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城市试点评价参考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
《国家知识产权城市试点评价参考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知识产权城市试点评价参考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人大颁布法规与政府颁布规章
没有相应权限的城市不考核
6
政府政策文件
0.3
7
部门联合发文
8
部门文件
0.1
三
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
9
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建立的情况
政府知识产权协调机制建立的情况
11
市级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包括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12
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机构
建设情况(包括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四
知识产权工作特点及运用知识产权规则能力建设的情况
13
知识产权工作的创新举措及
突出成效
14
有效利用失效专利信息的情况
15
技术立项或技术引进时有效
利用专利信息的情况
16
运用知识产权规则提起诉求和积极应诉的情况(特别是涉外的纠纷)
五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情况
20
17
设立专门执法机构情况(包括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县级市不考核
18
年专利纠纷受理量
19
年专利纠纷结案率
年假冒他人专利案件查处量
0.05
21
年冒充专利案件查处量
22
重大假冒他人专利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情况
23
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活动数量
24
跨部门执法协作情况
25
跨地区执法协作情况
六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26
知识产权培训
27
新闻媒体专题
28
大型宣传活动
29
知识产权论坛
副省级以下城市不考核
30
其他普及知识产权的举措
七
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建设情况
31
获最近三届中国专利金奖、
优秀奖情况
32
年专利申请增长率
33
年申请国外专利增长率
34
年专利申请量中发明专利比例
35
每十万人年专利申请量
36
每十万人年专利授权量
37
有效专利量中发明专利
的比例
38
有效专利量占累计专利授权量的比例
39
年R&D经费内部支出
40
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与R&D经费的比例关系
41
年注册商标数量
42
驰名商标增加数量
43
著名商标增加数量
44
年注册登记地理标志数量
45
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
八
企业专利工作情况
46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增加数量
47
参加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及有关项目的情况
48
政府对参加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及有关项目的单位资金支持增加的情况
49
企业年专利申请量所占比例
50
促进企业专利技术实施工作情况
51
促进企业专利技术实施投融资机制建立情况
九
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研究制定
52
城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研究制定
53
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
54
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
55
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建立
十
知识产权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56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情况
57
行业保护协会建立情况
58
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0.5
使用说明:
1.将对副省级城市(包括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包括地级省会城市)、县级市分层次进行考核,并将各类城市按东部、中部和东北、西部三大部分分类排列。
2.该评价标准满分为100分。
对于不考核“5号二级指标”的城市,其“二号一级指标”的得分由其“6、7、8号二级指标”的得分乘以167%得出;
对于不考核“29号二级指标”的城市,其“六号一级指标”的得分由其“26、27、28、30号二级指标”的得分乘以111%得出;
对于县级市,其“九号一级指标”的得分由其“53、54号二级指标”的得分乘以200%得出,其总分由其“一、二、三、四、六、七、八、九号一级指标”的得分乘以133%得出。
附:
国家知识产权城市试点、示范创建及示范工作评价参考标准(试行)二级指标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城市试点、示范创建及示范工作
评价参考标准(试行)二级指标说明
1.政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指市政府专门召开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次数、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次数以及是否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产生显著成效。
要求对召开的会议及解决的知识产权工作重大问题及其产生的成效提供说(证)明,评价时检查有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
2.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条件、资金支持情况:
指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手段、环境、设备、资金等支持的情况,特别是试点示范期间对工作条件、资金改善或增加的情况。
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政府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决议、要求等有关内容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
指市政府关于试点示范工作的有关决定及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得到执行和落实的情况。
评价时对照政府有关决定及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检查落实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4.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
指市政府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的工作、任务贯彻和执行的情况。
要求提供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
5.人大颁布法规与政府颁布规章:
指具有相应权限的城市通过人大立法程序制定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及政府制定知识产权行政规章的情况。
如制定,要求提供法规及规章的文本。
6.政府政策文件:
指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有关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要求提供文件正本。
7.部门联合发文:
指知识产权局和政府其他部门或司法机关联合制定的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文件。
8.部门文件:
指知识产权局制定的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文件。
9.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的情况:
指市政府建立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并说明领导小组运行情况及产生的成效。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0.政府知识产权协调机制建立的情况:
指市政府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的情况,并说明协调机制运行情况及产生的成效。
11.市级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包括人才队伍建设):
指市级知识产权局机构性质、级别、编制、工作条件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
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
12.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包括人才队伍建设):
