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康复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材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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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康复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材料Word下载.docx

  一是领导靠前指挥,深入调查研究。

工作开展之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曾岚,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呼延江,县委书记刘小军多次亲临我县社区戒毒(康复)场所进行调研,提出建设性、前瞻性指导意见,为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支撑。

县上多次召开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并从财政拨款6万元,以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禁毒委主任吴聪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明及公安局长刘博华等也先后深入街镇,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共同探讨分析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面临的有利条件和存在问题。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了规范和依据。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深入思想发动。

按照“宣传引导,措施跟进”的工作思路,我们以《禁毒法》宣传为载体,在全县范围内大力组织开展了社区戒毒(康复)宣传活动。

年初,县禁毒委对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发动,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居民小组长先后7次层层召开了专题会议,印发社区戒毒(康复)宣传资料3余份,悬挂横幅50余条、张贴标语200余张。

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了浓厚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氛围,禁毒委成员单位和广大群众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了正确的认识,明确了各自职责任务,有效增强了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设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部门从有利于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有利于落实帮教和管理措施、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社区戒毒(康复)的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保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同时,切实帮助解决组织机构、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难题。

街道办环东社区、中山社区和云岩镇从组织机构、人员落实、方案制定等方面入手,做好了先期各项准备工作,从而为以点带面推进整体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合理确定试点,精心搭建平台。

为了使试点工作更好地为今后的全面推进提供经验,我们把吸毒人员分布较为集中的环东社区、中山社区和云岩镇作为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将县公安局掌握的在册吸毒人员中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到社区戒毒(康复)范围。

  鉴于社区戒毒工作量大面宽,涉及部门多,而且在我县尚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做法和模式,县禁毒委积极选派人员前往上海、浙江、甘肃等地进行考察,在充分借鉴吸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以矫治康复中心为平台、社区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组织模式;

在工作力量上,由社区专职人员负责,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禁毒志愿者与戒毒人员的家属或监护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共同参与;

在工作职能上,明确公安、财政、司法、卫生、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宣传等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初步形成职能明确、配合密切的工作机制,保证了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突出人文关怀,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

  社区戒毒(康复)是通过社会整体之力来确保吸毒者重新过上一种有尊严、有价值的生活,是在法制轨道内实施的一种人性化制度设计和秩序构建,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切实体现。

在遵循法制的基础上,县禁毒委施以人性化关怀和帮助,强化其内在激励,引导戒毒对象安心、主动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帮助戒毒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

工作中,县禁毒委确定了“以点带面、渐次推进”的总体思路。

明确街道办和各乡镇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组建了专门工作队伍,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乡镇、社区负责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

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牵导作用,抽调多名民警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和指导,并通过定期例会、专业培训、信息报送、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商讨对策,解决问题,有力地推进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把人本理念渗透到各项工作中,调动戒毒人员的积极性。

针对吸毒人员不愿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情况,我们着重通过社区民警、社区干部和吸毒人员家属及邻居等力量,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和《禁毒法》的宣传工作,将社区戒毒(康复)场所名称统一规范为“矫治康复中心”,并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切实打消吸毒人员思想顾虑,使其积极主动地接受社区戒毒(康复)。

在接收戒毒人员后,我们根据对象的毒瘾大小、家庭状况、配合程度,将吸毒人员划分为重点对象、转化对象和回归对象三类,因人、因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并强化戒毒人员的思想教育,定期谈心谈话,组织参加公益性劳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每月书面汇报思想状况,切实促进戒毒人员摆正位置、认清危害、增强自律、改善自我。

同时,我们强化帮教措施,成立了8个帮教小组,抽调了28名禁毒志愿者,采取以“包对象、包宣传、包思想、包尿检、包建档”为主要内容的“五包”责任制,切实提供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教服务和人性化综合管理。

  二是扎实做好帮扶救助工作,解决戒毒人员后顾之忧。

工作中,我们创新思路,勇于实践,坚持街办负责、社区依托、公安监管、社工参与、医院治疗、家庭配合的“六方联动”帮教模式。

研究制定了禁毒委成员单位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要求定期把各类有利于戒毒康复的意见信息汇总到社区矫治康复中心,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机会,帮助2名戒毒人员解决了就业难题;

