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Uxddyw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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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Uxddyw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要点
七夕,古今诗人惯咏星月与悲情。
吾生虽晚,世态炎凉却已看透矣。
情也成空,且作“挥手袖底风”罢。
是夜,窗外风雨如晦,吾独坐陋室,听一曲《尘缘》,合成诗韵一首,觉放诸古今,亦独有风韵也。
乃书于纸上。
毕而卧。
凄然入梦。
乙酉年七月初七。
-----啸之记。
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要点
2010年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优先发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内涵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能力,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一、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1.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善始善终搞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抓好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巩固扩大成果工作。
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完善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和用人导向,切实改变单纯以升学率、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衡量发展成效和工作成绩的观念和做法,推动教育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启动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规划纲要和筹备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到202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
制定和发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7个分领域规划和9个省(区、市)分地区规划,统筹推进各省(区、市)编制本地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工作。
制定规划纲要任务分解分工方案,提出重点任务、重要政策和重大工程配套实施办法。
编发学习辅导材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规划纲要学习宣传培训活动。
以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为重点,抓紧启动重大教育项目和改革试点。
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监测与评估机制,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
做好全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3.积极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和资源配置,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落实公共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政策,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适应城镇化进程,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落户。
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产业振兴计划和区域发展规划,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教育支持力度,鼓励东部地区教育率先发展,推动区域教育改革和协调发展。
4.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的新格局。
建立健全部部合作、部省(区、市)合作机制,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研究、部署和落实国家重大教育改革发展任务。
拓宽听取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渠道,集思广益、问计于民、形成合力。
更加重视对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政策研究。
加强教育舆情分析研判和网宣队伍建设,切实抓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营造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环境。
5.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
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做好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编写、出版和使用工作,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筹备召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认真落实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
完善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巡视制度。
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完善符合教育系统特点和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6.着力推进素质教育。
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品德课建设,强化公民意识教育。
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新方案。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启发式教学和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审议制度,发布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并修订教材,编写好思想品德、语文和历史课程教材。
扩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业质量基本标准和学校督导评估意见。
深入做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7】7号文件,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视力保护。
编制第三个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十年规划。
全面推进普通话教学,提高师生使用和书写规范汉字能力。
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研究制定国家语言文字“十二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
7.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积极推动各地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
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改造薄弱学校力度。
完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
采取综合措施、增强政策合力,有效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现象。
鼓励县(区)域内率先实现均衡发展。
制定监测指标体系和督导评估办法。
做好最后一批13个县实现“两基”目标的检查验收工作。
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坚持以就业为目标,整合教育资源,改进教学方式,着力培养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培养,推动专业与职业岗位、教材与岗位技术标准、继续学习与专业引导的对接。
支持办好涉农专业和农村职业教育。
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民外出务工技能培训。
研究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办法,对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研究制定职业院校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的政策措施。
完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实习实训全过程管理。
全面落实学生实习责任险政策。
启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
修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启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制定引导地方各级政府、企业行业以及社会各方共同担负基础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
建立高校和大中型企业培训教师体系,加强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
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
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建设计划,引领和带动全国高职院校强化内涵建设。
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
9.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
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统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
发布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指导意见,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探索在普通高中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
鼓励举办特色高中、新型综合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10.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研究制定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管理办法,推动高校面向社会需要办学。
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启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开展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试点。
加强高校附属医院管理和建设。
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实施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继续实施“985工程”、“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计划”,启动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加强高水平、有特色大学建设。
完善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
统筹做好年度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
启动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深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
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机制。
启动实施高校自主创新工程,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进产学研用结合。
实施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积极开展决策咨询和文化传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1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支持中西部地区乡镇幼儿园建设。
修订《幼儿园建园标准》。
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
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12.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适应群众生活多样化、个性化需要,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继续教育,发展和改进教育培训。
加强社区教育。
办好广播电视大学。
发展现代远程教育。
改革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加强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
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13.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
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
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课程标准。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
14.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
支持相关民族地区双语教育。
制定《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工作指导纲要》。
修订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
进一步加强双语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
启动民族院校建设工程。
编制内地学校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五年规划。
深化内地民族班教学改革和招生改革。
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及西藏、新疆中职班。
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1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抓好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将师德表现放在首位。
健全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做好首届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准备工作。
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特设岗位计划,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贫困地区从教。
研究制定深化高师院校课程教学改革意见。
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
研究建立教师资格注册制度。
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试点。
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
积极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编制管理。
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意见。
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推动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
