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控制新标准介绍.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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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控制新标准的内容介绍PART01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一、集中管理原则1、有条件的医院宜建立集中的内镜诊疗中心(室),负责内镜诊疗及清洗消毒工作。
2、内镜的清洗消毒也可由消毒供应中心负责,遵循本标准开展工作。
二、协同配合要求1、对内镜诊疗中心(室)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设计方案进行卫生学审议;对清洗、消毒与灭菌设备的配置与质量指标提出意见。
2、负责设备购置的审核(合格证、技术参数);建立对厂家设备安装、检修的质量审核专人负责内镜诊疗中心(室)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二协同配合要求二、协同配合要求3、保障内镜诊疗中心(室)的水、电、压缩空气的供给和质量,定期进行设施、管道的维护和检修。
三、专业化要求1、应有相对固定的专人从事内镜清洗消毒工作,其数量与本单位的工作量相匹配。
2、应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四、分区要求1、办公区、患者候诊室(区)、诊疗室(区)、清洗消毒室(区)、内镜与附件储存库(柜)2、不同系统(如呼吸、消化系统)软式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分室进行。
3、诊疗(检查)室与清洗消毒室应分开。
五、流程要求1、不同系统(如呼吸、消化系统)软式内镜的清洗槽、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应分开设置和使用。
2、清洗消毒流程应做到由污到洁六、配置要求1、软式内镜及附件数量应与诊疗工作量相匹配。
2、应配备手卫生装置,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
3、通风设施4、张贴清洗消毒操作规程以文字或图片。
七、设备配置1、清洗槽。
手工清洗消毒操作还应配备漂洗槽、消毒槽、终末漂洗槽。
2、全管道灌流器。
3、各种内镜专用刷。
4、压力水枪。
5、压力气枪。
6、测漏仪器。
7、计时器。
8、内镜及附件运送容器。
9、低纤维絮且质地柔软的擦拭布、垫巾。
10、手卫生装置,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
八、个人防护用品1、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2、医用外科口罩3、护目镜或防护面罩4、帽子5、手套6、专用鞋1、应至少每天测漏1次。
2、将内镜连同全管道灌流器,以及按钮、阀门移人消毒槽,并全部浸没于消毒液中;3、内镜消毒前后操作者应更换手套4、消毒后的内镜应采用纯化水或无菌水进行终末漂洗5、内镜应储存于清洁、干燥的环境中。
6、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应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终末漂洗、干燥后,方可用于患者诊疗。
九、操作要求1、一次性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应每批次进行浓度监测;2、重复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配制后应测定一次浓度,每次使用前进行监测;3、消毒内镜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一半后,应在每条内镜消毒前进行测定。
十、消毒剂浓度监测十一、内镜消毒质量监测1、消毒内镜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
2、监测采用轮换抽检的方式,每次按25%的比例抽检。
内镜数量少于等于5条的,应每次全部监测;多于5条的,每次监测数量应不低于5条。
3、监测方法应遵循GB15982的规定,消毒合格标准:
菌落总数20CFU/件。
十二、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1、应记录每条内镜的使用及清洗消毒情况,包括:
诊疗日期、患者标识与内镜编号(均应具唯一性)、清洗消毒的起止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
2、应记录使用中消毒剂浓度及染菌量的监测结果。
3、应记录内镜的生物学监测结果。
4、宜留存内镜清洗消毒机运行参数打印资料。
十二、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5、应记录手卫生和环境消毒质量监测结果。
6、应有记录测漏情况。
7、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8、消毒剂浓度监测记录的保存期应6个月,其他监测资料的保存期应3年PART02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一、分区1、应设立独立的器械处理区。
2、区域内分为回收清洗区、保养包装及灭菌区、物品存放区:
a)回收清洗区承担器械回收、分类、清洗、干燥工作。
b)保养包装及灭菌区承担器械保养、检查、包装、消毒和(或)灭菌工作。
c)物品存放区存放消毒、灭菌后物品,以及去除外包装的一次性卫生用品等。
d)工作量少的口腔门诊可不设物品存放区,消毒灭菌后将物品直接放于器械储存车内。
一、分区3、回收清洗区与保养包装及灭菌区间应有物理屏障。
4、工作流程设计应由污到洁。
二、设备、设施1、污物回收器具2、手工清洗池3、工作台4、超声清洗器5、灭菌设备。
三、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1、口腔器械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和(或)灭菌。
2、高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
3、中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或高水平消毒。
4、低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中或低水平消毒。
四、清洗要求1、口腔器械清洗方法包括手工清洗和机械清洗(含超声波清洗)。
2、非电源口腔器械可选择机械清洗方法。
3、带电源口腔器械、精密复杂口腔器械宜选择手工清洗。
4、清洗后器械表面、螺旋结构处、关节处应无污渍、水渍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五、灭菌方法选择1、口腔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2、选择小型灭菌器灭菌应符合要求。
PART03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5092016一、建筑布局及环境要求1、ICU应位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
2、ICU整体布局应以洁污分开为原则,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等应相对独立。
3、床单元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5m2,床间距应大于lm。
4、ICU内应至少配备1个单间病室(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8m2。
5、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6、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41.5,相对湿度应维持在30%-60%。
7、装饰应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消毒的原则。
8、不应在室内摆放干花、鲜花或盆栽植物。
二、人员要求1、护理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时,宜分组进行,人员相对固定。
2、患有呼吸道感染、腹泻等感染性疾病的医务人员,应避免直接接触患者。
3、医务人员应采取标准预防,应配备足量的、方便取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医用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隔离衣等。