民政部门在不突破政策底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做好特殊戒毒人员的救助工作,已将3个家境困难的戒毒人员家庭纳入了低保救助范围;

工商部门为1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创业及生产提供服务和费用减免;

国税、地税部门参照相关政策为4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减免了部分税金,工青妇、司法、宣传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和帮教工作。

  三是建设好矫治康复中心,方便戒毒人员治疗。

一方面,通过亲属督促、社区监护、公安部门强制等方式,落实定期尿检措施,确保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实行全覆盖。

另一方面,按照身心兼治的原则,我们依托县医院医疗专业优势,建立了1个戒毒康复中心门诊,县禁毒办专门购置了社区戒毒(康复)物理治疗仪,制定了相关配套办法。

选配有心理矫治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坚持生理脱毒治疗和心理干预辅导双管齐下,全面了解掌握吸毒人员的吸毒史,结合其心理症结、成长环境等因素进行心理辅导,着力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

  三、打击防范并重,巩固提高社区戒毒(康复)成果

  四、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持续发展

  在社区戒毒(康复)实践中,我们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明确机构设置与主体责任,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情,建立社区戒毒人员档案,印发社区戒毒工作流程图和社区戒毒动态管理等一系列工作责任措施,并逐步完善社区戒毒(康复)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力地推向可操作的制度化轨道。

同时,县禁毒委还把社区戒毒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中,与街道办、各乡镇党政一把手签订社区戒毒目标责任书。

特别是我们探索形成的“三个定期”和“六项制度”工作格局,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县25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均未发生复吸现象,而且已有2人重新融入社会,开始正常生活。

  一是严格坚持“三个定期”。

即:

定期与戒毒人员进行一次谈话,定期对戒毒人员进行一次尿检,定期走访调查一次戒毒对象周边关系,掌握其真实的戒断情况。

对强戒出所人员,责令他们到社区开展康复活动,除落实相应的帮教工作外,指导他们进行物理治疗,社区帮教小组适时对其进行心理干预与矫正,使他们能巩固强戒的成果,彻底戒断毒瘾。

  二是积极落实“六项制度”。

落实帮教责任制,明确帮教小组各成员对吸毒人员的帮教职责,积极协作,共同参与,形成帮教合力;

落实困难救助制,对回归社会,重新做人的戒毒康复人员,生活确有困难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给予一定资助,帮助其度过难关;

落实守法承诺制,帮教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协议,要求做出不违法犯罪的承诺,培养其树立生活自信心;

落实亲属协管制,充分发挥吸毒人员亲属的帮教作用,选择其有权威的亲属作为帮教责任人,负责做好日常帮教监督工作;

落实定期汇报制,社区戒毒人员至少每周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报告一次戒毒情况,社区康复人员至少每两个月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康复情况一次;

落实定期学习制,吸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定期到矫治康复中心参加学习,在道德、科学、心理和卫生等方面接受教育,重塑人格形象。

  五、工作成效及体会

  社区戒毒(康复)试点的推行开展,给我县禁毒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效应,为深化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提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一是禁毒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全面摸清了吸毒人员底数,建立了在册吸毒人员、现有吸毒人员、外来吸毒人员三本台帐。

为3个试点社区全部购置了戒毒康复我县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取得成效,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首先,各级领导重视是前提。

《禁毒法》实施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迅速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职责任务,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了组织支持和人力保障。

  其次,各部门积极参与是关键。

在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不等不靠,各司其职,主动克服困难,积极参与工作,在选配人员、履行职责、兑现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坚持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汇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动态,短时间内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扎实开展。

  第三,严厉打击是根本保证。

重新接触毒品是导致吸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的症结所在。

因此,只有不断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真正从源头上切断毒品流入途径,才能有效降低复吸率,巩固社区戒毒成果。

  第四,人文关怀是有效途径。

吸毒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法律层面是一个违法者,在社会层面是一个受害者,同时也是一个病患者。

对待他们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违法人员,简单的采取打压政策,必须突出人文关怀的理念,用心帮教,真情感化,触及其思想灵魂,才能促使其身心康复,融入社会。

  我县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及创建平安**的总体目标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现场会为契机,进一步坚定信心,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努力掀起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新高潮,为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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