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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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规划近期为2018-2025年。
第二章保护规划
第五条资源分级保护
将本风景区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保护区等三个层次实施分级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将峡谷上段核心景区范围划定为一级保护区,面积3.4平方公里。
可以安排必需的步行游览道、休憩观赏平台、安全设施和生态公厕等游览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保护和游赏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
可以利用现有简易车行道安排单行车行道,除电瓶车(环保车)、消防车和救护车外,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及其他机动车辆进入;
严格保护自然地形地貌和森林植被,其中自然保护小区及其生态环境按相关法规实行严格保护;
适度开展观光游览和科考活动,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应严格控制游客数量。
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将玉洋湖以及一级保护区以外、景源一般和需要加强风景抚育的游赏景域划定为二级保护区,面积13.9平方公里。
可安排少量的旅宿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建设,应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域;
在保护溪涧水景自然特征的前提下,位于峡谷下半段溪涧,允许适当通过人工措施,清理溪涧河卵石,开辟水上游览项目;
对现状树种单一的人工次生林采取定向抚育措施,加快其向顶级植物群落的演替;
植被培育应以当地植物种群为主,局部地区可进行适当的植物引种,以体现生物多样性和植物景观多样性;
玉洋湖水资源保护按有关规定划定蓝线保护范围,环湖岸线建设以自然岸线为主,自然岸线达到60%以上;
严格保护湖区湿地和耕地,展示田园风光。
3、三级保护区(限制建设范围)
风景名胜区内除上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外的地域划定为三级保护区,面积5.3平方公里。
应按规划要求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各类建设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建设过程中应采用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周边自然生态资源及其环境遭受破坏;
洋后村建设严格按村镇建设有关规定,调控建设范围和强度,建筑应注重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4、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
将风景区外围300~800米山林地带划入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3.5平方公里。
外围保护地带内应有序进行各项建设,并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加强森林植被保护培育,有序进行林木采伐。
第六条资源分类保护
1、地形地貌景观保护
严格保护“U”字型峡谷地形地貌特征,禁止开山、采石、开矿、采沙等破坏地形地貌活动;
在一、二级景源周边严禁任何与景源保护、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活动,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必须与环境相协调;
对易坍塌、易损坏的地形地貌景观设置有效的隔离保护带,严禁游人直接接触。
2、水体景观保护
将岭后溪流域山林植被划为水源涵养林;
严格保护湖区湿地资源,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和景观价值;
拆除临湖一侧养猪圈;
环湖村庄居民生活污水按规划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
合理利用水资源,规划远期将建在峡谷两座现有小型水电站实施关、停、转,上游建小型调节水库,晚上蓄水,白天放水,提升水体景观。
3、森林植被景观保护
重点保护玉门峰、玉屏峰、大深坑等典型常绿阔叶林景观,以及古树名木、珍稀濒危树种及其生态环境;
对部分林相不佳的可通过人工干扰,实施林分林相改造,使其逐步演替为地带性植被群落;
