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鲁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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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加大规划实施的资金投入15

11.6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与检查15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鲁庄镇人民政府对《巩义市鲁庄镇土地利用总体(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巩义市鲁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范围为鲁庄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89.59平方公里。

1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镇域概况

鲁庄镇,古称桑林,地处巩义西南边陲,巩、偃、登三市交界处,地处郑州、洛阳之间,交通便利,南有207国道与少林古刹相连,北有310国道和陇海铁路、连霍高速相接,西有洛少高速,陆浑渠横穿东西,中有高等级兴鲁大道贯穿全境。

全镇面积89.59平方公里,下辖29个行政村,51个自然村,242个村民小组,6.50万人。

鲁庄镇矿产资源丰富,现已查明矿产就有17种,其中有工业价值的11种,已开发利用的7种,主要是煤、铁、铝、矾土、硫磺、紫砂陶土、黄砂陶土、石灰石等。

农业特色种植、规模养殖远近闻名,渐成气候。

工业上形成以煤炭、机械、粉末冶金电线电缆四大产业为支柱,以机械、纺织、电材、耐材、铝加工为支撑的工业格局。

2014年,鲁庄镇人口6.50万人,工业生产总值25528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0661元。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2014年底,鲁庄镇耕地保有量为5077.72公顷(耕地4726.89公顷,可调整地类350.83公顷),比现行规划下达规划目标4739.36公顷多了338.36公顷,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2014年底,鲁庄镇基本农田面积为4917.21公顷,高于现行规划上级下达目标4705.62公顷,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1.2.2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2014年底,鲁庄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241.8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68.07公顷,均已突破规划控制规模1221.35公顷和1149.50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持续增加的主要原因。

《现行规划》中,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2.89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32.78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7.44公顷以内;

规划实施至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25.3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5.2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2.3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量低于规划目标。

1.2.3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的到2020年鲁庄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502.74公顷。

截至2014年底,整体完成情况距离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1.2.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现行规划》实施以来,鲁庄镇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

规划实施至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99.78平方米,高于2009年的86.34平方米。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有待提高。

详见附表2。

2规划目标

根据上级下达鲁庄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现行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鲁庄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进行了以下调整。

(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调整后,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4960.71公顷;

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66.01公顷。

(2)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调整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30.1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6.3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78.17公顷以内,水利交通特殊用地规模控制在73.79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7.30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47.10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9.03公顷以内。

(3)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

调整后,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139.33公顷。

(4)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97.57平方米。

详见附表3。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7045.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65%;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7462.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30%;

2015-2020年,增加了416.66公顷。

3.1.1耕地

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为4726.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77%;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5024.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09%;

2015-2020年,增加了297.61公顷。

3.1.2园地

2014年,全镇园地面积为95.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93.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4%;

2015-2020年,净减少2.39公顷。

3.1.3林地

2014年,全镇林地面积1442.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10%;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1537.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7%;

2015-2020年,净增加95.41公顷。

3.1.4其它农用地

2014年,全镇其它农用地面积为780.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2%;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806.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1%;

2015-2020年,净增加26.03公顷。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241.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6%;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828.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1%;

2015-2020年,净减少416.47公顷。

3.2.1城乡建设用地

2014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168.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04%;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751.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9%;

(1)城镇用地

2014年,全镇城镇用地面积为120.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163.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3%;

2015-2020年,净增加42.82公顷。

(2)农村居民点

2014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933.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42%;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474.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0%;

2015-2020年,净减少459.29公顷。

(3)采矿用地

2014年,全镇采矿用地面积为11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11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

2015-2020年,面积无变化。

3.2.2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72.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1%;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72.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1%;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其他用地面积为670.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8%;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670.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8%;

2015-2020年,净减少0.19公顷。

(1)水域

2014年,全镇水域面积为2.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2.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

(2)自然保留地

2014年,全镇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67.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5%;

规划到2020年,面积为667.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5%;

详见附表4。

4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4.1耕地保护

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巩义市下达给鲁庄镇的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目标为4666.01公顷。

按照上级规划要求,规划调整后,鲁庄镇实际落实面积为5024.50公顷。

耕地主要分布在鲁庄、后林、王窑和赵城等村。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

到规划期末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9.03公顷以内。

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内通过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等途径加大耕地的补充力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内全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39.33公顷。

详见附表5。

4.2基本农田保护

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巩义市下达给鲁庄镇的规划期末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4960.71公顷。

我镇实际落实面积为4912.84公顷。

主要分布在鲁庄、后林、赵城和北侯等村。

详见附表6。

(1)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依据鲁庄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二调成果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坚持优进劣出,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本次规划调入基本农田30.19公顷。

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鲁庄、安头、小相和虎山坡等。

调出基本农田34.56公顷。

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苏家庄、南侯、里河和关帝庙等村。

(2)基本农田调整质量对比分析

将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与原有基本农田对照农用地等别图进行比对分析,分析得出,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等别为7.13等,原有基本农田平均等别为7.19等,调整前后基本农田的质量基本持平。

5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5.1城镇用地

鲁庄镇位于巩义市西南部。

镇区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

规划至2020年,鲁庄镇落实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277.01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42.82公顷。

主要用来保障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外的重点项目用地。

5.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鲁庄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475.59公顷,与2014年相比,净减少了459.29公顷。

