀性质的物品。
禁止烘晒衣物被褥等物。
(9)在停泊时,机舱除必须出入处所外,其他门窗应关闭,航行时必须全部通行,各出,入口不得上锁。
(10)有关人员须对在机舱值班人员传达指示或尤其(如供电,汽。
水等)应按规定方法联系,不得在高处大声呼喊,叫唤。
(11)有外来人员在机舱工作时,应派专人监修和配合。
(12)非本船人员因参观或对机舱内设备进行检查。
测量或试验,须经轮机长的许可主管人员陪同进行,并应通知值班人员。
(13)本规则也适用于应急发电机室等装有机电设备并视为检查延伸部分的一切专用舱室。
138:
轮机日志记载和保管有哪些要求、?
(1)轮机日志时轮机部工作的主要法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