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评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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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评析Word格式.docx

这次会议大致上可以看作学术界有计划地恢复社会史研究活动的开始。

会后历史研究集中刊发了一组讨论“中国社会史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的论文,并且还发表了历史研究评论员文章:

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

这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震动和反响。

这标志着中国历史学研究理论和方法的新转向。

当时,中国近现代史学者是倡导和推动社会史研究的主要力量。

由此开始,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日渐兴盛繁荣,成为中国近现代史领域中最令人瞩目和最富于活力的方向。

概括起来,20年来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1.学科复兴阶段(1986-1990年)1986年10月第一届中国社会史学术讨论会召开,宣告了中国社会史学科的诞生。

此后,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不间断地举行每两年一届的全国性研讨活动,使得社会史研究稳步扎实地持续发展,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就。

8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和历史研究所、南开大学、山西大学、南京大学等院所,先后组织了一批社会史研究课题,或建立了研究室,不少高校开设了社会史课程。

社会史学科开始获得学术界的基本认同而得以复兴。

1986年至1990年,天津人民出版社率先推出社会史丛书4种。

1989年起浙江人民出版社与南京大学合作,前后历时7年,组织出版了中国社会史丛书全套20种。

据粗略统计,仅1986年至1994年间出版的中国社会史图书就有120多种,同期发表论文700多篇,其中中国近代社会史240篇。

总体而言,在社会史复兴的第一阶段,其成就主要体现为对于“社会史学科对象及其研究范围”形成了相对的共识。

1986年10月“中国社会史研讨会”的主题是围绕着社会史学科的基本问题展开:

即“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对象、范畴”、“社会史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开展社会史研究的意义以及若干属于社会史研究范畴”等。

这次会议将社会史定位成专门史或一个流派,在研究方法上提出要借鉴社会学、民俗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可以看作学术界有计划组织和推动社会史研究活动的开始,对重建和复兴中国社会史研究工作意义重大。

其后三次学术会议,虽然主题略有不同,但对社会史研究对象、社会史的学科特征和研究方法的关注仍很强烈。

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持续到90年代初,它也构成了这一阶段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主要课题。

关于这一问题的基本成果可以概述为几点:

第一,认为社会史研究历史上人们社会生活的运动体系,亦即以人们的群体生活与生活方式为研究对象,以社会组织、社会结构、人口社会、社会生活方式、物质与精神生活习俗为研究范畴,揭示其在历史上的发展变化及其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认为社会史是一种整体的历史。

因为真正能够反映一个过去了的时代全部面貌的应该是通史,而通史总是社会史。

史学研究应当注意人们在生产中形成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程度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因而,由此延伸出来的以经济活动为基础的种种人际关系都应成为社会史研究的对象。

第三,认为社会史的专门研究领域是社会,即不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等在内的所有社会生活。

此种观点认为,社会史的内容应当包括三个层次,即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功能。

近似的观点认为社会史的研究领域包括社会环境、社会构成、社会关系、社会意识、社会问题、社会变迁等方面。

第四,认为社会史不是一个特定的史学领域,而是一种新的视角,新的路径,亦即一种“自下而上”地研究历史的史学范式。

第五,认为社会史是以“人”为轴心的历史。

它应当注意自觉地造就人,准确地把握人,真实地再现人,合理地批评人,强烈地感染人。

还有人指出,社会史以“人”为核心,不是指某个具体的人,而是作为某个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整体意义的人的历史的演变。

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学术界至今也还未能达成完全一致的认识,但在学科理论层面上形成了大致认可的范围。

通过对社会史定义、研究对象和范畴的阐释,在广泛争论的基础上,学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专史说”、“通史说”、“范式说”、“视角说”等观点,由此掀起了社会史研究的一次高潮。

上述问题的提出和争论,对于推进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2.体系建构阶段(1991-2000年)上世纪90年代以后,社会史研究呈现更加强劲的势头,专题性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成果层出不穷,成为成果丰硕的学术方向之一。

如关于中国近代秘密社会史的研究就有蔡少卿的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秦宝琦清前期天地会研究、周育民、邵雍的中国帮会史、李世瑜的现代华北秘密宗教、濮文起所著中国民间秘密宗教等著作的出版。

在近代社会生活和社团研究方面有严昌洪的中国近代社会风俗史、桑兵的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李良玉的动荡时代的知识分子等著作;

在中国近代社会结构史方面有姜涛的中国近代人口史、王先明的近代绅士:

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马敏的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贺跃夫的晚清士绅与近代社会变迁:

