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规章制度101125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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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检查的重点内容
1、在日常生产工作中,职工是否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无违章和冒险作业现象。
2、凿岩、爆破、支护施工是否达到安全要求。
3、火药库的管理、爆破施工员是否达到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4、通风防尘系统的运转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5、提升、运输系统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6、供电系统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否按规范设置。
7、排水系统的运转、设备保养、记录登记状况。
8、摘挂钩、扒渣、推车工等其他有无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9、各种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七、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要落实到班组个人,根据工作量大小,限定日期完成整改任务,凡违章作业或不符合安全整改要求的班组和个人一律按矿奖罚制度执行。
二、安全设施检查制度
在矿山生产的各环节中,用于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及应急避险的设施均属于安全设施。
为确保安全设施的安全有效,减少事故,降低事故损失,保障铁矿正常生产,对安全检查制度做如下规定:
1、绞车工:
每班对绞车的安全装置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限位器手动、电动制动器、绞车绳、电铃、灯光信号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填写检查记录表,严禁操作带病设备。
2、摘挂钩工:
每班检查销子、连环有无损坏,阻车器、安全门、挡车器是否灵敏可靠,电铃及灯光信号是否清晰,检查钩头至天轮段的绞车绳的磨损及断丝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更换、处理。
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3、维修工:
定期对提升斜巷防跑车装置进行试验检查,绞车绳的检查,并做好试验检查记录,每星期组织检查各处人行梯和扶手及木支护和钢结构棚架及使用的设备。
4、电工:
定期检查供配电设施及防护装置,各电器设备的保护,人行斜巷闭锁,预警信号装置,各运输、行人平巷、天井照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风扇机工:
每班检查风扇机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及时清理设备卫生,确保风扇正常运转,填写运行记录。
6、水泵工:
每班检查水泵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保持设备卫生及运行正常,填写运行记录。
7、拖拉机工:
每班检查拖拉机皮带防护板是否安全可靠,转动及制动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确认完好的情况下方可工作。
望全体职工从各自岗位做起,人人动手,认真检查,严格安全确认,牢记四个怎样,拒绝违章作业,详实填写检查记录,在矿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安全巡视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职工操作设备、遵守劳动纪律、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早发现解决安全事故隐患,是确保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规章制度,接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巡检制度如下:
一、巡检人员由本矿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组成,包括矿长、副矿长、值班长、安全科、跟班安全员、安全检查工组成。
二、巡视内容包括安全隐患、各岗位设备卫生、环境卫生、操作规程遵守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违章违纪现象。
三、地面各岗位白天由矿部主要领导或安全科人员不定时巡视检查,晚上由值班人员负责巡视。
四、井下各作业地点和岗位由值班长、跟班安全员、顶板工、安全检查工巡视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矿部。
五、安全巡视检查必须严格按矿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逐一落实,一旦发现违犯现象,决不允许纵容包庇,要如实做好记录,秉公处理。
六、加强每天或每班安全巡视检查的同时,严格周检和每月综合大检查制度,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安全科以书面形式落实责任人,并要求限期整改。
七、具体分工:
1.矿部主要负责人,每天要深入现场一线,对井下各工作地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现场处理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安全科对井下的设备、安全设施、各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重大问题上报矿部,并对各岗位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积极配合矿部不定期对各岗位的劳动纪律遵守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不低于3次夜间查岗,对查出的违章违纪现象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3.各班值班长对本班安全生产负责,及时了解各工作地点设备、人员及工作环境状况,每个工作地点必须做到现场巡视,重点岗位,重点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矿部有关领导。
4.跟班安全员、顶板工对本班的工作地点进行逐一巡视检查,重点检查顶板、通风、安全设施、职工的安全行为、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给值班长。
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上报矿部有关领导,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汇报给矿部安全科。
四、电工巡回检查制度
1.值班电工每天对地面配电室、令克、变压器、电气部分等全面检查一遍,检查接头有无闪络现象,变压器是否过热,开关有无发热现象。
2.照明线路每三天检查一遍,保证生产照明,消除明接头存在。
3.电力线路按期巡查,大风雨后要巡查一遍。
4.固定设备五天巡查一遍,检查电气接头有无发热,安全装置、漏电保护等是否可靠,润滑系统是否良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装岩机、铲运机两天巡查一遍,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漏电线路是否吊挂整齐,设备能否正常运转。
6.各处设备巡查完毕后,将巡查结果认真填入巡检记录。
五、职业病危害预防制度
为了防止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业病危害预防制度如下:
1、公司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2、安全科及各施工队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职业卫生和健康教育知识的教育培训,使职工了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及后果和所采取的措施。