指市所属城区、开发区、县(市)设立知识产权局的情况,包括编制、级别、隶属关系、职能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
13.知识产权工作的创新举措及突出成效:
指本市在知识产权工作中采取的独创性工作措施和取得的突出效果。
要求提供详细材料。
14.有效利用失效专利信息的情况:
指本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充分利用失效专利信息并取得经济效益的情况,重点考察本市知识产权局在这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
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15.技术立项或技术引进时有效利用专利信息的情况:
指本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技术立项或技术引进时利用专利信息进行专利检索、分析,从而有效规避专利风险、节约研发经费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重点考察本市知识产权局在这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
16.运用知识产权规则提起诉求和积极应诉的情况(特别是涉外的纠纷):
指本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灵活运用知识产权规则提起诉求和积极应诉并取得有利结果的情况(特别是涉外的纠纷),重点考察本市知识产权局在这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
17.设立专门执法机构情况(包括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指设立专利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队伍建设的情况。
18.年专利纠纷受理量:
试点示范期间每年专利纠纷受理量。
19.年专利纠纷结案率:
指试点示范期间每年专利纠纷结案率。
20.年假冒他人专利案件查处量:
指试点示范期间每年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的数量。
21.年冒充专利案件查处量:
指试点示范期间每年查处冒充专利案件的数量。
22.重大假冒他人专利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情况:
指构成犯罪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的情况。
23.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活动数量:
指试点示范期间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活动的次数、规模等。
24.跨部门执法协作情况:
指与工商、版权、公安、药监、质监等部门进行执法协作的情况,包括协作执法次数、出动人数、时间等数据。
25.跨地区执法协作情况:
指到其他地区或协助其他地区在本地执法情况。
26.知识产权培训:
指对国家干部、科技人员、企业管理者及有关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的情况。
评价内容包括知识产权培训是否纳入公务员及干部培训课程及考核,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的次数和培训人数等。
27.新闻媒体专题:
指利用新闻媒体,设立专门栏目宣传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8.大型宣传活动:
指宣传面广、参加人数多、影响力大、具有明显效果的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
29.知识产权论坛:
指举办省级及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论坛的情况,包括次数、规模、范围、参加人员等。
30.其他普及知识产权的举措:
指通过学校教育、咨询服务、发放图书等其他方式进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的情况。
31.获最近三届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情况:
指最近三届中国专利奖的评选中,该市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数量。
32.年专利申请增长率:
指试点示范期间每年专利申请增长率。
33.年申请国外专利增长率:
指试点示范期间每年申请国外专利的增长率。
34.年专利申请量中发明专利比例:
指试点示范期间每年发明专利申请占全部专利申请的比例。
35.每十万人年专利申请量:
指试点示范期间每年平均每十万人专利申请量。
36.每十万人年专利授权量:
指试点示范期间每年平均每十万人专利授权量。
37.有效专利量中发明专利的比例:
指目前拥有的有效专利中发明专利所占比例。
38.有效专利量占累计专利授权量的比例:
指目前有效专利占历年累计专利授权量的比例。
39.年R&D经费内部支出:
指试点示范期间本市每年投入R&D经费的数量。
40.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与R&D经费的比例关系:
指试点示范期间每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与R&D经费的比例关系,单位为件/亿元。
R&D经费以各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1.年注册商标数量:
指试点示范期间每年注册商标的数量。
42.驰名商标增加数量:
指该市试点示范期间中国驰名商标增加的数量。
43.著名商标增加数量:
指该市试点示范期间著名商标增加的数量。
44.年注册登记地理标志数量:
指试点示范期间每年注册登记地理标志的数量。
45.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
指试点示范期间每年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数量。
46.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增加数量:
指该市试点示范期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增加的数量。
47.参加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及有关项目的情况:
指参加国家和省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和有关项目的情况,包括数量和效果。
48.政府对参加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及有关项目的单位资金支持增加的情况:
指试点示范期间市政府对参加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及有关项目的单位资金支持增加的情况,包括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考察。
49.企业年专利申请量所占比例:
指试点示范期间本市企业年专利申请量占全市年专利申请量的百分比。
50.促进企业专利技术实施工作情况:
指知识产权局推进企业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包括促进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的政策和资金投入等情况。
51.促进企业专利技术实施投融资机制建立情况:
指用于支持专利技术实施的投融资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城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研究制定:
指研究制定城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规划的情况,可以是城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或发展计划。
要求提供正式文件。
53.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
指本市重点行业开展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情况。
要求提供战略研究报告正本。
54.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
指本市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开展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情况。
55.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建立:
指本市重点行业或重点产品研发和出口工作中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的预警机制建立的情况。
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6.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情况:
指本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情况,包括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服务及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数量、从业人员数量及工作情况。
要求提供相关数据。
57.行业保护协会建立情况:
指本市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情况,对是否建立、建立的数量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58.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指本市提供专利文献、专利技术交易信息等服务的机构建设情况,包括网站、展示交易场所、人员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