二、人员要求4、应保持工作服的清洁。
5、进人ICU可不更鞋,必要时可穿鞋套或更换专用鞋。
6、乙肝表面抗体阴性者,上岗前宜注射乙肝疫苗。
三、患者的安置与隔离1、应将感染、疑似感染与非感染患者分区安置;2、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3、多重耐药菌、泛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宜单间隔离如卩隔离房间不足,可将同类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集中安置,并设醒目的标识。
四、探视者的管理1、应明示探视时间,限制探视者人数。
2、探视者进人ICU宜穿专用探视服。
探视服专床专用,探视日结束后清洗消毒。
3、探视者进人ICU可不更鞋,必要时可穿鞋套或更换专用鞋。
4、探视呼吸道感染患者时,探视者应遵循WS/T311的要求进行防护。
5、应谢绝患有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的探视者。
五、医院感染的监测1、应常规监测ICU患者医院感染发病率、感染部位构成比、病原微生物等。
2、应积极开展目标性监测,包括呼吸机相关肺炎(VAP)、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CLBSL)、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CAUTI)、多重耐药菌监测。
3、对于疑似感染患者,应采集相应标本做微生物检验和药敏试验。
六、手卫生要求1、应配备足够的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和速干手消毒剂,洗手设施与床位数比例应不低于1:
2,单间病房应每床1套。
应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
每床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2、干手用品宜使用一次性干手纸巾。
3、探视者进人ICU前后应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七、环境清洁消毒方法与要求1、医疗区域的物体表面应每天清洁消毒1-2次,达到中水平消毒;2、计算机键盘宜使用键盘保护膜覆盖,表面每天清洁消毒1-2次;3、普通患者持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如监护仪、输液泵、氧气流量表等)表面,应每天清洁消毒1-2次;七、环境清洁消毒方法与要求4、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应专人专用,或一用一消毒。
5、地面应每天清洁消毒1-2次。
6、安装空气净化系统的ICU,空气净化系统出、回风口应每周清洁消毒1-2次。
7、呼吸机外壳及面板应每天清洁消毒1-2次;呼吸机外部管路及配件应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长期使用者应每周更换;呼吸机内部管路的消毒按照厂家说明书进行。
八、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要求1、床栏、床旁桌、床头柜等应每天清洁消毒1-2次,达到中水平消毒。
2、床单、被罩、枕套、床间隔帘应保持清洁,定期更换,如有血液、体液或排泄物等污染,应随时更换。
3、枕芯、被褥等使用时应保持清洁,防止体液浸湿污染,定期更换,如有血液、体液或排泄物等污染,应随时更换。
九、空气消毒方法与要求1、医疗区域定时开窗通风。
2、安装具备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3、空气洁净技术:
应做好空气洁净设备的维护与监测,保持洁净设备的有效性。
4、空气消毒器:
应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
PART04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5102016一、布局与设施1、病区内病房(室)、治疗室等各功能区域内的房间应布局合理,洁污分区明确。
【总体要求】2、收治传染病患者的医院应具备隔离条件,独立设区,病房内通风良好。
【符合GB50686-2011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3、设施、设备应符合医院感染防控要求,应设有适于隔离的房间和符合WS/T313要求的手卫生设施。
【设备设施和手卫生要求】一、布局与设施4、治疗室等诊疗区域内应分区明确,洁污分开,配备手卫生设施;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没有与室外直接通风条件的房间应配置空气净化装置。
5、新建、改建病房(室)宜设置独立卫生间,多人房间的床间距应大于0.8m,床单元之间可设置隔帘,病室床位数单排不应超过3床;双排不应超过6床。
二、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1、病区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要求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开展医院感染及其相关监测,包括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医院感染的目标性监测、医院感染暴发监测、多重耐药菌感染的监测等。
2、病区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要求报告医院感染病例,对监测发现的感染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3、病区医务人员应根据本病区医院感染防控主要特点开展针对性风险因素监测。
4、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并配合调查,认真落实感染控制措施。
三、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1、应进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
2、床单、被套、枕套等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超过一周时,应每周更换;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消毒。
3、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应定期清洗与消毒;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
四、消毒物品与无菌物品的管理1、应根据药品说明书的要求配置药液,现用现配。
2、抽出的药液和配制好的静脉输注用无菌液体,放置时间不应超过2h;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不应超过24h。
3、无菌棉球、纱布的灭菌包装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干罐储存无菌持物钳使用时间不应超过4h。
四、消毒物品与无菌物品的管理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
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对于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
5、盛放消毒剂进行消毒与灭菌的容器,应达到相应的消毒与灭菌水平。
PART05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5112016一、管理要求1、落实门诊、急诊就诊患者的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
2、应制定明确的经空气传播疾病预检分诊制度与流程并落实。
二、患者安置要求1、临时安置地应确保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或安装了带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手卫生设施,并符合WS/T313的要求。
2、集中安置地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三区之间应设置缓冲间,缓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无逆流,不交叉。
病室内应设置卫生间。
二、患者安置要求3、疑似或确诊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宜安置在负压病区(房)中。
应制定探视制度,并限制探视人数和时间。
4、疑似患者应单人间安置,确诊的同种病原体感染的