研究和指导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16.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研究制定构建覆盖城乡学校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的政策措施。
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培训。
全面部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设。
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积极推进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质量监控、毕业生就业等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
启动运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继续推进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
17.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落实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全面取消借读费。
研究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办法,推动逐步实现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推动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18.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活补助标准,推动和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
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进程,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普通高中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推动各地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资助政策。
大力推行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9.重视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巩固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长效机制。
大力加强就业创业教育。
切实抓好就业指导和服务。
深入推进“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应征入伍工作。
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完善科研助理制度,深入推进重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
加强对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20.统筹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及试点。
围绕教育优先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成立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
研究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及试点实施的方案,支持重点领域改革。
完善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布局。
鼓励和引导各地根据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开展教育改革试点。
探索和支持区域教育协作与联动发展。
21.改革义务教育体制。
加强省级政府统筹责任,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和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办学条件。
推动县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
健全中小学管理制度,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
22.改革职业教育体制。
以政府统筹为主导,建立和完善企业、行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模式。
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设置、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和评价办法改革。
深入推进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与订单式培养改革。
支持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推进集团化办学和职业教育园区建设。
完善发展职业教育保障机制。
23.改革高等教育体制。
完善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作用,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结构。
研究制定高校分类指导意见和分类管理办法。
推进与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建直属高校和省部共建地方高校。
依法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指导直属高校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加快推进高校制定章程、依法治校。
探索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探索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扩大社会参与学校管理。
24.改革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
支持和扩大各地开展高考综合改革实验,鼓励高水平大学和示范性高职院校进一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模式。
完善初中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深化高考内容和形式改革,重点考察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
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
25.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推动制定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开展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试点。
探索符合民办教育特点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公办学校多种办学形式。
加强独立学院建设和管理。
26.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办好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开展评估试点。
办好第四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及中国与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东亚高等教育合作论坛。
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来华留学规模。
研究制定和启动实施接收美国10万名学生来华留学方案。
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政策,提高公派出国留学效益。
做好俄罗斯汉语年工作。
加快汉语国际推广,抓好汉语教师培训和教材建设,办好孔子学院。
积极推进双边、多边人文交流与教育合作。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27.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优先发展教育,研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目标的实现。
探索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
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清理化解。
扩大化解高校债务风险试点。
探索化解普通高中债务。
加强教育经费使用和资产的管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研究制定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方案。
在高等学校积极推行总会计师制度。
四、进一步转变职能,树立良好作风
28.坚持科学调研、科学决策、科学执政。
建立教育部党组成员、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改革咨询、听证制度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提高决策水平和能力。
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
完善重大教育决策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
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做好国家督学换届工作。
29.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主动接受和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
完成《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工作,配合做好《考试法》和《教育督导条例》的制定与审议。
修订《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减少和规范教育行政审批。
加强教育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建立教育纠纷解决机制。
深入推动各地开展创建依法治教示范校活动。
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
30.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和学风建设。
深化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推进学校信息公开。
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积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创建活动。
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研究制定规范教育收费指导意见。
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突出问题,继续配合做好治理中小学教辅散滥工作。
广泛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完善加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
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31.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大力加强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
研究制定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做好招生、资助、食堂以及困难帮扶工作。
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普遍开展预案宣传和演练。
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力度,着力抓好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传染病、食物中毒的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认真抓好稳定工作前瞻性研判。
健全重大安全和稳定事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
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与纠纷,妥善处理各种事端。
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管理。
深入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建设平安、文明、绿色、和谐校园。
32.切实加强教育部机关建设。
大力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领导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
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老龄工作。
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关心干部职工成长,改善机关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廉洁型机关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0年7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胡主席5项要求和温总理5点部署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7月13-14日在北京举行
胡锦涛5项要求
1.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积极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2.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
3.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4.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
5.必须重视教育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
温家宝5点部署
1.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要进一步办好义务教育,教育资源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
完善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女在全日制学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加强农村寄宿学校建设和管理,解决留守儿童上学问题。
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
2.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动员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高等教育要坚持稳步发展和提高质量相结合,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争取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际知名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
公办民办并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
3.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要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政府要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更多运用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教育发展。
保障高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推进学校民主管理;逐步取消各类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克服行政化倾向。
倡导教育家办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独特办学风格的人民教育家。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的平等法律地位。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制定、完善和落实好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绩效工资等政策,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