兼与日本士族比较等著作。

1998年前后,上海文艺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等,也相继出版社会史丛书近20种。

似乎可以说,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走向繁荣的阶段已经开始。

虽然专题性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成果颇多,但真正对于学科发展具有影响意义的,却是社会史学科体系研究的成果。

1992年中国近代社会史(乔志强主编)出版,同年陈旭麓中国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也出版。

其后,龚书铎主编的8卷本中国社会通史(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问世。

这些著作的出版,为当时的社会史研究划出了一个相对明晰的研究范围,并且把理论架构与史实相结合,使社会史的学科特征得到相对完整的体现。

它们的出版标志着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体系的初步形成。

中国近代社会史一书提出了社会史的学科体系,认为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即“社会构成;

社会生活;

社会功能等”。

与中国近代社会史所持专史说不同,陈旭麓则提出社会史实际上就是通史,他认为“经济史、文化史毕竟以专史为归属,其议旨和范围都有限度,真正能够反映一个过去了时代全部面貌的应该是通史,而通史总是社会史”。

这一阶段社会史学科体系研究呈现出以下一些特色:

第一,在研究时段上,大多选取了变化剧烈的近代社会作为研究对象,近代社会史在中国社会史复兴与研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第二,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理论建构,更多地借鉴和运用了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

“社会学化”倾向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史学特征的失落。

第三,近代社会史理论构架虽有分歧和特点各异,但从总体理论构筑上却有惊人的相似性。

首先,都是以“社会”来观照内容,并把近代社会史析分为三个方面,并赋予其具体的内容。

其次,都是从历史上的社会(横断面)而不是从社会的历史(纵剖面)来确定整体的理论体系。

对此,我称之为“三板块结构”,即近代中国社会嬗替变迁的总体历史进程,在“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职能(或社会意识)”的“社会学化”理论体系中根本无法凸现,导致社会史变为了“社会学的历史投影”。

这等于是从三个侧面表现的历史的社会,而不是“社会的历史”。

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理论架构具有将社会学理论简单移植的倾向,这导致了历史学的社会学化的趋向,应该引起学术界的重视1。

3.稳步发展阶段(2001年之后)关于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体系的讨论,在上世纪末已经趋于消寂,不再成为学界关注的话语。

学术研究的兴趣更多地集中在专题社会史方面,或者说更着重于问题意识的凸现和新领域的开拓,由此推动着中国近代社会史走上稳步发展的轨道。

就这一阶段的研究特点而言,当可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问题意识的突出。

新世纪以来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更加突出问题意识。

这是在上世纪末就已经成为共识:

即不再继续讨论宏观性的学科对象和范畴,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使社会史研究逐步走向深入。

1998年苏州第七届研讨会将“家庭、社区、大众心态变迁”确定为会议主题;

2002年上海会议主题为“国家、地方民众互动与社会变迁”;

2004年厦门会议主题为“仪式、习俗与社会变迁”。

社会史学术讨论会的“问题”的凝练,使得全国学者能够相对集中地从不同角度和知识背景对同一问题展开研究,相对而言,既可避免学术研究中的“自言自语”(即因为学术话语不同,研究课题不同,无法展开讨论和对话社会史学界称之为自言自语),也能促使研究课题的深化。

而且这些“问题”的集合事实上就揭示着社会史研究逐步走向深入的历史进程。

第二是研究领域的扩展。

近代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兴盛、近代城市史、乡村史以及近代灾荒史研究的发展等,极大地扩展着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领域。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社会史学界开始注意研究基层“社会空间”的构造及其转换问题,以区别于以往史学界对上层政治空间与制度安排的单纯关注,使社会史研究在方法论意义上实现了“区域转向”。

“区域社会史”逐渐成为中国社会史研究的主流,在学术界约定俗成地出现了诸如“华北模式”、“关中模式”、“江南模式”、“岭南模式”等等的研究范式。

第三是历史人类学的兴起。

随着社会史的深入发展和区域社会史的兴起,人类学的方法对社会史研究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具体研究中得到了较为普遍的运用。

勒高夫曾在新史学中指出历史学要“优先与人类学对话”,新史学的发展“可能是历史学、人类学和社会学这三门最接近的社会科学实行合作”。

勒高夫称之为“历史人类学”。

一批中青年学者一方面开始注意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体系和学术范畴;

另一方面,重视民间文献和口述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它标志着人类学与历史学,尤其是与社会史学科整合的一种努力。