建设特色农业生态观光园区,营造花果经济林景观;
每个景区分别设置一处观察台(塔),配备火灾监测系统和防火设备设施,提高防火能力,确保森林安全。
4、生物多样性资源及景观保护
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小区,使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科学价值较高生态景观和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规划将风景区核心景区划为野生动物保护栖息地,设立野生动物监测点、宣传牌,保护动物迁徙通道、饮水点;
加强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严禁滥捕盗猎、贩卖野生动物。
第七条建设控制管理
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对风景名胜区内9类设施建设提出具体控制管理要求。
表2-1分区设施控制管理一览表
设施类型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三级保护区
备注
道路
交通
索道等
×
-
机动车道、停车场
△
○
●
游船码头
栈道
土路
石砌步道
其它铺装
游览车停靠站
餐饮
饮食点
野餐点
小型餐厅
中型餐厅
大型餐厅
住宿
野营点
家庭客栈
小型宾馆
中型宾馆
大型宾馆
宣讲
咨询
展览馆
解说设施
咨询中心
购物
银行
医院
疗养院
商摊、小卖部
商店
卫生救护站
管理
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景点保护设施
游客监控设施
环境监控设施
游览
风雨亭
休息椅凳
景观小品
基础
邮电所
多媒体信息亭
夜景照明设施
应急供电设施
给水设施
排水管网
垃圾站
公厕
防火通道
消防站
其它
科教、纪念类设施
节庆、乡土类设施
宗教设施
注:
●应该设置;
○可以设置;
△可保留不宜设置;
禁止设置;
-不适用
第八条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保护。
表2-2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一览表
保护区
大气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
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
绿化覆盖率
达到
级
达到或优于II类
优于0类标准
超过85%
达到II级标准
达到或优于III类
超过70%
优于II级标准
优于1类标准
超过60%
第三章游赏规划
第九条游客容量
风景名胜区日游客容量为5700人,日极限游客容量为11399人,年游客容量为171万人。
其中,大峡谷景区日游客容量为2060人,日极限游客容量为3899人,年游客容量为61.8万人;
玉洋湖景区日游客容量为3640人,日极限游客容量为7500人,年游客容量为109.2万人。
第十条景区规划
将本风景区划分为大峡谷景区和玉洋湖景区两个景区。
1、大峡谷景区
景区面积11.4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50.4%。
大峡谷地势险峻、山高谷幽,生物多样、环境优美,自然景观丰富。
有119处景源,其中一级景源1处,二级景源5处,典型景源有玉龙瀑布、玉屏峰、玉门峰,以及地质遗迹—石臼等。
大峡谷景区胜景天成,规划依托景区的自然山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构建登高揽胜、峡谷探奇、生态体验、摄影、科考等山水观光游览景区。
保护生态环境,突出景区特色;
完善游览交通,展示峡谷风光;
依托自然资源,发展山水旅游。
2、玉洋湖景区
景区面积11.2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49.6%。
其中,水域面积2.6平方公里,陆域面积8.6平方公里。
玉洋湖景域开阔,周边群峰环绕,湖光山色。
环湖分布着7个自然村,构成“七星拱月”态势,山景、水景和村景交融,人与自然和谐,景色醉美,胜似“世外桃源”。
规划以玉洋湖为中心、环湖游览道为轴线,规划构建“一心、一廊、六园”的结构布局。
“一心”——指玉洋湖水域。
“一廊”——指以环湖游览道为轴线,串联六个功能园区构建的环湖生态文化走廊。
“六园”——分别是水利文化展示区、桑里湿地展示区、湖滨乡村文化中心、垂钓养身区、美丽乡村民宿区和大圣文化展示区等六个园区。
第十一条特色景观与展示
本风景区特色景观可概括为山水生态景观、农林和民俗文化景观两大类型:
山水生态景观包括山岳景观、峡谷景观、石臼景观、瀑布深潭景观、湖泊景观和森林景观等六个中类;
农林和民俗文化景观包括茶文化、竹文化和大圣文化等三个中类。
游客中心作为集中解说展示场所;
风景区出入口(鉴溪主出入口及服务区、玉林次出入口及服务区)、重要景观景点和步游道两侧设立的图文并茂的解说牌、指示牌和警示牌,作为重要解说设施。
第四章设施规划
第十二条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道路交通规划