规划期内,共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建新规模43.96公顷,其中弹性空间4.47公顷,农村建设用地自求平衡建新规模39.49公顷。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鲁庄镇共需完成农村居民点拆旧规模401.94公顷,其中弹性空间110.70公顷,农村建设用地自求平衡拆旧规模85.83公顷,上级下达的减量指标为205.41公顷。

详见附表8。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6.1土地生态建设

规划期内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减缓镇域环境污染,逐步改善和提高全镇生态环境质量。

规划期内加强城镇、村庄及廊道生态建设,以农户为单位,乔灌结合,村庄周围、街道和庭院绿化相结合,抓好围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美化,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对现有廊道绿化改造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绿化景观与廊道等级相匹配、规划布局与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绿色廊道网路工程。

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林网绿化标准;

加大农田综合整治力度,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测土培肥技术及水肥耦合一体化施肥技术,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源农药,积极治理白色污染,提高农地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搞好铁路和干线公路沿线绿化建设,建成覆盖全镇的干线林网防护体系,构建良好的农田生态屏障。

加快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

推进村庄整治、整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6.2加强环境保护

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规划实施必须建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逐步削减的基础上,做到“增产不增污”。

在用地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可能造成环境重大影响的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不予供地;

污染排放总量超出大气、水环境容量地区的工业建设项目用地要建立在上大压小、关停生产工艺落后、高排放企业,为新建项目腾出环境容量的基础上进行建设;

各类工业聚集区、城镇发展带及城镇规划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落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加强企业管理,预防和减轻生态环境破坏。

新建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复垦方案、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否则不予批准建设用地;

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补偿,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预防引发生态环境问题。

7土地整治任务

规划期内,鲁庄镇围绕耕地保护,全面推进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开发工程,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规划到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372.47公顷,全部为土地整理项目。

详见附表9。

8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8.1土地用途分区

按土地主导用途的相对一致性,鲁庄镇共分为7个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

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5580.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29%;

一般农地区面积575.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2%;

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65.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4%;

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480.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7%;

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115.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

林业用地区面积1314.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67%;

其他用地面积726.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1%。

详见附表10。

8.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规划在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协调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将辖区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3个空间管制分区。

其中允许建设区面积813.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8%;

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8.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2%;

限制建设区面积8115.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60%。

详见附表11。

9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为了保证全市经济发展,规划期间鲁庄镇共安排重大项目5个,其中,交通项目4个,环保项目1个。

详见附表12。

10村土地利用控制

10.1合理确定村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根据各行政村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整治潜力等情况,结合各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分别制定各行政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通过制定村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强化对村级土地利用的调控。

10.2确保村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的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各行政村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必须严格落实。

园地、林地等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以村为单位进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11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1依法公告规划

利用网络和各种传媒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地块用途、土地用途管制细则、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进行宣传,提高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自觉性、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11.2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建立以责、权、利相结合,目标考核与奖惩措施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各村主要负责人应对本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切实配合,真正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互相配合的共同责任机制。

11.3建立有效的基本农田利益协调机制

妥善处理基本农田保护中的各种利益关系,通过加大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相关投资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等方式,提高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1.4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任务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专项规划,制定改造村镇、迁村并点、整治废弃地、整理农用地和开发未利用土地的配套措施,确保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任务得到落实。

11.5加大规划实施的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创新投入机制,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从事农业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推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和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保障规划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得到落实。

11.6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与检查

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与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并按规定实施奖惩。

附表1鲁庄镇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地类

2014年

面积(公顷)

占总面积比例(%)

农用地

耕地

4726.89

52.76

园地

95.61

1.07

林地

1442.39

16.10

其他农用地

780.91

8.72

合计

7045.79

78.65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1.35

15.25

农村居民点用地

10.42

17.81

采矿用地

1.27

0.04

小计

13.04

33.10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0.05

0.81

公路用地

0.29

1.42

水库水面

0.41

0.00

水工建筑用地

0.59

2.83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2

1241.84

13.86

其他土地

水域

2.82

0.03

自然保留地

667.63

7.45

670.44

7.48

土地总面积合计

8958.08

100.00

附表2鲁庄镇《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单位:

公顷

指标

2009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耕地保有量

4739.36

4799.96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4705.62

4859.61

4917.21

园地面积

97.42

1.43

95.61

预期性

林地面积

1443.51

1187.11

1442.39

建设用地总规模

1221.35

758.28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149.5

684.33

1168.07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22.35

253.14

234.19

交通水利特殊用地

71.85

73.95

73.77

增量指标(单位: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32.89

25.36

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

32.78

25.27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27.44

22.30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502.74

6.42

效率指标(单位:

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86.71

86.34

99.78

附表3鲁庄镇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2020年(调整前)

2020年(调整后)

4666.01

4917.21

4960.71

93.22

1537.80

830.11

756.35

278.17

水利交通特殊用地

73.79

25.36

47.30

25.27

47.10

22.30

39.03

6.42

139.33

86.34

97.57

附表4鲁庄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020年调整后

规划期内增(+)减(-)面积(公顷)

52.77

5024.50

56.09

297.61

93.22

1.04

-2.39

1537.80

17.17

95.41

806.94

9.01

26.03

7462.45

83.30

416.66

120.86

163.68

1.83

42.82

933.88

474.59

5.30

-4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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