并负责检查职工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保护品。
3、职工按规定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性健康检查。
并严格按要求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当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而未采取治理措施,又无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时,有权拒绝操作。
4、采用先进技术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5、加强设备、工艺和现场的管理,杜绝非湿式打眼或无防尘措施打眼。
6、招收新职工,上岗前进行职业病查体,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并定期对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7、定期为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
8、对疑似职业病患者及时安排就诊,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调离工作岗位,按规定安排治疗,并定期复查和疗养。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思想教育、安全知识学习,操作技术安全规程的学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
2、生产作业人员每月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培训不少于两次,包括传达最近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受教育不少于两小时,全年平均受教育培训不少于二十小时。
3、新职工必须先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再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在有经验的老职工带班4个月后方可独立工作。
4、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重新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发证机关的要求进行培训,持证率要达100%。
6、各班(组)长要利用班前班后总结布署安全生产的同时进行安全教育。
7、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1)《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公司和本矿制定的一切安全生产制度。
(2)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技术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请有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案例分析“教育,使职工明确各种事故的征兆识别和发现危险情况的应急措施、撤退路线、自救设备、使用方法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
(4)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活动,达到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目的。
(5)学习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
8、每年组织签订一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组织全员考试,使职工受教育率、合格率达到100%。
9、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或对设备投入使用。
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规范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经矿部研究,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制定事故管理制度如下:
1、矿长为事故责任追究和调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事故追究和调查,逐级落实责任,直至事故原因清楚,责任明确。
2、安全副矿长直接领导事故追究和调查工作,亲自靠到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人。
3、值班长、安全员、顶板工按照各自分工干好本职工作,作到腿勤、眼勤、嘴勤、落实勤、验证勤。
身正不怕影子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严查安全隐患,不殉私情。
4、采矿车间可能发生的事故分为爆炸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透水事故、人身事故。
一旦发生以上事故,无论大小或是否有人伤亡,相关责任人都要立即用最快的速度汇报矿部,积极抢救,妥善处理,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5、事故调查时,矿部安全科配合公司安环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逐级追究,确保事故调查报告能够反映事实真相。
6、安全科负责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形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报告应包括: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
过程和人员伤亡、设备损失情况;
确定事故责任者;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
7、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8、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表现突出的个人,矿部将予以表彰奖励。
八、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采矿车间的实际生产特点,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制度如下:
1、安全科负责将全矿重大危险源区域或施工地点的识别和评价,确认一级、二级、三级危险区。
2、所有重大危险源区域建档管理并落实名称、性质、负责人、检查人,建立《采矿车间重大危险源台账》,专人管理。
3、当重大危险源区域危险性质发生变化时,安全科要及时重新识别评价确认。
4、重大危险源区域附近必须悬挂或放置醒目的警示牌和必要的安全设施。
5、值班长、跟班安全员和顶板工每班必须对重大危险源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得随意漏检或不检。
6、涉及到外包队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值班长和安全员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区域的安全情况。
7、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负责人和检查人必须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加强责任心,每天对监控区域进行汇总整理报安全科,汇报不及时每次罚款50元。
8、安全科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及时出具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
督促责任人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确认整改完毕,确保安全。
