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九年级语文下册第9课《鱼我所欲也》练习题 word版习题+答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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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版九年级语文下册第9课《鱼我所欲也》练习题 word版习题+答案Word文件下载.docx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1.解释句中加点的字词。

①故不为苟得也()

②死亦我所恶()

③故患有所不辟也()

④贤者能勿丧耳()

⑤蹴尔而与之()

⑥乞人不屑也()

⑦是亦不可以已乎()

⑧此之谓失其本心()

2.根据语境,解释句中的多义词。

①得

二者不可得兼()

故不为苟得也()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②生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③故

故患有所不辟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④为

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乡为身死而不()

⑤于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万钟于我何加焉()

⑥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呼尔而与之()

3.解释句中词类活用的词。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4.找出句中的通假字,并解释。

①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②故患有所不辟也

③乡为身死而不

④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5.请用“/”符号给下面的句子断句。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6.翻译句子。

①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②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③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④是亦不可以已乎?

7.理解课文内容,填空。

①孟子认为人之“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主要通过的取舍、箪食豆羹的取舍、的取舍等方面论证了“义”和“不义”的存在。

②作者用“一箪食,一豆羹”来进行论证,着重论述了“”比“”更重要,人应该保有本心的道理。

8.作者在文中赞扬和批评了怎样的人?

请谈谈你的看法。

9.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请简要说说它是如何提出的?

10.写“鱼”和“熊掌”“不可得兼”时,取“熊掌”的用意是什么?

11.从全文看,本文先后运用了哪几种论证方法来证明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舍生取义这一观点的?

生活中有许多人将这个观点奉为行为的准则,请你根据对这个观点的认识,列举一个奉行这种行为准则的事例加以证明,并作简要阐述(要求:

举例典型,叙议结合)。

12.“此之谓失其本心”中的“此”指代什么?

13.古人历来主张“有所为有所不为”,请结合本文,谈谈在现实生活中,你应该怎样做到既有所为又有所不为?

★【参考答案】

①故不为苟得也(苟且取得。

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②死亦我所恶(讨厌,憎恨)

③故患有所不辟也(祸患,灾难)

④贤者能勿丧耳(丧失)

⑤蹴尔而与之(踩踏)

⑥乞人不屑也(认为不值得,表示轻视而不肯接受)

⑦是亦不可以已乎(停止)

⑧此之谓失其本心(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二者不可得兼(得到,拥有)

故不为苟得也(取得)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同“德”,感激)

舍生而取义者也(生命)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获得生命)

故患有所不辟也(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原因)

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做)

乡为身死而不(为了)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对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同“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动词,给与)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名词作动词,合乎礼仪)

得同“德”,感恩、感激

辟同“避”,躲避

乡同“向”,先前、从前

辩同“辨”,辨别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不只是贤能的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把食物)用脚踩踏后给人,(即使是)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

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①孟子认为人之“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主要通过鱼与熊掌的取舍、箪食豆羹的取舍、万钟(丰厚的俸禄)的取舍等方面论证了“义”和“不义”的存在。

②作者用“一箪食,一豆羹”来进行举例论证,着重论述了“义”比“生”更重要,人应该保有本心的道理。

赞扬了舍生取义的人,批评了见利忘义的人。

舍生取义的精神是应该大力提倡并继承发扬的。

当我们人生中遇到在生死义利的重大抉择时,我们应该做到舍生取义,而不能为了一己私利,置正义于不顾。

中心论点:

“生,亦我所欲也;

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

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

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

由此及彼,由浅入深,自然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意对即可)

意在说明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需要选择的事,在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人们会选取价值更高的东西,用此事情来比喻“舍生取义”的道理。

道理论证法、举例论证法。

示例:

南宋末年,文天祥组织力量坚决抵抗外来入侵,失败被俘后,面对元朝的威逼利诱毫不动摇,视死如归,最终被杀,他这种高尚的民族气节和为正义献身的精神就是一种“舍生取义”的表现,是永远值得后人学习的。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或: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的不义行为。

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面对各种诱惑时,能够做到不为利所动,就是有所不为;

面对生与死或利与义的考验时,我们能勇敢地选择接受死神的挑战,勇敢地选择保持自己做人的原则,就是有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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