二近代社会史研究新走向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在上世纪90年代后进入持续稳定的发展状态,其研究领域和选题呈现着日趋强劲的走势,其研究理论和方法在某些方面也走向成熟。

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新成果不断涌现,为新时期中国史学发展做出了新的学术贡献。

它所呈现出的时代趋向主要是:

1.区域社会史研究成果突出,其理论研究也日趋深化。

20世纪90年代以后,区域社会史研究日见繁盛,并呈现出中国社会史研究路向选取的区域化特征。

区域史研究成果的丰富多样和千姿百态,对于史学研究传统取向的转换、研究问题的深入展开和基本研究格局的改变,具有显而易见的作用。

因而,区域史研究构成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主要方面。

王笛的跨出封闭的世界:

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中华书局2001年版)是较早的有代表性的区域社会史研究专著。

王著分别从自然地理与经济地理,人口、耕地与粮食,农村经济与农业发展,区域贸易与市场网络,手工业与工业,政治结构与地方社会秩序,新旧教育体制的变动,社会组织及其功能的变化,社区、社会阶层与社会生活,传统文化与近代意识等方面,对这一区域的近代化进程作了整体的研究。

江南区域社会史研究的成果相对集中,段本洛的苏南近代社会经济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版)、马俊亚混合与发展江南地区传统社会经济的现代演变(1900-1950)(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小田的江南乡镇社会的近代转型(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年版)等,分别从区域经济社会的现代演变、乡镇社会转型进程方面,对近代江南区域社会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

李学昌主编的20世纪南汇农村社会变迁(华东师大出版社2001年版)也是特色鲜明的著作,它从历史典籍、民间文献与实地调查入手,围绕社会变迁的主要层面和变数,追踪和描述了南汇农村社会变迁轨迹,并提出了区域社会变迁的理论认识。

华北区域社会史研究也是近年来研究比较集中的领域。

乔志强主编的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苑书义等人著艰难的转轨历程近代华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郑起东著转型期的华北农村社会(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版)等著作,推动着近代华北区域社会史研究走向深入。

苑著主要立足于经济因素,从农业与农村、城市经济与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的变迁几方面入手,探讨近代华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相关性。

郑著则从专题展开,从农村权力结构、社会组织、国家对农村的征派、农村经济生活要素、农民物质生活状况方面讨论了近代华北区域社会变迁问题。

相对而言,乔编的视野更为广阔,它以19章的篇幅从人口、婚姻、家庭、宗族、阶级、阶层、市场交换、城市化与城乡关系、物质生活、社会风俗、民间信仰、社会心理、人际关系、乡村教育、基层政权、地方自治、灾荒救治、社会问题以及社会变迁诸多方面,对这一区域社会变迁进行了系统研究。

而且此书力求在社会史的“知识体系”中寻找“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并以“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演化”作为其“主线”(见此书绪论第17页)。

魏宏运主编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太行山地区社会调查与研究(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从自然环境与社会制度、小农社会的农业变革、农村商业集市、工矿业的兴起、村落、家庭与家族的变迁、农村新文化与新风尚等多角度,对这一区域的乡村社会变迁作了全面系统的研究。

张利民等著的近代环渤海地区经济与社会研究(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是国内第一部研究环渤海区域社会现代化的专著。

作者不仅探讨了农业经济、沿海贸易、农村市场、交通体系、工业体系在区域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且也着重描述了区域市场网络、区域现代化进程以及社会流动、社会生活、社会结构的近代变动,并力求揭示区域社会近代化的特点。

伴随着近代区域社会史专题研究的深入,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理论指向也十分明显。

李文海认为,研究区域史首先要着重发现和揭示这个区域同其他区域不同的特色;

其次要树立全局观念,不能就区域谈区域;

第三要有综合观念,要揭示区域内各种要素的相互联系;

第四要特别强调学科的交叉2。

就此问题,学术月刊2006年以专栏形式发表一组集中讨论的论文:

唐力行认为从事区域史研究必须要在三个层面上拓展视野:

其一是要注意区域与周边地区的关系;

其二是要进行区域比较研究;

其三是区域史的研究要与整体史相结合3。

王先明提出,研究问题的空间特征决定了区域史研究的选择,而不是人为的空间取舍形成区域史研究,即将研究对象简单地地域化或地方化。

因此,可以这样把握区域史研究,即一定时空内具有同质性或共趋性的区域历史进程的研究4。

张利民提出了区域史的空间范围界定问题,认为科学地规范和界定区域的空间是最基本的,是区域史研究不能回避的基础问题。

区域史研究对空间的界定应该是理性的,如果随意地冠名区域史,既有失偏颇,也影响区域史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不利于区域史的深入开展和各学科的交叉研究5。