9、安全科根据实际情况要组织召开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整改排查会议,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对照界定范围和现有的安全隐患,分析研究界定确认。
九、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各种设备正常运转,增强职工责任心,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特规定如下:
一、维修工设专人每月对各种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重点检查设备润滑情况,非正常使用磨损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等,矿部根据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二、铲运机操作工配合维修人员每月对铲运机机油过滤一次,如因过滤油不及时,而造成设备新件损坏,处罚当事人1000元。
三、凡非正常磨损,操作失误而造成设备部件损坏,损坏部件损失由操作工承担。
四、因润滑程度达不到,造成设备缺油,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对当事人按两倍处罚。
五、在矿组织的设备大检查中,每个注油点达不到润滑程度,处罚100元。
六、各部件做到勤检查、紧固、可靠性好,如因螺丝松动,而造成部件损坏,配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七、铲运设备严禁铲大块,装岩机最大不超过装50cm*50cm的大块,铲运机最大不超过50cm*50cm的大块,若超出规定之外,每块大块罚款100元。
八、工作场所,设备运行的路面,要保持清洁,平整,每次检查不合格,罚款50元。
九、设备卫生保持良好,每次检查不合格,罚款50元。
十、设备配件,严格实行以旧换新制度,若有违犯者每个部件罚款100元。
十一、每天作好设备运转记录做到真实齐全,上报矿部,汇报不及时,每次罚款100元。
十二、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严守岗位,确保自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十、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使安全生产档案的相关内容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被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专人专柜管理,存放在防丢失、防受潮的档案橱内。
2、安全生产档案要把有关资料按下列顺序分类别编号,装盒归档。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指令、上级文件、自行文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3)有关图纸、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检查台账、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台账、事故台账、安全奖惩台账及各种报表等。
(4)特种设备及主要设备的合格证件,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设备的检测记录。
(5)重大危险源档案,应急救援预案相关材料。
(6)其他档案。
2、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以下安全台账,即安全活动台账、安全检查台账、事故隐患整改台账、事故台账、安全例会台账、劳保用品发放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登记表、设备管理台账。
3、安全生产档案填写要及时、认真,或实行计算机管理。
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理顺,使安全管理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档案现行有效。
十一、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搞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管理力度,使每个职工遵章守纪,确实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奖罚条例如下:
一、为我矿的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矿部采纳并做出重大贡献的奖100~1000元。
二、对违章违纪、损坏公物、破坏安全设施进行举报者奖100~1000元。
三、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汇报,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奖500~1000元。
四、全年工作中,达到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班组或个人进行奖励。
五、上班工作服要穿戴整齐,违者经济处罚50~100元。
六、严格考勤制度,迟到一次经济处罚10元,旷工一天扣工三天,连续五天旷工按自动退矿处理。
七、严格上下班摘挂牌制度,违者经济处罚50~100元。
八、进入工作场所必须穿戴好劳保护品,违者经济处罚10~50元。
九、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经济处罚100~500元,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十、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根据情节轻重经济处罚100~1000元,造成重大事故者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对故意损坏公物、破坏安全设施的经济处罚100~1000元,性质恶劣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二、松拉人行车时,严格检查各部件是否灵敏可靠,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
如检查不细给予经济处罚100~1000元,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十三、严格执行信号制度,非信号工禁止打信号,违者经济处罚50~100元,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十四、严禁登乘不允许载人的车辆,违者经济处罚1000元,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十五、提升过程中,严格行车不行人制度,违者经济处罚50~100元,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十六、矿车禁止装大块(规格不得超过φ50cm×
50cm)或装车过满,违者经济处罚50~100元,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十七、挂钩工在提升时整理好矿车内的大块,若整理不好流落斜巷,经济处罚50~100元,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十八、往提升井、人行井、溜矿井内乱扔杂物者给予经济处罚50~100元,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十九、未经矿长批准,私自到其它工作地点拿工具及其它物件按物价十倍处理。
二十、杜绝跑风漏水现象,发现风、水管跑、冒、滴、漏一处经济处罚50~100元,并限期处理。
二十一、各班安全员对所辖区内顶板检查不细,出现顶帮脱落事故时经济处罚100~500元。
二十二、各班组对行走路线内危石处理不及时,每处按50~100元处理,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二十三、各种电器、设备、安全设施因检查、检修、保养不及时而造成停产1小时按50~100元处理,造成重大事故罚款100~1000元,并追究责任。
二十四、井下照明保持良好,各运输大巷、提升井、人行井等公共场所每欠缺灯泡一个处罚电工10元,各迎头工作面每发现大巷通用灯泡少一个,按50元处理。
二十五、对各所辖卫生区清理不合格按50~100元处理。
如出现翻车现象,当班处理不及时按100元处理,并限期处理。