风景区对外交通可通过合福高速铁路、峰福铁路、京台高速(G3)、长深高速(G25)、G205、G237(原S303)和S204等铁路、公路交通网络与省内外各海陆空交通网络连接,对外交通便捷,旅游交通通达性良好。
风景区至京台高速公路小桥互通口约30公里,至宁上高速公路屏南互通口约45公里。
风景区(规划主入口)可通过G237(原S303)和G237支线连接与上述对外交通连接;
风景区(规划次入口)可通过G237(原S303)与屏南县、古田县等境内的对外交通对接。
2、内部道路交通规划
(1)出入口规划
规划在风景区西面鉴溪村村尾设置主出入口;
在风景区东面玉林服务区设置次出入口。
(2)游览道路规划
分为四级,一级游览道(环湖游览道)路面宽7.5米;
二级游览道(峡谷电瓶车道、陈家山村连接线)路面宽4.5米;
三级步游道(森林绿道)路面宽3米;
四级步游道(亲水步游道)路面宽1.5米。
(3)水上游览线规划
规划玉洋湖水上游览线和岭后溪漂流游览线,配套4处游船码头,营造特色水上游览线路。
3、交通设施规划
在风景区主出入口和次出入口分别设置集中式生态停车场各1处;
在主要游览景点设置景区游览车停靠站共9处(大圣庙旅游点、通仙桥服务部、玉门峰服务部、陈家山村、洋后村、南洋村、南峡村、南台村和凤凰山村)。
4、道路交通管制要求
风景区内除游览车和消防车、救护车、物资供应车辆外,严禁其他机动车辆进入;
游客到达风景区主、次入口后,可直接换乘游览车(或步行)到达各景区、景点游览,也可在游船码头换乘游船游览或乘坐漂流筏漂流游览;
景区内部村落和单位凭风景区发放的车辆通行证通行;
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控制水上游览线和游客量,确保游客游览安全。
第十三条游览设施规划
旅游基地系统由旅游城、旅游镇、游客中心、旅游村、旅游点和旅游服务部等6个旅游服务基地组成。
统筹考虑游客规模和发展需要,合理配置旅行、游览、饮食、住宿、购物、娱乐、保健和其他等八类游览设施。
风景区内规划旅游村7个(洋后村、上园村、南洋村、南峡村、南台村、西山村和凤凰山村),总床位控制在500床;
旅游点1个(大圣庙旅游点);
旅游服务部3个(通仙桥服务部、玉门峰服务部和洋后服务部)。
规划在风景区主出入口设置游客中心(含管理中心),次出入口设置次游客中心。
用地规模控制在8公顷。
服务建筑层数以2层为主,局部3层,建筑造型简洁、朴素,体现地方民居建筑风格,建筑材料、色彩等应与景区环境相协调。
第十四条基础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据预测,近期日用水量95.3吨,年总用水量为2.8万吨;
远期日用水量335.2吨,年总用水量10.1万吨。
其中:
游客中心(次中心)给水:
水源就近取自山涧水,建高位蓄水池,主入口蓄水池容量30吨,次入口蓄水池容量20吨。
旅游村给水:
水源取自山涧水,规划每个旅游村新建高位蓄水池各1座,容量10~30吨。
大圣庙旅游点给水:
水源就近取山涧水,建高位蓄水池,容量20吨。
旅游服务部给水:
通仙桥服务部、玉屏峰服务部和洋后服务部给水水源均就近取山涧水,建高位蓄水池,容量5~10吨。
2、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
雨水依地形就近排入山沟,低山缓坡地区,雨水通过自然坡降排水;
坡度较陡的地段应设置一定的工程拦截缓冲设施,以防止水土流失。
据预测,近期年总排污量为2.2万吨,远期年总排污量为8.1万吨。
生活污水排放按照“新旧有别、远近结合、相对集中、分别处理”的原则,游客中心、旅游村、旅游点和服务部污水量较大,规划近期污水通过管网收集,分片集中处理,出水要求达到国家Ⅰ级排放标准;
远期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玉山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排水管平地、缓坡地管径采用D700、D500、D100三种。
3、供电工程规划
据预测,近期日用电量为540.8千瓦,远期日用电量为1355.6千瓦。
近期各旅游村可充分利用现状已配备的变压器;
规划在风景区主出入口和次出入口各配置30千伏安/1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
远期根据风景区发展需要,另行考虑更新或新增变压器。
4、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设置程控电话容量共276门,配备广播系统和景区监控系统。
游客中心和旅游村实现有线电视与全国联网。
电信线路采用埋地(沟)电缆敷设。
5、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在鉴溪村东部设置一处小型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转运至玉山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步游道每间隔50~100米设置一个垃圾箱,每间隔1000米左右设置生态环保公厕一座。
6、综合防灾规划
(1)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建立应急指挥网络和监测预警系统,依托风景区车行道作为主要疏散通道;