吴宏歧认为,区域史研究已经成为中国历史学科各主要分支学科研究中的一个新取向,但其碎化现象也引起了不少学者的担忧。

区域化的中国社会史研究要避免碎化现象回归整体史研究的正途,必然要借鉴社会科学其他相关学科的成果、视角和理论方法来实现自我建设和理论创新6。

杨念群针对目前区域史研究多趋向于探讨“宗族”和“庙宇”功能的现状,提出“跨区域研究”的角度,认为应该在尊重既有地方史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重新理解政治变迁的跨地方性逻辑的问题7。

徐国利认为,区域史(学)就是研究社会历史发展中由具有均质(同质)性社会诸要素或单要素有机构成的、具有自身社会历史特征和系统性的区域历史,进而揭示区域历史发展系统性和独特性的史学分支学科8。

近代区域社会史研究在江南区域和华北区域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不仅成为学界特别关注的领域之一,并且在研究内容和理念上也引出了一些新的思考。

面对中国广阔的区域,进一步拓展的空间相当宽阔,未来的研究无论在地域范围还是在理论方法上,都会有持续的进一步的发展。

2.近代乡村史研究方兴未艾,走向深入。

乡村社会变迁始终是中国历史变迁的主体内容,这不仅因为在区位结构中乡村占据绝对的优势,而且因为乡村的生活模式和文化传统从更深层次上代表了中国历史的传统。

近代乡村史也成为近年来学界主要关注的课题。

王先明著文开展二十世纪的中国乡村史研究9,不久又主持了第一次中国近代乡村史研讨会。

特别是当“三农问题”构成制约中国社会发展和实现现代化进程的突出问题时,对它的关注和寻求解脱之路的现实需求,催促着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学理或学术层面的分析。

近年来的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

其一,乡村社区及历史研究。

王庆成对明代以降,河北、山东等地华北村落的人口构成及其历史来源、村落规模与结构特征等,作了相当深入和系统研究,认为华北的“镇”,不一定是商业聚落,不少“镇”人口不多,又无商店市集,只是一般村庄。

村镇户均人口多在五人左右,入学者只占人口的百分之一二。

穷民、残疾、节孝等类人员在人口中占有相当比例,老年人口比例偏低,性比例普遍严重失衡,就人口年龄分配而言基本上是稳定的人口类型10。

还有学者利用田野调查所搜集的水井碑刻及访问材料,研究了水井在建构乡村社区空间、规定社会秩序、管理社区人口、营造公共空间、影响村际关系等方面有重要作用11。

其二,乡村土地关系、阶级关系与权力结构研究。

土地产权中不同性质的永佃权问题的研究有所深化,曹树基认为从1927年后浙江省推行二五减租实践过程看,尽管浙江各地区大都存在“一田二主”现象,但是,由于土地来源不同,“田面田”的性质亦有不同。

由于两种“田面田”的地租率不同,所以,在政府推动的减租过程中,拥有“相对的田面田”的田主积极推动“二五减租”,而公认的“田面田”田主则反对“二五减租”,后者成为浙江“二五减租”的最大障碍12。

李德英对成都平原的租佃制度研究表明,近代成都平原的押租制度(押租与押扣)并非如有关学者所说的仅仅是加强剥削的手段,它们有着更广泛的内涵,是该地区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环境的产物,“缴纳押租,佃农不仅获得了土地的佃种权,而且通过押扣的方式使自己交出去的押租金获得了一定的利息。

从制度上看,租佃双方的经济关系比清代以前更趋平等”13。

李氏更详尽的研究体现在其国家法令与民间习惯:

民国时期成都平原租佃制度新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专著中。

黄道炫对20世纪30年代的革命与土地关系之间的相关性问题作了探讨,认为江西、福建是1930年代中国南方苏维埃运动的中心区域,从当时各种调查材料提供的数据综合看,这一地区地主、富农占地约30,贫雇农占地约20。

在什么情况下发生革命,在什么地方形成革命中心,并不一定必然和当地的土地占有状况相联系14。

徐畅以抗战前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和浙江六省农村为中心,以农家负债和地权异动为视角,从农户土地典押借贷比例,由土地典押借贷到丧失地权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农户因土地典押借贷引起地权丧失的实况,中、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的地权变化等方面,论证抗战前长江中下游地区地权处于集中时期;