二十六、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制度,如发现不清退、私存乱放者经济处罚100~1000元,并收缴火药库。
如发现带爆破物品上井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十七、严格放炮时间,违者按100~200元处理,造成事故追究责任,并且严格按按放炮三保险大声呼叫、截人、拉绳进行。
二十八、严格劳动纪律,班中睡岗、串岗、干私活、脱离工作岗位、看书、看报等按100~1000元处理,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二十九、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考试不及格者处罚50元,再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者,调离工作岗位或辞退,不参加考试、安全学习培训的处罚50-100元。
三十、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者处罚50~500元。
三十一、工作中不服从调配、不服从管理处罚100~300元。
三十二、搞好团结,凡在本矿打架斗殴者每人按100~500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
三十三、矿车余碴要清理干净,违者每个车按50~100元处理。
三十四、严格派工制度,无特殊情况未完成所派工任务的处罚100~500元。
三十五 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每次罚款50元。
三十六 若检查发现各处分管卫生区卫生不合格,处罚责任人50-100元。
三十七在上下车过程中,要正确使用电动安全门,否则每发现一次不使用,处罚50至100元。
注:
与公司制度发生冲突的条文,按公司制度(为准)执行。
十二、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1、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本矿制定的一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职工必须先接受培训,再工作,时间不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独立工作的必须在有经验的老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方可。
3、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生产作业人员每月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不少于两次,包括传达、布署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学习教育不少于两小时,全年平均受教育不少于二十小时。
5、上班前必须佩戴好所需的劳动保护品,检查使用工具。
下井戴好安全帽、照明工具。
6、禁止操作和使用掌握不了解性能和安全技术的设备及工具。
7、未经专业部门批准,严禁拆卸或更换安全装置和附属设备。
8、乘人车辆禁止人货混运,禁止抢上抢下和车内打闹,禁止乘坐不充许载人的车。
9、酒后及睡眠不足者不准下井。
10、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视情节轻重按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处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责任。
十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加强铁矿会议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会议的协调作用,通过会议的形式,宣传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指令和近期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要求,增强铁矿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制定以下例会制度:
1、每天早晨7:
20管理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内容:
安排协调当日工作。
参加人:
********、白班值长及安全员。
2、星期一16:
30安全生产例会,主持人:
****,会议内容:
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各部门汇报需解决的问题安全生产隐患,部署本周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班值长及白班、夜班安全员。
本次例会迟到或早退者处罚50元,旷会者处罚500元,本次会议相关内容,各班及施工队要及时传达到每一名职工。
3、星期天14:
30施工队安全调度会,主持人:
*****,会议内容:
**********。
本次例会迟到或早退者处罚500元,旷会者处罚2000元,本次会议相关内容,各班及施工队要及时传达到每一名职工。
4、每月5日全矿职工例会,主持人*****,矿部参加人员:
**********,会议内容:
总结传达上月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下月生产工作任务,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全矿职工分班次传达,白班16:
30;
二班14:
00;
零点班9:
00。
5、各班每班都要进行班前会和班后会,总结经验,发现不足,立即纠正,强调今后工作的方法和方向。
6、与会人员手机要设到震动,禁止交头接耳,认真听取他人的发言,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做好记录,响应贯彻传达会议的内容,必须及时传达到所辖范围内的每一个职工。
7、凡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到会,参与会议点名制度,迟到、早退者,罚款1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者,罚款50元(周一、周日例会已另行规定),特殊情况另行制定。
8、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必须由会议主持人批准,并有本队主要负责人代替参加会议,每周代替开会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者,按无故不参加的五倍罚款处罚。
9、会议组织者要按规定填写签到表和会议记录(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参加人员等)。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方针,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如下:
一、经常组织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认真学习防火、灭火安全知识及安全防火制度,熟悉使用灭火器材,使每位职工都具有防火意识,达到一定的防范火灾发生的能力。
二、组织矿管理人员每季度对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为避免夏季因打雷、闪电引起各种火灾,必须在高大建筑物、设备和井口处安装避雷针,并经常检查是否有效。
四、易燃易爆物品除单独隔离外,要远离火种、火源,并备有消防器材,同时设有防火标志,火药库要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规定。
五、重要场所和电器设备严格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并悬挂明显的防火标志。
电器设备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之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六、加大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超期的灭火器材及时更换。
七、重要场所严禁使用明火,木工、仓库物料要排放整齐,易燃品、非易燃品要归类存放,重点防护,做到人走断电。
八、严禁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