疏散通道依托环湖游览道和峡谷电瓶车道;
救灾通道依托G237,形成救灾绿色通道网络。
(2)防洪规划:
在风景区峡谷溪涧、陡坡等山洪灾害隐患点设立必要的警示标识,建立广播预警系统,完善道路引导标识,提高临水建筑物防洪标准,合理利用观景平台等设置必要的避水平台,完善风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景区防洪减灾整体应急能力。
(3)抗震规划:
风景名胜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按抗震烈度6度设防。
在重点游览区内设置避震疏散场所和通道。
(4)消防规划:
消防指挥中心依托玉山镇消防系统,配备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5米,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
12米的回车场,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应不小于18×
18米。
(5)森林防火规划:
在大圣庙旅游点和玉门峰服务部建立森林防火监测点;
完善防火设施,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各级森林防火指挥调度系统。
(6)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禁止开山采石,加强岭后溪沿岸护坡建设及植被保护;
对可能发生岩体崩塌地段设置警示牌,明示游客疏散通道。
(7)安全保障规划:
在风景区游览线路、车流较集中的路段设警岗,疏导交通,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规划在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段设置安全护栏或其他的安全设施。
第五章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第十五条居民点调控类型
1、调控类型
风景区内的规划控制型居民点7个(洋后村、南洋村、南峡村、南台村、西山村和凤凰山村和上园村),现状总人口1791人,总用地面积23公顷。
规划远期居民总人口2064人,总用地面积20公顷。
2、调控措施
引导居民开办家庭旅宿(农家乐);
优先吸收风景区内居民参与风景区资源保护和建设;
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风景区内居民参与风景区旅游服务。
第十六条经济发展引导
转变发展理念,调整产业结构。
充分发挥风景资源优势,借助旅游发展契机,主动融入旅游服务产业,从原来以第一产业发展模式逐步转变为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并举的发展模式,并逐步转变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
坚持资源永续利用,重点发展生态文化产业。
风景区内居民经济活动必须坚持风景资源保护与永续利用方针,重点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提高居民经济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第十七条美丽乡村建设引导
乡村建设注重彰显生态文化特色。
保护自然,传承历史文化,规划建设注重“留白”、“留绿”、“留文”、“留魂”,把“以人为本、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到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
乡村建设注重生活污水、垃圾处理。
规划通过长效治理,实现污水不直排、村道湖畔无垃圾。
要求近期建污水站,污水净化再入湖,以及“旱厕”改“水冲”,实现无蝇无臭;
远期纳入风景区排污规划,统一建设,实现洁净乡村。
乡村建设主动融入风景区旅游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利用村庄土地、环境及区位优势,建设南台村旅游服务中心。
第六章相关规划协调
第十八条与城市规划协调
本风景区与建瓯市和玉山镇镇区关系十分密切。
风景区距建瓯市城区约30公里,距镇区5公里,风景区旅游设施规划主要依托建瓯市城区和玉山镇镇区,要求玉山镇建成旅游镇;
风景区旅游设施(饮食、购物、公安、娱乐等)纳入镇区总体规划;
风景区排污设施规划远期依托玉山镇污水处理管网。
风景区主、次出入口及游客中心规划设在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其用地应与鉴溪村和玉山林场规划充分协调。
第十九条与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落实《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玉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严格保护耕地,适当增加风景游赏用地和游览设施用地,控制居民社会用地规模。