并由此说明20世纪30年代前期中国农村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15。

在乡村雇工阶层研究上,胡成认为,近代江南农村的工价持续上涨,但比照实际购买和扣除通货膨胀的因素,雇工收入仍然偏低,从而导致雇工短缺。

该区经营式农场未能发展起来的原因,不在于小农转向更为便宜的家庭劳动力,而在于这时发生了单纯依靠农业已无法维持生存,不得不重新配置资源的近代转型16。

王先明认为,20世纪前期山西乡村雇佣关系有较大发展,但雇佣关系的社会构成涉及乡村社会各主要阶层,雇主和雇工双方角色并不完全固化。

雇佣关系的普遍化是通过雇工身份的非固化或雇佣角色的互换性得以实现的。

山西乡村社会的雇佣关系,是一种多重身份、地位和角色交叉的“网型构造”,对于雇工群体的时代性认识,有必要置于当时乡村社会普遍贫困化的事实中进行研究17。

新旧制度的更易导致了乡村士人阶层的剧烈变动。

关晓红通过区域性的比较考察认为,科举停废虽导致传统意义的“士”阶层消失,但多数旧学出身者通过各种渠道重新分化组合,直至清末民初仍然占据社会权势的重要位置。

清廷虽为士子多方宽筹出路,可是无法遏止中年士人文化心理的失衡及青年学生对国家命运的关注18。

徐茂明江南士绅与东南社会(1368-1911)(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以一章的内容对“近代社会变迁中的东南士绅”作了专门探讨,并提出一些具有新意的见解。

此外,渠桂萍与王先明的论文从“乡土资源”的角度提出了乡村民众的社会分层问题,认为20世纪20至40年代初,华北乡村民众在接受“阶级”理念之前,对于自身生活社区的层级结构有一整套内生的评价标准与区分体系。

这种社会分层的维度是植根于乡村文化脉络的“乡土资源”19。

关于乡村权力结构的研究,有李怀印的晚清及民国时期华北村庄中的乡地制以河北获鹿县为例20、邱捷的民国初年广东乡村的基层权力机构21等。

李文认为,晚清及民国时期河北省获鹿县的乡地,属半官方人员,由村民轮任,负责催征或代垫粮银及地方治安等事务。

这种以村民集合体为特色的乡地制在获鹿一带流行。

乡地制使当地的权力关系格局,既区别于华北多数地方涣散无力的自耕农社会,又不同于华南强大的士绅。

宗族统治,应视作这一时期国家与乡村关系的第三种形态。

邱文探讨了民国初年广东乡村基层权力重建中的问题,认为由于广东政局动荡,省、县政府对乡村往往不能充分行使权力,乡村基层权力机构获得很大的独立性。

国民政府成立后,广东实行新县政,但民国初年形成的乡村基层权力机构的格局,在不少地区一直延续到上世纪40年代末。

其三,农村社会经济与农民生活问题研究。

近年来,有关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的研究存在着一种引人注目的倾向,即“素来被认为是衰落破败的华北农村,被不少学者描述出农村资本主义自由发展的耀眼图景”。

对此,夏明方在注重定量分析和系统调查基础上提出了完全不同的意见22。

温锐民间传统借贷与农村社会经济以20世纪初期(1900-1930)赣闽边区为例一文认为,20世纪初期即苏区革命前赣闽边农村民间传统借贷关系具有普遍性,利息也不是学术界长期所认定的那么高,而且它对当地农村社会经济运行与发展具有不可或缺性。

民间借贷不是需要不需要的问题,而是政府如何加以规制与调控的问题23。

李金铮对此问题作了专门研究,其专著借贷关系与乡村变动民国时期华北乡村借贷之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民国乡村借贷关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分别对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区域的乡村借贷作了比较翔实和深入的考察,从一个侧面揭示了近代乡村经济社会演变进程中的新旧借贷关系与农民的生存状况。

李金铮的另一部著作近代中国乡村社会经济探微(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则汇集了他近年来对近代中国乡村社会经济研究的主要成果,从乡村区域研究理论与方法、近代华北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农家经济与生活、华北抗日根据地与解放区的农业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几方面,作了比较微观的区域研究。

学者们也关注到近代乡村工业化问题。

张思认为,19世纪末,直鲁农村手工纺织业在外国棉制品的冲击下经历了一个严重衰落的低谷,也迎来与国内发达地区并驾齐驱、与机器棉制品比肩竞争的发展转机。

一些学者关于洋布、洋货未能打入华北内地、甚至纠缠于“帝国主义是现实还是神话”的看法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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