表6-1风景区土地利用规划平衡表
用地
代号
土地类型
现状情况
调控目标
面积
(km2)
比例
(%)
比例(%)
甲
风景游赏用地
/
6.78
30.0
不含湖区面积
乙
游览设施用地
0.08
0.4
丙
居民社会用地
0.23
1.0
0.2
0.9
丁
交通工程用地
0.12
0.5
0.27
1.2
戊
林地
16.2
71.7
10.34
45.8
己
园地
2.7
11.9
1.58
7.0
庚
耕地
0.62
壬
水域
2.73
12.1
合计
总用地
22.6
100.0
第二十条
与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
(1)与洋后水库水利风景区规划协调
洋后水库水利风景区范围大体与本风景区范围一致。
本规划已依据《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和《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实施相协调,严格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
(2)生态环境保护
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做到与建瓯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从源头消减污染排放,做好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
实施生态农业措施,推广使用低农药或生态防治病虫害,减少污染物排放。
(3)林地和自然保护小区保护
落实《森林法》,依据《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将风景区内森林资源实施分级保护;
将自然保护小区划入核心景区,实行严格保护。
(4)宗教和民俗活动场所管理
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风景区内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保护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和景观风貌。
风景区内大圣庙是当地村民民俗文化,历史悠久,规划做到保护和发展大圣文化,彰显地方特色文化资源。
(5)文物保护
本风景区暂未发现文物保护单位。
(6)矿产资源保护
经查阅《建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相关资料,本风景区内暂未发现重要矿产资源。
(7)旅游管理
落实《旅游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旅游和旅游经营活动,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第七章近期规划实施
第二十一条近期实施重点
(1)道路交通工程建设:
扩建改造现有环湖车行道,建成环湖游览道;
新建湖波亭码头、南台村码头和上园村码头,开展湖上游览项目。
(2)启动环湖6个生态农业园区规划建设:
科学制定环湖6个生态农业观光园区建设方案,分期实施。
(3)启动环湖7个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
结合整治配套旅游设施,重点启动南台村改建项目,初步形成旅游度假村。
(4)启动风景区主入口规划建设,以及大圣庙旅游点规划建设。
附表1-1风景名胜资源分类表
景区
类别
大峡谷景区
玉洋湖景区
自
然
景
源
天景
日出和晚霞、云雾景观
霞满玉洋、银湖秋月
4
地景
石臼群、玉屏峰、玉门峰、老鹰峰、玉门关、双龙关、龙纹壁、问天涯、金蟾望月、仙书石、弥勒岩、玉枕石、抱拳、金蟾戏水、滴水岩、祥云石、中流砥柱、宝印石、金镶玉、江心陨石、双仞谷、水帘洞、层叠岩、卧龙石、龙爪壁、玉笋石、灵龟岩、试剑石、玉蟾伏宫、玉梳石、桃心岩、依偎、玉蚌、麒麟壁、鸳鸯石、紫薇岩、叠罗汉、神龟下水、犀牛石、三棱石、贝壳岩、三叠嶂、神龟昂首、龟兔赛跑、佛足、熊掌岩、龙椅、南山玉马、龙吐水
玉洋雄关
63
水景
玉龙瀑、珠帘瀑、翡翠瀑、鸳鸯瀑、叠石瀑、浣花涧、玉龙潭、龙门潭、仙浴潭、玉渊潭、翡翠潭、鸳鸯潭、双仞潭、三叠瀑、卧龙潭、长清潭、玉笋潭、玉鉴潭、叠石潭、双生潭、玉璧潭、太极潭、卧龙滩、连心潭、月牙潭、龙爪潭、碧波潭、落花潭、悬壁潭、麒麟潭、聚龙潭、葫芦潭、百花潭、游龙潭、珠玉潭、翠叶潭、赛岩潭、玉源潭、抱玉潭、得玉潭、洗玉潭、玉带、玉叠珠落、龙吐珠、红石滩、万马奔腾
玉洋湖、渔舟唱晚、烟波垂钓
49
生景
黄山松
(2)、柳杉、红豆杉、梯田景观
玉洋春色、凤凰栗香、氤氲茶香、雪松翠竹、禾风稻浪、古枫香
11
人
文
建筑
陈家山村、吴氏宗祠
炊烟袅袅、大圣庙、照钟寺、兴隆寺
6
胜迹
太极眼(大)、太极眼(小)
上园晚钟
3
风物
晨鸣西山
1
总计
119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